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生孩子還給彩禮嗎
如果結婚兩年沒有孩子,但是兩個人是同居的,是住在一塊的,睡在一塊的是不用退彩禮的,除非兩個人沒有生活在一塊,沒有住在一塊才需要退。
2、女方不能生育可以退彩禮嗎
單只以女方不能生育為由的不可以要回彩禮,只有是在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給付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情況下,才可以要回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生不了孩子離婚需要退彩禮嗎
法律分析:生不了孩子並不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理由,只有符合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三項條件之一的情況下才能要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結婚不能生孩子可退彩禮
法律分析:彩禮可以返還,彩禮作為附條件的贈與,如果雙方當事人的條件沒有成就的,男方當事人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5、結婚後不想要小孩彩禮是不是要退還?
彩禮的返還,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實現。《婚姻法解釋二》規定,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類: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即使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時也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返還彩禮。
那麼,同居後又分開的需要返還彩禮嗎?
辦理結婚登記是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未登記的婚姻關系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時間較短,不願再繼續共同生活的,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了一定損失的,對方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的,按照公平原則,索要彩禮的一方理應返還。
若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生活較長時間,婚約解除後,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時,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判決女方返還男方財產,應該充分考慮女方遭受的損失。
6、女方不想生孩子離婚退彩禮嗎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彩禮應該退還可以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不退還可以起訴索要可以起訴可以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結婚兩年沒有小孩女方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如果結婚後是在一起生活兩年了,這種情況應該不退彩禮。法律關於退彩禮的規定如下:
《民法典》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女方不能生育男方提離婚能要回來彩禮嗎
法律分析:女方不能生育男方提離婚是不能要回彩禮的。法律明確規定要退還彩禮的情形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9、女方提出離婚,沒孩子彩禮退嗎
女方提出離婚,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彩禮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否則彩禮不返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0、如果女方不打算生孩子,是不是可以不給彩禮?
我覺得這是兩回事,是否要孩子和是否給彩禮,需要你們兩家人來商議,而不能作為交換條件。
現實生活當中,彩禮已經成為兩個人走進婚姻的很大障礙。可是以後的生活里是否要生孩子,與結婚時是否要給彩禮沒有太大關系,兩者不應該成為交換條件,這會讓婚姻變成一場交易。
結婚給不給彩禮從來都不單單取決於女生自己,這是需要兩個家庭來商議的事。
我結婚的時候,因為家庭條件的問題,彩禮給的並不多。可是我卻從來都沒有想過不給彩禮,因為這不僅僅是對女生父母的尊重,也是女生父母表現在外在的臉面問題。
你是否要在結婚時給對方彩禮,這需要你和你的准確父母來商議,僅僅只有女生同意不給彩禮根本沒有意義,你的准確父母或許根本就不同意你們兩個人走進婚姻。
婚後是否要生孩子是你們兩個人生活的選擇,與結婚的彩禮無關。
在兩個人的婚後生活當中,孩子可能會成為婚姻生活的紐帶。可是是否選擇生孩子,需要夫妻兩個人共同商議,如果兩個人都同意,那這是你們選擇的生活方式,我想你應該能接受才對。
如果你把女生婚後不生孩子和結婚不要彩禮掛鉤,讓兩者成為置換條件,那你們這段婚姻好像真的成了一場交易。這會對你的感情造成極大傷害,也會給你們的婚姻埋下隱患。
如果能接受女生對未來生活的期待,那在力所能及的狀況下給予彩禮,如果無法接受女生不要孩子的生活,那兩個人就不要走進婚姻。
或許生活中的我們總是習慣用利益來綁定兩個人之間的關系,可是婚姻畢竟不是真實的交易,如果想要在未來生活里走向幸福,就不要把結婚當做做生意。
未來的生活需要你自己選擇,不要把自己的幸福當做籌碼,否則你只會輸得更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