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縣志風俗
1、古代廉正的人或故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
近千年來,包公在歷代人民的心目中,一直是剛正不阿,為民請命的包青天。今天,包公的形象仍然活躍於戲曲、小說和民間傳說里。
官場生涯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出身於官僚家庭。生於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 戲曲里,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成人,這不符合歷史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包拯長大後,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 劾包拯「素少學問」。這里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 更合適、恰當的官職。 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二十九歲時,終於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後,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水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決定辭職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種封建孝道,受到家鄉人的稱道。近年,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
由於家鄉父老的勸告,包拯才離開家鄉,離開父母靈地,到天長縣(今安徽天長)任知縣。這時,包拯已是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廣東肇慶)。端州出產一種有名的硯台,叫端硯。端硯每年要向朝廷進貢。由於當地官吏和豪紳等層層加碼剋扣,端硯的產量雖多,卻變成了百姓的沉重負擔。包拯下令豪強官吏,不得貪污,只能按規定數量,向朝廷進貢。而他自己,直到離開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硯。
或許由於包拯這種鐵面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於慶歷三年(104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後,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與朝政,並且可以對於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並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慶歷六年(1046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後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體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後,包拯被召回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決軍糧問題,又曾到陝西解決運城(今屬山西)鹽業問題。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鹽稅法令,以便利於商販經營鹽業。
出色的工作,利國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制之銜,有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制,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向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之後,包拯改命為龍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龍圖),並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謚「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他晚年在家裡立了一塊石碑,上刻《戒廉家訓》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非吾子若孫也。"他的事跡長期流傳民間,過去小說、戲曲多取為題材。元雜劇已有《陳州糶米》等作品。以後流傳日廣,形成豐富的傳說。遺著有《包孝肅奏議》。
主張改革
包拯所處的仁宗時代,已經不象宋初那樣生氣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費成為當時的三大災害,老百姓的負擔加重,各地出現了士兵暴動和農民起義。面對這樣的形勢,包拯從憂國憂民出發,主張對時政進行整頓和改革。應當說,包拯的改革主張,其目的是為了鞏固宋朝的封建專制統治,但從客觀效果上看,卻有利於當時的下層人民.包拯之所以為天下百姓所愛戴,原因就在這里。
北宋龐大的官僚機構,冗官成災,包拯認為必須加以整頓和革新。他不但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姦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彈劾「苛政暴斂」的轉運使王逵,而且不畏風險,力主將皇帝的親戚,「凡庸之人」張堯佐免去要職。在包拯看來,「在政府無所建明」的平庸之輩,不論其官職有多大,都必須下台。他曾建議改革選人、用人制度。他主張官員年到七十歲必須離職。他揭露不願離職的官僚,是不知廉駐,「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他主張不能任意封官許願,即使是恩賜即由父親的功勞而錄用的子孫,也要通過考試。這些,都是為了解決冗官問題。包拯其實並不反對范仲淹主持的慶歷新政。新政失敗,許多官員受到處分,包拯全力為這些敢作敢為的官員嗚不平,主張起用他們。
在經濟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苛剝平民。當時有一種政策,由政府向城鎮百姓強行購買國家需要的物資,價格比市場價格低。這就成了剝削民眾的一種手段。包拯堅決反對這種害民政策。他列舉陝西強購軍用物資的危害,「前後人戶破藹家產不少」,因而要求廢除這種辦法。包拯建議,國家急需物資應該「置場收買」,以公平的價格,自由收購。這一建議,無論對減輕百姓負擔,還是對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運城解鹽問題,也是由於包拯極力支持改革,使解鹽的生產與銷售,由原來官方壟斷,改革為允許商人買賣。這一改革,不僅解除了百姓為政府搬運官鹽之苦,而且同樣有利於食鹽的流通.沈括稱贊這種「通商法」,「行之幾十年,至今以為利,」此外,包拯還曾主張方田均稅,即丈量地主豪強的土地,防止他們漏稅逃役。他還曾鼓勵民間采礦煉鐵等等。可見,包拯的經濟思想和經濟改革,目的在於「寬國利民」。
在宋朝的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樣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在出使遼國時,遼國刁難他,他義正詞嚴地據理力爭,不卑不亢。回國後,他立即將在遼國的所見所聞,報告朝廷。他說,遼國在山西北部集結兵馬,聚集糧草,其意圖不可不防。他建議,一定要加強山西宋遼邊境的 代州(代縣)、應州(應縣)、雁門關一帶的戰備,以前,遼國蠶食 邊境領土,是由於邊防之臣膽小怕事,不敢對抗,如今應該下令邊臣,讓其嚴加防守,不能丟失一寸土地.另外,原來這里的守將,在軍事上是外行,現在必須派懂得軍事的人去領導指揮。朝廷採納了包拯的意見,加強河北,山西的防衛.更重要的是,包拯對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減「老病冗弱」的主張,以利於訓練及加強戰鬥力。同時,他還提出加強邊境民間義勇的訓練。宋朝將士經常調動,以防武將專權,但造成了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弊病。包拯認為要改變這種政策,使將官有職有權,不要輕易調動。可貴的是,包拯建議加強國防與軍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負擔為前提。當時中原地區,尤其是河北、山西的農民,苦於運送軍糧,包拯曾提出,在豐收之年,可以購買當地農民糧食,儲備起來,作今後軍糧,減少運輸困難。 包拯之主張改革朝政以利國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礎的。他始終認為,普通百姓是國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過了,不受 貪官酷吏欺壓了,國家才能富強和太平無事。如果過分榨取,使天下蒼生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那麼,不但國家不能富強,而且會造成官逼民反,動搖封建統治.他之所以主張改革,成為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淵源就在於此.盡管包拯的出發點和動機,是為了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而不是全然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對被剝削者盡情欺壓的「貪官」來,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人民,總要好得多.那種認為清官比貪官更狡猾,對老百姓更有害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剛正不阿
一個人的功過歷史,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譜寫。一旦自己的行為被實踐證明對社會、對人民有功有利,那麼,人民終究會給他以恰當的評價.這評價,恐怕不會以一些暫時的貶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拯為人民所歌頌與懷念,正是由於包拯一生的實踐,有利於社會與人民。這實踐,不僅是由於他為當時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於他個人的道德品質,確實有不少同時代人,甚至後來人難以企及之處。
首先,他為人剛直,既不兩面三刀,更不會搞陰謀.他從不趨炎附勢,看顏色行事,更不說大話,假話。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諱,不怕冒犯皇帝.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諫,公開對皇帝說,我已經老了,而且沒有兒子,如果認為我說得不對,也不要緊,反正不是為了自己想陞官發財.幸而宋仁宗倒也過得去,沒有處理包拯,反而說,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說,宮內的親信宦官,權力太大,待遇太多,應該精簡人員和開支.這當然要得罪皇帝的親信左右,招來不測之禍。還好,皇帝說,「忠鯁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設或無益,亦無所害又何必拒而責之。」包拯總算碰上了一位比較開明的宋仁宗。 否則,早巳人頭落地了。這種剛正不阿的大無畏氣概,使當時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臣僚,對包拯都很欽佩。歐陽修就欽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時甚至不顧有關規定和 禮節,當面斥問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們下不來台。歐陽修不贊成包拯這種作法,認為包拯剛直有餘,「思慮不熟」。其實,因循守舊、無所視事的宋仁宗時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這樣的人。這對於糾正時弊,總有好處。至於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終究認為包拯不夠理想,沒有提拔他當參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職。 包拯剛直,卻並不主觀武斷.他既善於調查研究,又樂於聽取別人的意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時,卻能虛心接受。所以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復,此人所難也」。
其次,他大公無私,不謀私利。他一生儉朴,即使是當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經寫過一則家訓,刻在家中壁上.家訓的全文是:「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就是說,包拯嚴厲要求後代不貪不好,不要欺負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麼,就不是包家子孫,死了之後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墳。這一著名的家訓,體現了包拯不謀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這種情操,並不是包拯故意做出來,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動准則.早在廬州家鄉做官時,包拯就以無私而遠近聞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親戚鄉里都很高興,認為從此有了靠山.然而,鐵面無私的包拯秉公辦事,即使是自己的親戚犯了法,他也是執法如山.這樣,包青天的名聲大震,包拯死後,其威名傳播四方,有一個官員,是少數民族,歸顧了宋朝。這個官員對宋神宗說,我聽說包拯是忠臣,我沒有別的要求,請准許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將他改姓名為包順,傳說邊境士兵搶了一位婦女。那位婦女急了,說自己是包拯的孫女。那婦女病了,有一個巫女聽說之後,裝模作樣地折騰一番,便大罵是誰欺侮了我的孫女,並且要限十天之內將那婦女放了。人們認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頭跪拜之後,立即將那婦女放了。
維護法制
在小說、戲曲中,黑包公是法律與正義的典型形象。這是由歷史上的包拯演化、創作出來的藝術形象。不過,歷史上的包拯 確實愛民如子,不畏權貴,執法嚴明,因而博得當時和後代人民 的頌揚,把他作為受苦受難的救世主。包拯嚴明法紀,當然是為了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維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眾的領袖,反抗封建統治的先鋒。但是,在封建社會里,統治階級中有遠見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認識到,對於人民群眾,應該愛護,不要對他們橫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辦事,對百姓任意欺壓。否則,其結果必然反過來動搖甚至摧毀封建王朝的統治,因而從根本上來說,暴政顯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這樣的人.他 之所以為人們千古傳頌,也由於他的法律思想和執法行動,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與願望.比起貪贓枉法來,兩袖清風,依法辦事 總要好一些,對廣大人民有利些。
盡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個被欺壓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於上青天。不但手續很多,而且根本見不到官員的面.這樣,官吏豪強狼狽為奸,既可以敲詐勒索,又可以將法律作兒戲。
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時,作出了新的規定: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面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無論從有助於百姓申冤上講,還是從有助於審理案件上講,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這改革,在我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 包拯辦案,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怕權勢,二是為民申冤。兩者結合起來,便是包公。 不怕權勢,敢於頂風辦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錯綜復雜的關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權的繩索,把官僚、貴族、豪紳、惡霸們聯系在一起。要沖破這個已經編織好的、保護地主貴族利益的網路,談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難而上,以不怕身敗名裂的勇氣,使得「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這里舉一個突出的例子。
開封城裡有一條惠民河,河的兩岸,既有平民住著,也有達官貴人的住宅。包拯任開封府尹時,天下大雨,河水泛濫,淹沒街道,使許多平民無家可歸.是什麼原因造成了泛濫成災呢?包拯經過調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於大官僚和貴族們在河上築起了堤壩,將壩內的水面據為已有,種花養魚,並且同自己的住宅連在了一塊,成了水上花園.因此,要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將這些堤壩挖掉,挖掉堤壩,沖走水上花園,貴族們能答應嗎?包拯畫了地圖,拿 了有關證據,下令將所有堤壩與花園拆毀。有人自恃權大位顯,告到宋仁宗那裡。包拯拿出證據,證明他們非法建造水上花園。這樣,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能為皇親貴戚們說話了。 包拯不畏權勢,反對以權代法,客觀上維護了人民的利益.也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社會上的一批無賴,偷盜者,這些人雖無權勢,卻同樣危害人民。包拯對他們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發生火災。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面前,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現在要來破壞救火工作,下令把他們統統殺了。
早在天長縣時,包拯就處理過一件偷牛案.有一個無賴,將農家的牛舌割掉了.農民告到官府,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回家把牛宰殺吃了。那農民真的回家把牛殺了。宋代法律規定,擅殺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個無賴到縣里,控告那農民殺牛。包拯大怒,立即審問那無賴,你為什麼把人家的牛舌割了。無賴只得招供,並且暗自吃驚:你包拯怎麼會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實,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斷:既然有人要害別人,那麼別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機告狀,所以包拯叫農人乾脆把牛殺了,以引誘割牛舌者來告狀。
打擊權貴與罪犯,是維護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減輕農民負擔,也是維護平民利益。包拯任監察御史時,曾出現過一件怪事;轉運使王逵,向皇帝告狀,告的是陳州(今屬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師苛剝農民,多收錢糧。在當時人心目中,任中師廉潔,王逵貪卑,這是否是惡人先告狀?所以要派人去調查。許多人都畏懼王逵的權勢,不願前往。包拯為弄清真相,為民除害,毅然來到陳州,經過調查,並且掌握了證據,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報告,向農民任意搜括,引起農民不滿與無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將王逵撤職,將多收錢糧還給農民。戲曲《陳州放糧》,就是依據包拯這一事跡,加以渲染、虛構而成的。 包拯辦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當時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眾更把包公傳為救世主。他們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關節就是打通關節,如果你找不到打通關節的路,也不要著急,因為有包拯替我們做主。 不過,包拯是人而不是神。盡管他辦案注重調查研究,重證據,但他也有失誤的時候。在開封府時,有一個囚犯買通了執法吏人。吏人欺騙了包拯,讓囚犯從輕發落了。這說明包拯也可能犯錯誤,並且勇於改正錯誤。
歷史上的包拯,不愧為值得肯定與歌頌的政治家、改革家與律專家。他為民請命的一生,將永遠使人懷念。
2、桐城一般的風俗習慣
桐城民俗十大怪(1):正月初一玩虐待——吃兩頓
大年初一是個喜慶的日子,大家都想痛痛快快地玩一天。可是,正因為是大年初一,是新年的第一天,大家都想圖個吉利,不想在這一天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於是,就有了很多的禁忌。比如,不掃地、不倒垃圾,不潑水,以免把財氣掃掉、倒掉;不與人爭吵、不打罵小孩、不看病吃葯、不借東西、不跌倒、不說喪氣的話,表示這一年會過得和和氣氣;不殺生、不動刀剪、不做針錢活,以免血光之災;忌午睡,男人午睡田畦崩塌,女子午睡廚房生災變。
這些都還算通情達理的規矩,和別的地方差不了多少,雖然帶來諸多不便,也還能做得到。比較特別的是,桐城民俗在這一天只吃兩頓飯,早飯吃得特別的遲,晚飯吃得特別的早,中飯就免除了。
早飯吃得遲一點是可以的,因為前一天晚上守歲,大家多少都在熬夜,睡個懶覺是正常情況。問題是晚飯,吃得太早,不多時肚子就餓了。而且,下午四點多鍾的時候,大家玩得正快活,突然又要吃飯,吃得下吃不下且不說,生活節奏完全給打亂了。尤其是小孩子,這頓晚飯一般是不吃的。大人們也不強求,反正過年的時候零食多少有一點。所以,吃兩頓就吃兩頓吧,也不是多大的問題。
最要命的是,吃完這頓特別早的晚飯,天還沒有黑下來,就得早早地睡覺。小孩子最討厭的就是這個,你說,明天又不要上學,大過年的玩得這么起勁,搞么事非要強迫人家睡覺呢?
原來,這與上面提到的圖吉利有關。因為,農民一年到頭累死累活的,最大的幸福恐怕就是美美地睡一覺了。今天不是大年初一嘛,為了圖個吉利,為了表示這一年會作威作福的,一定要早早地睡個大頭覺。豈不知,這種寓意上的幸福,卻給實際生活帶來了不幸福。不過,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寓意是壓倒一切的,不能給你睡覺你不睡呀!
那麼,吃兩頓的規矩與早睡的規矩,是個什麼關系呢?我估計,最先有早睡的規矩,因為早睡用不著吃三頓,而且過年的時候大家胃口都不好,然後就有了吃兩頓的規矩。但是,由於吃飯在前,睡覺在後,讓人們誤以為早睡是因為避餓。只是,你也不想一想,這大過年的,大家故意挨餓搞么事,這不是有病嘛!
桐城民俗十大怪(2):三月初三吃野菜——蒿子粑
三月初三這一天,桐城鄉人多食用香蒿和米粉做成的蒿子粑,驅邪粑鬼。這個民俗非常非常的特別,不僅別的地方沒有,甚至連安慶其它縣市也沒有聽說。
三月三倒是個傳統節日,只是各地的說法各不相同。一說,伏羲和其妹女媧摶土造人,繁衍後代,後人由農歷二月二到三月三為太昊陵廟會,善男信女雲集陵區朝拜人祖;又說,三月三是王母娘娘開蟠桃會的日子,有一首北京竹枝詞這樣描述:「三月初三春正長,蟠桃宮里看燒香;沿河一帶風微起,十丈紅塵匝地颺」。在少數民族中,三月三也較為盛行:黎族稱三月三為「孚念孚」,為預祝「山蘭」(山地旱谷)和打獵豐收的節日,也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人稱談愛日;畲族以三月三為穀米的生日,家家吃烏米飯;瑤族以三月三為「乾巴節」,是集體漁獵的節日;侗族多於此日舉行搶花炮、鬥牛、斗馬、對歌、踩堂等活動,亦稱「花炮節」;壯族多於三月三趕歌圩,故又稱歌仙節。在道教中,三月三日是道教真武大帝的壽誕。
以上這些說法,與桐城人吃蒿子粑似乎一點關系都沒有。要搞清楚蒿子粑問題,必須緊緊抓住「上巳節」這個核心。上巳,就是三月上旬的巳日,歲在初春,具體日期並不固定。陽春三月是山花爛漫、春潮湧動之時,同時卻也是春蟲蠢動、百病入侵之時。所以,上巳節又稱為鬼節。《後漢書·禮儀志上》記載,「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為大絜」。因為洗潔的行為過於單調,後又增加了臨水宴賓、游春踏青的活動內容。至曹魏時,為了操作方便,上巳節的日期始固定為三月初三,後代沿襲至今。
用什麼來宴賓呢?一方面,應當是延年益壽、強身固體的健康食品;另一方面,應當是因地制宜、各取所需的時令食品。所以,在漢人當中,三月三總要吃點什麼,吃的東西多少與驅病有關,但具體的食品各不相同。比如,南方有的地方磨米面做「打鬼粑」 「纏腳面」食用;台灣、福建地區「采鼠麹草,合米粉為粿以祀其先」(《台灣府志》);在我們桐城,發明了蒿子粑。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三月三是上巳節,這一天要吃點能驅病的時令食品,於是桐城人吃起了蒿子粑。問題是,蒿子這種植物到處都是,為什麼別的地方的人不做蒿子粑?這的確是個待解的問題。
做蒿子粑是有講究的。米粉可以是秈米,也可以摻一點大米。蒿子不能放得太少,否則就不成蒿子粑了。但是,蒿子的植物纖維比較粗,一定要摘其嫩頭,而且不能放得太多。為了口味好一點,一定要多放一些臘肉,素的、肥的都要有。蒿子粑是吃油大王,不能捨不得油。而且,蒿子粑有一個特點,新鮮做出來的反而不好吃,放幾天後用油焊著吃味道更佳。
每到一年三月三,桐人齊吃蒿子粑。野味!
桐城民俗十大怪(3):一生三次素穿戴——毛身衣
桐城風俗,在出生、結婚、死亡的時候,要穿生布褂子和褲子,衣邊不用針線縫,俗稱毛身衣。
生布,就是沒有下水的棉布,桐城人稱作老布。舊時,因為生活苦,幾乎家家戶戶都紡棉紗。紡車和其它地方差不多,是手工搖動的座式木輪車。紡棉紗是個細活,看上去簡單,實際上很難。一根根細紗完全靠手指的內力從手中捻出來,否則不是過粗就是捻斷。搖紡車的速度也很講究,不急不遽,需紡紗者自己操作,別人不可替代。
棉紗紡好後就可以織布,這不是每家都能做的事,往往一個大村莊只有個把巧婦能為。實際上,織布是個體力活,需要腳踏,需要手拉,不知道為什麼過去這是個女人做的活。通常的習慣,大家自己將棉紗紡好後,送到織戶家織布,需要給人家幾個辛苦錢。也有自己不紡紗的,直接去買布;也有光紡紗賣給織戶,不要棉布的。不管怎樣,都不會給現錢,到年底的時候,有錢給錢,沒錢給一點糧食也是可以的。
一生三次穿毛身衣,這是值得後人倍加欣賞的偉大發明。出生、結婚、死亡,這是人生的三大轉折,每一次轉折都意識著全新生活的開始。用什麼寓意全新的生活?白色、原始、樸素也!你看這毛身衣,用純天然的棉紗製成,不曾下水,不縫衣邊,是何等的原始呀!初生嬰兒穿上毛身衣,意味著酸甜苦辣人生的肇始;待婚青年穿上毛身衣,好去迎接婚姻生活的大考;乘鶴西遊的老人穿上毛身衣,不啻是個等待輪回的處子。
這樸素無比的毛身衣,似乎是文都桐城人的專利,其它地方有此俗者極少。周邊安慶其它的縣市,可能也有的,但多半是跟桐城人學的。如果非要窮究其來源,最好到江西、兩湖一帶去找,桐城人差不多都是從那個地方來的。假如真的找到了,建議桐城人都到那裡去弄一件毛身衣穿穿,算是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桐城民俗十大怪(4):三十六歲換褲帶——送36歲
桐城有「送三十六」的民俗。無論男女,虛35歲時,親朋好友饋贈白雞一隻,新褲帶一根,白襯衫一件。大年三十晚上,男擇岳家、女擇娘家送來的白雞燉食。如果講究一點,白雞需獨食,將雞毛埋於三叉路口。
《桐城縣志》曰,此俗存於桐城西鄉;又有相關資料說,此俗並不古老,大概起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這些說法是相當可疑的,實際上,「送三十六」的民俗很普遍,桐城幾乎所有地方都有這個風俗,南方很多省份好像也有,特別是江西和兩湖一帶。
舊說,36是個很不吉利的數字,36歲是人生難過的一大關口。傳統迷信認為,逢九不利,不管是明九還是暗九。明九就是數字中直接帶九,比如19、29、39;暗九是九的倍數,比如18、27、45。36是暗九,當然不吉利。可是,為什麼36歲特別不吉利呢?可能有這樣幾個原因:(1)36歲是人的本壽,古人認為36歲一個輪回,只有活夠36歲才夠本;(2)從生活經驗可以判斷,人到36歲各方面的身體機能都開始下降,一年不如一年,一天不如一天;(3)舊時人的壽命短,一般只能活到五九、六九,作為一個轉折的關口,18歲、27歲明顯太早,45歲或54歲則有點遲,它們不是人生的轉折,差不多是人死的轉折了。所以,選擇36歲作為人生關口最合適。(4)道家有「四九天劫」的說法,雖然說的是490年,但畢竟是四九呀,很容易讓人想起36。
既然36歲不吉利,就要想法子辟邪。不過,迷信有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實質上是因需要而異。因之,各地「送三十六」的辦法各不相同。在湖北宜昌,要拜神唱大戲;在湖南,要招呼親朋好友做大壽;在江西,要送褲子。
桐城特別的地方在於兩方面:其一,其它地方辟邪的日子一般都選擇在36虛歲的生日,而桐城選擇在35虛歲那年的大年三十;其二,其它地方也就是找個借口吃一頓,並不在乎吃什麼,而桐城卻偏要吃白雞、換新褲帶,大年初一還要躲起來不見人。
那麼,桐城人為什麼認為吃白雞、換新褲帶能辟邪呢?目前還沒有正解。大概,白色是正色,又比較反光,能夠把鬼蜮照晃眼而無法加害於身;吃白雞而不是吃白豬,大概是因為雞肉比豬肉貴;將雞毛埋於三叉路口,是為了讓鬼蜮到三叉路口後被白雞毛晃得走錯方向;換新褲帶,是怕舊褲帶年久失修扎不緊,讓鬼蜮從衣縫中鑽了進去。這叫層層設防,萬無一失。呵呵,迷信嘛,有多少說得清楚的!
桐城民俗十大怪(5):胎盤瓦罐樹下埋——胞衣罐
桐兒出生後,將胎兒胞衣裝入瓦罐中,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樹下,寓意「樹高千尺,人高萬丈」。
胞衣是個非常非常特別的東西,怠慢不得。在那裡,有著我們對混沌世界的些許記憶,有著我們一奶同胞的些許余溫。伴隨著人生的第一聲啼哭,我們從胞衣中脫胎而出,代表著與母體分離的正式儀式,更代表著漫長人生的獨立宣言。因之,大家都要將胞衣罐放在一個特別的地方,永久地保存起來。
有人將胞衣罐放到村邊大河的中心,流水潺潺,生命不息;有人將胞衣罐埋在自家的院子里,無論你走到何方,都沒有離開自己的親人;有人將胞衣罐深埋在屋後的竹林中,竹筍根根,彷彿祖宗;有人將胞衣罐掛在高樹上,讓小鳥充當天際的使者送出自己的第一份饋贈。
但無論在什麼地方,有資格安置胞衣罐的一定是個男人,一個將小生命帶來人世的男人。小小的胞衣罐,系著每一個父親的責任,刻著生命代代相扣的傳承。伴隨著胞衣罐的脫手而出,這個男人一步一個腳印朝著家的方向走去。小時候,一個男人將我們的胞衣罐以自己的方式好生安置;不多年,我們也要將一個自己製造的胞衣罐安置在一個自己認為最合適的地方。胞衣本出自女人,男人只是將它們連接了一下,使它們成為一串。
文都人格外聰明些,將胞衣罐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樹下,稱埋藏胞衣罐的鄉里為「原籍」。沒有比這更偉大的發明了!那些遠離故鄉的遊子,撮一把樹下的泥土,一定能夠聞到童年的氣息;將這把故鄉的泥土供在香案上,彷彿是在供自己的祖宗。桐城人的這一偉大發明,超越時間隧道,讓我們隨時可見自己的親人。
只是,心在痛,因為胞衣罐在我們這一代算是斷了根。自從小生命從一個叫醫院的地方產生,胞衣就不見了蹤影。不知道是流進了下水道,還是被熬成盤中羹,抑或成了某貴人的滋補養顏品。沒有機會將自己製造的胞衣罐安置,彷彿根本就不是男人。
城民俗十大怪(6):椒椒叔叔一起來--嗷叔叔
叔叔是指父親的弟弟,泛指比自己父親年紀小的父輩。但是,全國各地對叔叔的稱呼不盡相同,廣東人叫「阿叔」,天津人叫「掰掰」,東北人叫「老叔」,江淮一帶叫「×爺」或「×爸」,吳越一帶則叫「戽喂」。這其中,最特別的是安徽桐城人,把叔叔稱作「椒椒」。
為什麼這樣稱呼呢?且聽一段饒有興趣的傳說:清朝名臣張英一日擬寫奏章,誤將「叔」寫為「椒」。康熙帝展閱,好奇心大發,遂詢何故。張英為了自尊,謊稱道:敝鄉有一俗,稱「叔」為「椒」。豈料康熙生疑,要派人前去探個虛實。張英聞訊驚恐萬狀,欺君之罪如何了得?便暗派侍從快馬馳往老家桐城,讓縣令三日內遍喻縣民,改「叔」為「椒」。待皇帝欽差抵桐遍詢民眾,結果眾口一詞。自此,「叔叔」的別稱「椒椒」便在桐城流傳至今。
這個故事編得不賴,可故事畢竟只是故事,不能當作正史看待。稍微有點常識的人不難發現,這個故事有很多的漏洞:把「叔」寫成「椒」的可能性並不大,古代文人惜紙,下筆前都很認真;奏章寫好後要仔細檢查,重要的還要備份,弄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皇帝知道後,老實承認也沒什麼,撒謊可真是掉腦袋的欺君之罪;「叔」有好幾種意思,奏章中的「叔」不一定正好是「叔叔」的意思;這個故事有好幾個版本,有的將主人公說成是張英的兒子張延玉;如果真是寫錯了,用家鄉話來推託照樣沒有面子;這么個小事,就算皇帝真的知道是在撒謊,也斷然不會派人暗訪;民間的習慣稱呼是很難改變的,就算當時應急改變,日後也絕對不會叫成習慣。
為了考證桐城「椒椒」的來源,需要注意下面兩條 「硬證據」:其一,並不是桐城所有地方的人都這樣稱呼,個別地方有其它的叫法。在桐城,大多數人叫椒椒,但也有地方叫叔叔的;其二,全國並不是只有桐城一個地方這樣稱呼,江西貴溪和永修兩地也是這樣叫的。難道這兩個地方的人都是從桐城遷過去的?事實上,桐城人大多反而是從江西遷移過來的。
這無意中給我們提供了一條線索:大多數桐城人是從江西瓦屑壩移民過來的,而瓦屑壩明顯只是一個移民中轉站,那些將叔叔稱作「椒椒」的桐城人,是不是來自江西貴溪和永修呢?不管怎麼說,這里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
由於提供的相關信息太少,遍查方言資料,也無法得出「椒椒」的確切來源。在這里,姑且提供一個大膽的猜測:叔通菽,菽是一種豆類植物,以豆類喻指小,所以叔叔指比父親小的人;椒是一種香料植物,指的是「花椒」不是辣椒(明末才從美洲傳入),椒的果實比菽還小,同樣可以用來喻指小,進而指代比父親小的人。
桐城民俗十大怪(7):酸甜苦辣擱一塊——胡椒湯
從正月初一開始,桐城人給各種生靈過生日:一雞,二狗,三豬,四羊,五牛,六馬,七人,八谷,九豆,十粟。其實也就是說說,並沒有見過什麼人真的給這些生物作壽。初二的狗不會多啃一快骨頭,初三的豬也不會多吃一口米糠,至於馬和羊,桐城基本上見不著,而豆谷之類,春節的時候正在冬眠呢。只有初七的人生日,一定是要好好過的。桐城的風俗,正月初七的晚餐,每個人都要吃酸辣湯,又叫胡椒湯,表示人生會遇到各種酸、甜、苦、辣之事。
可能是桐城不怎麼產胡椒,也可能南方人不怎麼愛吃胡椒,反正,這個酸辣湯很多人是不放胡椒的,但並不妨礙叫它胡椒湯。拋開寓意不說,單從口感上來講,胡椒湯味道還是相當不錯的,比北方人做的什麼辣糊湯要好很多。胡椒湯的主料是豆腐、澱粉、山粉,再放些臘肉、冬菇、冬筍、熟雞肉、肉絲、雞蛋、香油、雞血、辣椒,味道算是蓋了帽了。一看這些原料大家都清楚,酸辣湯其實既不酸也不辣,加上平時又很少能吃到,所以大家都逮到吃好幾藍邊碗。
酸辣湯並不特別,四川、上海、北京、廣州,幾乎每個有人的地方都有。北方的偏酸一些,南方的偏甜一些,四川的偏辣一些。桐城酸辣湯的特色不在於口味,而在於文都人將這一鍋濁湯賦予了特別的文化含義,讓人回味無窮。記得有一首歌就叫《酸辣湯》,裡面說「酸酸辣辣的感覺,味道十分好喝特別,讓地球慢慢變火球,燃燒到溫度最高點」。我不知道歌詞是誰寫的,但肯定不是桐城人寫的。
那麼,為什麼人的生日安排在正月初七呢?民間傳說,女媧造物時,前六天分別造出了雞、狗、豬、羊、牛、馬,第七日造出了人,因此,正月初七俗稱「人日」,又叫「人勝日」、「人慶」等。怎麼慶祝呢?各地的方式不一樣:(1)戴人勝:女子用彩紙、絲帛、軟金銀等材料製成小人的形狀戴於頭上,或貼於屏風等處。(2)贈花勝:人們製作各種花勝(樣式為花朵)相互饋贈;(3)吃七寶羹:人們用七種新鮮的節令蔬菜加米粉做成羹食用,稱為「七寶羹」;(4)出遊、登高:仕女出遊與文人墨客登高賦詩,唐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詩雲:「人日題詩寄草堂,遙憐故人思故鄉。柳條弄色不忍看,梅花滿枝空斷腸。身在南蕃無所遇,心懷百憂復千慮。今年人日空相憶,明年人日知何處?」。相比較而言,還是桐城人吃胡椒湯的發明最出彩,既一飽口福,還有文化上通俗易懂的講究,可謂一舉兩得。
桐城民俗十大怪(8):新娘原來是妖怪--砸新人
桐城有「砸新人」的習俗,寓意「越砸越發」。只要見到有迎親的隊伍從村莊邊經過,都有好事者吶喊「砸新娘」,並隨手抓起幾把沙土或瓦碴子砸過去,以此要挾迎親隊伍的頭人(一般是媒人)發喜煙喜糖。大人們砸新娘一般都是象徵性的,而小孩子卻不管那麼多,亂砸一氣,有時甚至會把新娘砸得花容失色。不過,新娘多少有所准備,事先帶上一條方巾,不等沙土砸過來就將方巾把頭遮起來。記得文化大革命的時候,為了防止被砸,新娘子前面舉一個毛主席的石膏像,這樣誰也不敢砸了,誰都怕把毛主席他老人家給砸壞了。但這個法子也只管了一陣子,後來小孩子還是照砸不誤。那時大家日子都過得緊,新人並不是過一個村子都散糖果的,你不砸,她是不給的。
一般來說,「砸新人」有不成文的規矩,主要是三條:只有路過的才能砸,本村莊的一般不能砸;小孩子可以砸,大人一般不能砸,起碼不能狠毒地砸;散過喜煙喜糖後不能再砸。其實,迎親隊伍自己也是矛盾的,如果砸狠了他們肯定不高興,但如果一路上無人來砸,他們也很失落。且不說「不砸不發」,起碼表示你這個隊伍的人際關系不怎麼樣,招搖過市的都不惹眼,沒有理答你。大喜的日子,稍微砸一砸,鬧著玩兒,不管砸了誰,都不會生氣惱怒的。所以。一些辦事細心的人家,會事先給幾個喜歡熱鬧的人打招呼,叫他們安排人來砸。
可能真的是為了鬧著玩兒,「砸新人」的風俗非常普遍。東鄉族的婚俗,鬧新房時用枕頭砸新娘,迫使她盡早掀開蒙面的布巾;戴厚英在《流淚的淮河》中描述,淮北人鬧新房時用楝樹果子砸新娘;在湖北孝感,迎親時女方親友用預先准備的樹棗、蘿卜條以至豆渣、飯團等輪番拋擲取樂,主要是砸新郎;在東北,新娘去夫家的時候,喜歡用五穀雜糧砸新娘。相比較而言,桐城的砸法顯得比較原始,多少有點野蠻。
這不由得讓人起疑:此俗何來?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別地一般在鬧洞房的時候砸,桐城卻在迎親的路上砸;別地弄個東西隨便砸一砸,桐城卻弄個磚頭石塊實實在在地砸;別地砸一砸純粹為了取樂,桐城卻在取樂的同時取一點喜煙喜糖。《康熙桐城縣志》曰,「同安郡其俗信鬼神,好遙杞,父子或異居,人性勁躁,包藏禍害,視死如歸」。難道說,桐城人自古以來本性野蠻?
竊以為,非也。即便桐地自古民風強悍,《康熙桐城縣志》也說,「自平成(南朝)後其俗頗變,尚淳質,好儉約,喪杞婚姻胥近於禮」。況且,別地的人罵桐城人,也只說陰險狡詐,斷不會說野蠻粗俗的。
雖然不能確切地知道「砸新娘」的緣起,大體的發展線索還是可以猜出一鱗半爪的。(1)舊時的人有很強的地盤意識,從他們的地盤路過,多少要留下一點買路錢,否則就會被人譏笑為軟弱無能。(2)舊時的人很迷信,紅喜事從一個村莊過,這個村裡的人以為你帶走了喜氣,必須把你的喜氣給砸掉;白喜事從一個村莊過,這個村裡的人以為你帶來了晦氣,你必須放鞭炮給嚇走。至於「越砸越發」,不過是發展到後來的一個托詞,好比一個人把東西打碎了,雖然心裡很難受,嘴裡卻說「碎碎(歲歲)平安啦!」
實際上,與桐城相類似的「砸新娘」也還是有的,比如廬江與桐城交界的地方、宣城的一些地方。只是,這兩個地方多少都與桐城相關,廬南自不必說,宣城在近代是有大量桐城移民的。大家知道,桐城人大多是從江西、兩湖移民來的,估計這些區域十有八九會有此遺風。
桐城民俗十大怪(9):煮魚上桌不算菜
吃魚好處多多,除了味道鮮美、眾口可調,還能治病強身、延年益壽。過年的時候,吃魚又被賦予特別的含義,所謂年年有魚(余)、吉慶有魚(余)是也。在大多數地方,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魚,以討一個吉利,所以魚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過去有副常用的春聯:「向陽門第春常在,積善人家慶有餘」。舊時,一些文縐縐的知識分子是只吃魚不吃肉的,因為這些所謂的君子「聞其聲不忍食其肉」,而魚被宰殺時是不會發出嚎叫的。
在桐城,大家也是喜歡吃魚的,招待客人一般都是做三牲飯,即以雞、魚、肉為主的家常飯。就算是祭祀祖宗,帶的也是三牲碗。過年的時候,照例是要煮魚的,大年三十晚上煮魚照例是要上桌的,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煮魚上桌並不算一道菜,是萬萬不可以動筷子的。難道說桐城人就不想「年年有魚(余)」,就不想過年的時候討個吉利?非也!原來是因為桐城人的思維和常人不一樣,常人為了追求「年年有魚(余)」,覺得應當把這個「魚(余)」吃掉,而桐城人認為,「魚(余)」就應當「魚(余)」著,吃掉就不「魚(余)」了。
竊以為,兩種理解無所謂誰對誰錯,只是桐城人的理解有比較深的文化內涵。因為,過年吃魚是正常的,現在你吃了,文化含義不飽滿;而過年不吃魚是反常的,文化標志性就非常強。只是,大過年的,連條魚都吃不上,有點對不起自己的嘴巴和口水。由於不太人道,更有點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所以很多地方實行了適當的變通,要求相對寬松一些。在這些地方,只是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魚,正月初一到十五,請客要上兩碗魚,一碗可以吃,另一碗不可以吃,到底要吃哪一碗聽主人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魚」,意思是裝在碗里不能動的。後來,索性更寬松一點,大年三十也上兩碗魚了,反正吃了一碗還剩下一碗,不愁沒「魚(余)」。
可能,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魚並非桐城的專利,但這種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即便同樣是不吃,說法未必一樣。比如,東北一些地方三十晚上也是不吃魚的,但他們是因為魚兒多刺,怕一年裡老有撥不完的刺;舊時,北方有些地方不僅三十晚上不吃魚,他們什麼時候都不吃魚,因為缺少外來的佐料,無法將魚去腥。
桐城民俗十大怪(10):死後帶累下一代——忌血葬
舊時,無論什麼地方的人,對葬儀都是極其重視的。作為一種帶有明顯宗教色彩的葬儀,總有一些迷信的說法和做法,可謂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只是,不管多麼怪異,大家都普遍尊奉一個共同的信念:入土為安。按照佛教的說法,只有入土為安,才能投胎轉世。所以,在轟轟烈烈的葬儀之後,一定要將逝者盡快葬下去,這是第一要務。過去,如果一個人混得悲慘,都會聊以自慰地說,「只求一把黃土埋起來」;如果一個人十惡不赦,大家就會詛咒他「死無葬身之地」。
可是,桐城這個地方偏要反著來,人死以後忌血葬,要在野外找一個避風且風水好的地方將棺木厝放起來,用稻草蓋上防雨雪,俗稱「厝基」。乍一聽,一定以為桐城是個少數民族聚居地,因為有些少數民族喜歡在臨江河的山崖絕壁間鑿眼、釘樁厝放棺木,稱「懸棺葬」;有些少數民族將棺木厝放在山洞裡,稱「洞穴葬」;藏族人將屍棺厝放在高台,稱「天葬」。
問題是,無論是懸棺葬、洞穴葬還是天葬,都屬於一種「安葬」,即最後的安置。因為這些少數民族不作興土葬即埋葬,雖然沒有入土,但已經「安」了。而桐城則不同,棺木厝放在野外只是臨時措施,三年五載以後,還是要再行安葬的。這就引出一個問題:桐城人是信奉土葬的,也是相信入土為安的,為什麼遲遲不入土埋葬呢?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
「厝」,暫時放置,待葬或改葬。那麼,為什麼現在不速葬呢?現代的人解釋說,只有厝放三年以上,才會投胎轉世。這完全是把話說反了,沒有說到點子上。暫時不安葬,估計有幾方面的原因:
(1)過去的人窮,安葬不起,就暫時厝放一下,等待家族中死的人多了,湊在一起合葬,這樣可以減少費用;
(2)過去戰火紛飛,很多人逃荒時客死它鄉,暫時厝放一下等待回家安葬。古徽州也有厝放的習俗,只是他們條件好些,不是厝放在野外,而是厝放在特製的寢樓里。
(3)過去有丁憂三年的習俗,為了盡孝道;
(4)一時沒找好墓地或一時買不起墓地;
(5)安葬多在遠處,而厝放一般都在家門口,可以為晚輩祭祀或哭墳提供方便。這幾種力量的合力,使厝放成為一種習慣,而當習慣已經養成,即使這五方面的力量一個都不存在,它已經作為一種風俗根深蒂固了。
3、芙蓉墩鎮的歷史沿革
芙蓉墩鎮下含原芙蓉鎮和原湖西鄉。
芙蓉鎮:因轄芙蓉墩得名。解放前夕,屬雙峰鎮,陶狄、安復等鄉。解放初,屬四區(太平區)的定山鄉,一區(城關區)的城郊、芙蓉、涼亭等鄉。1953年成立34個初級社,1956年轉為9個高級社。1958年成立芙蓉公社。1984年改為芙蓉鄉。1993年撤鄉建鎮,改為芙蓉鎮,面積83平方千米,人口2.2萬。轄五聯、芙蓉、太字、江中、江河、三聯、鳳凰、涼亭、鳳形9個行政村。
湖西鄉:位於彭澤縣西南部,芳湖南岸。芙(蓉)太(平關)公路穿境而過。境內港汊塘堰密布,芳湖環繞西北,余家堰水庫在境東南,主幹渠長8000米。1950年為柘林、永樂、馬橋等鄉,1958年合改太平公社,1961年改湖西公社,1984年改社稱鄉。1997年,面積48.7平方千米,人口1萬,轄湖西、柘林、紅橋、長山、長壟、白蓮、湖山7個行政村,鄉政府駐王家灣許家,距縣城18千米。
2001年芙蓉鎮和湖西鄉合並,因與省內萬安縣芙蓉鎮同名,同年更名為芙蓉墩鎮。2003年撤村並組,長壠村並入長山村、風形村並入涼亭村。共轄芙蓉社區、五聯、太字、江河、三聯、鳳凰、涼亭、湖西農科所、柘林、紅橋、長壟、白蓮、湖山12個行政村。 彭澤縣近100年以安徽桐城縣和樅陽縣移民居多。其中芙蓉鎮尤甚。
第一次大規模移民在民國初年。《桐城縣志》(1995年版),在大事記欄中有這樣記載:「民國二年(1913年):實業界人士方履中,在東流、彭澤等地購置荒場、蘆場,從家鄉招農圍墾十萬畝,移民數萬人。」(見《桐城縣志》18頁)。方履中(1864——1939年),字玉山,一字聘商。南鄉(今屬樅陽縣)人,清未民國著名實業家,桐城派未期人物,在與英日商人侵佔安徽省銅礦山的斗爭中,是主要領袖。著作有《貞泯不泐》、《桐城名賢詩詞輯》等。
在彭澤縣主要是太泊湖 流域和方湖流域以及長江沿線,如芙蓉鎮,芙蓉農場,棉船,馬當,浪溪,太平以及紅光等鄉鎮。在移民中以樅陽縣人為多。樅陽縣向來分南鄉和東鄉,因為方履中是樅陽縣義津人,屬南鄉,所以其中又以南鄉人(在彭澤聽得最多的樅陽口音)居最,東鄉人(棉船朝陽人口音)次之,桐城縣的移民主要靠近樅陽縣的地區如孔城等。
第二次大規模移民是在1954年大水後和大躍進期間,又有幾萬人。這次是天災人禍造成的。第二次大規模移民是以第一次為基礎的,是為尋找生活而投親靠友,離開故鄉。據《樅陽縣志》所載:「1959年,縣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97人,1960年下降到270人。」含蓄地說明了「大躍進」期間我縣廣大老百姓的悲慘遭遇。1959-1960僅僅一年左右時間,每平方公里人口減少27人。總面積為1808.1平方公里樅陽,總人口減少達48800人以上(就算自然出生率與普通死亡率能相抵消)。當然,這些減少的人口大部分飢病而亡,但也有少數背景離鄉,其中移民最多的地方大概就是彭澤了。
第一批的移民已經歷五代左右,第二批移民也有三代以上。他們中只有第二批還有一些活著,可也是風燭殘年了。他們汗水伴隨著淚水澆灌出豐收的沃野,為子孫開辟一片新天地。他們的後代在彭澤這塊土地上幸福地生活著,但千萬要記住先輩的勇敢和勤勞,更不要忘記先輩的艱苦和辛酸! 彭澤的芙蓉鎮,棉船鎮,芙蓉農場幾乎都說樅陽話.郎溪鎮,太伯湖開發區,紅光廠大部分說樅陽話, 馬當鎮一半說樅陽話, 龍城鎮,黃嶺鎮,定山鎮有一小部分說樅陽話 說樅陽話的大部分集中在比較發達的沿江地區。彭澤縣有許多「桐城佬」,而實際上多是樅陽人(樅陽當時即是桐城的東鄉和南鄉),這當然與方履中是桐城南鄉人有關。
現彭澤縣人口僅三十四萬,但祖籍桐城(以樅陽多)就近十幾萬,如果再加上現已屬安徽省望江縣和宿松縣(原屬彭澤縣行政區劃)的桐城籍人(這些地方的桐城佬並不比彭澤的桐城佬少,以此類算的話),至少有不少於三十萬桐城佬,其中至少二十萬是「樅陽佬」,在離樅陽幾百里的異地繁衍生息。近百年來,這些樅陽人至今還保留著樅陽的方言及風俗。
4、棉船的人口遷移
彭澤縣近100年以安徽桐城縣和樅陽縣移民居多。
第一次大規模移民在民國初年。《桐城縣志》(1995年版),在大事記欄中有這樣記載:「民國二年(1913年):實業界人士方履中,在東流、彭澤等地購置荒場、蘆場,從家鄉招農圍墾十萬畝,移民數萬人。」(見《桐城縣志》18頁)。方履中(1864——1939年),字玉山,一字聘商。南鄉(今屬樅陽縣)人,清未民國著名實業家,桐城派未期人物,在與英日商人侵佔安徽省銅礦山的斗爭中,是主要領袖。著作有《貞泯不泐》、《桐城名賢詩詞輯》等。
在彭澤縣主要是太泊湖 流域和方湖流域以及長江沿線,如棉船,馬當的楊柳.躍進.船形,浪溪的百圩,太平的永樂,芙蓉太字,以及紅光等等。在移民中以樅陽縣人為多。樅陽縣向來分南鄉和東鄉,因為方履中是樅陽縣義津人,屬南鄉,所以其中又以南鄉人(在彭澤聽得最多的樅陽口音)居最,東鄉人(棉船朝陽人口音)次之,桐城縣的移民主要靠近樅陽縣的地區如孔城等。
第二次大規模移民是在1954年大水後和大躍進期間,又有幾萬人。這次是天災人禍造成的。第二次大規模移民是以第一次為基礎的,是為尋找生活而投親靠友,離開故鄉。據《樅陽縣志》所載:「1959年,縣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97人,1960年下降到270人。」含蓄地說明了「大躍進」期間我縣廣大老百姓的悲慘遭遇。1959-1960僅僅一年左右時間,每平方公里人口減少27人。總面積為1808.1平方公里樅陽,總人口減少達48800人以上(就算自然出生率與普通死亡率能相抵消)。當然,這些減少的人口大部分飢病而亡,但也有少數背景離鄉,其中移民最多的地方大概就是彭澤了。
第一批的移民已經歷五代左右,第二批移民也有三代以上。他們中只有第二批還有一些活著,可也是風燭殘年了。他們汗水伴隨著淚水澆灌出豐收的沃野,為子孫開辟一片新天地。如今他們的後代在彭澤這塊土地上幸福地生活著,但千萬要記住先輩的勇敢和勤勞,更不要忘記先輩的艱苦和辛酸! 至今,彭澤的芙蓉墩鎮,棉船鎮,芙蓉農場幾乎都說樅陽話.郎溪鎮,太伯湖開發區,紅光廠大部分說樅陽話, 馬當鎮一半說樅陽話, 龍城鎮,黃嶺鎮,定山鎮有一小部分說樅陽話 說樅陽話的大部分集中在比較發達的沿江地區,但說實話,如今在彭澤的樅陽人整體生活水平不如我們樅陽。彭澤縣有許多「桐城佬」,而實際上多是樅陽人(樅陽當時即是桐城的東鄉和南鄉),這當然與方履中是桐城南鄉人有關。 樅陽人移民彭澤這段歷史,沒有多少人關注,在《樅陽縣志》中只有寥寥數字的表述。
歷史,什麼是歷史?我說,這些被掩埋在黑暗中,掩埋在冰冷土地里的歷史才是真正的歷史,才是有血有肉能哭會笑的歷史。
現彭澤縣人口僅三十四萬,但祖籍桐城(以樅陽多)就近十萬,如果再加上現已屬安徽省望江縣和宿松縣(原屬彭澤縣行政區劃)的桐城籍人(這些地方的桐城佬並不比彭澤的桐城佬少,以此類算的話),至少有不少於三十萬桐城佬,其中至少二十萬是「樅陽佬」,在離樅陽幾百里的異地繁衍生息.
近百年來,這些樅陽人至今還保留著樅陽的方言及風俗,樅陽話在這里通行無阻.呵呵,他們的先輩當年背井離鄉,把那些過去的不毛之地改造成萬畝良田,多少人在臨死之前還要把那一把骨頭要運回家鄉啊.哪一家在彭澤的樅陽人沒有一段辛酸的往事?哪一家沒有悲歡離合的故事?
中國歷史上有許多次因為戰爭、飢荒、經濟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移民,而在中國歷史著作這么豐富的國家中,正史卻少有記載。
樅陽話是彭澤僅次於當地話的四大方言之一,樅陽人比較集中的棉船是彭澤當代名人最富集的地方。
5、宣城節日習俗資料word
桐城民俗十大怪(1):正月初一玩虐待——吃兩頓
大年初一是個喜慶的日子,大家都想痛痛快快地玩一天。可是,正因為是大年初一,是新年的第一天,大家都想圖個吉利,不想在這一天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於是,就有了很多的禁忌。比如,不掃地、不倒垃圾,不潑水,以免把財氣掃掉、倒掉;不與人爭吵、不打罵小孩、不看病吃葯、不借東西、不跌倒、不說喪氣的話,表示這一年會過得和和氣氣;不殺生、不動刀剪、不做針錢活,以免血光之災;忌午睡,男人午睡田畦崩塌,女子午睡廚房生災變。
這些都還算通情達理的規矩,和別的地方差不了多少,雖然帶來諸多不便,也還能做得到。比較特別的是,桐城民俗在這一天只吃兩頓飯,早飯吃得特別的遲,晚飯吃得特別的早,中飯就免除了。
早飯吃得遲一點是可以的,因為前一天晚上守歲,大家多少都在熬夜,睡個懶覺是正常情況。問題是晚飯,吃得太早,不多時肚子就餓了。而且,下午四點多鍾的時候,大家玩得正快活,突然又要吃飯,吃得下吃不下且不說,生活節奏完全給打亂了。尤其是小孩子,這頓晚飯一般是不吃的。大人們也不強求,反正過年的時候零食多少有一點。所以,吃兩頓就吃兩頓吧,也不是多大的問題。
最要命的是,吃完這頓特別早的晚飯,天還沒有黑下來,就得早早地睡覺。小孩子最討厭的就是這個,你說,明天又不要上學,大過年的玩得這么起勁,搞么事非要強迫人家睡覺呢?
原來,這與上面提到的圖吉利有關。因為,農民一年到頭累死累活的,最大的幸福恐怕就是美美地睡一覺了。今天不是大年初一嘛,為了圖個吉利,為了表示這一年會作威作福的,一定要早早地睡個大頭覺。豈不知,這種寓意上的幸福,卻給實際生活帶來了不幸福。不過,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寓意是壓倒一切的,不能給你睡覺你不睡呀!
那麼,吃兩頓的規矩與早睡的規矩,是個什麼關系呢?我估計,最先有早睡的規矩,因為早睡用不著吃三頓,而且過年的時候大家胃口都不好,然後就有了吃兩頓的規矩。但是,由於吃飯在前,睡覺在後,讓人們誤以為早睡是因為避餓。只是,你也不想一想,這大過年的,大家故意挨餓搞么事,這不是有病嘛!
桐城民俗十大怪(2):三月初三吃野菜——蒿子粑
三月初三這一天,桐城鄉人多食用香蒿和米粉做成的蒿子粑,驅邪粑鬼。這個民俗非常非常的特別,不僅別的地方沒有,甚至連安慶其它縣市也沒有聽說。
三月三倒是個傳統節日,只是各地的說法各不相同。一說,伏羲和其妹女媧摶土造人,繁衍後代,後人由農歷二月二到三月三為太昊陵廟會,善男信女雲集陵區朝拜人祖;又說,三月三是王母娘娘開蟠桃會的日子,有一首北京竹枝詞這樣描述:「三月初三春正長,蟠桃宮里看燒香;沿河一帶風微起,十丈紅塵匝地颺」。在少數民族中,三月三也較為盛行:黎族稱三月三為「孚念孚」,為預祝「山蘭」(山地旱谷)和打獵豐收的節日,也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人稱談愛日;畲族以三月三為穀米的生日,家家吃烏米飯;瑤族以三月三為「乾巴節」,是集體漁獵的節日;侗族多於此日舉行搶花炮、鬥牛、斗馬、對歌、踩堂等活動,亦稱「花炮節」;壯族多於三月三趕歌圩,故又稱歌仙節。在道教中,三月三日是道教真武大帝的壽誕。
以上這些說法,與桐城人吃蒿子粑似乎一點關系都沒有。要搞清楚蒿子粑問題,必須緊緊抓住「上巳節」這個核心。上巳,就是三月上旬的巳日,歲在初春,具體日期並不固定。陽春三月是山花爛漫、春潮湧動之時,同時卻也是春蟲蠢動、百病入侵之時。所以,上巳節又稱為鬼節。《後漢書·禮儀志上》記載,「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為大絜」。因為洗潔的行為過於單調,後又增加了臨水宴賓、游春踏青的活動內容。至曹魏時,為了操作方便,上巳節的日期始固定為三月初三,後代沿襲至今。
用什麼來宴賓呢?一方面,應當是延年益壽、強身固體的健康食品;另一方面,應當是因地制宜、各取所需的時令食品。所以,在漢人當中,三月三總要吃點什麼,吃的東西多少與驅病有關,但具體的食品各不相同。比如,南方有的地方磨米面做「打鬼粑」 「纏腳面」食用;台灣、福建地區「采鼠麹草,合米粉為粿以祀其先」(《台灣府志》);在我們桐城,發明了蒿子粑。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三月三是上巳節,這一天要吃點能驅病的時令食品,於是桐城人吃起了蒿子粑。問題是,蒿子這種植物到處都是,為什麼別的地方的人不做蒿子粑?這的確是個待解的問題。
做蒿子粑是有講究的。米粉可以是秈米,也可以摻一點大米。蒿子不能放得太少,否則就不成蒿子粑了。但是,蒿子的植物纖維比較粗,一定要摘其嫩頭,而且不能放得太多。為了口味好一點,一定要多放一些臘肉,素的、肥的都要有。蒿子粑是吃油大王,不能捨不得油。而且,蒿子粑有一個特點,新鮮做出來的反而不好吃,放幾天後用油焊著吃味道更佳。
每到一年三月三,桐人齊吃蒿子粑。野味!
桐城民俗十大怪(3):一生三次素穿戴——毛身衣
桐城風俗,在出生、結婚、死亡的時候,要穿生布褂子和褲子,衣邊不用針線縫,俗稱毛身衣。
生布,就是沒有下水的棉布,桐城人稱作老布。舊時,因為生活苦,幾乎家家戶戶都紡棉紗。紡車和其它地方差不多,是手工搖動的座式木輪車。紡棉紗是個細活,看上去簡單,實際上很難。一根根細紗完全靠手指的內力從手中捻出來,否則不是過粗就是捻斷。搖紡車的速度也很講究,不急不遽,需紡紗者自己操作,別人不可替代。
棉紗紡好後就可以織布,這不是每家都能做的事,往往一個大村莊只有個把巧婦能為。實際上,織布是個體力活,需要腳踏,需要手拉,不知道為什麼過去這是個女人做的活。通常的習慣,大家自己將棉紗紡好後,送到織戶家織布,需要給人家幾個辛苦錢。也有自己不紡紗的,直接去買布;也有光紡紗賣給織戶,不要棉布的。不管怎樣,都不會給現錢,到年底的時候,有錢給錢,沒錢給一點糧食也是可以的。
一生三次穿毛身衣,這是值得後人倍加欣賞的偉大發明。出生、結婚、死亡,這是人生的三大轉折,每一次轉折都意識著全新生活的開始。用什麼寓意全新的生活?白色、原始、樸素也!你看這毛身衣,用純天然的棉紗製成,不曾下水,不縫衣邊,是何等的原始呀!初生嬰兒穿上毛身衣,意味著酸甜苦辣人生的肇始;待婚青年穿上毛身衣,好去迎接婚姻生活的大考;乘鶴西遊的老人穿上毛身衣,不啻是個等待輪回的處子。
這樸素無比的毛身衣,似乎是文都桐城人的專利,其它地方有此俗者極少。周邊安慶其它的縣市,可能也有的,但多半是跟桐城人學的。如果非要窮究其來源,最好到江西、兩湖一帶去找,桐城人差不多都是從那個地方來的。假如真的找到了,建議桐城人都到那裡去弄一件毛身衣穿穿,算是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桐城民俗十大怪(4):三十六歲換褲帶——送36歲
桐城有「送三十六」的民俗。無論男女,虛35歲時,親朋好友饋贈白雞一隻,新褲帶一根,白襯衫一件。大年三十晚上,男擇岳家、女擇娘家送來的白雞燉食。如果講究一點,白雞需獨食,將雞毛埋於三叉路口。
《桐城縣志》曰,此俗存於桐城西鄉;又有相關資料說,此俗並不古老,大概起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這些說法是相當可疑的,實際上,「送三十六」的民俗很普遍,桐城幾乎所有地方都有這個風俗,南方很多省份好像也有,特別是江西和兩湖一帶。
舊說,36是個很不吉利的數字,36歲是人生難過的一大關口。傳統迷信認為,逢九不利,不管是明九還是暗九。明九就是數字中直接帶九,比如19、29、39;暗九是九的倍數,比如18、27、45。36是暗九,當然不吉利。可是,為什麼36歲特別不吉利呢?可能有這樣幾個原因:(1)36歲是人的本壽,古人認為36歲一個輪回,只有活夠36歲才夠本;(2)從生活經驗可以判斷,人到36歲各方面的身體機能都開始下降,一年不如一年,一天不如一天;(3)舊時人的壽命短,一般只能活到五九、六九,作為一個轉折的關口,18歲、27歲明顯太早,45歲或54歲則有點遲,它們不是人生的轉折,差不多是人死的轉折了。所以,選擇36歲作為人生關口最合適。(4)道家有「四九天劫」的說法,雖然說的是490年,但畢竟是四九呀,很容易讓人想起36。
既然36歲不吉利,就要想法子辟邪。不過,迷信有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實質上是因需要而異。因之,各地「送三十六」的辦法各不相同。在湖北宜昌,要拜神唱大戲;在湖南,要招呼親朋好友做大壽;在江西,要送褲子。
桐城特別的地方在於兩方面:其一,其它地方辟邪的日子一般都選擇在36虛歲的生日,而桐城選擇在35虛歲那年的大年三十;其二,其它地方也就是找個借口吃一頓,並不在乎吃什麼,而桐城卻偏要吃白雞、換新褲帶,大年初一還要躲起來不見人。
那麼,桐城人為什麼認為吃白雞、換新褲帶能辟邪呢?目前還沒有正解。大概,白色是正色,又比較反光,能夠把鬼蜮照晃眼而無法加害於身;吃白雞而不是吃白豬,大概是因為雞肉比豬肉貴;將雞毛埋於三叉路口,是為了讓鬼蜮到三叉路口後被白雞毛晃得走錯方向;換新褲帶,是怕舊褲帶年久失修扎不緊,讓鬼蜮從衣縫中鑽了進去。這叫層層設防,萬無一失。呵呵,迷信嘛,有多少說得清楚的!
桐城民俗十大怪(5):胎盤瓦罐樹下埋——胞衣罐
桐兒出生後,將胎兒胞衣裝入瓦罐中,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樹下,寓意「樹高千尺,人高萬丈」。
胞衣是個非常非常特別的東西,怠慢不得。在那裡,有著我們對混沌世界的些許記憶,有著我們一奶同胞的些許余溫。伴隨著人生的第一聲啼哭,我們從胞衣中脫胎而出,代表著與母體分離的正式儀式,更代表著漫長人生的獨立宣言。因之,大家都要將胞衣罐放在一個特別的地方,永久地保存起來。
有人將胞衣罐放到村邊大河的中心,流水潺潺,生命不息;有人將胞衣罐埋在自家的院子里,無論你走到何方,都沒有離開自己的親人;有人將胞衣罐深埋在屋後的竹林中,竹筍根根,彷彿祖宗;有人將胞衣罐掛在高樹上,讓小鳥充當天際的使者送出自己的第一份饋贈。
但無論在什麼地方,有資格安置胞衣罐的一定是個男人,一個將小生命帶來人世的男人。小小的胞衣罐,系著每一個父親的責任,刻著生命代代相扣的傳承。伴隨著胞衣罐的脫手而出,這個男人一步一個腳印朝著家的方向走去。小時候,一個男人將我們的胞衣罐以自己的方式好生安置;不多年,我們也要將一個自己製造的胞衣罐安置在一個自己認為最合適的地方。胞衣本出自女人,男人只是將它們連接了一下,使它們成為一串。
文都人格外聰明些,將胞衣罐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樹下,稱埋藏胞衣罐的鄉里為「原籍」。沒有比這更偉大的發明了!那些遠離故鄉的遊子,撮一把樹下的泥土,一定能夠聞到童年的氣息;將這把故鄉的泥土供在香案上,彷彿是在供自己的祖宗。桐城人的這一偉大發明,超越時間隧道,讓我們隨時可見自己的親人。
只是,心在痛,因為胞衣罐在我們這一代算是斷了根。自從小生命從一個叫醫院的地方產生,胞衣就不見了蹤影。不知道是流進了下水道,還是被熬成盤中羹,抑或成了某貴人的滋補養顏品。沒有機會將自己製造的胞衣罐安置,彷彿根本就不是男人。
城民俗十大怪(6):椒椒叔叔一起來--嗷叔叔
叔叔是指父親的弟弟,泛指比自己父親年紀小的父輩。但是,全國各地對叔叔的稱呼不盡相同,廣東人叫「阿叔」,天津人叫「掰掰」,東北人叫「老叔」,江淮一帶叫「×爺」或「×爸」,吳越一帶則叫「戽喂」。這其中,最特別的是安徽桐城人,把叔叔稱作「椒椒」。
為什麼這樣稱呼呢?且聽一段饒有興趣的傳說:清朝名臣張英一日擬寫奏章,誤將「叔」寫為「椒」。康熙帝展閱,好奇心大發,遂詢何故。張英為了自尊,謊稱道:敝鄉有一俗,稱「叔」為「椒」。豈料康熙生疑,要派人前去探個虛實。張英聞訊驚恐萬狀,欺君之罪如何了得?便暗派侍從快馬馳往老家桐城,讓縣令三日內遍喻縣民,改「叔」為「椒」。待皇帝欽差抵桐遍詢民眾,結果眾口一詞。自此,「叔叔」的別稱「椒椒」便在桐城流傳至今。
這個故事編得不賴,可故事畢竟只是故事,不能當作正史看待。稍微有點常識的人不難發現,這個故事有很多的漏洞:把「叔」寫成「椒」的可能性並不大,古代文人惜紙,下筆前都很認真;奏章寫好後要仔細檢查,重要的還要備份,弄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皇帝知道後,老實承認也沒什麼,撒謊可真是掉腦袋的欺君之罪;「叔」有好幾種意思,奏章中的「叔」不一定正好是「叔叔」的意思;這個故事有好幾個版本,有的將主人公說成是張英的兒子張延玉;如果真是寫錯了,用家鄉話來推託照樣沒有面子;這么個小事,就算皇帝真的知道是在撒謊,也斷然不會派人暗訪;民間的習慣稱呼是很難改變的,就算當時應急改變,日後也絕對不會叫成習慣。
為了考證桐城「椒椒」的來源,需要注意下面兩條 「硬證據」:其一,並不是桐城所有地方的人都這樣稱呼,個別地方有其它的叫法。在桐城,大多數人叫椒椒,但也有地方叫叔叔的;其二,全國並不是只有桐城一個地方這樣稱呼,江西貴溪和永修兩地也是這樣叫的。難道這兩個地方的人都是從桐城遷過去的?事實上,桐城人大多反而是從江西遷移過來的。
這無意中給我們提供了一條線索:大多數桐城人是從江西瓦屑壩移民過來的,而瓦屑壩明顯只是一個移民中轉站,那些將叔叔稱作「椒椒」的桐城人,是不是來自江西貴溪和永修呢?不管怎麼說,這里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
由於提供的相關信息太少,遍查方言資料,也無法得出「椒椒」的確切來源。在這里,姑且提供一個大膽的猜測:叔通菽,菽是一種豆類植物,以豆類喻指小,所以叔叔指比父親小的人;椒是一種香料植物,指的是「花椒」不是辣椒(明末才從美洲傳入),椒的果實比菽還小,同樣可以用來喻指小,進而指代比父親小的人。
桐城民俗十大怪(7):酸甜苦辣擱一塊——胡椒湯
從正月初一開始,桐城人給各種生靈過生日:一雞,二狗,三豬,四羊,五牛,六馬,七人,八谷,九豆,十粟。其實也就是說說,並沒有見過什麼人真的給這些生物作壽。初二的狗不會多啃一快骨頭,初三的豬也不會多吃一口米糠,至於馬和羊,桐城基本上見不著,而豆谷之類,春節的時候正在冬眠呢。只有初七的人生日,一定是要好好過的。桐城的風俗,正月初七的晚餐,每個人都要吃酸辣湯,又叫胡椒湯,表示人生會遇到各種酸、甜、苦、辣之事。
可能是桐城不怎麼產胡椒,也可能南方人不怎麼愛吃胡椒,反正,這個酸辣湯很多人是不放胡椒的,但並不妨礙叫它胡椒湯。拋開寓意不說,單從口感上來講,胡椒湯味道還是相當不錯的,比北方人做的什麼辣糊湯要好很多。胡椒湯的主料是豆腐、澱粉、山粉,再放些臘肉、冬菇、冬筍、熟雞肉、肉絲、雞蛋、香油、雞血、辣椒,味道算是蓋了帽了。一看這些原料大家都清楚,酸辣湯其實既不酸也不辣,加上平時又很少能吃到,所以大家都逮到吃好幾藍邊碗。
酸辣湯並不特別,四川、上海、北京、廣州,幾乎每個有人的地方都有。北方的偏酸一些,南方的偏甜一些,四川的偏辣一些。桐城酸辣湯的特色不在於口味,而在於文都人將這一鍋濁湯賦予了特別的文化含義,讓人回味無窮。記得有一首歌就叫《酸辣湯》,裡面說「酸酸辣辣的感覺,味道十分好喝特別,讓地球慢慢變火球,燃燒到溫度最高點」。我不知道歌詞是誰寫的,但肯定不是桐城人寫的。
那麼,為什麼人的生日安排在正月初七呢?民間傳說,女媧造物時,前六天分別造出了雞、狗、豬、羊、牛、馬,第七日造出了人,因此,正月初七俗稱「人日」,又叫「人勝日」、「人慶」等。怎麼慶祝呢?各地的方式不一樣:(1)戴人勝:女子用彩紙、絲帛、軟金銀等材料製成小人的形狀戴於頭上,或貼於屏風等處。(2)贈花勝:人們製作各種花勝(樣式為花朵)相互饋贈;(3)吃七寶羹:人們用七種新鮮的節令蔬菜加米粉做成羹食用,稱為「七寶羹」;(4)出遊、登高:仕女出遊與文人墨客登高賦詩,唐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詩雲:「人日題詩寄草堂,遙憐故人思故鄉。柳條弄色不忍看,梅花滿枝空斷腸。身在南蕃無所遇,心懷百憂復千慮。今年人日空相憶,明年人日知何處?」。相比較而言,還是桐城人吃胡椒湯的發明最出彩,既一飽口福,還有文化上通俗易懂的講究,可謂一舉兩得。
桐城民俗十大怪(8):新娘原來是妖怪--砸新人
桐城有「砸新人」的習俗,寓意「越砸越發」。只要見到有迎親的隊伍從村莊邊經過,都有好事者吶喊「砸新娘」,並隨手抓起幾把沙土或瓦碴子砸過去,以此要挾迎親隊伍的頭人(一般是媒人)發喜煙喜糖。大人們砸新娘一般都是象徵性的,而小孩子卻不管那麼多,亂砸一氣,有時甚至會把新娘砸得花容失色。不過,新娘多少有所准備,事先帶上一條方巾,不等沙土砸過來就將方巾把頭遮起來。記得文化大革命的時候,為了防止被砸,新娘子前面舉一個毛主席的石膏像,這樣誰也不敢砸了,誰都怕把毛主席他老人家給砸壞了。但這個法子也只管了一陣子,後來小孩子還是照砸不誤。那時大家日子都過得緊,新人並不是過一個村子都散糖果的,你不砸,她是不給的。
一般來說,「砸新人」有不成文的規矩,主要是三條:只有路過的才能砸,本村莊的一般不能砸;小孩子可以砸,大人一般不能砸,起碼不能狠毒地砸;散過喜煙喜糖後不能再砸。其實,迎親隊伍自己也是矛盾的,如果砸狠了他們肯定不高興,但如果一路上無人來砸,他們也很失落。且不說「不砸不發」,起碼表示你這個隊伍的人際關系不怎麼樣,招搖過市的都不惹眼,沒有理答你。大喜的日子,稍微砸一砸,鬧著玩兒,不管砸了誰,都不會生氣惱怒的。所以。一些辦事細心的人家,會事先給幾個喜歡熱鬧的人打招呼,叫他們安排人來砸。
可能真的是為了鬧著玩兒,「砸新人」的風俗非常普遍。東鄉族的婚俗,鬧新房時用枕頭砸新娘,迫使她盡早掀開蒙面的布巾;戴厚英在《流淚的淮河》中描述,淮北人鬧新房時用楝樹果子砸新娘;在湖北孝感,迎親時女方親友用預先准備的樹棗、蘿卜條以至豆渣、飯團等輪番拋擲取樂,主要是砸新郎;在東北,新娘去夫家的時候,喜歡用五穀雜糧砸新娘。相比較而言,桐城的砸法顯得比較原始,多少有點野蠻。
這不由得讓人起疑:此俗何來?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別地一般在鬧洞房的時候砸,桐城卻在迎親的路上砸;別地弄個東西隨便砸一砸,桐城卻弄個磚頭石塊實實在在地砸;別地砸一砸純粹為了取樂,桐城卻在取樂的同時取一點喜煙喜糖。《康熙桐城縣志》曰,「同安郡其俗信鬼神,好遙杞,父子或異居,人性勁躁,包藏禍害,視死如歸」。難道說,桐城人自古以來本性野蠻?
竊以為,非也。即便桐地自古民風強悍,《康熙桐城縣志》也說,「自平成(南朝)後其俗頗變,尚淳質,好儉約,喪杞婚姻胥近於禮」。況且,別地的人罵桐城人,也只說陰險狡詐,斷不會說野蠻粗俗的。
雖然不能確切地知道「砸新娘」的緣起,大體的發展線索還是可以猜出一鱗半爪的。(1)舊時的人有很強的地盤意識,從他們的地盤路過,多少要留下一點買路錢,否則就會被人譏笑為軟弱無能。(2)舊時的人很迷信,紅喜事從一個村莊過,這個村裡的人以為你帶走了喜氣,必須把你的喜氣給砸掉;白喜事從一個村莊過,這個村裡的人以為你帶來了晦氣,你必須放鞭炮給嚇走。至於「越砸越發」,不過是發展到後來的一個托詞,好比一個人把東西打碎了,雖然心裡很難受,嘴裡卻說「碎碎(歲歲)平安啦!」
實際上,與桐城相類似的「砸新娘」也還是有的,比如廬江與桐城交界的地方、宣城的一些地方。只是,這兩個地方多少都與桐城相關,廬南自不必說,宣城在近代是有大量桐城移民的。大家知道,桐城人大多是從江西、兩湖移民來的,估計這些區域十有八九會有此遺風。
桐城民俗十大怪(9):煮魚上桌不算菜
吃魚好處多多,除了味道鮮美、眾口可調,還能治病強身、延年益壽。過年的時候,吃魚又被賦予特別的含義,所謂年年有魚(余)、吉慶有魚(余)是也。在大多數地方,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魚,以討一個吉利,所以魚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過去有副常用的春聯:「向陽門第春常在,積善人家慶有餘」。舊時,一些文縐縐的知識分子是只吃魚不吃肉的,因為這些所謂的君子「聞其聲不忍食其肉」,而魚被宰殺時是不會發出嚎叫的。
在桐城,大家也是喜歡吃魚的,招待客人一般都是做三牲飯,即以雞、魚、肉為主的家常飯。就算是祭祀祖宗,帶的也是三牲碗。過年的時候,照例是要煮魚的,大年三十晚上煮魚照例是要上桌的,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煮魚上桌並不算一道菜,是萬萬不可以動筷子的。難道說桐城人就不想「年年有魚(余)」,就不想過年的時候討個吉利?非也!原來是因為桐城人的思維和常人不一樣,常人為了追求「年年有魚(余)」,覺得應當把這個「魚(余)」吃掉,而桐城人認為,「魚(余)」就應當「魚(余)」著,吃掉就不「魚(余)」了。
竊以為,兩種理解無所謂誰對誰錯,只是桐城人的理解有比較深的文化內涵。因為,過年吃魚是正常的,現在你吃了,文化含義不飽滿;而過年不吃魚是反常的,文化標志性就非常強。只是,大過年的,連條魚都吃不上,有點對不起自己的嘴巴和口水。由於不太人道,更有點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所以很多地方實行了適當的變通,要求相對寬松一些。在這些地方,只是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魚,正月初一到十五,請客要上兩碗魚,一碗可以吃,另一碗不可以吃,到底要吃哪一碗聽主人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魚」,意思是裝在碗里不能動的。後來,索性更寬松一點,大年三十也上兩碗魚了,反正吃了一碗還剩下一碗,不愁沒「魚(余)」。
可能,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魚並非桐城的專利,但這種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即便同樣是不吃,說法未必一樣。比如,東北一些地方三十晚上也是不吃魚的,但他們是因為魚兒多刺,怕一年裡老有撥不完的刺;舊時,北方有些地方不僅三十晚上不吃魚,他們什麼時候都不吃魚,因為缺少外來的佐料,無法將魚去腥。
桐城民俗十大怪(10):死後帶累下一代——忌血葬
舊時,無論什麼地方的人,對葬儀都是極其重視的。作為一種帶有明顯宗教色彩的葬儀,總有一些迷信的說法和做法,可謂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只是,不管多麼怪異,大家都普遍尊奉一個共同的信念:入土為安。按照佛教的說法,只有入土為安,才能投胎轉世。所以,在轟轟烈烈的葬儀之後,一定要將逝者盡快葬下去,這是第一要務。過去,如果一個人混得悲慘,都會聊以自慰地說,「只求一把黃土埋起來」;如果一個人十惡不赦,大家就會詛咒他「死無葬身之地」。
可是,桐城這個地方偏要反著來,人死以後忌血葬,要在野外找一個避風且風水好的地方將棺木厝放起來,用稻草蓋上防雨雪,俗稱「厝基」。乍一聽,一定以為桐城是個少數民族聚居地,因為有些少數民族喜歡在臨江河的山崖絕壁間鑿眼、釘樁厝放棺木,稱「懸棺葬」;有些少數民族將棺木厝放在山洞裡,稱「洞穴葬」;藏族人將屍棺厝放在高台,稱「天葬」。
問題是,無論是懸棺葬、洞穴葬還是天葬,都屬於一種「安葬」,即最後的安置。因為這些少數民族不作興土葬即埋葬,雖然沒有入土,但已經「安」了。而桐城則不同,棺木厝放在野外只是臨時措施,三年五載以後,還是要再行安葬的。這就引出一個問題:桐城人是信奉土葬的,也是相信入土為安的,為什麼遲遲不入土埋葬呢?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
「厝」,暫時放置,待葬或改葬。那麼,為什麼現在不速葬呢?現代的人解釋說,只有厝放三年以上,才會投胎轉世。這完全是把話說反了,沒有說到點子上。暫時不安葬,估計有幾方面的原因:
(1)過去的人窮,安葬不起,就暫時厝放一下,等待家族中死的人多了,湊在一起合葬,這樣可以減少費用;
(2)過去戰火紛飛,很多人逃荒時客死它鄉,暫時厝放一下等待回家安葬。古徽州也有厝放的習俗,只是他們條件好些,不是厝放在野外,而是厝放在特製的寢樓里。
(3)過去有丁憂三年的習俗,為了盡孝道;
(4)一時沒找好墓地或一時買不起墓地;
(5)安葬多在遠處,而厝放一般都在家門口,可以為晚輩祭祀或哭墳提供方便。這幾種力量的合力,使厝放成為一種習慣,而當習慣已經養成,即使這五方面的力量一個都不存在,它已經作為一種風俗根深蒂固了。
6、白馬廟的傳說
白馬廟
白馬廟之所以香火旺、名氣盛,還與一段動人的傳說有關。明弘治年間的《桐城縣志》中記述著這樣一個故事:唐朝某年,桐城百日無雨,縣令張孚卿心急如夢,跪叩西山求雨,其心之誠,竟感動上蒼。當其驅馳一白色駿馬前去雲霧峰拜見雨神後,頓時普降甘霖,回衙路經龍眠河,不幸被暴發的山洪捲走,其妻為救夫也葬身河中。 雨過天晴,人們將張孚卿夫婦合葬於龍眠山口,建廟祭祀,即昔日境主廟。而其坐騎白馬的屍體被沖到下游十餘里的地方,人們念其功,亦厚葬之,並建白馬廟祀之,撰聯於廟門兩側:「惜民不惜身,萬戶張侯忠莫比;載德不載力,千秋良驥人難齊。」
另一傳說相傳早年間,陸老莊東的大塘內,住著一匹黑龍馬。此怪乃西海龍王敖順第九外甥,名鼉龍,唐時曾霸住「衡陽峪黑水河神府」,擒唐僧欲食之,被孫悟空告知敖順差員將其擒拿關押在西海受戒,不知何時此怪逃脫,避之在此處,惡性不改,作惡多端,多次打敗前來降雨的東海龍王的兵將,鬧得不是久旱無雨,就是洪水泛濫。人們只好燒香敬佛,求助於玉皇大帝派神將來降除黑龍馬。
一日,玉帝升堂與群神天官議事。金星李太白稟道:「早年關押在西海的鼉龍,不思悔過,作惡於江淮大地,民怨甚重,求玉帝派員前去除妖,降福於民眾。」
玉帝道:「誰願去降除?」
「小神願領旨前往!」玉帝一看,從眾神中走出一神將,此乃八部天龍馬。此神系北海龍王敖閏之子,曾因犯不孝之罪欲斬,幸有南海觀音向玉帝說情點化皈依佛門,馱聖僧西天取經,又馱聖經去大唐,終成正果,譽為八部天龍馬。
玉帝道:「你此次下界,需在人間享受人間香火三年,方能順利降那鼉龍。如違之,你的性命危也!」
白龍馬道:「為民除害,此乃小神天職,我命是小,民眾之命惟重。」
玉帝見白龍馬誠心,十分高興,遂令給白龍馬令牌一枚,並言道:「如有困難,憑此令牌可直接回天庭調遣天兵天將或派駐下界的神將!」
話說白龍馬神來到人間,變成一個英俊少年。他沿江淮兩岸探訪,所到之處,不是烈日似火,禾苗枯黃,就是洪水泛濫,百姓四處求神拜佛,怨聲載道。見此景象,白龍馬滿腔怒火,他暗下決心:寧可玉碎,不為瓦全,立即除掉黑龍馬。
白龍馬神尋到陸老莊東的大塘邊,手舉令牌,高聲叫道:「作孽的鼉龍,還不快快上岸,隨我回天庭領罪!」那孽龍正在夢中,忽聽有人高喊,大吃一驚,急忙上岸一看,見是白龍馬神,便怒道:「好一個小白龍,你在天庭做仙,我在人間得道,咱們是井水不犯河水,勸你少管人間閑事,快快離去。」白龍馬神斥道:「你擅自逃出關押地,已經觸犯天規,現又作惡於人間,罪不可赦。本神念你與我有親戚關系,快束手就擒,免得你一錯再錯,毀了你的終身!」誰知,那鼉龍毫無悔意。
二龍話不投機,各亮兵器殺將起來。經過浴血奮戰,白龍馬神終於殺死了作惡多端的鼉龍。白龍馬神由於沒有在人間享受香火,使其在同鼉龍的奮戰中無法發揮法力以致身負重傷,無法返回天庭。百姓們見狀,紛紛為他喂水餵食,求醫相治,進香求拜,仍不見好轉。
一日,只見有一老婦來到此地,問眾人為何燒香求拜。眾人曰:「有一白龍,為民同鼉龍作戰,負重傷無法救治,求南海觀音救難。」那老婦上前扶摸著重傷卧地的白龍向眾人道:「好一匹白龍馬!」
眾人大驚,心中正在納悶:明明是一條白龍,怎麼說是馬呢?
正在這時,只見那卧地多日的白龍已變成一匹健壯的白馬,站了起來,連連向那老婦點點頭,並揚脖向藍天長鳴。隨後,離地緩緩升上天空,那老婦也隨之現出金燦燦的光,眾人急呼:「是觀音菩薩顯聖!」隨之,人們紛紛跪在地上,向白龍馬、觀音遠去的地方叩頭致謝。
這一天,正好是農歷的十月十五。人們為了紀念白龍馬神除害,便在他顯身的地方建了一座廟,命名:白馬廟。而且每年的農歷十月十五這一天,四鄉百里的百姓紛紛前來燒香祭拜,並在此舉行騾馬交易會,此風俗一直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