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多離婚要還彩禮嗎
如果已經建立婚姻關系一年,且已經共同生活離婚了,一般來說彩禮是不會退還了,但是如果屬於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還是可以向法院主張返還彩禮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結婚共同生活了一年要離婚還要歸還彩禮嗎?
法律分析:結婚共同生活了一年要離婚的,如果彩禮是婚前給付的,並且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要求歸還彩禮法院是給予支持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結婚一年離婚要退彩禮錢嗎
結婚一年離婚的不一定可以退還彩禮。法律規定對於夫妻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符合以下情況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沒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且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對於雙方已經結婚並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般是不支持退還彩禮的。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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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領證一年離婚要退彩禮嗎
領證一年也是可以退的,結婚一年離婚彩禮能退的情形: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3、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退還彩禮錢。
一、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二、彩禮分配的認定:
1、如果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無論是婚前給的,還是婚後給的,都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既不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也不屬於小兩口的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前,男方或者男方父母給女方的,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彩禮是在結婚登記後給付給女方的,那麼這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給彩禮時明確表示是給女方個人的,當然,這個需要女方提供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結婚一年離婚要退彩禮錢嗎
男女雙方結婚一年離婚,雙方在婚姻關系持續期間確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致使給付人生活困難條件的,要退彩禮錢。但如果雙方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給付並沒有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不需要退還彩禮錢。【【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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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結婚一年離婚要退彩禮錢嗎
您好,一般不退還。夫妻結婚後一年就離婚的,此時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彩禮錢,一般是不會予以退還的,除非雙方在結婚之後卻是並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因為結婚之前給付結婚彩禮而導致男方家生活困難的,這些情況下可以酌情予以返還部分的結婚彩禮。
一、結婚一年後離婚女方需要退彩禮錢嗎
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二、彩禮返還的條件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給與另一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司法實踐中的處理
(一)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二)戀愛中純粹自願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三)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五)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就返還結婚彩禮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其中有兩種情況下,還需要建立在夫妻離婚的前提下。而要是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但實際已經共同生活多年,或者雙方之間已經養育了子女的,這些情況下男方主張返還結婚彩禮,往往是不會得到支持。
7、結婚一年起訴離婚還要退彩禮
結婚一年起訴離婚,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還退彩禮。法定條件包括:
1、雙方未經過合法程序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
3、一方婚前給付彩禮致使其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結婚一年離婚退彩禮嗎
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返還彩禮。結婚一年離婚的,如果雙方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或者一方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結婚一年就離婚彩禮該不該還
關於彩禮返還法律有嚴格的規定,大致分一下三種情況:
1、如果只訂婚沒有結婚,那麼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不一致,視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麼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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