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出生證後要遷戶口
發布時間: 2023-04-06 00:25:42
1、小孩戶口遷移需要出生證明嗎
法律分析:遷移戶口需要出生證明的。
辦理流程:
帶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戶口本到戶籍地派出所以「子女投靠父母」為由申請戶口遷入,派出所民警會發給你一份《入戶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即可,經批准後,發給《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帶《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孩子的戶口本、出生證到孩子戶籍地派出所申請《戶口准予遷出證明》,帶《戶口准予遷出證明》、你戶口本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小孩出生時上在了別人的戶口本上 現在想遷到自己的戶口本上 要怎麼辦?
直接辦理戶口遷移即可。
市內遷入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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