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回彩禮錢
1、如果離婚彩禮錢可以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離婚彩禮一般情況下不能要回來。但是如果雙方結婚後並沒有一起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的生活困難的,則在離婚時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離婚了彩禮錢可以要回嗎
法律分析:離婚之後彩禮錢一般不需要退回,要求退回有以下三種情形:(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返還的是全額還是部分,需要分情況來定,若是兩人為辦理結婚證、未共同生活,那麼就需要全款返還,若是未辦理登記,但一起生活過了,就能只能返還一小部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離婚如何要回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是否可以要回彩禮,應當分情況討論,而分情況的基礎是雙方是否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
一、如果雙方只是舉辦了事實上的婚禮僅是舉辦了事實上的婚禮,但沒有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麼此時雙方其實並不是法定上的夫妻關系,而彩禮在法律性質上可以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行為,該贈與條件是雙方成為合法的夫妻。如果雙方僅是辦理了事實婚禮,並沒有在法律上形成夫妻關系,那麼此時等於給付彩禮這一贈與行為的條件並沒有滿足,因此作為彩禮給付方的配偶或配偶的父母,是可以主張撤銷該贈與的,從而達到要回彩禮的目的。但此時雙方並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因此其實在本質上並不是離婚。
二、如果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那麼此時雙方已經在法律上形成了合法的婚姻關系。那麼此時如果離婚,希望滿足以下條件之中的一個,才可以將所給付的彩禮要回來。
第一,雙方雖然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但是雙方在結婚之後沒有共同生活,那麼此時若給付彩禮一方提起離婚,該方式可以以此為由,要求對方返還彩禮的。因為彩禮的給付不僅僅是讓雙方在法律上登記結婚,而是要在法律和事實上都形成夫妻關系。如果一方因為個人原因而沒有和另一即給付彩禮一方共同生活,那麼此時給付彩條件並沒有完全地達成,此時是可以要求撤銷給付彩禮的贈與行為,而要求對方進行返還的。
第二,如果因為婚前給付彩禮造成給付彩禮一方的生活質量嚴重下降,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那麼此時也是可以主張撤銷贈與,將彩禮要回來的。這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即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有一脈相承之意思。
4、離婚時男方可以要回彩禮錢嗎
一、離婚時男方可以要回彩禮錢嗎
1、離婚時男方是否可以要回彩禮錢,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1、婚前存款屬於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採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產這種情況,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麼,產權歸屬沒有爭議財產婚後所得且夫妻財產具有區別於一般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地方;
3、婚前投入婚後收益,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後取得矛盾;如果定性為婚後財產,與一方實體上婚前投入相對,有失公允。
5、離婚彩禮錢可以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首先,夫妻離婚彩禮錢是可以退還的,但是必須符合一定的情形: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第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第二、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離婚了彩禮錢可以要回嗎
法律分析:男女離婚時候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種: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離婚能要回彩禮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離婚是否可以追回彩禮錢,由具體情況來定。如果結婚前給的三金彩禮錢屬於以下情況,那可以要回:1、雙方還有辦結婚登記;2、雙方雖然已辦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過。那麼,在離婚時可以追回彩禮錢;3、一方因為在結婚登記前進行了彩禮給付,以至於該方的生活出現了困難,在離婚時可以追回彩禮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離婚彩禮錢可以要回來嗎?
離婚有以下情形,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彩禮錢是可以要回來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離婚之後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結婚時給的彩禮在離婚時一般是不可以要回彩禮。除非結婚以後女方從來就沒有跟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較短,男方能證明給女方家支付彩禮,導致男方家生活特別困難的,也可以請求女方退回彩禮。女方不願意退回彩禮的,可以起訴處理。
離婚彩禮返還額度的認定是什麼: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系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