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買房後怎麼遷戶口
1、異地買房戶口遷移都需要什麼手續?
異地買房轉戶口需要以下材料:購房合同、房權證、繳納房款票據、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遷移證件、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遷入證明、繳納遷入工本費票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二十二條
戶口簿、冊、表格、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統籌印刷。
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
2、買房後,如何辦理戶口遷入?流程詳解
因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很多買房人在買房後,會把戶口從戶籍所在地遷移到新房所在地,在心心念念的房子到手後,如何辦理戶口遷移呢?下面就給大家說一說。
一、辦理戶口遷移的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申請辦理買房遷戶口須持有所購房屋的產權證明;
2、所購房屋用途必須為住宅,房屋產權類別必須為私有;
3、申請人是房屋產權人,國內常住戶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實非農業戶口;
4、申請人是在房屋所在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員;
5、符合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區遷戶口的條件有不同)。
二、買房後遷戶口的都有哪些流程?
1、買房後應馬上辦理房權證,然後攜帶產權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2、帶著辦好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之後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出證明;
3、帶著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讓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帶著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同意遷入,把材料檔案輸入保存。
三、外省市遷入要准備哪些資料?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2、18周歲以上的人口應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