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彩禮結婚算詐騙嗎
1、騙彩禮算詐騙嗎
法律分析:算,任何不正當手段騙取錢財的都屬於詐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結婚索要彩禮屬於違法行為嗎?
結婚索要彩禮不屬於違法行為。彩禮,起源於中國古代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訂婚禮、聘禮、聘財等。中國古代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協議初步達成時相互贈送聘金和聘禮的習俗,俗稱彩禮。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等干擾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產。當事人要求返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支持的情況有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雙方辦理婚姻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3、在有事實婚姻前的情況下為收取彩禮錢和別人結婚登記的行為是否為詐騙婚?
你說的意思他已經和別人結婚了,是有家庭的人,可他為了收取彩禮和別人又登記結婚,這種情況只要你有確鑿的證據,你自己可以投訴或者是舉報她,如果情況屬實,他這種行為和做法已經構成詐騙彩禮和騙婚的行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4、以結婚為目的的騙錢算詐騙嗎?
你好朋友,當然算是了。
以談戀愛,結婚作為幌子,進行騙財騙物,甚至騙色都是屬於詐騙,都是犯罪。
如果遇到這樣的人,建議及時收集證據然後報警尋求幫助。
不要讓壞人有可乘之機。
5、以索要彩禮為目的詐婚,構成詐騙罪嗎
如果主觀目的就是以結婚為誘餌,騙取彩禮,已經構成了詐騙罪。
詐騙罪,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公私財物據為己有,達到法定犯罪情節的。
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的詐騙數額與對應的量刑標准: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6、給了彩禮婚後沒有共同生活屬於騙婚不
法律分析:沒有構成騙婚,我國並沒有騙婚的規定,但女方可能構成詐騙罪。若是女方以結婚為幌子,以騙取男方錢財為其目的的,可能構成詐騙罪,男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若是女方不是以結婚為幌子,只是和男方感情不和的分手,不構成詐騙罪,但如果符合彩禮返還的法定條件,則女方應當返還給男方彩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7、拿了彩禮婚後不讓一起生活屬於騙婚行為嗎
法律分析:沒有構成騙婚,我國並沒有騙婚的規定,但女方可能構成詐騙罪。若是女方以結婚為幌子,以騙取男方錢財為其目的的,可能構成詐騙罪,男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若是女方不是以結婚為幌子,只是和男方感情不和的分手,不構成詐騙罪,但如果符合彩禮返還的法定條件,則女方應當返還給男方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給了彩禮婚後不共同生活屬於騙婚么
法律分析:沒有構成騙婚,我國並沒有騙婚的規定,但女方可能構成詐騙罪。若是女方以結婚為幌子,以騙取男方錢財為其目的的,可能構成詐騙罪,男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若是女方不是以結婚為幌子,只是和男方感情不和的分手,不構成詐騙罪,但如果符合彩禮返還的法定條件,則女方應當返還給男方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9、以結婚為目的騙去對方錢財能說是詐騙罪嗎?
是想騙錢,才說想去結婚的。騙錢是目的,結婚是幌子。
結完婚後,利用離婚進行財產分割達到獲取經濟利益的目的,屬於民法的范疇。
以結婚為誘餌,騙取對方的錢財,這屬於詐騙,這種行為已經涉嫌犯罪,應該可以追究刑責了。
兩者的適用法律不一樣,後果也不一樣。
建議可以到所在社區法律援助中心,反映真實情況,了解相關法律,必要時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