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彩禮有什麼
按照傳統的婚禮習俗,訂婚時男方要給女方准備6樣禮。由於各地風俗的不同,這6樣禮具體是什麼也就存在著差異,這里小編總結了比較常見的禮物清單,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常見的6樣禮清單
清單1
(1)一刀切的心頭肉;
(2)六條帶鱗的魚;
(3)六瓶酒;
(4)六斤糖(六盒糖);
(5)六紮粉絲(紅線扎);
(6)六盒甜點。
清單2
(1)大餅—高雄60個、花蓮90個;
(2)禮燭、禮炮、禮香—紅包代替;
(3)糖果禮—紅包代替;
(4)金飾;
(5)新娘服飾禮—紅包代替;
(6)豬肉禮—紅包代替。
清單3
(1)大吉」的甌柑;
(2)「大利」的鴨梨;
(3)染紅的花生果「長生果」;
(4)印刻著雙喜的餅的「雙喜餅」,稱「雙喜臨門」;
(5)紅白兩色的香糕,稱「福祿壽喜」糕;
(6)花生、紅棗、桂圓,蓮子一起擺放的果子,稱「早生貴子」
清單4
(1)煙
(2)酒
(3)糖
(4)茶
(5)紅包
(6)首飾
二、訂婚男方要准備什麼
1、聘金的准備
訂婚結婚中的聘金要用紅包包起來,訂婚和結婚時一樣,都少不了發紅包,那麼就把聘金准備充足,聘金分為大聘和小聘,不管每包多少,都要為雙數。
2、聘禮的准備
聘禮一般分為六件式和十二件式,男方根據自身條件選擇,訂婚當天送往女方家。
3、酒席禮的准備
訂婚酒席通常是女方家來主辦,宴請男方。男方要約算女方家辦酒席的大約價值,然後折現包紅包給女方家。
4、媒人禮的准備
給媒人的禮不可少,具體多少與女方約定,只要比女方的多點就好。
5、男方親友團的准備
訂婚當天,男方要有親朋6或10、12人前往女方家。
6、首飾的准備
訂婚當天,男方要將訂婚戒指送予女方,婆婆也要為未來的准媳婦送上見面禮,因此訂婚戒指,以及婆婆送媳婦的各種首飾的准備不可或缺。
要清楚當地具體的6樣禮清單,新人們還是要請教家中的長輩或老人,他們會給出更准確的回答。
2、彩禮都包括什麼??
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西周時確立並為歷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制度,是「彩禮」習俗的來源。「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征」是送聘財,就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民俗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 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法律對「彩禮」的規定「彩禮」的表述並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但當時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蘇區頒行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中,已有了廢除聘金、聘禮及嫁妝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後,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後的《婚姻法》,均未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還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本身就很差,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單位給予經濟幫助,給付彩禮後其生活就更加困難了,應認為被告的這種生活狀況,屬於「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
3、聘禮有什麼
一、聘禮有什麼
1、聘禮,日常生活中遇到訂婚時,男方家庭給女方家庭的彩禮。一般為結婚時,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品。
2、聘禮的組成有兩部分:物品和禮金。禮金是沒有明確的標准數字的,也沒有硬式的規定,具體送多少錢都是根據男方家庭的實際經濟情況和女方商量或為未來生活作考量而決定。
3、聘禮禮金一般都會送整數,更多的是湊一個吉利數字,如8888或9999元,具體多少位數就看你們自身經濟去定洛。其中了還有4和7這兩個數字最好不要出禮金的數量上。對於聘禮,小夥伴們也不要先糾結多少,應該先兩家人坐一起進行商量,雙方達成一致後,再問問父母的意思,盡量將兩人以後的生活基礎和計劃告訴父母。作為晚輩這是對他們的尊重,還有一點就是婚後一定要孝順父母,表達養育之恩。
二、嫁妝和聘禮的區別
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娘家為新娘准備的結婚用品。如:傢具、家電等。這一部分也是會根據地區風俗習慣的不同而不同。
其中最直接和最常用的嫁妝,就是妻子帶過去丈夫家的錢、金銀首飾等陪嫁品。嫁妝金額有多有少,厚薄不一。這也是可以准新人們自己的家庭相互商量的。
4、彩禮是什麼 彩禮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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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訂婚禮金的含義是什麼,三金和五金都是什麼呢?
訂婚禮金是訂婚時男方給女方的禮金,而三金是訂婚時男方給女方准備的首飾。至於訂婚禮金是否包含三金可以按照各地方的習俗、男方實際的經濟情況或者男女雙方協商而定。一般來說,訂婚禮金是包含現金、三金、五金或者一些物品。
訂婚禮金的含義
訂婚禮金通常在訂婚前給女方,女方家中的長輩根據男方給的禮金判斷男方對這場婚禮的誠意,若女方覺得男方的誠意不夠便會將禮金退還,如果女方覺得你誠意滿滿自然開始准備訂婚事宜。
舉辦訂婚宴注意事項
1. 提前確定宴請人數和對象
宴請人數和對象一定要提前確定好,確定宴請人數才能確定要准備多少酒席。 在訂婚之前,首先確定好訂婚宴人數和對象。訂婚宴不像婚禮那麼正式和隆重,邀請參加訂婚宴的主要是男女雙方比較近的親屬,根據宴請人數確定準備多少酒席。
2. 了解當地訂婚儀式習俗
每個地區的訂婚習俗都不一樣,有的比較簡單,雙方親友坐在一起吃個飯就結束了。有的則比較復雜,可能還有祭祖、奉甜茶之類的環節。所以一定要提前打聽好當地的訂婚習俗,以免訂婚宴上出現失誤。
三金、五金
三金或者五金是婆婆為將要過門的媳婦准備金首飾,這是表達對兒媳的看重和喜愛,也是對雙方的祝福。而且婚禮和婚後女方穿戴金首飾,這樣顯示著男方家庭富足,是吉利的象徵。
訂婚的三金,通常都包括金手鐲、金戒指和金項鏈,傳統的三金樣式多是龍鳳、花鳥款式,還有一些是囍字造型的,設計得比較大氣,首飾分量也很足;隨著時代的發展,結婚「三金」逐漸演變成了結婚「五金」,指的是項鏈、戒指、耳環、手鐲、吊墜,也有指項鏈、戒指、耳環、手鏈和腳鏈的。
6、男方訂婚六彩禮是什麼?
3金指的 金銀首飾。另外是男方不出彩禮該負責的,出了彩禮就不用出了,另外三樣是:禮服,嫁妝,化妝品。這6樣俗稱6彩禮。。
7、訂婚男方要准備什麼 訂婚男方要准備6樣禮
一、訂婚男方要准備什麼:
1、禮金:訂婚禮金是根據雙方的經濟條件和地區習俗來定的。又可分為大聘和小聘,應為雙數,且用紅紙包裝妥當。大聘—支票;小聘—現金。
2、聘禮:通常男方的聘禮可分為簡單的六件禮或隆重的十二件禮,送至女方家。
3、六禮:(1)大餅—高雄60個、花蓮90個;(2)禮燭、禮炮、禮香—紅包代替;(3)糖果禮—紅包代替;(4)金飾;(5)新娘服飾禮—紅包代替;(6)豬肉禮—紅包代替。
4、酒席禮:女家款待男方家所備辦的酒席約值多少,而以現款置於禮袋內給付。
5、壓桌禮(含酒席費用、廚師禮、端菜禮)。
6、媒人禮:給媒人的禮不可少,具體多少與女方約定,只要比女方的多點就好。
7、通常訂婚之前,珠寶首飾是訂婚儀式不可以少的。訂婚首飾的種類根據新人的喜好進行選擇。通常是戒指、項鏈、手鏈、耳環等。
8、男方親友團的准備:訂婚當天,男方要有親朋6或10、12人前往女方家。
二、訂婚男方要准備6樣禮:
訂婚6樣禮是哪幾樣,每個地區都有一些不一樣的習俗,而訂婚的6樣禮較為常見的是:
(1)一刀切的心頭肉;
(2)六條帶鱗的魚;
(3)六瓶酒;
(4)六斤糖(六盒糖);
(5)六紮粉絲(紅線扎);
(6)六盒甜點。
注意:以上的訂婚六樣禮除了心頭肉之外,其他的東西一般女方家都會分為兩份,一份留下,一份讓男方帶回去。
PS:各個地區的婚嫁習俗有所不同,請遵循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