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嫁妝是婚前財產嗎
1、嫁妝是婚前財產 還是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如果嫁妝是雙方結婚之前獲得的,則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嫁妝是雙方結婚之後獲得的,只要給付人沒有明確表示是只贈與一方的,就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法律分析:但在司法實踐中,嫁妝一般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女方的嫁妝是婚前財產嗎
法律分析:屬於婚前財產。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並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嫁妝根據上述原則分割。不同的地區對於陪嫁都有不同的習慣,所以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陪嫁財產的歸屬。
1、如果女方的陪嫁財產是在登記婚姻之前明確表示贈與女方個人的,則可視為婚前財產。
2、如果女方的陪嫁財產是明顯屬於女方的生活用品,或者女方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女方的,則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女方的陪嫁財產是婚姻登記後贈與,且未明確表示是贈與 女方一人的,則可視為共同財產。
但在司法實踐中,嫁妝一般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法律分析:在司法實踐中,嫁妝一般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為結婚購置的嫁妝,雖然是在結婚登記以後,舉行結婚儀式之前購買,但夫妻雙方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沒有共同的勞動和收入。購買財產的資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親屬,少數也有夫妻一方婚前個人的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5、嫁妝算女方婚前財產嗎
嫁妝不一定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嫁妝是辦理結婚登記前女方家贈與女方的,則嫁妝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嫁妝是辦理結婚登記後女方獲得的,則只要贈與人沒有特別表示只贈與女方,則嫁妝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則嫁妝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嫁妝離婚怎麼判
嫁妝一般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予判決。彩禮帶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予性質,嫁妝一般是女方家庭在婚前贈與女方到男方家庭生活的,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一般屬於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依舊屬於個人所有。如果夫妻約定嫁妝歸夫妻共同所有的,則由夫妻協商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嫁妝是否是婚前財產
法律分析:嫁妝是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呢
法律分析: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為女方娘家對女方個人的婚前贈與,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女方個人所有。在登記結婚後陪送的嫁妝,這類女方娘家未明確表示是對女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定為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約定的,則按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8、嫁妝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
嫁妝屬於婚前財產。一般情況下,嫁妝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因此應當認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即嫁妝屬於女方婚前財產。以下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乙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