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給女方的嫁妝被損壞
1、離婚陪嫁的東西歸誰?
法律分析:陪嫁的東西離婚了的歸屬確認方式:嫁妝如果是在結婚登記之前贈與的,視為女方父母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女方可以帶走。陪嫁物品屬於婚前財產的,女方是可以自由處理的。如果是結婚登記以後贈與的,並且沒有明確表示是對女方的贈與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女方陪嫁的東西原則上是歸女方自己所有,因為其陪嫁是屬於女方的嫁妝,屬於婚前財產或者明確只贈與女方的財產等,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對其不能分割,但是如果其陪嫁中包含了男方給付的彩禮的,在符合法定情形時,男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沒領證的婚姻嫁妝糾紛怎麼解決
您好,建議您先就嫁妝錢的返還與男方協商,根據協商情況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數額,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司法實踐認為,結婚登記之前,女方家給的嫁妝屬於女方父母贈與女方的財產范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如果雙方未領證,該嫁妝也未用於二人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張返還嫁妝。但是如果男女雙方有過共同生活,嫁妝錢用於購買共同生活的傢具,則可能會對嫁妝錢進行一定的抵扣,無法全額主張返還,具體情況還需要結合您與男方具體的生活狀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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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1042條第1款: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5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離婚時女方的嫁妝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離婚時女方的嫁妝怎麼處理取決於是否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前獲得的嫁妝,或者雖然是婚後獲得,但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則該嫁妝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仍歸女方;如果是婚後贈與,贈與人沒有表示只贈與女方,則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離婚時彩禮與嫁妝應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有關規定, 離婚時彩禮符合(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情形,應當返還,嫁妝一般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法院判給女方的嫁妝被男方損壞會陪嗎?
必須賠償,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除承擔治安、刑事責任,還必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拒不賠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6、法院判給女方的嫁妝男方損壞會陪嗎
不是,女方只要有證據證明這東西是女方的陪嫁品,法院就會在判你們離婚時把嫁妝判給女方。如果女方沒有證據,男方又不承認這些東西是女方的陪嫁品的話,女方就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