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戶主公婆遷戶口
1、婆婆可以隨媳婦的戶口遷移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可以。公公婆婆不是媳婦投靠戶口的條件之一(公公婆婆不是媳婦的直系親屬,也不是配偶);但是兒子的戶口和公公婆婆的在一起的,就可以。被投靠人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兒媳(或女婿)與公婆(或岳父母)可以申請相互投靠落戶。需要收當事人提出申請;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才可以。
2、戶主遷移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1、戶口市內(非遷非)遷移的人員,憑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屬駐穗辦工作人員因擁有房改房需戶口遷移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受理並呈市局批准後,方可辦理市內遷移手續)。
2、戶口市內(農遷農)遷移的人員,持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填寫《本市農業戶口人員農轉非(農遷農)申請表》。
經受理批准,申請人憑遷入地區分局開具的《市內農業戶口遷移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遷出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農業戶口遷出手續。
3、凡符合市內遷移條件且需辦理戶口市內(農遷非)遷移的人員,申請人應先到遷出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填寫《本市農業戶口人員農轉非(農遷農)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經遷出地分局按規定批准農轉非後,通知申請人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手續。
4、已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的,持《市內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