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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人索要回了嫁妝

發布時間: 2022-11-03 08:52:27

1、離婚時女方要回陪嫁錢請問女方還要賠償嗎

離婚訴訟期間女方想要回陪嫁款可以,因為嫁妝是屬於一方個人所有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雙方之間有財產協議約定嫁妝婚後歸夫妻共同所有的,陪嫁物品可以主張返還其中一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父母給的陪嫁錢 倒最後父母又拿回去了,有沒有這樣的?

一般父母給女兒的嫁妝都是父母愛孩子的表現,希望女兒可以留些體己錢,不至於危難的時候都伸手向老公要,是給孩子的愛。

3、父母有權收回嫁妝錢嗎?

父母是沒有權利收回嫁妝的錢的,畢竟已經結婚了,作為嫁妝送給女兒,所以沒有權利的收回 。

4、我的嫁妝,在我弟結婚前被我媽要了回去,還額外讓我給他錢,怎麼辦?

電視劇《都挺好》里的蘇明玉和《歡樂頌》里的樊勝美,她們都是重男輕女家庭不幸女孩的代表。而且,她們都是家裡最小的女兒,卻不被父母接納。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一些家庭是因為兒子最小,才因此偏向多一些,說他們重男輕女倒也沒那麼嚴重,因為在女兒的成長中,也受到了父母的關愛。

但只要遇到兒子的事情,父母的心就不自覺偏向了兒子那一邊,女兒如果提意見,就會被父母認為是不通情達理。

何梅(化名)姐弟3個,一個姐姐一個弟弟。他們家的條件不算差,從小何梅就沒有吃過什麼苦,她說小時候爸媽對她和姐姐都特別好。

雖然,她上面有一個姐姐,但是,她從來沒有穿過姐姐的舊衣服,她還記得鄰居家的孩子很多都是撿哥哥姐姐的衣服穿,但她爸媽說,每一個孩子都應該有自己的新衣服穿。

不說別的,何梅曾說就沖這一點,她認為爸媽對三個孩子都是公平的。特別是只有她和姐姐兩個女兒的時候,她爸媽把所有的好東西都平均分給她們兩個人。

何梅和姐姐的年齡只相差兩歲,但弟弟和她就相差10歲,因此,弟弟出生之後,爸媽的心就偏向弟弟多了一些。但是,對她和姐姐也沒有不愛,只不過把對她們兩個的愛,多分給弟弟了一部分。

年齡小的時候,何梅不覺得有什麼,畢竟,她比弟弟大那麼多,她也很疼愛弟弟的。但是,在她和姐姐都參加工作之後,她們漸漸覺得父母偏心的有點過了。

她們每一次打算回去的時候,她媽就打電話提醒她們記得給弟弟帶禮物。那時候,弟弟上初中,她和姐姐總是商量著給弟弟買衣服,但回去之後,她媽就會說買的衣服不是品牌,弟弟穿出去不好看之類的話。

在父母的煽動下,何梅和姐姐都記住了給弟弟買東西,盡量都買品牌的。而且,他們一家人的縱容,把弟弟也養成了攀比心特別強的人。

她買了兩部一樣的手機,自己用一個,給弟弟一個,但是,弟弟埋怨她說手機太便宜拿出去掉價,讓她給買至少5千以上的。

一開始何梅和姐姐都特別慣著弟弟,然而,姐姐結婚的時候,說好的讓弟弟早點起床送姐姐出嫁,結果根本叫不起來,不僅姐姐寒心,何梅也特別生氣。

從小到大,她們姐妹倆都寵著弟弟,然而,弟弟卻把姐姐們的好當成理所應當,需要他的時候,一點力都不願意出。

就這樣了,何梅她媽還說:「弟弟年齡小不懂事,找個人代替他就行了。」何梅對自己媽的偏袒真的很無語,之後她結婚的時候,弟弟可能也覺得自己在大姐結婚時做得挺過分,就保證這一次絕不會再起晚了。

還好,弟弟在何梅結婚時一大早就起床,幫著忙活,這還讓她挺感動的。何梅和姐姐結婚,父母都一樣給她們了6萬塊錢嫁妝,雖然有時候心裡怨父母偏心弟弟,但很多事情上,父母對她們也挺好。

何梅結婚後,對弟弟還是和之前一樣,每逢過年過節,照常給弟弟買衣服給紅包,但是,她姐姐自從結婚時,被弟弟的行為傷了心,結婚後對弟弟也不怎麼管了。

何梅的父母因此埋怨大女兒太計較,他們的關系也漸漸變得遠了,只有何梅和娘家還來往比較密切。到了弟弟結婚的時候,她媽第一個找何梅說:「你弟結婚了,當時給你的6萬塊錢先拿出來讓我們用一下。」

何梅想著父母年齡也大了,沒想太多,很快就把6萬給娘家送了回去,結果,她媽拉著她哭窮了好半天,最後,卻跟她說女方那邊要20萬彩禮,讓何梅出10萬。

何梅本來還想著父母一輩子太難了,打算再給他們兩萬,結果她媽一開口就要10萬,這不僅嚇住了何梅,也讓她心裡很不是滋味。

從她出去工作開始,基本每年都給弟弟買東西,給家裡錢,如今弟弟結婚,把給她的嫁妝要走了不說,還獅子大開口讓她給10萬。

她和老公都是普通的工薪階級,哪能說一下子拿10萬出來,再說,就算她願意,她老公也不一定同意,每個人掙錢都很不容易的。

她跟父母說她沒有那麼多錢,讓弟弟自己也想想辦法,結果,她媽說:「你弟弟才剛工作,工資又不高,你讓他想辦法不就是難為他。」

何梅問她媽說:「我也是一個普通的打工族,你跟我要10萬就不難為我了嗎?沒有你這樣偏心的。」

母女倆因此吵了起來,何梅一氣之下就回家了,一直到弟弟結婚前一天,她才給娘家送了兩萬回去,她爸媽對她態度不算好,但畢竟弟弟結婚也是家裡的大事,她就堅持到辦完婚禮才走。

和何梅不同,她姐姐在婚禮前一個星期給娘家送了1萬,之後再也沒有出現過。她爸媽跟親戚們說大女兒是個白眼狼,結了婚就不認娘家人了。

何梅發現父母年齡越大越糊塗,根本看不到兩個女兒的好,只惦記著兒子。她說:「我的6萬嫁妝,在我弟結婚前被我媽要了回去,還額外讓我給他10萬,我只給了兩萬,爸媽如果一直偏向弟弟,我們的關系早晚會鬧到破裂。」

何梅的經歷,讓我想到了《愛的厘米》中的關雨晴和父親,關永年一開始也不是完全的重男輕女,但只要遇到兒子的事情,就可著勁壓榨女兒,最終就是關雨晴和他決裂。

電視劇最後是父女兩人和解,但換在現實生活中,女兒一旦因為父母的偏心,和原生家庭鬧崩之後,是很難有機會和解的。而且,她們會擔心和解之後,繼續被壓榨。

生活中有不少的扶弟魔姐姐們,她們不是天生就有受虐傾向,願意拿自己的勞動成果幫助弟弟,而大多數都是被父母逼著給予的。

像文中何梅的父母,說他們不重男輕女是假的,只是他們並不算特別嚴重,至少,還知道給女兒相應的關愛和嫁妝。

如果說沒有兒子,他們對女兒的疼愛一定更多,但有些父母就是那樣,看似對兒子和女兒公平,但只要碰上兩者之間的事情,父母不自覺就傾向了兒子。表面上看著不那麼過分,但思想上還是偏袒兒子多一些。

兒女與父母之間的關系很難處理,只要不是太過分,可以理解,但如果過分偏心,有時候保持一點距離,或許才是最好的方式。

5、結婚時女方索要的彩禮應該返還嗎?

結婚時女方索要的彩禮是不會返還的,因為彩禮錢就是給女方家的。
除非女方家把錢都用在了女生嫁妝上,帶回來了,等於返還了。

6、婆婆告訴兒媳習俗是沒彩禮,女方父母把嫁妝收回:我們也沒陪嫁,做得對嗎?

婆婆告訴兒媳習俗是沒彩禮,女方父母把嫁妝收回:我們也沒陪嫁,做得對嗎?

結婚之前別動什麼歪心思,只要兩個孩子可以好好地在一起,那比什麼都強。碎片奉勸各位當婆婆的,少管閑事,將心比心,別自作聰明,拉低了自己的檔次,誤了孩子的幸福。很多婆婆在兒子結婚前會使各種手段,然後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其實就是一種想占盡便宜的心理。能不掏錢就不掏錢,能挪得到些什麼就多得到些什麼。

但兒媳又不是傻子,當婆婆的打的什麼小算盤她心裡都是一清二楚莫。結婚雖然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但是當長輩的別管兒女的「閑事」,別管著管著,把好事變成壞事,後悔什麼的可沒有用。其實父母都在看家底,有錢多給孩子沒錢少給,要彩禮的還是窮得比較多,我表姐女兒找個一無所有的男的,最後買房買車表姐也掏空了家底,都是希望孩子幸福就滿意彩禮和嫁妝是兩邊家長給孩子的支持,也是代表著雙方在地位上不受欺負,如果一方不打算出,而你又非他不嫁,那就你也不要提什麼嫁妝了。

你男朋友做的不夠好,因為沒有為你考慮過,但是這個事情是可以溝通的,你可以跟他好好談談。再者彩禮也是你父母做了妥協的結果。彩禮從來都沒有規定,也永遠不會取消,因為即便取消了又有何用?架不住有些人就願意給啊,比如兩男爭一女,同等條件下,其中一個就非要給彩禮,這可咋整,所以彩禮這種東西從來都是你情我願的,如果覺得彩禮高就可以不娶,沒人逼著你給,對吧?如果逼著非要給,說她搶劫,有人不要彩禮的,別人也別取笑,彩禮這東西一直都是你情我願。

為什麼老是糾結那個彩禮呢?搞得好像是為了彩禮而結婚,要的太多夫妻兩婚後不會有隔閡嘛!順其自然吧。如果自己夠優秀,有能力找個有錢的,公婆喜歡你,老公愛你,那彩禮還需要你要嗎!自己不行又窮找個沒錢的,彩禮要一大堆,覺得現實嗎?如果人家能拿出來那麼多彩禮,還會娶你嗎?

本來嫁妝就沒到婆家人手裡,有沒有無所謂。可人家辛苦血汗錢,作為彩禮,還要留給娘家,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古代為毛給彩禮,留給娘家呢?因為古代女人真是嫁了出去,連回娘家都得請示婆婆,要服侍公婆…古代的女子一年能回五次娘家就不錯了。可現在呢,回娘家不必請示了,恨不能天天回娘家,都不與公婆住一起,何來服侍公婆呢?現在男女基本平等了,那麼也不要古代封建禮儀才對呀。

7、女方要回彩禮正常嗎?

1.現在的女生大多是享受著父母的嬌生慣養,女方要彩禮也是一種形式上的表達,想讓自己的女兒更有面子。女方傢伙在那個也會准備嫁妝,當作禮節回贈。
2.由於高額彩禮的頻頻爆料,有的地區已經慢慢取消了彩禮制度,但是該花的錢還是一分錢沒少,父母們都在為自己的子女坐著未來的規劃,新人雙方也會在經濟問題上進行合理的溝通,保證婚禮的順利舉行。
3.很多男生認為女方要彩禮很物質,但是彩禮並不是衡量婚姻是否幸福的唯一標准。高額的彩禮背後是很現實的問題,如果男方對女方保留著尊重,就會在訂婚時帶上彩禮,宣布歸屬權。如果本地對彩禮的看重程度不高。不需要高額的現金,買一些禮物帶上門也是必要的。別人姑娘以後的一生都給你了,花點錢怎麼了?
二、女方要多少彩禮正常

1.經濟問題是所有矛盾的起點,女方要多少彩禮,一方面要看男方的經濟實力,還要參考當地的彩禮風俗
2.對於已經取消彩禮制度的地區,主要是要一些實際性的物件,如房子、車子。如果對方的經濟能力有限,可以在以後慢慢兌現,但是在婚後的生活中一定要記得自己的承諾,並為之奮斗。
3.如果女方家庭條件較好,對於彩禮不是很看重,那也可以要求男方意思意思,給一個吉利點的數字,1888,2888都可以,這樣雙方都能留下一個好名聲。如果雙方家庭條件都可以,那就把彩禮數額網上提,在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即可。
關於彩禮的問題就說到這里,彩禮只是穩定婚後生活的第一步,如果兩人的感情很穩定,那彩禮就是個形式。當然,女方也不要將彩禮作為男生是否愛你的標准,一味的所求而無所付出,也會適得其反。祝所有的小仙女小哥哥們都找到自己的對的人,脫單走向人生巔峰。

8、離婚訴訟期間女方可以要回陪嫁款嗎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期間女方可以要回陪嫁款,陪嫁應認定為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歸女方個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有財產約定,約定了陪嫁婚後歸雙方共同所有的,只可以要回一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9、離婚後女方要求拿回嫁妝,有什麼忌諱嗎?農村

離婚以後女方要求拿回嫁妝,我覺得這並沒有什麼機會,但是這需要和男方協商,就向男方要拿回彩禮錢一樣,你不能夠只考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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