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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嫁妝

發布時間: 2022-11-05 04:05:25

1、我老婆嫁過來的嫁妝是我的錢不,她不給我怎麼辦

我就很好奇了 這樣的男的怎麼還能娶的到老婆的 彩禮才8萬 嫁妝4萬 你就覺得人家嫁給你是圖你幾萬塊錢嗎 嫁妝本來就是女方家裡給女方的私產 還想花自己老婆嫁妝錢 不會自己賺錢嗎 你得多沒用啊

2、嫁妝在古代有哪些講究,真的是不豐厚就嫁不出去嗎?

大多數人認為,古代男子娶妻需要彩禮,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古代女子出嫁還需要嫁妝,而且是必須配備的。尤其在宋朝,如果沒有嫁妝,女兒可能面臨嫁不出去的風險。即便是嫁出去了,也會被別人瞧不起。所以,古代女子在出嫁的時候必須置辦豐厚的嫁妝,有時出嫁的嫁妝甚至比男方家出的彩禮還要多。為什麼古人在嫁女兒時,如此看重嫁妝呢?主要有三個原因,第一:古人結婚也喜歡攀比,怕出的嫁妝少了被親朋好友笑話。第二:為了提高女兒在婆家的經濟地位,嫁妝越多,在婆家越有發言權。如果嫁妝太少,在婆家會被瞧不起,甚至被冷落。第三:嫁妝屬於女人的私人財物,如果有什麼變故,女子還可以變賣嫁妝謀生。所以,在古代,嫁女真的是要賠本的!


《羋月傳》中的媵婚

先秦時期,女子出嫁備嫁妝,被歷朝歷代效仿!

新疆民歌《達坂城的姑娘》中有一句歌詞:「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給別人,一定要嫁給我,帶著你的嫁妝,領著你的妹妹,趕著馬車來!」估計很多人很好奇,難道在新疆結婚還要帶著嫁妝和妹妹一起出嫁?據說,歌詞中那句「領著你的妹妹」,由於翻譯錯誤「妹妹」其實是「伴娘」的意思。其實,在先秦時期,諸侯嫁女的時候,還真是讓女兒帶著嫁妝,領著妹妹,趕著馬車一起出嫁。

根據《左傳•成公八年 》記載:「凡諸侯嫁女,同姓媵(yìng)之,異姓則否。 」這句話意思是說,凡是諸侯嫁女,同姓女兒一起隨嫁,而不能使用異性女子作為陪嫁。

什麼是「媵」呢?東漢經學家鄭玄在《儀禮•士昏禮》中解釋說:「古者嫁女,必侄娣從,謂之媵。」意思是說,古代諸侯嫁女,必須以侄女或者女兒的妹妹一起跟從隨嫁一夫,稱之為「媵」。

而這個「媵」原本的含義指的是隨嫁的人或物,男女都可以作媵。所以,「媵」和現在女子出嫁時的嫁妝道理是差不多的。當然,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五張羊皮換宰相

比如在司馬遷《史記•秦始本紀》中記載:「晉獻公滅虞、虢,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傒,以璧馬賂於虞故也。既虜百里傒,以為秦繆公夫人媵於秦。」公元前655年,晉獻公用璧玉、良馬賄賂虞國借道伐虢。在滅了虢國以後,又滅了虞國,並俘虜了虞國君主和大夫百里奚。被俘虜的百里奚,作為秦穆公夫人的陪嫁奴僕送到秦國。《史記》當中的「媵於秦」,其實就是將百里奚作為晉獻公女兒的嫁妝,一起送到秦國。

據說,春秋時期諸侯嫁女,會鑄造青銅器作為嫁妝。青銅器上的銘文會記載出嫁女子的身份、稱謂、祝福語等相關信息。當然,青銅器只是諸侯嫁女時嫁妝的一部分,除了媵從、青銅器還有馬車等物品。


晉文公

例如,晉文公重耳,曾經流亡齊國的時候,齊桓公把女兒姜氏嫁給他為妻,並且還送給他二十乘車馬作為嫁妝。

從春秋時期諸侯嫁女來看,諸侯在嫁女兒的時候,不是送奴婢,就是送車馬,總之陪嫁的嫁妝相當的豐厚。當齊桓公去世以後,齊國出現內亂。晉文公因為陪嫁豐厚,安享富貴,都不打算復國了。姜氏為了逼迫晉文公離開,直接將晉文公的侍妾殺了,並將其灌醉才讓隨從偷偷用馬將他運載出齊國。所以,先秦時期貴族嫁女,嫁妝豐厚真的沒的說。

兩漢時期,富豪嫁女流行送奴婢!

先秦時候,庶人地位低,本身沒有什麼錢財,所以陪嫁自然就不流行。據說,很多在宮中或者士大夫家裡做奴婢的女子,都是被獎勵給下人。心好一點的地主就附送嫁妝,將其嫁出去。秦朝統一六國以後,以前的六國貴族也淪為庶人。秦朝滅亡以後,先秦嫁女送「嫁妝」的風氣,在民間也流行起來了。


卓文君與司馬相如

先秦時期貴族嫁女不是送奴婢,就是送車馬。其實,到了漢代也是如此。例如,西漢時期的卓文君,沒有得到父母的同意,跟司馬相如私奔。由於司馬相如家裡很窮,兩人過著貧困的生活,卓王孫實在看不下去了。所以在《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當中有「卓王孫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錢百萬,及其嫁時衣被財物。」卓文君的父親卓王孫本身是富豪,見女兒這么窮,實在有損自己的顏面,不得已就贈予女兒卓文君一百個年輕的僕人,和上百萬的錢財。其實,卓王孫贈予卓文君的僕人和錢財,就是嫁妝。卓王孫只是不想讓自己的女兒過貧困的生活,所以給了他們一大筆錢財。

卓文君有了錢以後,與司馬相如回到成都,買了田產和豪宅,成為了富人,從此過上了衣食無憂的生活,真的有點像童話故事。估計,很多人會說,司馬相如在「吃軟飯」。其實司馬相如並不是在吃軟飯,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並非看中卓文君家的錢財,而是出於愛情。

而卓文君的父親給一大筆錢財給他們,並不是同情司馬相如,而是同情自己的女兒。其實,在我國歷史上這種情況也不多見。很多時候,都是出於攀比才置辦很多嫁妝。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送奴婢是不可能的。但是,出於面子和婚禮儀式的需要,普通家庭送不起奴婢怎麼辦呢?

據說,現在的「伴娘」和「伴郎」就是從先秦時期的「媵婚」送奴婢作為陪嫁演變而來的。在漢代富裕家庭在女兒出嫁的時候送奴婢,而普通窮人家庭送不起奴婢。所以,他們就想了一個辦法,請兄弟子女做「伴娘」和「伴娘」來充當奴婢。如果家裡沒有多餘的錢財,就送傢具,或者送其他值錢的東西。所以窮人家庭送傢具是最好的辦法,這種結婚儀式,從漢代也逐漸流傳下來。

唐朝嫁女如同王愷與石崇鬥富,奢侈程度令人咂舌!

很多人應該看過南朝劉宋王朝臨川王劉義慶編寫的《世說新語》,裡面有王愷(晉武帝司馬炎的舅舅)與富豪石崇鬥富的故事。王愷飯後用糖水洗鍋,而石崇就用蠟燭當柴燒;王愷做了四十里的紫絲編成屏障,石崇就做五十里的綵綢為屏障。晉武帝覺得鬥富很有趣,就賞賜了一個珊瑚樹給王愷。有一次,王愷請客吃飯,飯後用珊瑚樹顯擺,被石崇用鐵如意敲得粉碎。在場的所有人目瞪口呆,王愷讓石崇賠償。石崇就叫家奴從家裡搬來六七個光彩奪目的珊瑚樹,讓王愷隨便挑選,最後王愷不得不認慫。


王愷與石崇鬥富

雖然說,王愷與石崇鬥富沒有涉及到婚姻,其實大家可以想像,如果兩家人娶妻或者嫁女,那種場面是多麼壯觀,真的不敢想像。其實,從魏晉南北朝以後,王愷與石崇鬥富的情況就一直沒有間斷,直到唐朝還沿襲了這種奢靡之風。

在《資治通鑒》當中記載:唐懿宗李漼與郭淑妃生的女兒同昌公主出嫁,由於唐懿宗特別喜愛這個女兒,他將宮廷中的珍寶古玩幾乎全部作為嫁妝。並在長安廣化里還賜予了豪宅,據說豪宅的窗戶都用珠寶修飾,院內的井欄,平時用的葯臼和馬槽櫃子也用金銀製造,還有用金絲編成筐箕,賜給錢幣五百萬緡(串),其他財物不勝枚舉。可見,唐朝皇室嫁女的陪嫁有多麼的奢侈。估計,連王愷和石崇看了,都甘拜下風。


唐代裝飾(景甜)

唐朝貴族結婚的陪嫁奢侈之風,其實從唐太宗時期就有了。唐太宗與長孫皇後生了一個天生麗質的女兒,並取名李麗質。唐太宗十分疼愛,貞觀二年(628年),李麗質詔封長樂郡公主。公主成人到了出嫁的年齡,唐太宗害怕公主嫁到夫家受人欺負,最終選擇長孫無忌的長子長孫沖為駙馬。後來公主出嫁,唐太宗給長樂公主准備的嫁妝,都超過了長公主出嫁時的嫁妝。由於不符合禮節,遭到魏徵和長孫皇後的反對,但是唐太宗還是給了公主一個盛大的婚禮。

由於社會風氣不好,當時的宰相高儉曾上書唐太宗,希望禁止奢靡的婚俗習慣。所以,在《新唐書•高儉傳》中就記載:「三品以上官員家納幣不得超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之家二百匹,六品、七品之家一百匹,全為嫁妝,夫家禁止收受陪門資財。」其中的「納幣」就是現在的彩禮,而在陪嫁的時候,夫家不能收受女方家陪嫁時的資財。雖然說,唐太宗也有禁止這種行為,但是無法落到實處。就像唐懿宗當政時期,皇帝嫁女都這么奢侈,貴族也不能示弱是吧!

宋朝輪財力說媒,女性出嫁必備嫁妝,不然嫁不出去!

在《警世通言》第十六卷有一個故事叫做「小夫人金錢贈年少」,故事發生在北宋首都汴京。有一個開線鋪的員外叫張士廉,年過六旬,他家裡有十萬資財,但是無兒無女。為了續香火找來兩個媒婆去說媒,並對她們開出了三個說親條件。第一件,對方要人才出眾,相貌要好。第二件,要門戶相當。第三件,對方必須有十萬貫房奩(嫁妝)。

大家看完這一段描述有何感想,在宋朝是不是覺得有錢就是大爺。一個60歲的員外,家裡有十萬資財,還必須要對方有十萬的嫁妝。有嫁妝還不行,長相還要漂亮的,沒有姿色還不要。也許很多人覺得,這只是個例,其實在宋朝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仿宋美女

比如北宋末年,秦檜投降金國以後,他的妻子王氏擔心被甩,就在秦檜面前吵鬧說:「我嫁到你們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的,光嫁妝就有20萬貫,難道你現在想要丟下我嗎?」古代1貫大約1000文,1000文大約現在的200元錢,20萬貫合計4000萬元。即便是現在4000萬也是一個天文數字,誰嫁女動不動就送4000萬嫁妝,估計在現代社會也是罕見的。秦檜的老婆說這番話,意思是說,我把全部家當都送給你了,你必須把我也帶走,否則都對不起自己的嫁妝。

所以,在宋代嫁女必須有嫁妝,如果沒有嫁妝,那隻有一種情況,那就是「賣女為妾」。也就是把女兒賣出去,不用嫁妝,且還會收到一筆彩禮。如果,是明媒正娶的嫁女,那麼必須准備隆重的嫁妝,不然就是將女兒賣給別人做小老婆。即便是出嫁了,也會被瞧不起,甚至被退婚。

例如,《太平廣記•閻庚》裡面有一個鬼故事,一個叫張仁亶的人,幼時家裡貧困。當地有一個叫閻庚的人,家裡在經商,由於仰慕張仁亶品德,一直去父親那裡偷錢救濟張仁亶。後來被父親發現,將閻庚臭罵了一頓。張仁亶為了不連累閻庚,決定離開住地去白鹿山。由於兩人關系很好,閻庚不忍心,於是跟張仁亶一起到白鹿山。兩人在晚上住店的時候遇到一個客人,張仁亶好心請客人喝酒。結果發現這個人是鬼,張仁亶問鬼,自己能否做官。鬼說,可以做官,而閻庚不能。張仁亶想幫助閻庚,於是鬼就告訴他一個方法,可以娶一個女子,以後就可以富貴。


古代新娘

由於這個鬼是負責當地姻緣的,於是將那戶人家的姓名告訴二人。讓他們去找,並說,半路會下雨,躲雨的時候就會遇到。他們走了六七天,果然下雨了。就在躲雨的時候,張仁亶去敲門。過了很久,這家人因為一些事開門遲了。開門老婦解釋說:「我只有一個女兒,先前許配西村張家。今天過嫁妝,無禮嫌少,這是輕視的意思,已經決定解除婚約了。」

從這個故事來看,嫁妝少了還會被退婚。可見,宋代真的是以財力說媒。如果家裡的嫁妝不豐厚,還面臨被退婚,甚至嫁不出去。據說,蘇軾的弟弟蘇轍為了嫁女而,出售了一處田產,湊了9400貫的嫁妝。他在自己的日記里說這是「破家嫁女」。連大文豪都難以避免宋朝的厚嫁之風,更別說其他人了。在宋朝普通家庭要是沒有嫁妝,女兒還真的難以找到合適的人家。

明清嫁女也很豐厚,誰都無法逃避嫁妝這一關!

根據明朝著名的哲學家王陽明在《王文成全書》一書中說:「男女長成,各宜及時嫁娶;往往女家責聘禮不充,男家責嫁妝不豐,遂致愆期;約長等其各省諭諸人,自今其稱家之有無,隨時婚嫁。」

這句話的意思是。男孩和女孩長大成人了,要及時結婚。在結婚的時候,往往會出現女方嫌棄男方聘禮少,男方嫌棄女方嫁妝少,而導致結婚日期被延誤!一旦有這樣情況發生,要及時報告。而且約長(鄉長或族長)等人,要上下協調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確保男女都能夠在適齡的時候結婚或者出嫁!


古代新娘鳳冠霞帔

從王陽明的《王文成全書》來看,明朝也會因為彩禮和嫁妝出現分歧。不過,出現分歧,有族人介入調解。那麼,就可以避免因為彩禮或者嫁妝問題而談崩。

在明朝奴婢可以買賣,很多大富人家依舊可以買賣奴婢作為女兒的嫁妝。不過普通家庭的嫁妝一般是手鐲、項鏈、盆桶,床上用品等,據說在南京還有一種風俗,女方的嫁妝當中還有一把紅漆筷子,寓意「快快生子」。

清朝的嫁妝大多與明朝相仿,比如清代小說集《警寤鍾》有一個故事:「當地的戚知府,有個兒子生病。戚知府知兒子將危,要娶媳婦過門沖喜。當地的桂公將女兒嫁給戚知府,且嫁妝非常的豐厚,買了二個丫鬟,一個小廝作為陪嫁。」

《警寤鍾》雖然是小說,但是從側面也反應一個事實,在清代還流行買丫鬟和小廝作為陪嫁的習俗。尤其是達官貴族,這種風氣直到清朝滅亡才逐漸消亡。


孝聖憲皇後

說實在的,古代娶妻時的彩禮和嫁女時的嫁妝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娶妻是娶對方的女兒,而對方嫁女反而要送奴婢和大量的錢財,可見古代嫁女比娶妻更費錢。尤其是那些大富大貴的家庭,為了女兒能過上好日子,嫁過去不受婆家欺負。幾乎把一半的家當都拿出來做了女兒的嫁妝了。而那些,窮人家庭就不說了,嫁妝是沒有,反而被迫賣女為生。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其實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兒嫁一個好男人。要是嫁一個渣男,富裕又怎麼樣呢?結果還是過得不開心不幸福。

為了避免結婚陋習的發生,南北朝時期的教育家顏之推在《顏氏家訓》中說道:「嫁女擇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毋計厚奩。」嫁女兒選擇品質好的女婿,不索要貴重的聘禮。娶兒媳要求端莊的淑女,不要計較厚重的陪嫁。現代由於重男輕女,導致男多女少,男方娶妻基本不敢提嫁妝的問題。現在主動權基本掌握在女性的手中,其實為了擁有一個完美而幸福的婚姻,面對經濟問題,女方的要求不要過於嚴苛,還是要量力而行。就像古代,不同的家庭還是要不同的區分對待。




3、老婆離婚後嫁妝嫁妝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時嫁妝的分割: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是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婚後陪送的嫁妝,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的性質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4、古代女子出嫁,娘家人一般會給她們准備什麼嫁妝?

現在咱們娶老婆都是要車要房,娘家人會給一些相應的嫁妝,包括被子、豬肉、首飾之類的,各地風俗不同嫁妝不同。而古代的娘家人會給新娘准備很多嫁妝,除了常規的房子、土地、首飾、化妝品,還有小瓷鞋、白手帕、銀托子和銅盒,這些東西都是比較污的。



其實說古代是封建社會,他們的很多思想並不封建,甚至比現在還開放,尤其是在夫妻生活方面,研究的花樣十分的多。由於古代的娛樂項目比較少,晚上又沒有手機、電視、電腦之類的東西可以消遣,還沒有計劃生育的限制,本著多子多福的思想,自然就會在房間里研究男女之事了。

關於新娘的嫁妝,常規的房子、土地、首飾和化妝品這類東西,就不用多解釋了,大家都懂得,下面來具體解釋一下那些比較特殊的。



小瓷鞋:古代人比較喜歡小腳的女人,三寸金蓮算是標配,精美奢華的小腳瓷鞋擺放在房間中,可以讓夫妻之間的感情迅速加溫。

白手帕:貞潔對於古代的女性來說甚至比生命還重要,而這條白手帕就是用來驗明女性的貞潔的,新婚之夜把它放在新娘的身子下,如果有落紅,就代表新娘子是完璧之身。如果沒有落紅,婆家人就會非常看不起她,甚至可以直接休掉她。

銀托子:新娘總會來例假,當新娘來例假的時候,就會讓新郎用這個銀托子來解決生理需要,排泄精力。

銅盒:銅盒裡面可能是梳妝用的化妝品,也可能是夫妻生活用的葯粉,讓新郎新娘更好的體驗第一次的生活。


這些陪嫁品現在已經看不到了,時代總是在變遷的,它們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有興趣的可以去博物館參觀下這些古人的東西。

5、結婚女方應該拿多少嫁妝?

其實結婚前,你應該收他的彩禮錢,然後把彩禮錢跟你家給的嫁妝一起作為陪嫁的,這樣他家就不會有話說的,還會說你家闊氣的,現在的情況,你要把你家沒有要彩禮錢放大,告訴他家人,這個錢是幫他們節約的,你的嫁妝完全可以出很多,這個必須要讓他們明白,還有你家陪嫁的嫁妝多少是由你家決定的,這個跟他們沒有關系,陪嫁的在多,都是給你的,對吧!再者他家裝修房子買房子那都是他家給他兒子的,產權證上沒有寫你的名字吧,所以你陪嫁的嫁妝多少他們是沒有權利干涉的,你家人完全可以一分不給,養你這么大了,已經是最好嫁妝了,對吧!這個你要強調的。別覺得他嫌棄少,咱們就一定要補上那個數字,這樣以後他們會變本加厲的。

6、一段婚姻中,男人會在乎妻子的嫁妝嗎?

我覺得一段婚姻中,男人會在乎妻子的嫁妝,婚姻就像夏天的一個湖。綠色的荷葉一片一片地覆蓋著水面。淺粉色的蓮花優雅地站在水中,給人一種安靜多年的美。 婚姻是兩個人對彼此的承諾。當兩個相愛的人決定今生相伴時,他們將不可避免地開始談論婚姻,並密切聯系彼此的未來。 孫橋是一個離婚的女人,因為她不能接受前夫對婚姻的背叛。

心碎後,她選擇離婚,愛情成了她心中難以癒合的傷口。 兩年後,她遇到了性格外向、言語幽默的趙亮。趙亮花了很長時間才進入孫橋的內心。他第一眼看到孫橋,就被誘惑了。 趙亮和孫橋在一起時,表現出極大的寬容。他知道孫橋心中的創傷。孫橋沒有提到過去,他溫柔地問道。 經過近兩年的交流,雙方都覺得他們可以在一起生活一輩子。經父母雙方同意,婚禮被列入議程。 孫橋的父母要求8萬元作為彩禮。趙亮遞給孫橋一張銀行卡,說:「老婆,這8萬元是我所有的積蓄,作為彩禮!」 孫橋心裡非常驚訝。

她知道趙亮仍然每月供應房子,而且並不富裕。出乎意料的是,他還主動提出80,000元的聘禮。她的心更加確信她沒有看錯人。 這個男人認真對待彩禮,因為他把她放在心裡。男人對女人的關心程度反映在他們對彩禮的態度上。當孫橋看到趙亮為了娶她幾乎失去了所有的錢,她也坦率地對趙亮說:「老公,你和我的深厚友誼讓我很感動,但我沒有陪她!」 趙亮聽到孫橋這么說很驚訝。他問:「老婆,為什麼我給你八萬的嫁妝,你新娘的家人卻沒有嫁妝?」孫橋也直接說:「我是第二次結婚,怎麼好意思向父母要嫁妝!」 趙亮停止裝修新房子,拉著孫橋的手坐在沙發上。

他說:「老婆,如果我岳父岳母不關心你,那麼他們沒有為你准備嫁妝,也沒關系。將來我會照顧你,不會讓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 孫橋向趙亮解釋說,並不是她的父母不關心她。當她第一次結婚時,為了讓她體面地結婚,她的父母把家裡所有的積蓄都留給了她。 起初,父母的善意是希望他們的丈夫能善待她,即使面對嫁妝,希望給他們能力薄弱的女兒一個安全幸福的生活。 然而,婚姻並沒有持續多久。即便如此,孫橋也不想離開他。她相信只要她努力工作,她就能重新開始。所以我覺得一段婚姻中,男人會在乎妻子的嫁妝,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哦。

7、媳婦的嫁妝應該拿給婆家嗎

我看到你也是福州人,我也是福州人,只是我現在在國外。我覺得嫁妝呢,要看媳婦自己是想留在身邊用,還是自己願意給娘家,我不認為應該給夫家,也就是你說的婆家。我自己把三分二的聘金用在酒席上了,剩下的和客人收來的禮金全部留給了我的父母,也就是娘家這邊,我夫家都知道,他們並沒有說我什麼,因為我嫁出去了,以後能陪父母的時間很少,除非以後我有能力把他們接過來,留些錢給他們用有什麼不對的?我父母那時候是叫我帶出來自己身邊有錢比較靈活,我是偷藏在枕頭底下,到機場才告訴他們的。所以我自己是覺得我能做到的,我一定會孝敬我的父母,當然每個人想法不一樣,如果你老公的父母覺得那是順理成章,那我覺得有一點。。。。。。因為就算你不給娘家,那個錢也應該是屬於你和你老公的,而不是他們的。他們不應該想動你的那筆錢,如果他們實在執意想要,就各半吧,畢竟是公婆,還要相處很久的,也不要弄得太僵。其實這個時候你老公可是起了很大的作用,他的想法和做法可以決定形勢的轉變。

8、結婚後老婆的嫁妝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嫁妝是女方的父母贈予女方的,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不應予以分割。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回間傳統答風俗習慣,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妝,是結婚時女方的父母給予女方的,應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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