甘肅省婚假的法律規定2015
1、婚假包含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法律依據在哪裡?
根據《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法》的規定,婚假應包括周末在內的。婚假雖然也是國家統一規定的,但並不屬於《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的: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周末的不用補假的, 所以婚假天數,包括周末的。
法定婚假根據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1)甘肅省婚假的法律規定2015擴展資料
不管是國家層面的行政法規還是地方性政府規章,在規定婚假天數時,都以「天」為單位,而非以「工作日」為單位,並且沒有像《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規定的「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這就從側面反映出,婚假天數是按自然日計算,而非按照實際工作日計算。
我們知道,婚假都是基於員工的申請來休的,所以員工完全可以在結婚後,根據公司的制度規定,合理安排休假時間,這樣就可以避免婚假與法定節假日重合的情形。所以在實踐中,一般這樣操作:婚假應當連續休,婚假第一天或者最後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兩個假應當連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間碰到法定節假日的,婚假應當包含雙休日與法定節假日,不應予以順延。
2、法定婚假15天還是3天
婚假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但是國家對於婚假並沒有統一規定,因此各地方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條例,規定婚假的天數。
有的地區婚假時間相對較長,比如甘肅,《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明確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其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再比如山西省,《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有的地區則婚假時間較短,比如北京,《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綜上,不同地區規定的婚假期間也就不同,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地區查詢當地的法律規定,從而明確自己所能享受的假期。
《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18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30天。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其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符合前款規定的農業人口,村民委員會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六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3、2015年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2015年法定婚假是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一、婚假包括周末
根據婚假的國家規定,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合雙休日的時間。所以如果婚假比較長的,會包含周末。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除了公司有特_照顧外,按照規定,如五請婚假,則周需回公司上班。所以,建議請婚假時避免這樣的請法,晚婚假為10天,那麼10天內必然包含了星期六日,則包含了的周末也算作婚假,婚假第一天或最後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兩個假應當連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間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應當包括法定休,不應予以順延;而且也是包含公體日的。
二、中國法定結婚年齡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
4、甘肅省婚假規定2022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生育津貼的產假天數怎麼算的?
生育津貼按照產假期限和生育時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計發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限如下:妊娠7個月以上(含)生產或早產的,按98天計發;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助娩產手術的,增加0.5個月;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0.5個月。妊娠3個月以上(含)、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按1.7個月計發。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按1個月計發。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5、國家規定婚假有幾天?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等等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5)甘肅省婚假的法律規定2015擴展資料: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婚假天數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
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3]
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
婚假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各省關於「晚婚假」的存廢也已經塵埃落定。各地對原有的婚假、產假以及陪產假(即男士的護理假)均做出了相關的修改,從出台的規定來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規定延長生育假的大原則之下,絕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是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的。
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並沒有對婚假再做另外的相關規定,那麼這些省份婚假將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
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山西、甘肅保留30天豪華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