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迷信風俗
1、古代婚姻有哪些讓人瞠目結舌的陋俗?
比如說冥婚、再比如說公雞當女婿,還有典妻制度和換親制度。造成這些制度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古代女子社會地位低下,另外也是因為古人的愚昧無知和過度的封建迷信。不過,現在這些婚姻陋習已經少了很多。
先說說冥婚吧。辦婚禮本來是一件特別喜慶的事情,但是卻和去世男女聯系在一起。因為古人覺得訂下婚約的人如果不在一起,就會使得家宅不寧。其實,這個方法主要是約束女子,也就是說如果未婚夫去世,那女子就從少女開始守寡。當然,冥婚也指為都去世的男女,辦婚禮。古人擔心沒有結婚的人會有怨氣,所以盡管雙方都去世了,但是還是要找個另一半。
公雞拜堂大多是為了沖喜。什麼叫沖喜呢?沖喜就是家中長輩或者是少男少女用葯也救不了,就辦一場婚禮來振奮一下精神。但是,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給男子沖喜,年紀輕輕的男子,已經病的下不來床,但是卻還是要結婚。於是舉行婚禮的時候拿個大公雞頂替一下。也就是說,讓女子把公雞當成丈夫,然後一起拜堂。
典妻制度就是丈夫實在窮得揭不開鍋,然後就把妻子出租給別人,等過一段時候再要回來。換妻制度就是說我把女兒嫁給你家兒子,那麼你家女兒就嫁給我家兒子。造成這些陋習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古人更看中兒子,女兒就被當成交易品。當然,這些跟古人的思想封建也有一定關系。
2、婚禮上有什麽習俗
不同地方習俗不一樣。
浙江紹興一帶新娘在娘家中舉行沐浴儀式。儀式均由兩位夫妻雙全,多子多女的中年夫妻主持。一人手拿畚篩,篩上放些染紅的喜果、鴨蛋、下面用大腳盆接著,另一人用熱水從畚篩淋到腳盆中,再用毛巾蘸水讓新人連續揩三次。新娘子沐浴後行「開臉禮」。當地風俗未婚女子稱「毛臉」,婚前是第一次開臉,請一老媼用線絞除臉上汗毛,修眉毛,整理鬢角,並拔下新娘的頭發7根與新郎的頭發混合搓成線,供新娘扎發髻,寓意「結發夫妻」。
國內習俗
一、湖州一帶
男家在向女家發「上頭盤」,即送上轎衣的同時,還要送上「開臉盤」。「開臉盤」共有6個盤,分別盛肉、魚、雞、喜果、炮仗紅燭、胭脂花粉。女家收到開臉盤後,即由舅母等女性長輩給新娘開臉。滑稽的是有些地方開臉後由喜娘給新娘塗上厚厚的一層水粉,直到眉毛都看不出為止。
二、廣東東莞一帶
舊俗在結婚前夕,擇好良辰,新娘在娘家舉行「落閣禮」。請一位好命婦人,摘一些柚子葉燒水給新娘沐浴,浴後換新衣,然後用紅綠絲線替她絞去面毛,並把原來的辮子改梳成「上轎髻」。沐浴、開臉,梳頭完畢,母親端上煮熟的—只全白羽毛的雞,俗規雞頭,雞屁股一定要吃掉,取意「好頭好尾」。
三、浙江麗水
舉行婚禮之前,女方要請梳頭娘,為新娘梳頭,梳頭娘要選擇父母雙全、子女眾多的大娘。由於打扮新娘一般都在夜晚進行,所以女方還要請來一對命好的未婚姑娘為新娘掌燈,梳頭娘除梳頭外,還要為新娘穿戴。打扮好的新娘,頭戴鳳冠,身穿宮裝,外披霞帔,腰橫玉帶,下著大紅裙,全身掛滿飾品,儼若娘娘。
四、河南地區
嫂子給將嫁的妹妹梳頭,這有兩種情況,一是梳成髻,即媳婦頭,意味著妹妹將成為人家的媳婦。一是還按閨女的發式梳,即梳長辮子,意即妹妹是待出閣的閨女,等到婆家後,再由婆家嫂子或者嬸子大娘挽成髻。給姑娘梳頭時有歌。
在豫北長坦縣,其歌詞為:「前攏七,後攏八,婆家娘家一齊發。婆家發了二頃半,娘家發了二頃八,走到半路發庄嫁。」
新娘的穿戴十分講究,可說是一個女人一生中最光彩的時刻。近代以後,城市男女結婚時,新娘皆披兜紗,長長的白裙拖地尺余,行步,兩小孩在後持之。這是歐美國家婚禮習俗影響的結果。裝飾方面,現在,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提高,新娘一般都用金銀珠寶等飾品來裝扮自己。
新娘服飾,以江蘇吳縣一帶最為講究。按當地俗規,凡新婚女子必須有三套服裝在舉行婚禮時和婚禮後穿戴。第一套:棉褲,俗稱「帖肉棉襖夾褲」,是男方迎親時送給新娘穿的。這套衣服除結婚日穿以外,翌日回門時可穿,婚後第一個春節回娘家拜年時可穿,參加母親50歲以後「念佛開齋堂」儀式時可穿,參加同輩至親好友的婚禮時可穿。第二套:頭上戴珠冠,粉紅色綉鳳穿牡丹等花紋的花衣,花裙,是與花轎一起租來的。這一套僅在轎上和舉行婚禮儀式中穿戴。第三套:土布衣,靛青色土布包頭巾,靛青色土布加衫、藍地白花印花土布褲,靛青色土布長襦裙,裹小腿的桃紅色印花土布卷綁,藍印花土布襪,綉花板趾頭鞋,這一套在婚後勞動時穿。新婚期間的新娘子穿的鞋子也很講究,同樣要備三雙。舉行婚禮儀式時穿「玉堂富貴」紋樣的鞋;上轎時放在「轎前盤」糕上的鞋,俗稱「踏糕鞋」,上面綉著福壽齊眉紋樣,隨接新娘的花轎抬到男家;第三雙是婚後替換鞋,綉著梅、蘭、竹、菊的紋樣。
五、 陝北一帶
舊俗新娘子的打扮很是滑稽。准備上轎的新娘,穿上了紅衣,綠褲,花鞋,頭上戴了鮮花,干嬌百媚,可是俗規要用鍋黑把新娘漂亮的臉蛋塗得黑漆漆的,與花枝招展的服裝形成了大反差。迷信傳說,假若不這樣做,在迎娶途中新娘要被鬼怪截去。
浙江湖州、安吉一帶新娘在娘家開臉後,專門燒一缸浴湯給她洗澡。洗好後從里到外全部穿上男家送來的衣服,為此當地有「男家浴缸里撈人」的俗語。舊俗這時新娘還要罩上一件大袖紅袍,腰間束一根帶子,背上纏一叢萬年青。俗信這樣可防止妖怪來搶新娘。
新娘穿新嫁衣也有俗規俗習。在浙江富陽一帶,當花轎抬到女家,放在簸箕上面時,新娘才開始化妝換衣,換好小衫褲後,要立在蒸桶上面穿紅棉襖和紅棉褲。有趣的是頭上戴好鳳冠,准備穿大紅裙時,要拿12個雞蛋從褲腰裡放下去,從褲腳下滾出來,俗傳這樣可使新娘婚後不論哪個月生孩子都如母雞下蛋一般,快當,順利。
六、福建泉州舊俗
新娘在出嫁前的打扮叫「笄禮」。花轎到來時,新娘在送嫁娘的伴引下到廳中梳妝,俗謂「對轎梳妝」。由一被稱為「賓」的有福的婦人為她加冠笄,然後由送嫁娘為新娘服背子,「賓」為新娘穿肚裙,肚裙用紅布做成,裙內有袋子,袋裡放入皂莢,鐵采尾,泥孩子,豬肉片等18樣東西。
七、江蘇揚州
新娘的打扮非常現代,上轎時還要戴一付有色眼鏡。不明根由的人感到奇怪,其實此俗源於一種迷信風俗。當地俗規認為新娘子的目光是犯窮的,穿上了婚嫁衣的新娘看到哪裡哪裡窮,看多遠就窮多遠,看到媒人媒人窮,看到婆家婆家窮。於是便立了一條俗規:新娘穿好新嫁衣上了轎後,就必須閉上眼睛,一直要到入洞房坐上床後才允許睜開眼。但在繁雜的婚禮過程中新娘實在很難堅持。後來聰明人想出一個辦法,用戴眼鏡來代替閉眼,果然方便了。
婚禮上的新娘是最美的,最耀眼的。她不僅會得到周圍人的欣賞和贊美,也可能招徠鬼神的羨慕和嫉妒。因此,為避免樂極生悲,新娘的梳妝打扮往往有一些「美中不足」的地方。這就使得新娘的裝飾風俗猶如萬花筒,干奇百怪,無奇不有。
八、廣西蒼梧
一帶新娘出嫁須穿黑衣、黑褲、黑襪,黑鞋,奇特得令人咋舌。浙江嵊縣山區,新娘須穿素服上轎,到了男家才換吉服舉行婚禮。江蘇靖江一帶的新娘出嫁,也是—身樸素的打扮:土青布衣、土青布裙,俗稱「撣草衣、撣草裙」直到現在穿得再時髦,再講究的姑娘,到結婚時也非得設法做一套土青布衣裙來穿上。
地方習俗 :
一、上海
古時的風俗十分注重傳統,繁復的六禮儀式,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及迎親也按足傳統辦事,一絲不苟,由於舊時年青男女並無自由見面及戀愛的機會,由提親,訂下婚約以至婚禮期間都有賴媒人當中間人,聯絡男,女兩家及協辦婚禮儀式,所以迎親後必定要給媒人送上媒人利是,以答謝其促成姻緣之恩。
在舊時的農村裡,不是所有人家都能負擔為新娘子做裙衫的經濟負擔,所以不少農村姑娘出嫁時,都會身穿紅色長衫或大紅套裝,代替裙衫。
新郎出門前,都要先在娘家吃一碗以蓮子、百合煮成的甜羹(糖水),代表女家希望女兒出嫁後能過甜蜜無憂生活的願望。
在送嫁的過程中,女家一位屬全福之人(即父母雙全,與丈夫和睦而有子女者)的女性長輩,或女司儀撐起紅傘伴著新娘走,以保護她不受妖邪入侵。
女司儀在新娘出門時要多帶備一雙全新的綉花鞋,待新娘登上轎子後,便要立即更換新鞋,表示新娘離家嫁作人婦,便不會帶任何屬於女家的東西到夫家,寓意將以後的生活交託於丈夫手上。
如果女家無設宴款待親友,又或發出邀請時有所遺漏,事後要向這些親友派喜糖(即印有"喜"字樣或紅色包裝的糖果)代替,以示正式通知各人女兒已出嫁。
福建婚俗
手帕一方定終身 帶副碗筷到夫家
訂親必須由男方本人由父母陪同上門,聘禮相當簡單,並當眾交送女方,女方回贈一條手帕,這樣就算訂下終身。
出嫁前夕,新娘會由姐妹伴宿守夜,一則敘舊話別,二則取個"旺氣"兆頭。次日中午女家辦"送嫁酒",散席後,母、嬸、姑和姐妹圍著新娘,抱成一團大哭,送嫁不得放鞭炮。
新娘出門時多穿上裙裝,但也可用全套紅色衣裙代替。
新娘的嫁妝越多,代表女方的家底越厚。為了讓女兒嫁得風光,女方會預備數量多而貴重的厚禮,於出嫁當日隨新娘之後浩浩盪盪地送到男家,有時候送禮的隊伍會由好幾輛車和一大群親友組成,場面壯觀。
在新娘嫁妝中,除傳統的中式禮儀用品及金器外,並包括家庭電器,大型傢具甚至單車或電單車等,全由女家送出,另外新娘也會帶一副新碗筷,以示從現在起,她就要寄在婆家吃飯。
新娘進門後,要向男家家中所有親屬敬茶,即使是幾歲小孩也有份兒,次序按輩份年歲而定,敬茶時,長輩會送贈金器(多是戒指)予新媳婦。而向女性長輩敬茶時,會將一個發夾夾在長輩的頭發上,並回贈一隻戒指。
完成大婚儀式後,便會設宴招呼親朋鄰里,傳統上,男、女家會分別設宴,如男家於婚禮當晚擺酒,女家則於翌晚設宴,遇有親朋眾多或同村鄉里甚多時,婚宴可能連續數天。
嫁後第三天,夫妻雙雙回門,一般不留宿,待婚後滿月,娘家再請他回去長住十天半月,叫做"玩滿月"。
次年正月,娘家請春酒,新娘會與夫婿一同出席。新女婿上門後,娘家房族親戚輪番擺宴請酒。事後,新女婿回贈每家一包紅棗或冰糖,以示答謝,至此,嫁娶過程才算全部完結。
二、安徽婚俗
前夜新郎宿女家 新娘新郎對換鞋
在安徽合肥地區,在婚禮中仍保留有一些古代習俗。在結婚前一夜,男家要宴請族中各人,然後新郎要拜祖宗,父母及長輩,拜畢,以新郎為首的迎親隊伍便會響著鑼鼓,向新娘家進發。
迎親隊伍到達女家門前,女家照例緊閉大門,要新郎大放鞭炮,稱"催門炮",婦女家親友便向新郎索取"啟門錢",即開門賞錢,再向新郎再三請求,新郎才會隨他們進屋內。
當夜女家會設盛宴招待新郎,與親友共飲。在舉宴之前,新郎要先叩頭拜見賓客,同時還要拜見女家長者,叩頭吉計其數,當晚新郎會宿於岳家。
次日早晨(即婚禮吉日),新郎的迎親隨從在女家門前大放鞭炮,稱為"催妝",新娘整妝完畢,便會與新郎一起出發往男家。
在出門時,新娘會放聲大哭,表示不願離開父母,家人亦會大哭表示惜別。在啼哭聲中,新郎的兄弟或至親送她先行,稱之"送親"。
新人來到男家門前,男家會請兩位兒女雙全的婦人,將新郎和新娘的鞋對換,因為"鞋"與"偕"同音,故此舉有"白頭偕老"的象徵。
新郎進男家門時,親友會口念吉祥語句,手向地下撒花生,紅棗之類的果子,叫做"撒喜果"。之後進行的拜天地,交拜,喝合酒等婚儀,則與其他地區大同小異。
三、青島婚俗
青島舊的風俗禮儀很多,隨著社會的進步,一些繁瑣的風俗禮儀也已被革棄,下面是筆者對目前青島婚俗部分略記,供有興趣者參考:
新娘出門不要回頭招手
新娘出門不要哭泣,一方面是不吉,另一方面會破壞化妝
下車時,新郎和新娘要從同一側下,不要分開下,否則不吉
有身孕的不宜參加婚禮
在新娘家吃餃子時,碗內要留下雙數
四、北京婚俗
新郎虛箭射新娘 同房先要吃餃子
按照傳統的方式北京地區人士說親時,要先托媒人往女家問名,將男女生年屬相相合,只要雙方生肖並無相沖,即可合婚。
婚約確定後,男家便要擇吉日,帶備紅柬(婚書)舉行訂婚禮,男家要給女家送上衣物,首飾,洋酒及果餅等禮物,叫"過禮",但這只是"小定禮",婚期前一個月,得送"大定禮",一般是吃的,穿的,及洋酒及活鵝,樣樣俱全。
至吉日臨近,男家還要給女家送上"催妝"禮,計有豬羊肉,乾麵,年糕等。其中"肉"是要女家割離骨肉,讓女兒出嫁,年糕則是女兒出嫁後步步登高之意。
女家在男家"催妝"後,便要立即將嫁妝送往男家,以裝設新房。
新娘到達男家進門前,新郎會手持弓箭,於新娘腳下虛晃三下,藉以驅除邪妖,之後新娘跨過火盆,方可進門。
然後,新郎新娘雙雙拜天地,入新房"坐帳",並一起吃"子孫餑餑"(餃子)及長壽面,並飲交杯酒等。
婚後第三天,新姑爺陪伴新媳婦回門,叩拜岳父母。
五、海南苗族
海南苗族"咬手"定情「伸手給哥咬個印,越咬越見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跡,見那牙痕如見人。」
這是流傳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謠。"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達愛情的一種獨特方式。每逢節假日,特別是三月初三,在檳榔樹下,芒果林中,小河溪邊,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動聽的歌曲,抒發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願,尋求自己的意中人。
隨後,小夥子拿起弓箭、魚叉到河溪里抓魚,姑娘們在溪邊烤筒飯和煮魚,直到太陽落山才散去。如果小夥子相中心愛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簫、樹葉吹著婉轉動聽的曲調,來到姑娘的"隆閨"(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開門歌。如果姑娘不唱閉門歌,便會開門走出來,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點燃篝火對歌跳舞,互表愛慕之情。這時,姑娘聽了小夥子的求愛後,便羞答答地拉起小夥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輕,而且很有禮貌,小夥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絕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則表示姑娘對他十分傾心,願意接受小夥子的愛。
"咬手"定情後,他們便各自拿出最心愛的手信,如戒子、耳環、竹笠、腰簍之類的禮品,互相贈送,作為定情物,以示終生相伴。
各地結婚習俗
一、京津地區
京津地區融合了我國多個民族的文化,所以婚禮習俗也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可分為北禮、南禮、旗禮、漢禮四種,到這個紀初,南禮逐漸融人北禮,形成北京婚禮特色。傳統的結婚,先由媒人到女方家提親,雙方認可這門親事後,下一步就是「小定」禮。「小定」禮的多少有男方的財力決定,大多是四盒禮。在婚禮的日子選定之後,就是「大定」,「大定」除「龍鳳帖」之外,還需要有衣料首飾、酒肉、麵食和水果四包禮物。
二、東北三省
東北三省的習俗和京津地區有些類似,但也不全相同。東北三省的「小定」禮,需要女方到男方家參加送禮和擺設的酒席。在酒席中需要交換「龍鳳帖」,男方還需贈給女方一枚金戒指當作定情物。此外還需要准備四樣禮物,即雞一隻;雞蛋八十到一百個;紅糖兩斤;粉條兩斤。定下婚禮日期後要過「大定」,其中包括了四季服飾、首飾、饅頭、酒等等。迎娶的前一天,是女方送嫁妝之日,嫁妝多為衣物、傢具、首飾等等。
三、湖廣地區
媒人在「合年庚」、看八字,並經兩方家長同意親事後,由媒人代換龍鳳帖,同時男方應下「小聘」禮,即一隻金戒指、耳環,一對金石榴,以及聘金、檳榔、禮餅等。女方在收到聘禮後,回以文房四寶、松糕等。待迎娶前,男方還要下「大聘」,俗語稱「行茶」。「行茶」時男方應准備好禮金、禮餅、煙酒、海味、魚肉等,女方如數接收後,回以衣物、鞋帽、餅、糖之類,並商定雙方婚禮日期。
四、江浙一帶
媒人在「相看」過男女雙方品貌後,要行「文定」禮,交換男女雙方各自的生辰八字,男方把聘禮交給女方當面點清。聘禮多是各地土特產,桑麻織物,績羅綢緞,茶葉及禮金等。女方的嫁妝越多越好,並借機來炫耀自家的財富。婚禮及其後的拜見禮等與北方大同小異。
潮汕婚嫁習俗禮儀
1.合婚 經過會面談話,互相了解,雙方認為可作伴侶,媒人取女方生辰八字送到男方,叫送庚帖。男方將庚帖放於司命君神位前,如果三天內家庭無發生不吉祥的兆頭(如碰破飯碗、鍋等)加三日好。接著就相互交換庚帖。各自請算命先生占卦合婚,認為相生相合,即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2.看家風 經過會面談話,互相了解,雙方認為可作伴侶,媒人取女方生辰八字送到男方,叫送庚帖。男方將庚帖放於司命君神位前,如果三天內家庭無發生不吉祥的兆頭(如碰破飯碗、鍋等)加三日好。接著就相互交換庚帖。各自請算命先生占卦合婚,認為相生相合,即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3.開聘、回聘 婚事初步決定後,便由女方開聘,聘單要用紅紙折成十二版書寫。聘禮包括現金、糖料、首飾、衣服等物。男方接聘單後,可酌情議減,但一般不減糖料。因糖料是女方准備送與親友用的。聘金可減,叫「減聘」。現在大體寫聘金隨送。男方在回復的聘單中也可寫明要女方什麼禮物,即在聘禮後面加回(左木右盛)二字,下面寫物品,如發包X雙,福餅X雙。媒人將聘單送回女方,直至雙方無意見出入。聘金不用X百為整數,因方言「百債」不吉利。要在百後面加上零星數字。潮汕人尾數要雙,如四、八。因四與世同音,叫世世好。客家人用九,九與久同音,叫長長久久。
4.摜定(文定) 聘儀議定後,由男方根據男女雙方日辰,擇吉確定日子,行定親禮節,叫摜定。摜定當日,男方用紅糖做成一個圓錐形球體,叫糖母。因糖與傳同音,意思是糖母傳孫。也有不用糖母,改用白砂糖。糖上面插上石榴花(意即榴開百子)。外加紅糖、現金、首飾等湊足四樣(其中現金、首飾可抵去送聘數量)。女方則回以兩個糖包,一般用酒餅糖。取其象徵酵母,發酵昌榮。女方接糖後,分發給親人及鄰居,向他們報喜。文定之後,男方擇日決定修容、開剪、迎娶日辰,送往女家,叫送日。
5.送聘、復聘 送聘當天,男方派人送聘禮到女方,包括聘金、錦茶(含念包)、首飾、三牲、鴨蛋、面條等,而且少不了要一個酒瓶。數量要一個吉數,也可加大吉等物品。女方則回以香蕉、發包、豬心、豆球、五種籽、埔蝦草、春草一對、芋種,一個兜帕上面放十二料紅卵,酒壺中則裝進米泔水,以及念包的回禮款。男方接到禮物將豬心切成兩畔,一畔送回女方,夫妻合吃一個豬心,叫肝肺同心。將春草種在花盆裡,精心養護,香蕉、發包分給親戚。送聘距離迎娶十天左右,在發送香蕉、發包時送去請帖。女方當晚還要請本族房親。新娘的嫁妝,一般是面盆、腳桶,椅子以及房內嫁妝,如梳妝台、長衫櫥等物。二十一世紀前半葉,有錢人家有一種叫全廳面的,嫁妝包括卧室、廳堂上所必需的一切用品。如炕床、圓桌、鼓椅、成對靠椅、皮箱、五桶(飯桶、碗桶、腳桶、腰桶、馬桶)梳妝台、金銀首飾,直至廚房的抹桌布,個別地方甚至還有壽板(棺材)、田契等。這樣聘金當然也高得多。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前後,客家聘禮叫「酒水」。什麼酒水配什麼嫁妝。酒水高低不等,最低級叫「公雞」,男方送女方只需二斤豬肉,二壺酒和幾對雞蛋。再高一級叫食「籮格」,第三種叫食「籮」。第四種叫食「些」,最高一級叫食「(左木右盛)」。按等級聘金不同,當然女方嫁妝也有簡繁差異。這已成歷史話題,現已逐漸簡化。
6.出嫁、迎娶 迎娶當天,男方派人到女方迎娶,以前用花轎,繼而用單車,現在用汽車。男方迎娶時,要寫一個請新娘上轎的十二版帖,叫「上轎帖」,並寫幾個拜帖,如親家拜親家,女婿拜岳父等,視雙方親屬具體情況,連同上轎帖湊足四個,起碼也得有兩個。上轎帖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女方認為有了請上轎之帖,往後不管婆媳、夫妻口角,可作斗氣本錢,她可說:「是十二版帖請我來的。」事實上確有一些沒有送上轎帖,女方不肯上車,只好回家補寫。此外還要送上轎粿,肚痛肉(豬肉二塊),入門茶(糖料包)二個及兄弟分酒錢。這些物品也有在迎娶前一天先送到的。女方出嫁前要請一位子孫滿堂的老年嬸母挽面修容。出嫁前夕邀請同寅姐妹食七樣菜,其中必須有厚合。過門之後便會合人。當晚在灶前墊上稻草,上披草席,在草席上睡覺。傳說古時候有個繼母虐待前氏女兒,安排這種睡法,前氏女兒出家後竟發達興旺。後人仿效這種做法而成此俗。客家人女兒出嫁前夕則與母親同睡。女兒出嫁,由父親牽上轎,將一碗水潑上轎,並做四句。因俗話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意思是女兒嫁出去就像潑出去的水,難以復收。雖然人的觀念已不是這一套,但舊例仍延續至今。女兒出嫁時還要由媒人挑兩個紅布袋,裡面放大吉(生柑)、谷種、錢幣、衣服一套等物。記得有一句童謠:「水雞擔布袋,田蟹來相賀」,就是說這事的。以前伴新娘同行的是「青娘婆」,青娘婆好多是專職的,一般是長相過得去的中年婦女,她必須口齒伶俐,聰慧過人。因為從食出嫁桌,男方開箱,拜司命君等,她都能說會道,出口成詩,吉語不絕於口。又有一個中年婦女伴行叫伴房。有的地方,新娘上轎,還要哭嫁,以表示長安雖樂,不如古居。出嫁當天早晨與家裡人同寅姐妹共進早餐,叫食「姐妹飯」,飯後分姐妹錢。就是把銅錢撒在米篩上,然後兄弟姐妹從大到小一次摸取。男方迎娶的前一天,要在紅紙上用硃砂寫「麒麟到此」四個字。眠床、房門、整個院子各間,直至新娘經過的寨門,都要貼上。男方迎娶新娘上車,途中不能下車,要一直載到夫家,路上如與另一出嫁娘相遇,兩人應互相交換手帕或面巾。新娘將到家門時,要先有人報訊,新娘剛進門,全家老少都要迴避,待新娘進廳後才出來。以免與新娘相沖撞。新娘將進家門時,要跨越火煙。即用稻草捆成團點上火,新娘跨過,並由好命人做四句。新娘進門後要與新郎雙雙拜司命君(有的地方是拜天地),再拜祖宗。中午宴請親朋,編位時,母舅要坐首位。新郎父母也要入席,按每桌四個主位,四個伴位,起碼要坐主位。此日新娘也要坐大位。可在新娘房專設一席,讓新娘坐東一位。開席時,坐首位的母舅要支持全場,致祝酒詞,做四句,要掌握全場進餐情況。大家吃足了,就向大家道謝祝頌,請大家飲工夫茶,主桌未有離席,從桌不能離席。主桌離席,從桌也應離席,不能逗留。午餐過後,由新娘向親戚及家族來賓從長輩到晚輩逐一敬茶。敬茶時對長輩要跪敬。被敬者馬上將新娘扶起(現在只作下跪姿勢)。飲茶二杯。贈新娘紅包或金銀首飾。叫「食新娘茶」。晚上左鄰右舍男女老少都來看新娘,食喜糖,有的地方還分送炒熟花生果。鬧洞房時,既歡樂又熱鬧,伴房既可增加新娘場膽,又可為新郎新娘解圍。特別是以前青娘婆,如果說以前的若干四句有書可讀,但在鬧洞房時,有時是專取鬧逗趣,採用對歌的形式,青娘婆一人對付眾人,隨機應變,確是奇才。現舉一例,看客說:新娘目瞄瞄,擔水撞著牆,煮飯三結義,炊粿著火燒,這時青娘婆隨口反擊:杜伯(昆蟲)跟人來斗水、田螺跟人來跳罾,麻雀飛來嘰喳叫,田赤(一種飛鳥)飛來鬧新房。看客即時回對:杜伯個個會挖洞,田螺含水能過冬。麻雀飛來能唱歌,田赤飛來勝狀元。這時又有觀眾唱:會作青娘(上不下會)做詩,會做母豬(上不下會)橇籬,帶個布袋來裝米,帶個肚兜來裝錢。青娘婆即時回擊:飼著母豬好到奇,一肚都是好男兒,一胎生你這一隻,飼大上市好賣錢。還有奇巧的四句,如客人先念:新娘生來面紅紅,在家最會交摻人。青娘婆以為是嫌新娘有不正當行為,正准備回擊,忽然聽到接唱:所摻同寅共姐妹,學文學武學工針……第二天新娘還要攪渀(米泔水)缸,及打井水。
3、什麼是婚姻習俗
中國傳統婚姻習俗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社會的生產大體可分為兩種形式,一類是人類社會的物質生產,一類是人類自身的再生產,即種的繁衍。如果說前者主要出於人類自身的生存需要,則後者主要是出於維系種的延續及族群的發展。此外,婚姻還為人類建立正常的社會秩序,提供了一個科學的、可資參照的行為模式,正如《周易?序卦》中所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因此,人類的婚姻生活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具有確保種的繁衍及構建社會行為模式的雙重功能。
一、婚姻釋義
人類社會的婚姻制度是從原始社會的群婚發展而來的。那時「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 處於不分輩分,不分血緣的「血親群婚」狀態。由於性關系的混雜與孕期的綿長,當時的人們還很難意識到男女媾和與生兒育女有什麼必然聯系,性只是一種感官的享受,所以,人們「知母不知父」。即使進入母系社會時期,以母系為主的不穩定的對偶婚常常也會產生知母不知父的情況。因此,在許多民族的史詩中,其最早的祖先往往是一位女性,即「始祖母」,她受了某種自然物的感應生下了這個民族的男性祖先。在中國漢族早期歷史文獻中也出現了許多「聖人無父,感天而生」的說法。如簡狄吞燕卵而生商的始祖契,姜嫄履大人跡而生周的始祖棄等都是很好的例證。這些古老的傳說雖然有神化聖人的作用,同時也反映出了人類早期對婚育的無知。正因古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氏便隨母系而定,所以,早期族群多以帶有「女」字旁的姓氏居多。
隨著人們對生育本質了解的深入,婚姻形式開始從長幼無序的混亂狀態,慢慢過渡到了同輩份之間的族內婚階段。中國古代神話中所載伏羲、女媧兄妹二人成婚繁育人類的故事,實際便是這種原始婚姻形態的折光。神話說:「昔宇宙初開之時,只有女媧兄妹二人在昆侖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妻,又自羞恥。兄即與其妹上昆侖山,兄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於是煙即合,其妹即來就兄,乃結草為扇,以障其面。今時人取婦執扇,象其事也。」 這是唐人留下的一則神話。這類神話故事在漢族古文獻和少數民族口傳神話中有很多異文,其中的人物不同,結婚的背景不同,祈禱天意的手段也各異,而它們的共同之處是親兄妹之間的婚配。這說明在早期人類社會中,兄妹互為夫妻的現象是相當普遍的。此後,當人們意識到「同姓相婚,其生不繁」的道理後,氏族內婚制便開始向氏族外婚制過渡,開始了兩個不同氏族之間的男女互為夫妻,而親兄妹之間的婚姻便被徹底排除了。
兩性之合俗謂「婚姻」,那麼,為什麼要用婚姻二字呢? 《白虎通》雲:「婚姻者,何謂也?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姻者,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 《說文》亦雲:「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 為什麼婚禮一定要在黃昏舉行?此當與古代的搶婚習俗有關。搶婚又叫「掠奪婚」,是早期人類的一種比較原始的婚姻形態,也是古代部落間為增加人口用戰爭手段掠奪婦女的一種野蠻和強制性的婚姻形式,這種婚姻形式曾普遍流行於各個民族。「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 在《易經》中不止一處提到「匪寇,婚媾」,就是對古代搶婚習俗的形象描述。因為是使用暴力搶親,有夜幕掩護自然更容易得手。隨著社會發展,這種婚姻形式在中原早已消失,但於黃昏時分舉行婚禮的習俗卻在許多地方保留下來。在邊遠地區,至今尚能找到許多搶婚的鮮活資料。例如,在雲南景頗族中,如幾個小夥子同時愛上一個姑娘,便會有人搶先下手,強搶為妻,但其後仍需托媒人周旋,重付聘金,這種婚姻在當地被稱為「迷魯」。此外,佤族、傣族、哈尼族、彝族也有程度不同的搶婚習俗,有真搶的,也有假搶以節約嫁娶之資的。
二、傳統婚禮程式
婚禮是人生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大禮,故自古便稱之為「婚姻大事」。人們之所以如此看重,是因為它標志著一個人步入了建立家庭,發展家族的重要階段。婚姻在種的延續上,具有決定意義。
中國的傳統婚姻模式,大約在漢代就已經定型,在今天仍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將婚禮分成六個不同階段,並舉行六個規模大小不等的儀式,故古稱「六禮」。這「六禮」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1、納采 納采是議婚的第一階段,程序是:男方請媒提親後,女方同意議婚,男方再備禮去女家求婚,禮物是雁。周代之前,用禮是分為不同等級的,公卿納採用羊,大夫用雁,士用雉,後一律用雁。關於古禮用雁,也有不同解釋,較早的說法是:雁是一種「木落南翔,冰泮北徂」的候鳥、隨陽鳥。《白虎通》雲:「贄用雁者,取其隨時而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是隨陽之鳥,妻從夫之義也。」 以後又有雁失配偶,終生不再成雙之說,取其對配偶的忠貞,這實際是封建時代宣揚貞婦烈女的結果。按古禮,雁一律用活的。近代,納采求婚與問名儀式逐漸合並舉行,人們也不再用活雁,轉而用家鵝或木雕的大雁替代。在古代「六禮」中,除納征外,其餘五項都要用雁。
2、問名 這是求婚後托請媒人問女方姓名、八字,准備合婚的儀式。古代問名儀式是:「賓執雁,請問名」,主人同意後,賓入,賓開始說「問名辭」:「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 以謙虛口吻詢問女子名號,這里所說的卜,是占卜男女生辰八字、命相陰陽是否相合,天意是否吉祥等等。因此,問名禮是六禮中迷信程度最大的部分。占卜時要考慮年齡、生肖、五行等諸多禁忌。
如若年齡相當、生肖相宜、五行相生,在有些地方,還需占卜天意。方法有多種,比如將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寫在紅紙上,用兩碗清水壓在神前,三天後如潔凈如初則為大吉,掉入污物則為不吉。再如點燃兩支香,燃燒後燒得整齊,意味著新人可以白頭偕老,燒得不整齊則意味著兩個人不是同命鴛鴦,不能結婚。當然,這些說法沒有任何的科學依據,不足憑信。
如雙方五行相生,屬相相合,占卜無凶,就可以進入訂婚階段。
3、納吉 是把問名後占卜合婚的好結果通知女方的儀式,後世也叫「訂盟」,現稱「訂婚」。訂婚是婚禮中的關鍵儀式。古俗照例用雁,以作為婚事已定的信物。後來隨著買賣婚姻的發展,經議婚到定婚,實際上已經進入「小聘」階段,俗稱為「送定」、「過定」、「定聘」、「過小禮」。舊式婚禮,此時多用戒指、首飾、綵綢、禮餅、禮香、禮燭,也有用豬、用羊的。老北京的傳統是滿人必送如意、荷包,漢人則重戒指(金銀各一),此外還有其它首飾。送定禮過後,就表明婚約已成,男方准備迎娶,女方准備遣嫁。但婚期並沒有定,有時還要拖上幾年,等各方面條件都成熟後,再進入納征階段。
4、納征 又稱「納幣」,是訂盟之後男方將聘禮送往女家,進入成婚階段的重要儀禮。征,在這里是「成」的意思。幣,在上古特指皮帛,以後才逐漸發展成聘金。這項成婚禮又被稱為「完聘」、「大聘」或「過大禮」、「放大定」等。此時,男方往往備有禮單,裝禮品的箱籠由人挑抬,甚至伴以鼓樂,在媒人和押禮人的護送下前往女家。這項儀式通常採取「回禮」的做法,即將聘禮中食品的一部分或全部退回男方,也有的將女家贈男方的衣帽鞋襪作為回禮。聘禮的多少及物品名稱,多取吉祥如意的含義,數目取雙忌單。按漢代《儀禮?士婚禮》的規定,納征的禮物應是「玄纁、束帛、儷皮」。 其中 一束「束帛」為五匹,但是每匹帛的卷法是兩端對卷,一束共計十端,仍為雙數。古俗聘禮的「儷皮」也是一樣,「儷」是雙數,儷皮則指成對的鹿皮,可見,聘禮取雙的傳統已經傳承了數千年之久。舊時北京送聘禮儀式多在上午舉行,時間也多定在迎娶前的兩個月或一百天。聘禮照例要用如意、鵝籠(活鵝一隻或一對,用胭脂染紅,為古代奠雁習俗的遺留)、酒海(紹興女貞酒一至四壇不等,與鵝籠數同)、魚池(內放活鯉魚兩尾,象徵魚水同歡、吉慶有餘)。此外還有首飾、綢緞衣料、龍鳳喜餅、豬肘羊腿(為給媒人的禮物,俗雲「媒人跑斷腿,賠她豬羊腿」)、各色喜果、雞鴨蛋、茶葉等等。以上聘禮由往往請專營此業的喜轎鋪送去。
5、請期 是婚前去女家商定結婚日期時舉行的儀式。古俗用雁。婚期確定的規矩一般是男定月,女定日,以避開女方經期。民間俗稱「提日子」或「送日頭」。請期禮品從簡,也可在送聘禮時把婚期商定。
6、親迎 是新婿親往女家迎娶新娘的儀式。這項儀式是古代婚禮的主要過程,甚至有的人認為只有「親迎」這一環,才是真正的婚禮,而前五項儀式只能算作議婚、訂婚等過渡性儀禮。親迎禮是古今婚禮中最為繁縟瑣碎的儀式。迎娶前一天女方要將嫁妝送往男家,嫁妝的多少以抬論,王府嫁女,不少於120抬。貧者四抬、六抬,有時甚至有上不了抬的,就在喜轎鋪雇幾個「窩脖」扛過去。嫁妝因家庭經濟狀況而定,但都有固定的套路,過去有嫁妝鋪精通此道,專為人備置嫁妝。舊北京滿族比漢族的嫁妝要豐厚些,新房中所有傢具陳設皆由女方陪送,而漢族往往只管桌面上的東西和手使的東西。一般夜凈(尿盆)、子孫盆(洗澡盆、洗衣盆等)、長命燈是必須要有的,是女人出嫁的「三宗寶」。
親迎儀式有兩種,一種是迎親,一種是等親。迎親用轎一律「雙頂」,新郎乘一頂,另選全福小男孩乘一頂(名曰「壓轎」)前往女家迎娶。等親用轎一律用「單頂」,新郎於家門外迎候。從女家起轎時,女家向新郎獻四喜湯茶,迎親隊伍返回男家後,由門外進入室內的全過程形式最多,迎轎、下轎、祭拜天地、行合巹禮 ,入洞房,其中絕大部分都是驅邪祝吉的儀式,如跨馬鞍、過火盆、射邪氣、坐床、吃子孫餑餑、鬧洞房等。
婚後第三天新郎伴新娘回門,叫「歸寧」、「省親」或「回門子」。此後每年都有與此相關的家慶,即結婚紀念日,但傳統上,中國人並不重視結婚紀念日
4、結婚風俗的結婚習俗
1.一般來說,結婚是中午的正席,頭天晚上女方正席.但也有一些地方是晚上男方正席.中午女方正席.比如譚家河鄉和柳林鄉西部.
2.彩禮的下法有兩種,一是對月禮.就是在結婚那天前一個月的時間下的禮.通常是雙數.有四彩六彩八彩十彩(一彩必須有兩樣.也就是說四彩就是八樣,六彩就是十二樣,以此類推)/然後就是接親的那天,男方要下禮.和對月禮差不多.除了物禮,還得多多少少有點禮金.1000-數萬不等.
3.接親的時候,有的地方新郎不參加,只派一隊人馬去.大多數地方新郎必須參加.
4.鬧房,全國的習俗差不多.
5.紅包:新娘將紅包放在身上每一個角落.除了撒出去的,就是讓別人在身上摸到的.
6.團圓飯:洞房前的一頓飯.大夥聚在一起給新郎新娘出難題,通常都有點帶色的。小兒不宜參加。
7.回門.結婚的第三天,女方帶著男方回娘家.這時男方還得准備些禮品,當然會少得多.但有一點,不能走新娘出嫁時走的那條路,必須想其它辦法走另外一條路回門.
8.定親:通常由男方請媒人提媒,備禮傳送庚帖,帖上有男子生辰八字。女方接帖後,將其同女子的八字合在一起推算。若相和即回簡應允,名為允帖,視為正式定親。定親後,男方或男女雙方設宴謝媒,備禮相送,謂之喝定親酒。婚約既定,不能更改,遇節日和紅白大事還要相互往來。
9.擇吉:俗稱下日子,即男方向女方請求婚期。先請陰陽先生算出吉日,忌單日、晦日,尚雙月雙日,以花朝節和臘八節的日子最多。選好後,用紅紙寫上喜日,備禮由媒人送至女方。女方若無異議,雙方著手各項婚事的准備。
備婚:男方修建新房,裝飾室內,女方購置嫁妝。嫁妝有全嫁、半嫁之分。全嫁者箱櫃衣被四套俱全,取四季興旺之意;半嫁則各樣兩套,象徵成雙成對。中等人家多置全嫁,農戶以半嫁者居多。豪富置超全嫁妝,極盡奢華。吉日前一二日,男方備大禮送至女方家中,內有大肉、雞、鵝、衣物等。潢川縣南部在迎親前兩日,過禮必有1隻公雞,女方須回1隻母雞,而在縣北部則分別為公鵝、母鵝。商城縣在迎親前日,男方要在自家院中進行暖轎儀式,晚上賓客滿坐,喝暖房酒。新縣等地,新婚前夜由牽娘睡在新床上暖床。
5、常見婚禮的習俗有哪些 習俗的意義
一、傳統中式婚禮習俗
三書:按照中國傳統的禮法,指的是禮聘過程中來往的文書,分別是:
「聘書」:訂親之書,在訂婚時交換;
「禮書」:禮物清單,當中祥列禮物種類及數量,過大禮時交換;
「迎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接新娘過門時用。
六禮:是指由求親到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續。分別為:
「納采」:俗稱說媒,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
「問名」:俗稱合八字,托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備合婚的儀式;
「納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後,備禮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議定;
「納征」:又稱過大禮,男方選定吉日到女方家舉行訂婚大禮;
「請期」:擇吉日完婚,舊時選擇吉日一般多為雙月雙日,不喜選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不選六是因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緣,十一月隱含不盡之意。
「親迎」:婚禮當天,男方帶迎書親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安床:在婚禮前數天,選一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將被褥,床單鋪好,再鋪上龍鳳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紅棗,桂圓,蓮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貴子。抬床的人、鋪床的人、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齊全,婚姻和睦。兒女成雙,自然是希望這樣的人能給新人帶來好運。
鬧洞房:早時規定,新郎的同輩兄弟可以鬧新房,老人們認為「新人不鬧不發,越鬧越發,」並能為新人驅邪避訊,婚後如意吉祥。
嫁妝:女方家裡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財富和象徵。嫁妝最遲在婚禮前一天送至夫家。嫁妝險了衣服飾品之外,主要是一些象徵好兆頭的東西,如剪刀,寓意蝴蝶雙飛;痰盂,又稱子孫桶;花瓶,寓意花開富貴;鞋,寓意白頭偕老;尺,寓意良田萬頃等等。當然各地的風俗語和講究都不一樣。
上頭:男女雙方都要旱災行的婚前儀式。也是擇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頭婆梳頭,一面梳,一面要大聲說: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發齊眉,三梳梳到兒孫滿地,四梳梳到四條銀筍盡標齊。
撐紅傘:迎親的當天,由新娘的姐妹或伴娘攙扶中娘家門,站在露天的地方,姐妹或伴娘在新娘頭頂撐開一把紅傘,意為「開枝散葉」,並向天空及傘頂撒米。
二、傳統中式婚禮流程
在中國流傳了幾千年的婚嫁習俗。如今已有些被人淡忘或忽略,但其最傳統的婚禮流程依然呈現在美滿幸福的吉祥狀態,無論在中國舉辦何種形式的婚禮,中式婚禮流程都或多或少的影響著我們。
基本流程:
亮轎:花轎停在新郎家門口,向四鄰昭示。
發轎:新郎來到新娘家,迎娶新娘上轎。
起轎:轎夫起轎,兩面開道鑼鼓喧天,前往新郎家。
中途顛轎:意在擋煞。
娘下轎:地鋪紅氈,新娘鞋不能沾地。
三箭定乾坤:射天,祈求上天的祝福;射地,代表天長地久;射向遠方,祝願末來和生活美滿幸福。
過火盆:象徵日子紅紅火火。
跨馬鞍:馬鞍上放蘋果,寓意平平安安。
拜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
掀蓋頭:用秤桿挑下新娘的蓋頭。
喝交杯酒:象徵一對新人自此合二為一。
敬茶改口:怍稱對方父母為「爸媽」。
進入洞房:上棗和栗子,寓意「早立子」
三、傳統中式婚禮用品
我國傳統的婚禮儀式,是喜悅的寓典禮,所以稱為慶典。結婚典禮全部使用體現吉祥的婚禮物品來裝飾。如張貼大紅喜字,給新娘遮上紅蓋頭,穿上大紅襖,新郎胸前佩上大紅綢等等。這些紅鈀的吉祥物品不但給婚禮帶來喜慶的氣氛,同時也暗示著新婚夫婦婚後的日子會越過越紅火。
漢民族傳統婚禮
《禮記·昏義》中的「昏」,原文作「昬」,得名於先民的親迎禮於黃昏時進行,此時,日月漸替,含有「陽往陰來」之意,講究天人合一的華夏先民選擇了這么一個微妙的時刻,巧妙地詮釋了婚義,同時也給這個儀式帶上了神聖虔敬的情愫。
後來,當「昏」字加上了「女 」字偏旁寫作「婚禮」的時候,親迎便不再限於靜謐的黃昏了,當然這一儀式的神聖意識也逐漸淡去。
昏禮屬於嘉禮之一,嘉禮以親萬民。周制昏禮是後世婚禮的範本,後世的婚禮在各種異族文化的交流中有所發展,也融合了不少新的習俗,不過從納采至親迎、合巹而入洞房,即使內涵風韻數易其容,但基本儀制的結構沒有明顯變化。
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系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鑒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 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 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六禮婚製作從此 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傳統婚俗儀式
1.傳統婚俗之看親篇
古代女子往往「生在深閨人未識,是妍是媸無人知曉」。經媒人說合後,男方往往提出看一看的要求。這種由男方在媒人的副食下到女家作初次訪問的活動,稱之為「看親」。雅稱「相親」。
相親的日子是由媒人預先定好並通知男女雙方的,因此,雙方都要作好准備。男方要根據婦方父母的愛好,准備一點禮物;婦方要灑掃庭院,准備接待客人。作為當事人,男女二人都要打扮得盡可能有風度,有光彩一些,以便給對方一個好的「第一印象」。
看親是婚姻能否成功的一個關鍵環節,特別是男方,尤其要慎重要對待。禮物雖無非煙酒點心之類,並不在乎數量多,價值高,而一定要投其所好,切忌觸犯對方父母 的禁忌;衣著打扮要大方入時;言行舉止要謙虛有禮。
古時看親時,男子只能由媒人創造機會偷偷看姑娘一眼,現在不同了,男女雙方可以直接見面、談話。雙方都有機會對對方有一個初步了解。
中國是個「禮義之邦」,講究含蓄。看親的結果往往並不直接表白出來,而用各種暗示來表現。很多地方都是在男方進門之後,女方父母先給小夥子倒上一杯熱茶,小夥子看了姑娘覺得中意,就把這杯茶一口飲干;然後姑娘的父母同姑娘一起商量,如同意結親,就留男方和媒人吃飯,不同意就任由男方告辭回家,有的父母甚至還托媒人將男方帶來的見面禮帶走。 有些地區除了看親之外,還有「察人家」的習俗。「察人家」其實也是看親,是男方由媒人帶領到女方看過姑娘後,婦方父母對婚事暫不表態,再由媒人帶領,回方男家。祁陽一帶則稱為「看當」。看當時,男方父母應先奉上香茶一盞,然後和婦方父母交談。婦方父母通過察看男家並與男方父母交談,如果對婚事認可,就將香茶喝盡,男方父母立即以「親家」相稱,並盛情款 待客人。否則,女方父母應起身告辭,男方不要勉強留客。
2.傳統婚俗之過禮篇
「看親」、「看當』、之後,要履行訂婚手續,俗稱「過禮」。
「過禮」的第一步,是由媒人把男方的生辰八字送到女方,女方的生辰八送到男方,有些迷信的父母,自認為是對兒女的婚事負責,往往在接到紅帖之後要請算命先生推算一下,看雙方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如果不合;婚事就要重新考慮。好在現代人多半不相信這一套了,所以即使交換紅帖,往往也只不過是一種形式而已, 有的甚至連換帖的形式都免了。
「換帖」、「合八字」之後,媒人要選個好日子,帶男方去「過禮」訂婚。
「過禮」是大事,一般嫁娶的主動 者(無論男女)要向另一方送一筆重禮,禮物至少要包括豬肘子一個, 酒一對,雞鴨各一,給對方父母的衣料各一套。鞋襪各一雙,包封一個,給姑娘的東西若干。包封里封多少錢、給姑娘一些什訂婚禮物,一般都在事先由媒人同雙方分別協商好,不能由男方(或女方)給多少算多少。當然,男方或女方父母也應該盡量替對方著想,力求節儉一些,少收聘禮。
3.傳統婚俗之說媒篇
封建社會男女「授受不親」,強調「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男女雙方一般都要經人從中說合,才能「結絲羅」,「諧秦晉」,「結連理」,「通二姓之好」。這種說合,就叫「說媒」。建國之後,「說媒」曾改稱為「做介紹」,做這種說合工作的人,被人們雅稱為「月老」,俗稱為「媒人」,後來改稱為「介紹人 」。
「月老」即「月下老人」的簡稱。據《唐人小說》記載,有個叫韋固的讀書人夜行經過宋城,碰上一位老人靠著一個大口袋坐在路邊,在月光下翻閱一本大書。韋固好廳地問他翻檢的是什麼書。老人回答說,這是天下人的婚姻簿。韋固又問老人那大口袋裡裝著什麼東西。
老人回答說:「裝著紅繩,用 它去系男女的腳,只要把一男一女的腳系在一根紅繩上,即使他們是不共戴天的仇家,或者是相隔萬里的異鄉人,也一定會結成夫婦。」所以,人們便說「千里姻緣一線牽」。「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紅線拴的,再不能到一處。」可見人們對媒人的敬畏。
媒人還被稱為「紅娘」。唐代的才子元稹寫過一篇《鶯鶯傳》,其中塑造了一個聰明活潑的婢女紅娘的形象。她一再巧設機謀,終於撮合成了張生與鶯鶯小姐的婚事。元代王實甫根據這個故事寫成了《西廂記》,其中紅娘的形象更加聰明可愛。人們以「紅
娘」代稱媒人,顯出了對媒人的重視和友好。
說媒不是一件輕松事,這從媒人被人雅稱為「冰人」、「冰斧」就可以知道。據《晉書》記載,孝廉令狐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丫在冰上,同冰下的人說話。索解釋這個夢說:「你在冰上同冰下的人說話,這象徵著你在調和陰陽,調和陰陽就是做媒介,你將會給別人做媒。但這媒不容易做,要用你的熱情把冰融化了,男女雙方才能成婚。」看來,做媒是需要熱情和毅力的。
舊式婚禮中,媒人還稱為「伐柯人」,說媒則是「執柯」,這就肯定了媒人是必不可少的角色。《詩經》詠嘆道:「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它的意思是:「怎樣才能砍下大的樹枝?不用斧頭砍不斷它;怎樣才能取到妻子?沒有媒人成不了婚。」
說媒是一種技巧,媒人不僅要熟悉男婦雙方及其家庭的基本情況,力求門當戶對地提親,而且必須做到既基本上准確地向男婦雙方及其父母反映對方的情況,又要盡可 能隱惡揚善,使雙方充分認識對方的長處,從而樂於達成嫁娶的協議。就是說,要生就一張「媒婆嘴」。做媒人要勤於跑腿,從開始為男女雙方牽線搭橋之日起,要經常往來於男女兩家之間,交流情況,傳達彼此的願望和要求,防止發生意外的變故。習慣上男女兩家都有義務招待媒人,鄉下人說「媒百餐」並不是誇張。可見其奔走撮合之勤。
媒人在舊式婚禮中是一個重要角色。在男女兩家對婚事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見之後,他要引導男方去相親,代雙方送換庚貼,帶領男方過禮訂婚,選擇成親吉日,引導男方接親,協辦拜堂成親事宜,一直到「新人進了房」,才把「媒人拋過牆」。媒說得好,雙方都滿意,以後常來常往,成為故舊;媒說得不好,雙方不滿意,往往歸咎於媒人,從此視為路人。
說成一樁媒,媒人可以得到一些錢財,稱之為「謝媒禮」。這筆錢一般由男方支付(如果是男到女家,則由女方支付),在成親的前一天,連同送給媒人的雞、肘子、鞋襪、布料一起送到媒人家。媒人第二天一定要去引導接親,稱之為「 圓媒」或「啟媒」、「發媒」。謝媒錢的多少,視主家經濟狀況自行決定,但無論多少,均需用紅紙封好,稱為「紅包」或「包封」。紅包上習慣寫上「包封簽子 」。
6、結婚各地方的習俗
以下為各地婚俗,隨時代不同,稍有不同,具體如下:
上海:定親———排定「八字」,准備彩禮
嫁娶———唱「哭嫁歌」,中途顛轎
納彩———金芽玉塵,早生貴子
迎妝———送「子孫桶」,忌諱送鍾
拜堂———吉時成親;吃暖房———賓客敬酒
吵新房———嬉耍新娘;回門———三天後回娘家
北京:新郎虛箭射新娘 同房先要吃餃子
按照傳統的方式北京地區人士說親時,要先托媒人往女家問名,將男女生年屬相相合,只要雙方生肖並無相沖,即可合婚。
婚約確定後,男家便要擇吉日,帶備紅柬(婚書)舉行訂婚禮,男家要給女家送上衣物,首飾,洋酒及果餅等禮物,叫 " 過禮 " ,但這只是 " 小定禮 " ,婚期前一個月,得送 " 大定禮 " ,一般是吃的,穿的,及洋酒及活鵝,樣樣俱全。
至吉日臨近,男家還要給女家送上 " 催妝 " 禮,計有豬羊肉,乾麵,年糕等。其中 " 肉 " 是要女家割離骨肉,讓女兒出嫁,年糕則是女兒出嫁後步步登高之意。
女家在男家 " 催妝 " 後,便要立即將嫁妝送往男家,以裝設新房。
新娘到達男家進門前,新郎會手持弓箭,於新娘腳下虛晃三下,藉以驅除邪妖,之後新娘跨過火盆,方可進門。
然後,新郎新娘雙雙拜天地,入新房 " 坐帳 " ,並一起吃 " 子孫餑餑 " (餃子)及長壽面,並飲交杯酒等。
婚後第三天,新姑爺陪伴新媳婦回門,叩拜岳父母。
貴州侗族: 踩腳後跟試情意和火把迎親
「踩腳後跟」是貴州東南一帶侗族青年交往的一種活動。侗族小夥子若是看上了哪位姑娘,他就會在趕場的時候,悄悄地跟在對方身後,故意踩一下對方的腳後跟。對方被踩了,回過頭來覺得這個小夥子自己中意,便會跟著對方走,一直走出場外,兩人悄悄細談。如果自己不中意,就假裝不知道,不去理睬。踩的人發現對方不跟出來,也就作罷,再進場另覓對象。
「踩腳後跟」是貴州東南一帶侗族青年交往的一種活動。侗族小夥子若是看上了哪位姑娘,他就會在趕場的時候,悄悄地跟在對方身後,故意踩一下對方的腳後跟。對方被踩了,回過頭來覺得這個小夥子自己中意,便會跟著對方走,一直走出場外,兩人悄悄細談。如果自己不中意,就假裝不知道,不去理睬。踩的人發現對方不跟出來,也就作罷,再進場另覓對象。
天津婚俗
天津的婚俗在外地人看來是頗覺熱鬧有趣的。新婚之家大門兩旁的紅雙喜字,嫁女之家貼的單喜字,向人們宣告了新婚的喜訊。這紅紙金色喜字把婚事的紅火喜慶氣氛,把人們的歡樂心態都濃縮其中。
然而解放前,在紅喜字貼出之前和結婚之日,卻有著繁瑣講究的婚姻禮俗過程。那時天津民間的婚姻俗基本遵循著古代六禮程序。先是媒人說合,然後下聘禮定親,最後擇吉日接。也有少部分人家實行新的文明結婚方式。
那時富裕人家辦婚事,最愛鋪張奢華,追求體面熱鬧。男家下聘禮時,有的女家還請吹鼓手吹起嗩吶接,亮禮給親友看,吃一頓喜面。下聘之後,如果男家禮聘重,女家也要准備很重的嫁妝。嫁妝多得有48台。最少的嫁妝也必有一個喜桶一對燈台。臨到嫁娶之前3天,女家要在院子里吹起嗩吶亮嫁妝。男家也要在院子里吹起嗩吶亮轎。晚上要讓童男童女圍著花轎邊轉邊唱喜歌,叫童子轉轎,引來觀者滿巷。
迎親結婚之日當然是最熱鬧的時候。男家的花轎在旗羅傘扇儀仗和吹鼓手的陪同下,抬到女家門口打催妝。頭蒙紅蓋頭、上下里外一身紅的新娘坐進花轎,懷抱一隻裝著棗、栗子的大瓶子,被吹吹打打、熱熱鬧鬧的迎到男家。花轎後面跟著的送親人中還有一個夾著涼席、抱著公雞的童男和一個抱著大瓶的童女,據說抱雞意在拍雞使鳴以避邪,涼放到新房窗檯表喜泰吉祥。兩只瓶寓雙雙平安之意。黃昏時,花轎停男家門口,男家大門關閉,以為避邪氣,新娘喊媽媽開門,實際也是改口稱媽的儀式,這時門才開。一對新人拜堂行禮之後,各抱包著貼金紅紙的金磚一塊,並肩坐帳,交換金磚,放進斗里。然後新郎用秤桿挑開新娘的蓋頭,一對新人正式見面,算是明媒正娶,再就是鬧洞房、分大小等細節。在親、拜堂等儀過程中,司儀、伴娘的喜娘要求是夫妻子女俱全的全可人。全可人在每個儀式細節中念這祝福的喜歌。
婚禮後的第四天,還有四回禮儀。新娘帶新郎回娘家。舊時四回時,新娘要帶回貞節紅(處女紅)布,當眾交給親娘擺到祖宗供桌前,這是特殊的習俗。
解放前,天津由於受九國租界地外來的習俗的影響,已有一部分人家採用新的文明結婚方式。介紹人把男女青年及雙方父母帶到戲院看戲,雙方借機對面相親。然後按舊例下聘禮訂婚。迎親不用花轎用轎車。新娘不是舊式打扮,而是頭戴白紗,身穿拖地白群,由童男童女拖紗,在教堂或禮堂舉行結婚典禮。
解放以後,天津婚俗就大大簡化了。不查八字,不做花轎,不吹吹打打,中叩拜天地,不驗貞節紅。男經人介紹在公園或電影院見面,然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戀愛了解,男方給女方某種禮物訂親。雙方商定備住房、傢具、衣物,辦好結婚登記手續,選個雙日,貼出喜字,就迎親結婚。近幾年來,天津的婚禮習俗仍然是簡化的趨勢,男女雙方量力而行。
雲南彝族--奇俗婚宴跳跳菜
雲南大山裡的彝族,有一種被稱為"跳跳菜"的婚宴. 這種喜宴上菜的過程彷彿是高難度的雜技和舞蹈。為首的大師傅率眾師兄弟,雙手拱揖,面對賓客亮相,先拜天地"三界"神仙,次拜列祖列宗"三明"先祖,再拜吹嗩吶的諸樂師,向他們深鞠一躬,希望配合默契,上菜成功。
然後是鮮明、嘹亮的嗩吶齊鳴,大師傅們次第從廚房魚貫而出,臂搭肩頂,頭頂置案,表演著啞劇,幽默而滑稽,一前一後,一張一合,互為配合步姿,一步步地進入宴席。動作要輕松、優美、流暢、連貫,落菜時先放哪碗,後放哪碗,全有固定程序。此時,大家緊張,興奮的心弦剛一鬆弛,後邊又接上來第二對、第三對……。 險哪!多達一二十個盛滿了菜餚的碗,放在一雙手臂上還兼跳著舞步,弄著怪相,別小看托盤,分量可不輕,非一個壯漢絕托不起來,稍有不慎,扣地一盤,那可要在眾人面前丟臉,這真是頂尖民間大師級的表演賽。 最精彩一幕是用10根手指,每指頂一碗菜,叫"空手疊塔跳",上菜時,雙手兩肘要有各種動作,前伸,側展,左拐右扭,雙腳踢踏節拍,在樂曲中跳著舞上場,此時,宴樂達到高潮,兩位搭檔忽前,忽後,忽左,忽右保駕護航,觀眾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盯著看,但卻沒有一滴油汁濺下…… 更奇的是"口功送菜",口中銜兩柄銅勺,內中各置一大碗菜,口功、臂功、腕功、指功齊用,絕不亞於雜技分毫。 宴桌上每一碗菜都是全棋中一粒"子",各有定位。一招一式,一起一落,皆自成韻。
僳僳族有趣的婚禮
婚禮,在不同的民族中,各有特色。雲南騰沖僳僳族的婚禮分 「送親」、「婚禮」兩部分舉行。
送親
隨著數支火葯銅炮槍齊鳴,新娘由自己的姐妹兄弟、叔伯嬸娘等直系親屬二十四人組成的「高親」隊伍陪伴著,在一位穿著打扮與自己一模一樣的女朋友伴隨下,向男家出發。一路上,人馬浩浩盪盪,銅炮槍遇水鳴幾次,過橋放幾槍,充滿熱鬧的氣氛。將到新郎家,迎新的第一批人馬,送上水酒,大家喝上幾口又繼續進發。隨後第二批迎親隊伍又到來,送來了晌午飲食,「高親」隊伍吃喝之後,又風塵撲撲,趕到新郎家。
婚禮
隨著陣陣鞭炮聲,熱鬧非凡的婚禮正式開始。新郎、新娘在主婚人——「總管」的指揮下,雙雙向祖宗行禮,然後共同吃兩碗飯、兩碗肉、兩碗酒,再與親屬:「高親」共進晚宴。宴席以吃肉(「高親」 特別受優待,一人一斤)喝酒為主。凡是參加婚禮的客人,要喝三碗酒。酒足飯飽後,婚禮便進入高潮。除新朗新娘外,在「梆梆頭」的領唱下,參加婚禮的男女老幼,或者在堂屋裡圍繞著火塘,手拉著手,載歌載舞,跳起「梆梆舞」。
「梆梆舞」主要由「梆梆頭」領唱(梆梆頭一般五、六個。少者二、三,多者十幾個,由長者或本寨有聲望、懂舞的人充當)。領唱者一般只唱兩句,每句七個字,男女老少合唱。群舞者重復「梆梆頭」 領唱的詞。結尾句,群舞者可唱高八度。歌詞內容大都是新郎、新娘成長的過程以及他們的優點和一些慶喜的詞句。
對客人的招待,根據主人的財力而定,有一天招待三餐酒飯的,也有招待四次的。第二天晚上繼續跳「梆梆舞」。第三天親朋吃了早飯,紛紛告辭。到此,歡樂的婚禮才告結束。
青島婚禮習俗
青島的舊風俗禮儀很多,隨著社會的進步,一些繁瑣的風俗禮儀也已被革去,下面是筆者對目前的青島婚俗的略記,共有興趣的讀者參考:
新娘出門不得回頭招手
新娘出門不要哭泣,一方面會不吉利,另一方面是破壞新娘妝面,
下車時,新郎和新娘要從車的同一側下,不要分開下,否則不吉利
有身孕這不宜參加婚禮
在新娘家吃水餃時,碗內要留雙數。
青島地區的婚姻風俗?與山東省其他地區大體相同。男子結婚稱「將媳婦」,女子結婚稱「出門子」。結婚禮儀除特殊情況外,要經過說媒、相親、訂婚、送日子、娶親等多道手續。
說媒
也叫保媒」,由媒人為男女兩家介紹,締結婚姻關系。媒人可以是親友、熟人,也可以是專門的媒婆,他們按照門當戶對、年齡般配、家境相當等基本條件,往返男女雙方家中說合,一般是對男方要求條件要高一些。若雙方有意,則由男方向大家提親。向女家提親的人越多,女家越感到榮耀,即所謂「一家女百家求」。如女方向男家提親,則會被譏諷為「閨女嫁不出門了」。舊時,若雙方滿意,兩家男女要互挽年庚帖子,把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日、時各寫在上面,字數還必須是雙數。請算命先生「合婚」,推算雙方屬 相和生辰八字是「相生」還是「相剋」,如不相剋,才可商議結親的事。
相親
舊時,新婚夫妻在侗房揭蓋頭時方能見面。為了防止受媒人欺瞞,女方父母只能暗地裡打聽,了解男方的相貌、年齡與媒人說的是否相符,同時還要打聽男方的為人和家庭境況。如今相親己成為公開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溫州婚禮習俗
討歡彩
結婚求吉利,討好兆,稱紅喜事,庚貼用紅紙,禮品中必有紅喜蛋,蛋呈圓形,諧為「狀元」,並與紅棗(早)、花生(生)、桂(貴) 、蓮子(子);合成「早生貴子狀元郎」彩話。婚後,將此蛋果連同喜糖分送親鄰。嫁妝、重盛、門窗均貼上紅雙喜或吉祥圖案剪紙。
請庚幟
舊時,媒婆奔走於男女網家之間說合,並代男方往公家請庚帖(生辰八字)。男家將庚帖置於灶神香爐前,三日後卜吉合婚。七日內家中平安無事,由媒人將男庚貼送至女家,亦經卜吉,合則議聘,不會將庚帖退回。
定親
舊時定親分「小定」和「大定」。定親前議定聘金,聘金多寡決定嫁妝豐薄。「小定」聘物多為金戒指一對,及糕餅、魚肉等禮品;女方回送江西瓷碗一筒十隻,以「碗」諧「穩」,含「百年好合」意,另有紅棗、花生等、「大定」為正式定親,主要送聘金和龍鳳婚書、女方收起男婚書,另一份填寫後裝入原帖盒,交媒人送回男方。「
大定」與「送日」常並合進行。即男方同時將迎娶日期告知女方。
嫁娶
嫁前一日,女家設宴待客。擇吉辰在中堂為新娘絞去面毛,謂「開額」,母親為女兒加笄,謂「上頭」、婚娶日,男方先迎取嫁妝。而後迎親隊伍啟行、女家母女、姐妹、姑嫂哭別、內容通常為:留戀父母,勸勉女兒或訴說怨苦,各地均有《哭嫁歌》流傳。
花轎至男家,由儐相念贊,按贊詩內容舉行拜堂儀式。新娘由兩個「利市人」用貼有紅雙喜的新米篩遮護,跨過火盆至中堂,與新郎同拜天地,眾撒以紅綠米,紅花生。禮成,入洞房,吃「和同飯」,飲「交杯酒」。畢,中堂開筵、第一桌左上首,謂之「頭位」,例由岳父或舅父坐。
鬧調房
諺雲「七日洞房無大小」,結婚之日鬧房尤烈。親友至,新娘敬煙奉茶。客人瓷意調弄新娘,出難題,索禮物,常發生羞辱新娘新郎、主客各不歡悅情事。建國後,鬧洞房較往昔文明,若遇客人有越軌言行,陪人或長輩出面調解。近年此俗已趨淡化。
部分地區有唱歌祝賀習俗,如「三字豎起本是川,百年夫妻好姻緣;夫妻雙雙成好合福祿壽禧共周全」。
坐筵
即婆媳交家儀式,婚後三日舉行。中堂設筵,上為朝天主位,下為關封位,旁設女賓席。吹班樂作,新娘立主位,婆立關封位,女賓人座、樂曲聲中,婆媳互換位置,新娘以主人身份向賓客行見面禮。
文明結婚
「五四」運動後,部分人結婚儀式仿效西萬國家,請地萬名流為證婚人,主持婚禮,雙方家長稱主婚人。婚禮開始,新郎西裝革履,新娘穿白色禮服,在樂聲中並肩 進場。證婚人、主婚人及新郎、新娘俱在婚書上蓋章,婚者互換戒指、互相鞠躬致意,繼而證婚人、主婚人與新致詞。
解放後,婚札更簡朴。幹部結婚只擺茶點。70年代,婚俗趨繁。訂婚時男方要送金飾,女方回贈衣、鞋。雙方分喜糖給親友。結婚時,女方多數帶縫紉機、自行車等「四大件」。至80年代,一些經濟發達地區,攀比之風嚴重,聘禮高者,金飾達500克、聘金萬元以上,女方回以高檔西服、摩托車等;結婚時,女方還帶彩電、電冰
箱、立體雙頻道收錄機等「新五大件」。
閩台婚俗-茶禮
在我國,茶與婚姻有著密切聯系,早在明朝時就有「訂親茶」的記載。清代人福格在《聽雨叢談》卷八中說:「今婚禮行聘,以茶葉為幣,清漢之俗皆然,且非正室不用。」與茶有關的婚俗,最有趣的當推閩南和台灣。
閩台婚姻禮儀總稱為「三茶天禮」。「三茶」即訂婚時的「下茶」,結婚時的「定茶」,同房合歡見面時的「合茶」。
在舊社會,男方隨媒婆或父母到女方家提親、相親,女方的父母就習慣叫待字閨中的女兒端茶待客,茶杯斟滿後,依輩份次序分送到男方親客手中,由此拉開了「相親」的序幕。男方家人乘機審察姑娘的相貌、言行、舉止,姑娘也暗將未來夫君打量一番,當男到女家「送定」(定親)時,由待嫁女端甜茶(閩台民間叫「金棗茶」),請男方來客品嘗。喝完甜茶,男方來客就用紅紙包雙數錢幣回禮,這一禮物叫「壓茶瓶」。到了娶親這一天,男方的迎娶隊伍未到女家,女家就要請吃「雞蛋茶」(甜茶內置一個脫殼煮糖的雞蛋)。
男方婚宴後,新郎、新娘在媒婆或家人的陪伴下,捧上放有蜜餞、甜冬瓜條等「茶配」的茶盤,敬請來客,此禮叫「吃新娘茶」。來客吃完「新娘茶」要包紅包置於茶杯為回禮。結婚成親的第二天,新婚夫婦合捧「金棗茶」(每一小杯加兩粒蜜金棗),跪獻長輩,這就是閩南、台灣民間著名的「拜茶」,也是茶禮在婚事中的高潮。倘若遠離故鄉的親屬長輩不能前往參加婚禮,新郎家就用紅紙包茶葉,連同金棗一並寄上。
在閩南、台灣,茶樹是締結同心、至死不移的象徵。
7、結婚的傳統習俗
一般婚俗
(一)提 親
在民間,子女到了適婚之齡,做父母的就得著手托媒牽線搭橋,為他們提親擇偶。婚齡因時代而異。
在中國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時期,以男30歲,女20歲作為合適的結婚年齡,唐朝以後,法定婚齡降低許多,據文獻記載,唐貞觀年間詔令:男20歲,女15歲;唐開元令:男15歲,女13歲;宋天聖令:男15歲,女13歲;宋嘉定年間詔令:男16歲,女14歲,;明洪武年間詔令:男16歲,女14歲;大清通禮規定:男16歲,女14歲。福建民間婚齡基本在官府規定范圍內,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帶,男17歲、女15歲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數地區早婚現象嚴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為典型。在惠安東部一些鄉村,孩子於襁褓之中就要訂親,十二三歲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歲仍未「有主」,父母親便會憂心忡忡,唯恐女兒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竇叢生,為害非淺。
自民國以來,法定婚齡有所提高。《中華民國民法》規定為男18歲、女16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規定婚齡為男20、女18歲以上;1980年又改為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與此相適應,民間婚齡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鎮與農村略有差異,一般農村偏低,城鎮偏高。農村習尚早婚,城市則普遍晚婚。在城市裡,男30、女25歲左右結婚比較多見。農村往往男20、女18歲左右就開始提親,一到規定年齡,立即結婚;有的還虛報年齡,或未領取結婚證,就提前結婚。惠東一帶早婚劣習仍然存在。
舊時,男女授受不親,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親求,女不親許」,悉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為締結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據史志記載,在廈門,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紹」,(民國《廈門市志》卷20《禮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締姻,先聽媒妁說合」,(清·道光《政和縣志》卷1《風俗》)在崇安,「清以前均憑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國《崇安縣新志》卷6《禮俗》)才算正統和合法。這種現象是普遍的。自由戀愛被視為大逆不道,「父母國人皆賤之」。故有俗諺:「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親」。
舊時媒人有官媒、私媒兩種,以私媒為多見。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設置的。私媒則有職業為媒與臨時作媒之分。專職者依此為生,她(他)們消息靈通,經驗豐富,常主動上門找當事者說親;非職業者乃臨時為親朋好友所託而奔走說親。媒人幾乎全由上了年紀的女性充當,所以民間俗稱「媒婆」。媒婆大多能說會道,善於左右逢源。一些原本並不相配的婚事,經媒婆搖唇鼓舌、瞞天過海,居然得以說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們從中作梗,三言二語,也可能把一樁好姻緣給攪散。於是求媒說親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對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豐厚。每當媒人光臨,無論男女雙方,都要按例煮點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勞。泉州有句俗語:「要成不成,媒人飯先走。」惠安人則說:「吃成吃成,無吃不成」,「新娘過門算圓滿,媒人點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無論何等媒人,男女雙方都要給予一定謝禮,一般男方所饋較多。非職業性媒人,與兩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數,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計較酬謝。送給媒人謝禮一般是豬腳、線面、糖果、糕餅以及小紅包等,俗稱「媒人禮」。日後分娩生產時,再給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飯」。職業媒人的謝禮除上述諸色之外,還得付給媒人錢,其數額未有定規,多依聘金數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寧一些地方甚至高達百分之十;也有面議「花紅」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專制時代婚姻包辦的產物。1949年後,大力提倡移風易俗,隨著文明程度的提高,社會生活內容的豐富,人際交往廣泛,男女青年結識機會增加,戀愛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風。然而,由於封建殘余的影響,傳統觀念的流長,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實現,舊俗遺風在某種程度上仍繼續存在。許多以自由戀愛結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後都得徵求父母的意見。雙方父母都贊同、支持固然皆大歡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長表示異議,事情就比較棘手。遇此難題者,經抗爭、通融,有的終成眷屬;但因此半途而廢的也不少,特別在農村更為常見。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兒子的戀情並感覺滿意後,便會託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問路,洽談聯絡、議定婚事。在舊式媒婆越來越少的情況下,介紹人、婚姻介紹所、徵婚啟事之類的新型「媒人」紛紛出現,頗為活躍。城鎮多數青年男女是藉助這些渠道而尋得配偶。當然,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為男女相識和交往牽線搭橋,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紹人,或者是出於對親朋知交中大齡未婚者的關懷而為之奔走引薦,或者是熱心地為同事、友人中的比較般配者創造機會和條件,進行撮合,或者只是因為與男女雙方及其家長皆有交情而充當信使的角色。
說媒過程,通常先由男家請媒人到自認為中意的女家攀親,女方家長若無異議,便會應媒人所求,開具女兒出生的年月日時,俗稱「開庚帖」,或稱「開生庚」、「開生月」、「出婚頭」、「起帖」等。「庚帖」用長方形紅紙豎寫而成,字數得為偶數,忌單數,上邊的出生日期時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載以年、月、日、時,其紀年和計時皆以陰歷和十二時辰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時出生的女子,就寫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時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動,將「坤造」改為「乾造」,「瑞生」改為「健生」。)。直接寫上年、月、日、時的庚帖,字數可能成單,若出現這種情況,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數成雙。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時出生的女子,就寫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時生」。
在福建民間,提親議婚時還要考慮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間的年齡差距無嚴格標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歲,最忌大六歲,俗信六歲屬「正沖」,不宜結合。也不宜相差十歲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則會招致輿論譴責或人言非議。在平和,俗傳男女雙方年齡相加為五十歲者不宜結親,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為半,恐難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說媒的基本條件除了年歲相當之外,還講究門當戶對、財產相若,兩家的社會地位和財富不能相去太遠,尤其對男家的門第、財產要求比較高。福建舊時盡管「有少年穎異善讀書者,家雖貧窮,富貴之人亦樂擇為婿」(民國《閩清縣志》卷5《禮俗》、民國《沙縣志》卷8《禮俗志》),但這畢竟是少數現象。辛亥革命後,男女匹配重門第之風逐漸轉變。1949年以後,這種變革更加顯著。不過,迄今為止,婚配要「門當戶對」的舊觀念仍有一定市場,某些家長對於子女擇偶不符合「門當戶對」條件的,仍會橫加干涉和阻攔。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議親之際對同姓聯姻也有所禁忌。德化舊時禁止同姓結婚,即使有少數同姓結婚者亦不準載入族譜。但總的看,福建人對同姓聯姻的禁忌並不苛嚴。寧化縣石碧村群眾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張姓人家,夫妻同姓的佔96%;同時,他們也明確反對近親結婚。
福建部分地區還有某些特別的異姓婚姻禁忌。在泰寧,盧姓與謝姓、張姓與李姓被認為不宜聯姻結親。因為「盧」與「爐」同音,「謝」泰寧土語作「熄滅」之意,俗信如果「盧」、「謝」結合,將似爐火熄滅,不能興旺發達,故忌諱聯親。「張」和「李」也有類似之意,俗語「有張沒李」,是說用具不全,辦事困難,有這沒那的,土俗引伸為象徵有姓張的就沒有姓李的,聯姻有一方失利,會斷子絕孫,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帶回男家,進行「合婚」,這相當於「六禮」的「問名」。合婚包括「問神祖」和「合八字」兩個部分。具體程序各地不盡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將女方庚帖壓在家中供奉菩薩或祖先的香爐下,有的則置於灶王爺的牌位前,須存放三日或更長一些時間,以聆聽神祖示意。在這一段日子裡,若合家諸事順利,六畜平安,甚至連一塊碗、一雙筷子都無破損,即為不沖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認可,婚事就能繼續。否則要立即退還庚帖,婚事告吹。閩南一些地方俗稱這道手續為「壓圓」或「三日圓」。在漳平,男家除了將女方庚帖(當地稱「婚頭」)壓在神龕前的香爐下之外,還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於「婚頭」之上。三天後家裡如未發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凈,便認為兆示吉祥,姑娘貞潔無瑕,成婚有望。反之則婚事中止。在建陽,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張黃紙書寫,壓於香爐下,上面各點燃一支香或一支蠟燭。若兩支香或蠟燭點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著雙方般配;若點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滅,則這兩人結合將不會和諧美滿,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點燃香燭,不讓停熄。如果燭盡香殘或杯盤破損,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觸,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過「問神祖」程序後,便要請算命先生對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進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無相沖。八字相合則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現眉目,如相沖相剋,則該門親事只好作罷。八字相合與否,主要根據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廣。普遍忌諱女方屬虎,又因老虎總是夜間出山覓食,所以對於夜間出生的屬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馬畏青牛」、「豬猴不到頭」、「兩虎不同山」、「龍虎兩相鬥」、「女子屬羊守空房」之類的禁忌在許多地方都有講究。惠安縣流傳「殺雞儆猴」、「蛇不同穴」、「馬不同房」、「虎會咬豬」的說法。有些方家術士還將生肖與五行聯系起來,編排成列:虎、兔屬木,蛇、馬屬火,龍、羊、狗、牛屬土,猴、雞屬金,豬、鼠屬水。爾後再憑相生相剋之道進行推算。
合婚之舉是屬迷信,但卻事關婚姻的成敗。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謂年、月、日、時相沖,或八字帶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歲數重新安排,虛報生肖屬相,如屬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虛報成兔;生辰年、月、日、時也得偽造,不祥的時日更改為良辰吉日。目的在於應付合婚,同時也為了能改變自己不好的「命運」。
在安溪一帶,合婚時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豬年破七月,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雞年破十一月,龍年破十二月;女子豬、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馬、狗年破三月,蛇、雞、牛年破四月,猴、鼠、龍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無關緊要,女子破月則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為妻者將終生窮困潦倒、家境不順。因此有關父母一般都虛報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瞞過男方,女子本身也渾然不知,那麼成婚以後便無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長樂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說親的三天里,兩家都平安無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隨後,男女雙方交換庚帖,合對八字。合婚禮儀多由男家進行。在華安、沙縣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議婚時就將男方庚帖交給媒人帶至女家,由女家來合婚。
現在,所謂「合婚」對大多數青年來說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戀之後,其父母會在暗中為他們合對八字,基本上是屬心理安慰形式,對婚姻的成敗一般不起制約作用。在少數鄉村,舊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個別地區甚至出現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劇的。
(三)相 親
八字既合,接著便要相親。相親是在媒人介紹的基礎上,男女雙方通過會面走訪,互相審視人品,察看家況,俗稱「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間古時少有這一習俗,男女之間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對女方進一步探個究竟,往往採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長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機,悄悄跟蹤窺視;或隱瞞真實身份,借口買豬、買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觀察,旁敲側擊。一般人都忌諱自己的女兒被對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發覺,女方認為很失體面,婚事可能產生麻煩,甚至陷於破裂。
民國以後,相親之風逐漸普及,但婚姻當事人基本上還無權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長越俎代庖。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由男方父母或嬸嬸、姑姑等出面,擇日走訪女家。女方家長一般都會讓女兒出來露露面,如倒茶、點煙,男方家人乘勢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體態、舉止等。在泉州、連城等地,還有看女子手掌的習俗。相親時的觀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樣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據女子手掌的軟硬和皮膚的粗細來判斷她是否有福氣。手掌柔軟、皮膚細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膚粗糙的就是沒有福氣的惡相。福建民間還普遍忌諱女子「斷掌」(亦稱「橫掌」,即掌上有一條粗深的紋路自左而右橫貫正中,如將手掌從中橫斷),認為這種女子「命硬」,註定要剋死丈夫(男子斷掌,則被視為當大官之命)。
另一種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長帶著到女家相親,在觀察女方的同時,也接受女方的審視。但男女兩人並沒有長坐傾談,女子只是稍微現身一下,就又躲入內室。在漳平,相親俗稱「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內,閨女經過打扮後從左巷頭(偏廳)行過大廳進入右巷頭,僅此短暫一現而已。與此同時,女方的父母及其他親屬也在觀看男子。在建寧,男方登門相親時,女子先隱蔽窺視,若無異議,便出門倒茶,男子乘機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過茶水。
無論何種形式的相親,男方如果感到滿意,都會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給女子一個小紅包,俗稱「見面禮」,或者連女方家庭其他成員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還會留下來吃頓飯再走。在莆仙一帶,相親者若吃下對方煮的點心——雞蛋、線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陽,男青年臨走前,姑娘會親自泡一碗糖開水端給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滿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須請媒人中介磋商,留有進退周旋的餘地;若只是象徵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於禮貌,表示不同意該門親事。
在龍海,相親時男方送「見面禮」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來到女家,女家即讓女兒出廳捧茶,同時也邀親眷來相男方。男方需將預備好的見面禮——「紅包」按親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親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紅包錢。相親後,男女雙方中有一方不滿意,則可中止議婚。無論議婚成否,男方相親的紅包照樣要付給。
男方上門相親後,女方也會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長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況,如家庭成員、環境、房屋、擺設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設宴款待來賓並贈予禮品。在莆田,女方有意於此門親事的,才留下吃飯。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禮儀中,舊式相親已是罕見。自由戀愛者毋須相親,盡管他們一般都會把戀愛對象帶回家中讓父母、家人審議,但最後主意基本上還是由自己拿。經介紹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見面則含有一定的相親意味。若第一次見面印象不錯,便有了良好的開端,否則就很難再談下去。
在農村,相親習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內容已發生較大變化。相親不全是互訪家門,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紹人另擇地點會面;去相親時不單由父母、親戚、媒人等陪同,也有隻邀好友知交為伴、甚至獨自前往的;相親過程中,當事人本身接觸的時間比較長,彼此觀察會相對詳細一些,而且通過交談,也能進一步了解對方的素質、修養。當然,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相親的花費也有所增加。不過,在少數地區,相親時你來我往、新舊雜揉,禮節更繁,耗資更大。在連城,過去男方給女方的「見面禮」一般為2塊銀元。現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話,就得送給姑娘一個紅包,約人民幣120元。這只是「小看」。另外還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長出面。既為「大看」,紅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給女子本人一個240元左右的大紅包外,女家老少、至親也都得兼顧。給女方父母的紅包各為42元,叔伯、嬸嬸之類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這時,女家會招待男方吃點心(蛋、酒、面)。80年代以來,連女家點心的開銷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後,接著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長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門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時,放炮仗迎接,並得接過女方母親手中的雨傘,女方接著回送未來女婿一個紅包,俗稱「接傘禮」。「看人家」時,男方須設宴款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