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準遷證遷戶口需要什麼資料
1、北京准遷證下來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先要到遷入地派出所徵得派出所的同意,然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持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需出示以下證明: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結婚遷入的提供《結婚證》;
4、遷入人(16周歲以上)兩張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紙黑白大頭標准照片。
如果是新立戶的還需要提供:
1、非農業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2、單位脊侍輪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
3、農業人口提供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4、對本市居民無房產證明要求入戶的,應查驗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復印件。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准遷證下來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的相關知識,准遷證下來遷戶口需要的手續是需要到落戶地區的戶籍管理派出談喚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櫻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拓展資料】:
戶口遷移程序(步驟):
第一步,攜帶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准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
第二步,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辦,出示准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戶口關系;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最好在那裡拉一張新的戶口本,因為戶口轉移,舊的戶口本作廢),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
第四步,拿著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這是最後步驟,切記。(如果遷過去之後是集體戶口,可能不需要這一步)。
3、遷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本人書面申請;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具實際入住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及原戶籍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房屋和棗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合同及全額發票含和。原來的戶口本。
遷移戶口的程序: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員會同意接納你入戶,並且與你簽訂接收協議或出具接收證明。
2、持接收協議(證談段盯明)與本人身份證到原籍派出所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准遷證。
3、持准遷證到你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農村宅燃消基地拆遷沒戶口有影響嗎1、農村有房無戶口的,拆遷的應只給予房屋的補償,而沒有安置補助。
2、農村有房無戶口,應認定沒有該村的村民資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該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該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遷時的安置補助待遇,等。
3、農村房屋拆遷,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適用《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依附於土地徵收,房屋被當作地上附著物對待。在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時,對被拆遷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補償,也有人口的安置補助。對房屋的補償以評估價為標准,結合房屋成新,給予貨幣補償;對人口的安置補助,即對具有村民資格的人給予安置補助,往往表現為人均給予若干安置房面積,也可能是每戶給予若干宅基地面積。
4、綜上,在農村有房無戶口的,因房屋輪棚者系合法財產,所以在拆遷時應當給予房屋的貨幣補償,但因沒有該的村民資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補助待遇,即不能得到臘薯安置房面積或者宅基地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