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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把彩禮全佔了

發布時間: 2022-10-08 05:51:54

1、男友給的彩禮,父母想占為己有也不給嫁妝,我該怎麼辦?

「我和男友相戀已經有3年,今年端午見了父母,准備10.1結婚,我父母要求男方給彩禮以及三金,男方父母答應給彩禮+三金一共10萬給女方,但是需要女方這邊出家電,床上用品等嫁妝。

我父母堅決不同意,認為這個彩禮錢是給女方父母的,所以准備把彩禮錢全占為己有,而且沒有任何嫁妝。因為在我家那邊的農村結婚習俗是,彩禮錢都是歸女方父母所得,而且不會給女兒陪嫁,並且結婚前,房子,家電,車子之類的是男方全包的。

男朋友家是其他省城市市裡的,獨生子,父母是雙職工,目前結婚沒有房子,沒車子。我和男票結婚後需要暫時租房子住,日後再買。

我家是其他省份的農村的,家裡4個姐妹,都是女孩,父母農民,大姐已經結婚,其他姐姐還未結婚。父母說大姐結婚時,就是彩禮錢都給女方父母了,房子之類的男方全包了,還說不能在我這搞特殊。

現在我父母堅決認為彩禮錢是給父母的。而且不給陪嫁。就是出陪嫁也僅僅是出幾床被子。並且以後我們還需要贍養他們,因為我家都是女孩,沒有兒子。

男朋友父母態度也很強硬,沒有嫁妝可以接受,但是女方父母不能把這彩禮錢私吞,占為己有,應該給孩子作為籌建新家庭的第一筆資金。

現在因為這個事,鬧得很不愉快,我夾在中間,很痛苦,幫我男朋友,我父母罵我沒良心,幫我父母,我男朋友和公婆心裡不舒服,而且以後我們結婚後,日子也不好過。我該怎麼辦?」

我的建議:你要是獨生子女也就罷了,父母多要點錢,說不定給你存著做你以後的保障。但是你家有四個姊妹,你就應該有點私心,為自己和老公這個小家庭想想了。

目前你們先把力量都放在建設籌備小家,父母那邊先不急,他們一時二時也不需要你操心多少,凡事要分輕重緩急,你把次序安排好,到頭來一樣也不會耽誤,要是現在按你父母的給大額彩禮,那就是釜底抽薪,從長遠來看,公婆家不爽,老公有意見,小家弄不好,等你父母再需要你養老的時候,你就難有心力了,所以說,最後事實上對你父母也不好!你可以按以下思路去做:

1、如果你自己經濟獨立,手裡有點錢,那麼就用自己的錢購買電器等物品,應該花不了多少錢.

2、如果這點錢你也沒有或者不夠,那麼你可以和自己父母打一下悲情牌,首先表示贊同彩禮都是父母的,但是男朋友家條件不好,實在拿不出錢買電器之類的了,所以女兒想先借父母點錢買了,將來再還給父母。

3、如果你父母就是不通人情,借都不借給你錢,那就告訴老公,由於現在自己還沒有房子,現在買的電器將來放新房子里不一定合適,建議暫時不買。

4、努力真心對未來的公婆好,表現出嫁過來就等於他們多了個女兒,結婚除了給父母的彩禮,別的自己啥也不要了。

5、努力爭取到老公對你的支持,給老公樹立將來過日子要靠自己的觀念,夫妻恩愛比什麼都重要,即使現在一無所有,彼此恩愛也是幸福的。

6、夫妻兩人要懂得自強自立,誰家的父母都不欠自己的。

2、如果我的養父不經過我的同意擅自向我的男朋友家索要彩禮這算不算是買賣婚姻?

你的養父背著你想男朋友家要彩禮。這是民風民俗的現狀,也是無法改變的,還談不上是買賣婚姻。買賣婚姻是一種嚴重違背婦女個人意願的行為。在女方完全不知曉的前提下,以多少錢為聘禮的基礎上,把女人許配給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男人的婚配應為,才可以被稱為是買賣婚姻的?你的情況不屬於買賣婚姻。符合現實社會的要求,合理合法的。

3、給女友的彩禮被她的父親拿去花了,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至於娘家父母花女兒的彩禮錢,我們這基本沒有,因為說出去會讓人笑話,有借嫁女兒收斂錢財,貪圖享受之嫌。中國是禮儀之邦,彩禮是自古流傳下來的,男方送給女方的聘禮,表示對女方的尊重和認可。既然是以男女雙方的婚姻為由,自然也應該用在他們身上。

我心裡不喜歡我父母花我的彩禮,我父母也沒有花我彩禮的意思。我媽不高興的是好像人家的姑娘比我值錢 ,媽媽就想要個臉而已,她說「我也不是賣姑娘!堂妹給了五萬伯父伯母!她知道家裡建房子欠的債還有一點沒還清!用這錢去還債!平時堂妹賺的錢也差不多都給寄回家用了!到了結婚的時候還這樣!已是不錯了!堂妹帶著剩下的五萬置辦的嫁妝去了夫家!可伯父伯母滿村裡說堂妹不孝!還留著錢

父母收了這個錢之後並不會據為己有,而是會把它原封不動的存入銀行,辦一張銀行卡,有些父母還會自己再貼進去一部分。對這些彩禮有的父母就會留給孩子,有的人彩禮錢在父母手上,也許是怕孩子亂花錢,幫孩子存著,也不知道最後能不能要回來。有的父母用彩禮錢給兒子娶媳婦用。還有父母把彩禮錢當作零花錢。這樣的父母太不靠譜了,這樣不就是變相的在賣女兒嗎?不收彩禮錢吧,又感覺吃虧,女兒養這大白白送人了!

,本身就父母養育的火伙費工資,生在貧窮家的兒女,父母吃苦耐勞養大的,本指望兒女長大成人享點福,貪窮人家出孝子就這道理,也成是實,有良心子女不計較,還會盡孝道,父母能動幫子幫女幫到壽終也不計較,子沒有錯,父母的健康更重要,男方也沒有說啥,畢竟兩個人彼此愛慕,其他都是可以商量的,結婚後共同努力,錢還可以再賺,既然決定結婚成一家人,誰的錢無所謂,誰的父母都是自己的父母,只要不浪費,不亂花,沒有任何問題。

4、重男輕女的父母,把女兒的彩禮錢全部收起來了,留給她弟弟結婚用。一點都不留給女兒

父母把女兒的彩禮錢全部收起來,留給她弟弟結婚用,一點都不留給女兒,沒有錯,是專合情合理。屬彩禮錢本來就是男方父母為感謝女方父母對女兒的養育之恩的答謝,彩禮錢是給女方父母的,他們有權任意支配彩禮錢。
父母把彩禮錢留給她弟弟結婚用,沒有什麼不對,沒有什麼不好。一點都不留給女兒,父母有這個權利支配彩禮錢。當然,父母也會在女兒出嫁時,給她嫁妝和壓箱錢,而無需動用彩禮錢。
彩禮錢是男方回饋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錢,男人是取,女人是嫁,傳宗接代父系社會,就是如此。

5、父親佔有女兒的彩禮合法嗎?

不知道什麼時候定義為彩禮的,其實應該叫孩子從小到大的撫養費更才對,每個人都反對彩禮,我是男的,沒有哪家女兒是樹上長出來的,然後喝空氣喝大的,我認為說彩禮高都是自私的體現,嫌彩禮高當初你的父母完全可以選擇生女兒的,說不準你的父母在生你之前就已經打掉幾個女孩了,不信你可以問問你身邊愛你大的人有沒有因為生女孩的被打掉了,我知道的不是一個兩個懷孕做B超查出是女孩被打掉的,現在卻嫌彩禮高了,當初為什麼把女孩打掉呢?

6、問大家個問題,關於嫁妝的事,養父和親生父母的問題

這種問題,我不知道如何解答好了,不過,告訴他的親生父母也沒什麼不對的,個人的想法別建議

7、一個好吃懶做的父親把女兒定婚的彩禮錢,拿去吃喝嫖賭花光了,女兒可以起訴他要回彩禮錢嗎?求解

爸爸花光了女兒訂婚
這種情況
的確讓人糾結
建議
既然攤上了也沒有辦法
可以咨詢律師試試
有可能就會得到幫助吧

8、如果父母佔用彩禮錢不給你,你會怎麼辦?

頭一次聽說父母拿兒女彩禮錢不不給兒女的,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摳門的父母,那就當作孝順他們了。畢竟他們生你養你一場也不容易,所以這些彩禮錢就當做孝順父母的錢吧。

其實父母給你辦婚禮也是花了很多錢的,這些婚禮的費用如果是父母出的,那把這些財力還給父母也是正常的。我覺得就算父母不提出來,自己都應該主動說一下把這些錢還給父母。因為辦婚禮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如果你父母是工薪階層的話,這筆開銷都夠他們花幾年的。

所以你也要站在父母的角度考慮一下問題,不要總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如果你的婚禮錢是你自己出的,買房子的錢也是你自己出的,那父母占你彩禮錢是有點不對。但如果這些都是你父母給你買的,我覺得他們就算拿了你的彩禮錢也不是不合理的。

朋友如果是我的話,既然現在已經結婚了,那麼我會緊握最大力量承擔家裡面的開銷,把這些彩禮錢都還給父母。而且同時也會告訴我的老婆,這些錢都是父母出的,理應還給父母。而且現在我們的房子車子這些東西都有了,也不需要這些錢了,這些錢就當做給父母的禮物吧。

如果結婚的錢都是你們出的,那你就可以跟父母好好談談。你可以說現在先借用這筆錢,因為資金周轉不開,等過一段時間手頭松一點再還給他們。總之我覺得跟自己的父母只要好好商量,相信父母都會同意的。實在不行你可以給父母立一個字條,告訴父母什麼時候還。

但是不管父母借不借,我都不會跟父母鬧矛盾的。因為這件事兒也犯不著鬧矛盾,不虎毒不食子,父母肯定是有他們理由才拿著彩禮錢的。

9、福建女子的父母將彩禮自留,給了她一張空卡做嫁妝,對此你怎麼看?

我認為這對父母很過分,很自私,他們根本不愛自己的女兒,一點也不為女兒的以後考慮,不是一對合格的父母。

福建女子的父母把男方給的彩禮全部自己留下給了他一張空卡作為嫁妝,這么做讓人無法理解,這根本不是親生父母能做出的事情,從這件事可以看出這對父母是一對自私的父母,他們根本不愛自己的女兒,也沒有為女兒以後的生活打算,據說他們重男輕女,要留著女兒的彩禮為兒子找媳婦,這種做法真讓人無語,也讓女子無比傷心。

一、父母重男輕女很過分

這個事件中的父母是一對重男輕女的父母,因為福建女子還有一個弟弟父母,在他找對象結婚的時候問男方要了大額的彩禮,而彩禮到手以後並沒有作為嫁妝,給這個女子,而是把彩禮占為己有,只給了女子一張空卡,這讓女子特別傷心,追問父母為什麼這么做事,父母卻說要留著彩禮以後給她兒子娶媳婦,這種說法和做法真讓人無語,也讓女子特別傷心。

二、彩禮不應該被父母佔有

在現實的婚姻中,向男方索要彩禮是很多地方的風俗習慣,大所有彩禮以後,多數父母都會把彩禮當做嫁妝,給到女兒手中,讓女兒自由支配,很少有父母把彩禮自留,如果像事件中的父母一樣把彩禮全部自留,這個賣女兒有什麼區別呢?這么做會影響與女兒之間的感情,也會影響女兒婚後在婆家的地位。

三、父母不應該貪圖彩禮

這個事件中的父母做法不對,作為女子的父母應該希望女子幸福,而不是貪圖男方給的彩禮,如果因為彩禮被父母佔有而影響女兒與女婿之間的感情,這對父母就是“罪人”,從他們的做法中看不到一點對女兒的愛,這種做法應該受到輿論與道德的譴責,應該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重男輕女,更不應該貪圖女兒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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