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遷能遷戶口嗎
1、房子還在還貸款可以遷戶口嗎
房子還在還貸款可以遷戶口。貸款沒還完跟遷戶口沒關系,因此即使貸款沒如敗有還完,也是可以遷戶口的。農村遷戶口到城市的,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
一、辦理流程:
1、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在20個工作日內,義務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資料停止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指導簽署意見,報縣(區)公安(分)局戶政部門;
2、縣(區)公安(分)局戶政部門接到上報資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對審批許可權內的申請,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議,作出批准決議的,同時簽發《准遷證》,對審批許可權外的申請,加具審核意見後.上報市公安段拆局戶政部門;
3、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接到上報資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議,作出批準的決議的,同時簽發《准遷證》;
4、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決議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5、遷出地公安派出所憑《准遷證》當場簽發《遷移證》關注銷戶口;
6、遷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二、需要攜帶的資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的房產證或銀行按揭購房憑證、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書,房地產買賣中心咨詢注銷表;
3、自建住宅尚未辦理房產證的,提供土地運用證或疆土部門有關證明、規劃答應證、施工答應證;
4、申請人的《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未成年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5、申請人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不含省內遷移,如帶親屬入渣燃顫戶須證明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貸款的房子可以遷戶口嗎
法律分析:遷移戶口與貸款沒有關系,但如果是信用卡的貸款長期不歸還,且遷移了戶口導致銀行無法聯系,可能會涉嫌信用卡詐騙。未還完房款是可以將戶口遷入的(需具備戶口遷入條件)。到你貸款的銀行借出房產證(你的房產證在銀行作抵押),帶房產證、身份證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帶《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和原籍戶口本到原籍派出所申請《戶口准予遷出證明》,帶《戶口准予遷出證明》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房子是我貸款買的,我想只把老婆的戶口遷來可以嗎
可以的,直接購房入戶,簡單的講,將自己老婆的戶口遷移到自己現購買的房子上。購房者的戶口就變成當地的戶口,享受當地本地戶的政策。如:小孩子(可隨遷)讀書,自己的養老保險,醫療等等。
政策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見》下發(2001年10月9日)前已購買商品房的人員,繼續按《關於購買商品房入戶問題的復函》(東府辦復[1996]127號)的規定,申請辦理購房入戶,其申請入戶的時間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以銀行按揭方式購買商品房的人員,憑銀行的有關證明也可在截止時間內申請辦理入戶。
政策二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見》下發(2001年10月9日)後購買商品房的,按下列標准,可一次性申請辦理入戶,入戶者須是購房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近親屬:
1、購房建築面積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以上」含本數,下同)且房屋總價在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可申請辦理2人入戶。
2、購房建築面積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或每套房屋總價在20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可申請辦理3人入戶;
3、購房建築面積每套在120平方米以上或每套房屋總價在25萬元以上的,可申請辦理4人入戶。
(各地要求不同,可參考各地政府網站,或者到公安局咨詢)
(3)貸款買房遷能遷戶口嗎擴展資料:
准備資料
1、戶口薄或(戶口薄要求首頁有省公安局廳章+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承辦人簽章)
或戶籍證明(如果戶口薄無法提供,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復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
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開具)
6、不動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
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
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9、填寫《入戶申請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購房入戶
4、貸款買房怎麼遷戶口
貸款買房時,房產證不會一直被抵押在銀行,銀行一般在辦理完按揭手續後,只收取你的他項權證,並在上面標註上抵押的標示然後就會還給你,屆時你再拿著房產證去辦理戶口遷移即可。所需材料:房產證、入住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辦理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如果你的戶口是外地的,則需要拿著戶籍證明去辦理准遷證,然後拿著准遷證到你原來的戶籍地提出戶口,最後拿著戶口本到你房產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落戶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5、貸款買房可以遷戶口嗎
法律分析:貸款買房能否可以遷戶口,需要看房屋屬地的政策以及居委會是否同意。同意的話手續如下:1、買房遷戶口,需要帶著辦理的房權證,然後帶著房權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2、帶著辦好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之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出證明;3、帶著(以上兩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讓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帶著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同意遷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6、貸款的房子可以遷戶口嗎
法律主觀:一、貸款買房要遷戶口嗎貸款買房是否要遷戶口,要分情況而定。如果你們都是首套:遷戶口完全沒問題,也可以不用遷的。戶口不在同一地點不影響買房,銀行按揭時需提供雙方結婚證、戶口本、雙方收入證明等。其它的可以向所要貸款的銀行咨詢或售房早告人員咨詢。1、遷戶口時必須出示房產證原件,並留復印件。這種情況下遷戶口,應消仔屬購房入戶。2、建議先遷戶口再結婚,這樣你愛人就可以辦理夫妻投靠入戶,如果先結婚再遷的話,需要開具的證明會比較多。二、貸款買房要注意的6大問題1、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蓄余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您公積金賬戶上公積金余額為零,這樣您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為零,這就意味著您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2、在借款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款一年後提出,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3、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當您在借款期限償還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工行的客戶可向工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本金、利息,工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4、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您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5、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前住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6、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申請貸款,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於貸款時間很長,作為借款人,應當妥善保管你的合同和借據。
法律客觀:《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拿睜汪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法律依據:《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7、在本地貸款買的房子可以遷戶口嗎
在外地按揭的房子如果符合戶口遷入的條件是可以遷戶口的。法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只需要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