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走彩禮
1、結婚7天妻子被查出懷孕,帶走彩禮離家半年,是否有騙婚的嫌疑?
在婚姻的這個事情上,人們都需要經過重大的抉擇,去考慮是否要成為一家人,走進婚姻的殿堂。在確認這個人就是和我們要白頭偕老的那個人之後,在婚後生活起來才會幸福。但是有些人的婚姻卻是一個笑話,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就連這件事情的新郎自己都是這么說的。經過網上這位新郎的描述我們得知了,他一段,不好的,婚姻過往,他和妻子結婚之後,相處了只有7天的時間,但是,妻子卻被檢查出來,已經懷了身孕。並且妻子還拿著彩禮跑回了娘家,一呆就是半年多時間,都還沒有回來,他們也到女方的家裡面,去尋找,但都是沒有人存在。那麼像這么一個行為,是否存在騙婚的嫌疑呢?我們就一起來分析一下。
在我個人看來,這個事情就是屬於騙婚的一種典型的案例。騙婚可以分為很多種,一種就是拿了彩禮之後,迅速的辦理離婚相關的手續。第二就是結婚之前,拿到彩禮之後就消失在男方的視野當中,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從此再也打聽不到他們的消息。
騙婚的人都是有很多種手法,他們往往要求極其的誇張,出口一般都是15萬彩禮或者20萬彩禮起步。騙婚還有一個常見的情況,就是新郎和新娘認識時間很短,可能10天半個月就已經結婚了。那這樣的情況就要注意了,十之八九都有可能是騙婚,在結完婚之後,會找各種各樣的借口去娘娘家,或者是和男方鬧不愉快,快速的離婚。
總的來說,騙婚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我被查到確實存在騙婚的情況,那就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並且彩禮將會全部的退還。騙婚那一方將會面臨牢獄之災,但就我個人所知,騙婚在農村地區非常的常見,動不動就有小道消息傳過來。所以農村的小夥伴們一定要特別注意這種情況,一個女孩子故意和你接近,並且短時間內就和你談婚論嫁了,那一定要注意注意再注意。
2、女方帶回的彩禮屬於個人財產嗎
法律分析:女方帶回的彩禮,應當屬於個人財產。彩禮的目的是為了結婚,是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間習俗給予女方的,應當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確立婚姻關系後,女方將彩禮帶回來的,應當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歸女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沒有所有權,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女方也可以將彩禮帶走,應當返還彩禮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結婚7天妻子被查出懷孕,帶走彩禮離家半年,這是否屬於婚姻詐騙?
結婚7天妻子被查出懷孕,帶走彩禮離家半年,這是屬於婚姻詐騙,首先是因為離家出走的時候沒有通知家人,其次是帶走彩禮出走,另外是並非是主動回家而是被警方找到的,另外是沒有盡到妻子的責任。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結婚7天妻子被查出懷孕,帶走彩禮離家半年,這也是屬於婚姻詐騙的具體原因。
一、離家出走的時候沒有通知家人
首先是離家出走的時候沒有通知家人,對於這名女子而言在離家出走之前是應該通過通知對應的家人具體的行蹤的,以及為何離家出走,這樣子可以讓對應的家人對自己的情況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後續好做處理。
二、帶走彩禮出走
其次是帶走彩禮出走,對於離家出走的女子而言她離家出走是有一定原因的,但是也不應該帶著彩禮一起出走,這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因為這些彩禮是男方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
三、並非是主動回家而是被警方找到的
再者是並非是主動回家而是被警方找到的,對於這位女子而言即使知道了自己的家人在尋找她,但是她還是不願意出面去通過協商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還是選擇繼續逃避對應的家人。
四、沒有盡到妻子的責任
另外是沒有盡到妻子的責任,對於這名女子而言在結婚過後應該主動料理好家庭內部的事務,而不是結婚後主動選擇逃避對應的責任,這是非常錯誤的一種行為。
對於涉事女子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應該通過合法的手段對其進行積極的教育引導,並且追回對應的彩禮,這樣子才可以使得原本被拆散的家庭重新恢復正常的運轉,並且需要讓其說明對應出逃的動機。
4、與妻子領證第二天,她帶走七萬彩禮錢走了,這名名存實亡的婚姻能取消嗎?
與妻子領證第二天,妻子就帶著7萬塊錢禮錢走了。這名存實亡的婚姻是可以取消的,因為這樣的女人並不愛你,她更愛的是錢,她之所以跟你結婚,就是為了這些彩禮錢。所以說,不珍惜你的人就沒必要繼續勉強。
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會擁有屬於自己的婚姻。可是我們在經營婚姻的時候,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夠一直長久。但是不是每個人的婚姻都是這個樣子的,這就需要我們每個人付出努力。只要兩個人能夠真心的相愛這一段婚姻就會變得長久。但是有的人卻不懂得珍惜。就是因為他的不珍惜,他的人生會留下很多遺憾。有一對夫妻剛領證結婚。第二天女人就帶走7萬塊錢彩禮錢。對於這樣的女人是不值得挽留的,因為他壓根就不愛。
其實只有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這段婚姻才會變得長久,如果是一段名存實亡的婚姻,這樣的婚姻就沒必要繼續下去,兩個不相愛的人在一起,即便再怎麼勉強。這樣的婚姻也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遺憾。所以長痛不如短痛,趁現在分手。我們還能夠獲得更多的幸福,如果你一直沉浸在這一段婚姻當中。隨便你身邊有再好的你也不懂得珍惜,你這樣的人生也不會完整,也註定會留下很多遺憾。
所以說好的婚姻就是雙方能夠懂得彼此珍惜。兩個人喜歡損失一段特殊的緣分,這段緣分是需要珍惜的,只有在這些當中,緣分才會變得長久。你的妻子不懂得珍惜你,那就說明她並不愛你。即便你再怎麼挽留這段婚姻也不會走到最後。所以說這一段婚姻沒有必要再繼續下去。
好的婚姻是彼此能夠相愛。如果一方不愛了,這段婚姻也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
5、男方帶走彩禮和小孩我要怎麼起訴追回來
法律分析:若男女雙方已經登記結婚的,女方可以向男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以及爭取孩子撫養權;男女雙方未登記結婚的,女方可以向男方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爭取孩子撫養權,並對同居期間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6、父母拿走女兒的彩禮合法么
彩禮一般是男方給予女兒的錢財,如果父母自私拿走可能會涉嫌侵佔罪。
【法律分析】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所謂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即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是指通過他人委託或依照契約或有關規定而為他人收藏、管理的財物,所謂他人的遺忘物,是指出於自己的本意,本應帶走卻因遺忘沒有帶走的財物,如買東西將物品忘在櫃台上,到他人家裡玩將東西遺忘在人家家裡,乘坐計程車把財物遺忘在車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7、結婚時,男方給的彩禮錢是給娘家還是女方自己留著?
結婚的時候男方都會給女方彩禮,那麼這個彩禮是給娘家還是女方留著也是一個問題,不過還是需要看個人情況,有的家庭會選擇把彩禮當成嫁妝給女兒帶回去,有的家庭會選擇把彩禮留下一部分,一部分再給女兒帶回去,其實不管是留在娘家還是自己帶走都是可以的,因為這個彩禮已經屬於女方了,怎麼處理也是她自己說了算,想留在娘家就可以留在娘家,想帶走也是可以自己帶走。關於彩禮這個話題也是很多人都會討論的一個話題,討論最多的一個內容就是彩禮是應該留給娘家還是帶走,其實這個是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看的,有的新娘比較懂事,比較孝順,會覺得自己的父母養育自己非常不容易,就會選擇把彩禮留給父母,有些新娘會覺得彩禮自己帶著可以以備不時之需,不管是自己帶走,還是留下都是可以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可以。當然有的父母也會直接要求彩禮留下,不給自己的女兒帶走,不過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少的,有的父母會選擇把彩禮留下,但是會用這個彩禮錢給自己的女兒添置嫁妝,然後拿出去一部分讓女兒帶回去這種情況也是有的,有的父母也會把彩禮都讓女兒帶走,自己一分不留,甚至還會多添一些錢給自己的女兒做嫁妝,這種情況也是有的,其實不管是留下還是帶走,都要根據自己的個人意願去做。彩禮是留下還是帶走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就可以,想留下就留下,不想留下也可以帶走,因為這是新郎給新娘的彩禮,新娘有權利選擇應該怎麼處理,不管是留下還是帶走,都應該尊重新娘本人的選擇,她想留就可以留,不想留就可以帶走。
8、彩禮錢你是留給爸媽還是自己帶走?
大部分的父母都是非常心疼自己女兒的。有很多的父母基本上都會選擇把版這些錢給女兒留著。有些人是全權都給,有些人是給一部分。
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女方家在收受彩禮後,會回贈男方家價值相當的財物,稱作「回禮」。
(8)帶走彩禮擴展資料:
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後的《婚姻法》,均未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
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錢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另外,根據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彩禮錢的數量也不同,因此,並沒有一個相對明確的數字規定。
9、彩禮錢應該帶回男方家嗎?
這個並不是帶回男方家,你要記好彩禮,並不是帶回男方家的,而是你的一個嫁妝,所以說在這個時候帶回去的時候自己保管好就行了
10、「因50萬彩禮被家人拖走」女孩發聲,事件的背後究竟有何隱情?
“因50萬彩禮被家人拖走”女孩發聲,事件的背後究竟有何隱情?
一、“因50萬彩禮被家人拖走” 是什麼情況?網上有一名男子在直播的時候說,自己的女朋友因為自己沒有50萬元的彩禮,直接被女友的父母給強行的帶走了,這名男子還表示,自己的女友被她的父母帶走之後就一直失去了聯系,所以他本人非常的擔心,除此之外,這名男子還說,自己女友的父母要50萬彩禮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的女友,還有一個弟弟,所以需要這筆錢去給弟弟買房子結婚,大家看了這樣的事情之後,都紛紛表示女孩兒的家人太貪心,大家也都非常同情這個男子,甚至有人還勸這個男子趕緊重新找一個女朋友。
二、當事女孩是怎麼發聲的?事發之後,當事女孩兒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站出來對這件事情進行了回應,表示說自己的父母並沒有要50萬元的彩禮,自己更不可能因為給弟弟買婚房,就像這名男子索要50萬元的彩禮,這名女子說,這件事情已經給他的家人帶來了非常大的壓力,所以他並不希望這件事情再繼續發酵,因此才站出來澄清,希望能夠平息這次事件。
三、事件的背後究竟有何隱情?由於現在網路上很多的視頻都是有人精心策劃發布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吸引流量,所以現在大家對於網上發生的這些事情都保持著懷疑的態度,不願意過多的對這些事情發表自己的態度,至於這件事情的背後到底有什麼隱情,我們大家也並不是太清楚,只不過所有人在看了這些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都覺得這名男子心計非常的深,想利用這件事炒作自己,想把女方套牢,這樣的做法實在顯得有一些太功利了,而女方也可能只是這件事情當中的受害者,這些輿論壓力給他的家庭也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所以還是希望男方能夠對這件事情做出一個徹底的解釋和說明,不要利用這樣的事情來博人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