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10萬沒有陪嫁
1、因為要了十萬彩禮,一分錢嫁妝都沒有 婆婆家都看不起我怎麼辦?
在我這兒,沒有嫁妝也是輕視婆家的行為,我爸爸說,婆家給二十萬彩禮,倒賠三十萬,十萬以下,堅決不給嫁妝,要我沒有工作情況下自己掙……
好!我爸爸心真就有這么狠!
我只好找我同父異母的姐姐,姐夫要!他們不是想著經由她這兒把我嫁出去,要掙份子錢,要掙禮金,我在他們眼中可能是內含翡翠的石頭,他們要利用我掙名。我豈能讓他們白掙?在他們面前服軟,加之隔岸觀火一陣後,我就想到了向他們要陪嫁錢!而且是彩禮的兩倍!
好了!姐夫貶斥我沒有好大資本來要求他怎麼做,姐姐說我媽媽是她的後媽,身患精神病就算了,她女兒還不懂事裝可憐。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能教出上大學的兩個女兒的姐姐她還不懂?
好!拉群討論如何把我婆家拉去以騙婚罪,拐賣罪坐牢!婆家成了,如何會輕視我,只把我當成傳宗接代的工具。
算盤打真精,實事不願做啊!能從同父異母的姐姐手中取得十萬元嫁妝(要做到,必須得讓她們相信能從我身上獲得二十萬元的收益),婆家只怕早就對我豎起了大拇指,或者他們那幫敢把這件事情鬧大,婆家敢輕視我嗎?
其實我爸爸做法就是對的,不給嫁妝,就是為了讓我一瞬間長大,嫁妝創造的自信無法保值,但背水之戰,拚死一搏的自信卻是可以永遠的!
正所謂我一個光腳的,如何怕一個穿鞋的呢?
2、兒媳,我給了十萬彩禮,你家怎麼沒給陪嫁?婆婆惦記我的陪嫁,怎麼辦?
可以說我和老公的戀情很順利,沒有父母的阻撓,相戀三年後,自然而然的,就走到談婚論嫁的地步,我們的婚姻也算是門當戶對,雖說彼此的父母都是工薪階層,但日子過得也還不錯,有車有房,還有一點存款,我和老公是朋友介紹認識的,當談了一段時間後,他就把我帶回了家中,那時婆婆看到我很滿意。
問了我家的情況後,更是開心了,因為我是家裡的獨生女,父母也有自己的工作,所以沒有什麼負擔,而老公家雖說也是這樣,但他家的壓力要大一些,因為老公還有一個弟弟,現在還在讀大學,老公的性格很溫和,對我也不錯,所以我們的感情才發展得那麼快,在交往期間,老公總是把我帶回家去吃飯。
婆婆每次看到我來了,都是笑臉相迎,雖說那時還沒有嫁過去,但婆婆已經把我當成了未來兒媳,都說婆媳關系難相處,所以在婚前的時候,我就在打好基礎了,有空的時候,我會約婆婆出去逛街,給她買些衣服穿,到了婆婆過生日時,也會買一份她喜歡的禮物,這樣的舉動,把婆婆哄得心裡樂開了花。
總是在小區里和別人誇我這個未來兒媳,對她有多好,婆婆是一個愛炫耀的人,聽到別人誇她命好,她開心的都合不攏嘴,其實我明白,人與人相處,只要你真心的對對方好,那麼就會得到回報,就像我與婆婆這樣,她知道我是真心待她的,自然她會很滿意我,當我和老公准備結婚的時候,兩家人坐在一起,商量了我們的婚事。
在彩禮的事情上,婆婆本來只打算給六萬的,但父母為了面子,就說要是婆婆給十萬,那他們在給陪嫁的時候,就翻倍的給,相當於就是二十萬,看到父母那麼慷慨,婆婆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當即就同意了,談成後沒過多久,婆婆就讓老公把彩禮送到了家裡,確定婚期後,我和老公的婚房,就在快速的裝修了。
當裝修到一半時,老公給我說,他沒有錢了,問我能不能先讓父母給陪嫁,不然會耽誤進度,反正那筆陪嫁的錢,早給晚給,都是我們的,所以父母沒有說什麼,就提前把陪嫁的錢拿了出來,房子的裝修這才得以繼續進行,結婚後,當我嫁給老公的第二天,婆婆居然來找我要陪嫁,說她來替我們管保。
當時我告訴她沒有陪嫁時,婆婆頓時氣得不行,給我說,兒媳,我如數的給了十萬彩禮,你家怎麼沒給那筆陪嫁呢,我記得之前老公已經和婆婆說過這件事,但她現在卻不認賬了,於是我回她說,房子裝修不是錢啊,那二十萬不是早就用在了房子上,聽到我這么說,婆婆就是不依,給我鬧說,那不能混為一談。
房子裝修是我父母願意幫助的,不能算陪嫁,我知道婆婆很精明,但此時她實在是精明過了頭,難道還想我父母再出二十萬嗎?那是不可能的,於是為了這事我第一次與婆婆吵了起來,大家說我婆婆是有點無理取鬧,做得有些過分嗎?
結語:在這件事情上,你的婆婆確實有些不對,既然知道房子裝修的時候,你家已經出了那筆陪嫁的錢,那麼事後就不能揣著明白裝糊塗,再說了,你父母能出那麼多陪嫁,還是提前給的,說明已經很講情義了,親戚之間始終要來往的,不能為了這事,傷了感情,讓你老公好好與你婆婆淡淡吧,讓她不要為了這事,疏離了你們的婆媳關系,你說是嗎?
3、結婚只要彩禮不給陪嫁適合嗎
禮尚往來是非常深入人心的,對結婚女方只收彩禮不陪嫁是及其不合理的。彩禮這個是男方想娶女方所給的聘禮,但按照原則上這屬於女方家長的東西,若是娘家一分陪嫁也不給的話,這樣對造成結婚是不對等的,新娘以後在婆家會被看低的,父母也不希望結婚女兒生活不幸福。
彩禮合理的分配
一般來說男方要娶妻子都是要給彩禮的,而彩禮是可以合理分配的,有三種分配方式,第一種是全部歸女方家長,不過現代人都不是貪錢的人,總會以各種方式給到女兒女婿。第二種就是可以用於購買新房裡面的傢具家電,或是添一點買輛車當做陪嫁。第三就是返還一部分彩禮,比方說彩禮有十萬,到時候嫁妝就可以給八萬。
女方可以不要嫁妝
一般出嫁女都是有嫁妝的,如果雙方家庭協商好,女方是可以不要嫁妝的,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可以生活幸福,陪嫁什麼的可以沒有。每個地方的習俗都不一樣,若是女方家當地不流行嫁妝,那也就沒有必要強求其實這種也不丟人的。還有女兒遠嫁,父母也是可以不準備嫁妝的,畢竟離的比較遠,沒有那麼能照顧到娘家
4、娶媳婦花了十萬彩禮,她不僅沒有嫁妝而且不同意生孩子,我該怎麼辦?
當代社會,很多獨立女性在看多了婚姻矛盾造成的爭吵後,選擇了保持單身狀態。她們擔心婚後的生活失去了自由,更擔心與婆家人出現各種不可調和的矛盾,給自己徒增沒有必要的煩惱。按理說這種想法並不是多餘的,但其實婚姻幸不幸福,最重要的還是取決於你愛的那個人是不是值得你託付終生,如果你愛的他能夠在婚姻中給你最好的保護,那麼兩個人的小家將是你最溫暖的港灣。
我和老婆已經結婚兩年了,不過讓我一直頭疼的是,我媽似乎對老婆並不是很滿意。結婚之前我每次帶老婆去家裡,我媽都明顯地表現出了喜愛,拉著手噓寒問暖的,沒想到一結婚,就換了一個態度。兩年以來,小矛盾雖有,但大的矛盾還沒有出現過,我就以為只是磨合期還沒有過去。
我和老婆是熟人介紹認識的,家裡都知根知底,就少了很多再去了解的麻煩。結婚之前我們商量到彩禮的時候,老家的規矩一般是八萬左右,但老丈人家裡非常疼愛自己的女兒,最後決定給十萬。我原本想著,這筆錢就不要了,留給老丈人家養老,自己偷偷把錢出了,但是老丈人怎麼都不同意,可能是怕女兒在婆家受欺負吧。我媽知道了之後也和我說這筆錢老丈人還是出得起的,畢竟剛結婚家裡需要錢,攢著畢竟不是壞事,所以我也沒有再糾結。
離結婚還有一個月的時候,老丈人突然地病倒了,需要做一個大手術。老婆很難過,和我商量能不能把彩禮錢先拿來給爸爸做手術。我立刻告訴她不用在意這么多,直接去交手術費和治療費,本來錢就是老丈人給老婆的,怎麼支配都由她決定,更何況,老丈人現在的情況,由不得我們再多考慮一分鍾,給老人看病盡孝道,花再多也是應該的。
幸運的是,老丈人的手術做得很順利,再加上一家人精心地照顧,身體恢復了不少。家人把醫葯費的單子拿去報銷,結果只能報銷三分之一。報銷回來,老婆要把錢給我,我拒絕了,老丈人家這次花了不少錢,這筆報銷費應該拿去給老人養老。妻子聽到之後很感動,對我和我家人更好了,不但包攬了家裡所有的家務,還隔三差五的給我媽買禮物,我媽平時就散散步跳跳舞,晚年生活輕松幸福。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自從那件事過了之後,我媽就不停地數落我,說我耳根子軟,早晚被我老婆拿在手裡,而且還跟小區里的人到處說我老婆不好。說得多了,我總能看到老婆委屈地抹眼淚,心裡很是不舒服,就找了個時間,想著好好和我媽談談,為什麼會對我老婆有這樣的偏見。
當我問及原因的時候,我媽突然急了起來:「你老婆家沒給嫁妝,咱要給她點顏色瞧瞧!當時說好的陪嫁到現在都沒有,我數落數落怎麼了?」搞了那麼久,原來還是因為嫁妝。我聽到我媽這樣說,也很生氣,明明是因為老丈人生病,兒女想盡一份孝心,才把彩禮用的了,而且這也是該花的錢,怎麼能這么想呢?我對我媽說:「媽,我不會讓他她受委屈的,您經常教育我,要孝敬老人,尊老愛老,老丈人出了那麼大的事情,您覺得我應該怎麼做呢?」我媽聽完,沉默了很久,這次把話說開了之後,她心裡就敞亮了很多,婆媳關系終於走向了融洽。
情感寄語:大部分的矛盾都是起源於誤會,一點點的小誤會,在心中釀成了小苗,如果一直不去處理,就會擰成一個大疙瘩,到時候就難以解開了,本來應該和諧的關系也會受到影響。在婆媳關系這個矛盾中,只要老公能夠及時發現問題,做好中間人,坦誠的和雙方溝通,這樣,家庭才會成為每個人心裡的那片熱土。
5、丈母娘說,我家沒有嫁妝,這賣閨女的10萬的彩禮我是給你小舅子買媳婦的,離婚不退彩禮。我該怎麼辦?
法律上規定己經結婚並且住在一起,那麼可以不還彩禮的,所以別多想了,好好過日子為上。
6、我結婚婆家拿出十萬彩禮,小姑子出嫁沒一分陪嫁,你怎麼看?
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老公家境不錯,是家裡的長子,他還有個妹妹,結婚的時候,老公家也沒有虧待我,給了十萬塊錢的陪嫁,我爸媽都挺開心的。
結婚之後,婆婆對我還不錯,平時買什麼東西都會給我留著,結婚一年後,我和老公的兒子也出生了,婆婆就在家幫我帶孩子,我和老公就在外面上班,在這點上,我還是挺感激婆婆的,不過小姑子不太懂事,有時候還會跟兒子爭東西吃,婆婆看到了也不會阻攔,就當沒看到一樣的。
記得那次是我媽的生日,我就帶著兒子回娘家了,等我回來的時候,我房間簡直是亂七八糟的,一點都不像個房間,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是我回家後,小姑子跑到我房間睡了幾晚,這個我倒覺得沒什麼,她睡在我這,我不反對,但是不能把房間搞的亂七八糟,不止這樣,我衣櫃掛的好好衣服,她都全部取了下來,扔在床上,聽婆婆說,她要去參加聚會,一時沒有找到合適的衣服就來我房間翻衣服了,我心裡當時一點也不舒服。
我跟婆婆講過,管管小姑子,她可以睡我床,穿我衣服,可是能不能愛干凈一些,不要搞得亂七八糟的,婆婆就說,你這嫂子也真是的,自家的妹妹不太懂事,你收拾收拾就得了,不要在旁邊一天到晚念叨,聽到婆婆的語氣,我也不好意思再說什麼了,只要我下次自己注意點就好了,後來,我就索性直接把房門配了把鑰匙,鎖住了,然後婆婆就說我像防賊一樣,還說些難聽的話,於是我就不再鎖門了,要是小姑子搞亂了,我再收拾。
後來,小姑子找了個男朋友,說是結婚,他們交往沒一個月,就結婚了,結婚那天,婆婆就當著我面跟小姑子說,媽就不給你准備陪嫁了,養了這么大,也花費媽媽不少精力和財力,小姑子沒說什麼,就出嫁了,大概過了兩個月的樣子,我無意間才知道原來婆婆早就送了小姑子一套新房,而且很大,當時我就想著果然不是親生的,如果是我媽的話,就不會什麼事都瞞著我,我倒也不是氣婆婆給了小姑子一套房,只是覺得送她套房當著我面講也沒事,為什麼非得暗地裡給她買房呢?這樣的話也太不把我當一家人看待了吧!
於是我就跑去問了婆婆,問她是不是給了小姑子一套房,婆婆說,我自己女兒出嫁,我送套房怎麼了,還得跟你匯報?然後我就說,媽,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覺得你送她房,也得跟我們說一下吧,不然會讓人笑話的,給自己女兒買套房,還瞞著兒子兒媳,這樣也會造成關系不和諧不是?反正我是覺得婆婆這種做法不好,有什麼事情就說出來,沒必要躲躲藏藏的,不然的話顯得整個家都亂七八糟的,你們說是不是?
7、要了10萬彩禮不給陪嫁,我爸說要5萬給你存著,該不該給?
結婚的時候要了10萬元的彩禮但是沒有給陪嫁,而且女方的爸爸還想要走5萬元錢存著,在這個時候女孩子不應該將錢給爸爸。首先彩禮和陪嫁是結婚的必需品,除非雙方對這些東西不是特別的在乎才能省略,否則的話就是小氣的表現。如果女方沒有給陪嫁的話女方的爸爸媽媽也確實不應該打彩禮的主意,因為這就相當於是在用自己的女兒去換這幾萬元錢的彩禮。
女方完全可以選擇將這10萬元錢存在自己的卡里,可以用這種方式來獲取銀行的利息,多年下來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而且自己和老公結婚了以後就組成了一個屬於兩個人的家庭,有了寶寶之後可能也會有其他的支出。如果將這筆錢給爸爸存著的話,那麼自己今後想用錢的時候可能就會變得非常困難,所以倒不如選擇直接存下這筆錢,這樣以後才不會鬧得滿地雞毛。
而且自己在結婚的時候收了婆家的彩禮,但是卻並沒有帶過來陪嫁,這一點肯定讓婆家的人覺得非常的不開心。假如還將彩禮錢給自己的爸爸存著的話,那麼婆家的人可能就會覺得兒媳是根本不向著自己的,所以反而會引起婆媳之間的矛盾。因此為了讓自己的生活更安穩一些也得自己存著這筆錢,不要讓婆家覺得自己是一個無限補貼原生家庭的兒媳婦。
同時女生在結婚了以後手裡面一定要握著一筆錢,只有這樣才會有安全感,而且只有這樣才能好好的在家裡面生活下去。所以這筆錢一定要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裡,不僅不要給自己的爸爸媽媽,也不要聽信老公的花言巧語將錢給了老公,要自己將錢存幾年再說。在沒有緊急原因的情況下就不要動這筆錢了,因為這是自己在這個家裡面的底氣。
8、農村彩禮動輒10萬,丈母娘卻不陪嫁妝了,如何阻止這種行為?
彩禮問題是每一對兒新婚夫婦結婚都會面臨的一個非常大的難題,我總覺得說發現以下的幾個道理。
越是貧困的地區,彩禮的要求越高,我們家這邊基本都是這樣的規律,我們家處在南方北方的一個交界地方,北方的大山裡面嫁女兒要10萬,甚至說20萬的彩禮,相反他們沒有任何的假裝,只是有幾床被子,其他的什麼都沒有,盡可能的減少和他們的接觸,因為很多人都認為他們根本就不是在家裡面,他們的很多的家庭,沒有太多的經濟收入,因為一個家裡的孩子都有五六個七八個,在這個時代,真的是有這樣的地方的。然後他們就想利用嫁女兒的這份彩禮錢來幫助他找媳婦。
我們家這邊相對來說好一點,彩禮錢基本上是看男方給多少集中在3萬到6萬,可能嫁的地方可能有所不同,然後正常的家庭也會給陪嫁的,比如說電器傢具,比如說一些改口的費用,兩方出的錢是佔1/2的比例,也就是說男方給的彩禮,如果是6萬的話,女方這邊出的錢大概就是3萬。
碰到這種高價的或者說天價的彩禮,然後沒有任何的陪嫁的這種我覺得愛情應該屈服於現實。現在女方的家庭就要這么多的彩禮,將來等你們結婚之後,他們的家裡有很多的孩子,或者說是個無底洞,他們的父母生病,沒有錢,你是不是也要出很多的費用。這是現實的東西,這是必須考慮的,年輕人本來就沒有多少繼續又要買房又買車,然後再加上這么大的一個家庭負擔,想一想能否承受,所以說,愛情再美好終究要歸於現實,男方女方都是如此。愛情應該是共同努力的,而不是一方得退讓另一方的接受。
9、彩禮10萬,女方陪嫁多少
彩禮10萬,女方陪嫁隨多少都可以,看女方自己。
嫁妝與彩禮一直是結婚時必須要考慮的重頭戲。彩禮是男方給與女方的定親彩禮,而嫁妝則是女方父母給女兒陪嫁的財物。男方彩禮十萬,女方分三種情況進行回禮,也就三種嫁妝數目,
1、女方家庭條件好。會把彩禮都回過去,或者再加一點回過去,回10萬或12萬,來做為新婚夫妻的以後生活資金。也會再給女兒購置傢具送去男方家;
2、如果女方那邊條件不好,這樣的話,也可以不回,把所有的彩禮都留下,一部份給父母,報養育恩,其它的用來當嫁妝。如果不回禮的話,女方可以回些禮品來當回禮;
3、就是男女雙方條件都差不多,這種情況下,父母都會把錢留給小兩口,那回不回都是一樣,只是走個過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條 【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十二條 【婚姻的無效】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