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退還彩禮
1、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法律分析】:在一般情況下女方不退彩禮是不犯法的,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應當退還彩禮。女方彩禮符合法律規定的退還情況的且不退還的,男方是可以起訴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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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女方不退還彩禮原則上不犯法。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女方不退還彩禮可能違反法律規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資料擴展:
對於已經締結婚姻的,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的原、被告自然是締結婚姻的男女雙方,對於已經給付彩禮但締結婚姻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要求返還彩禮的案件,對「當事人」應該做擴張解釋,即當事人也應該包括締結婚姻雙方當事人的父母。
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給付彩禮,接受彩禮的通常是另一方的父母,也就是說給付人與接收人不僅限於男女雙方。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應包括雙方的父母。
3、女方不退還彩禮
女方不退還彩禮,且滿足法定條件是可以的,即男方不要求返還,或男方要求返還,但不存在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但並未共同生活(以離婚為條件)、因支付彩禮而導致其生活困難(以離婚為條件)、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等情況的,無需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女方不退彩禮怎麼辦
一、女方不退彩禮怎麼辦
1、法律規定彩禮女方不退是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當然了,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彩禮可以退還的具體情形,比如說雙方當事人在結婚之後根本就沒有共同生活的。或者是雙方當事人根本就沒有結婚的。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女方不退彩禮能報警嗎
結婚時一方給另一方一定的彩禮是我國自古以來形成的習俗,從法律上來說,如果沒有結成婚,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此時女方拒絕退回彩禮,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只有符合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才支持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離婚彩禮能要回來。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較長時間,有共同的財產,共同的權利和義務,共同勞動和消費等,在事實上已是一家人,長時間穩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沒有共同生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後、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同時,給付人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婚後分得的財產難以維持當前生活的情況,離婚彩禮需要返還。經過法院審理,如果女方仍然不退彩禮,法院會採取強制執行的手段。如果遇到一方騙婚,即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真實,假借結婚而騙取財物,事後攜款逃跑,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應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調查取證,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5、女方不退還彩禮賴賬怎麼辦
女方不退還彩禮賴賬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按習俗支付的彩禮。如果對方不予返還可以首先和對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的訴訟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彩禮一般是指依據當地習俗,一方及其家庭給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與締結婚姻密切相關的大額財物,不具備上述特點的婚前財產贈與不構成彩禮。所以實踐中,首先需要區分哪部分財產屬於彩禮范疇,只有贈與的禮物是為了證明婚約的成立才能稱為彩禮,不能把一方親屬贈與另一方的財產全部都認定為彩禮,一概都要求返還;判定是否是為了婚約的成立而贈送的應當遵循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舉證責任應當由主張一方承擔,但是判定是否完成舉證義務可以參照當地風俗習慣、居民生活水平判斷。綜上,女方不退彩禮並不涉及犯法的問題,建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6、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一、女方不退還彩禮是否犯法
1、女方不退還彩禮原則上不犯法。
2、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女方不退還彩禮可能違反法律規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誰能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1、對於已經締結婚姻的,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的原、被告自然是締結婚姻的男女雙方,對於已經給付彩禮但締結婚姻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要求返還彩禮的案件,對「當事人」應該做擴張解釋,即當事人也應該包括締結婚姻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給付彩禮,接受彩禮的通常是另一方的父母,也就是說給付人與接收人不僅限於男女雙方。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應包括雙方的父母。
2、為了公平起見,我國規定了兩種情況結婚後如果離婚,女方是需要返還彩禮給男方。一種情況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由於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共同生活,而不單是為了結婚登記。因此,如果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而沒有共同生活,則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7、女方不退彩禮錢怎麼辦?
女方不退彩禮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已經結婚,再離婚女方肯定不會退彩禮。2.准備結婚但沒有結婚,女方認為自己吃虧了不想退彩禮,這樣的情況可以到法院起訴,讓她退彩禮。
8、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女方不退還彩禮可以,不是法律規定的返還彩禮的情況就可以不用返還彩禮。不退還彩禮的條件有:1、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未辦理結婚手續但雙方已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