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掉提議婚假
1、晚婚婚假取消誰提的
應人民要求,全國人大提出的。
16年請婚假沒晚婚待遇。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延長生育假到幾天各地還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根據目前《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3天是鼓勵大家不結婚嗎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在「晚婚假」被廢除前,我國《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對於「另給予路程假」的情況,早在2017年全國人大代表侯玉雯就注意到,「路程假沒有具體規定,難以得到保障」。侯玉雯認為,我國地域廣闊,自改革開放以來,婚姻半徑越來越寬廣,從跨鄉鎮,到跨縣市、跨省,甚至出現了不少跨國婚姻。「這種現象很普遍,也導致了異地嫁娶增多。」一些異地嫁娶在路途上用的時間都要3天,廢除「晚婚假」後,國家法定的3天婚假已不適應實際需要,建議國家將法定婚假延長至7天。
3、法定婚假多少天2023年新規定請假
在申請婚假的時候,一般都是向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提交申請,在申請成功之後能夠獲得一定的假期,那麼按照法定的婚假規定,一般員工可以享受到多少天的假期?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飢答以下的內容。
一、2020年法定婚假多少天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取消了晚婚假。婚假是否「縮水」為3天,成為關注焦點。
之前國家鼓勵晚婚晚育時,北京根據國家授權,規定「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據此,北京符合晚婚規定(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妻,可以爛讓慧享受10天婚假。
此次國家法律修改時,刪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的獎勵」的規定。劉振剛介紹,北京修改條例時,也考慮到婚假的長短本不是計劃生育法的調整范圍,因此可以不再規定「職工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
修改條例時,曾吸取國家部門和外地經驗,最終增加了一條規定,即「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滑慎」。
二、婚假的材料
可以向所在單位提交休婚假申請,申請通過後,填寫婚嫁條即可;婚假修完後,需向單位提供結婚證明,以保證婚假期間工資的正常發放。
4、婚假新規定 婚假到底有多少天
婚假就是指結婚時所享受的帶薪假期,但是現在國家重新規定了婚假讓很多人都郁悶了,現在婚假由以前的多變成了少,那麼婚假到底有多少天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婚假多少天婚假,即勞動者本人結婚時所享受的帶薪假期。根據規定,符合法定年齡結婚的(男方滿22周歲,女方滿20周歲)的初婚公民可以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 根據以往的法規,晚婚初婚者(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包含3天的法定婚假),但各地的規定有所不一,應根據當地規定。 晚婚晚育者則在三天的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天數,一方達到則一方享受,雙方達到則雙方享受。增加的婚假里,工資和獎金等照發,同時不應該影響享受婚假期間其他獎金和福利。
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7日下午,對國務院常務會議提請審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獲得通過,明年元旦正式實施。根據中央五中全會關於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即不再延長晚婚晚育的婚假、生育假。新法還是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
對於是否還有晚婚婚假,目前尚未有定論,專家認為現在做出判斷為時過早,因為各地立法機關修改對應的法規和條例還需要一段時間,那時候才會涉及具體的婚假、生育假問題。想要休婚假的新婚夫妻,建議關注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此外,及時了解單位的休假制度。
另,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括雙休日的時間。再婚也可享受三天的法定婚假,但是不能享受晚婚假。
晚婚婚假多少天《計劃生育條例》中對晚婚的定義為,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
之前政策規定,晚婚者除了能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外,還能額外增加婚假天數,一般來說為15天(包含3天法定婚假)。對於晚婚假的規定,全國各地並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
如:北京為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婚假;上海為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重慶為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廣東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廣西東為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安徽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河北為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湖南為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四川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浙江為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江蘇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陝西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新疆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河南為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晚婚者可以向當地的相關機構咨詢婚假天數。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7日下午,對國務院常務會議提請審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獲得通過,明年元旦正式實施。根據中央五中全會關於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 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即不再延長晚婚晚育的婚假、生育假。
二婚有婚假嗎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 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
二婚也與初婚者同樣享有法定婚假三天,但二婚不享有晚婚假 。
5、2022年全國婚假修改
一、婚假多少天
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具體以當地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規定來定。
二、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徹底取消有待各個地方的人大立法進行細化規定。
三、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
6、婚喪嫁娶假期新規定2022
1、婚假天數:通常按3天計算。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2、晚婚假天數:各地晚婚假總天數10-30天。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
3、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4、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條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5、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條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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