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彩禮不給嫁妝
1、女方要了20萬彩禮,沒有一分錢陪嫁,這樣子合理嗎?
我覺得這種做法不合理,但你很難就此提出異議。在現實生活當中,女生出嫁時,父母索要彩禮很正常,父母給陪嫁或不給陪嫁也很正常,我們很難就此事提出異議。可是如果只要彩禮卻沒有陪嫁,這勢必會成為新婚夫妻心裡的坎兒。
人人都知道嫁女兒不該是賣女兒,可是卻有很多人而當成了賣女兒。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思想也在不斷健康。在現有生活當中,人人都知道嫁女兒和賣女兒是有本質區別的,可是這並不妨礙某些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極度嚴重,他們把嫁女兒當成了一件增加收入的事項,因女兒的婚姻狀況索要高額彩禮,而且還不願意給任何陪嫁。
這種狀況在現實生活當中越來越少,可是還是依舊存在的。在兩個人確定要結婚之前,誰也不知道女生父母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態度,而當兩個人已經確定結婚之後,兩個人也總不至於因為女方父母的態度而放棄彼此,這就是現實生活中男生的無奈。
女方父母的做法當然不合理,但現在你也很難提出異議。女方父母已經這樣做了,女方在這個過程當中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外人很難去形容。作為一個局外人,我都覺得女方父母的做法十分不合理。或許彩禮數額是根據你們當地狀況來的,這一點我沒辦法說太多,可是在嫁女兒的時候沒有給一點陪嫁,這實在是略有些過分。
彩禮是一種傳統,陪嫁也是一種傳統,而一部分家庭只要彩禮卻沒有陪嫁,這實在是有些說不過去。可現在你也根本沒辦法提出異議,畢竟你總不至於因此選擇不結婚了。如果你真的這樣選擇了,你父母那一關都過不去。
我只希望你的妻子在這個過程當中沒有扮演不好的角色,否則你們以後的婚姻生活當中也會遍地都是坎兒。
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類似於這樣的女生父母越來越少。遇到這樣的極品,也只能說你真的是過於“幸運”。但如果你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足夠深,我想這應該不會影響你們的婚姻生活。
你需要為你的婚姻負責,而女方父母現在所做的一切,未來都有可能自作自受。2、父母要了彩禮卻不給嫁妝,這樣好嗎?
這樣只會讓我們自己難受。我和男朋友訂婚一年了,准備年底結婚了,可為了彩禮嫁妝這些傷透了心,男朋友家准備四萬八的彩禮,爸媽說太少了,就不給嫁妝了、關鍵爸媽不給嫁妝這事男朋友家還不知道,真的感覺丟人了、總是說我嫁女兒還得到貼嗎?難道是在把我賣了嗎。這么多年親情真的不想說了 每次跟家裡人談完都會偷偷的掉眼淚,養我這么多年不容易。
我也不好意思還問要多少嫁妝,可是不跟好的比,一般的都不給我准備,越離結婚日子近我就越難過心酸,明知道我要是沒有嫁妝嫁過去要低人一等,日子也不好過 可家裡人捨不得錢,真的好難過。公婆現在都待我可以。表示彩禮可以再加兩萬,可是他們還不知道我家裡不給嫁妝的事,還有一個最嚴重的問題。同居一年還沒有小孩。我都沒有底氣去說話 有人懂嗎?不想結婚了現在。有時候都想死了一了百了……我是獨生女 爸媽年紀也大了,不知道怎麼去面對。嘴裡騙他們說沒嫁妝就沒嫁妝沒什麼的 可轉身眼淚就掉下來了,好難過,或許我死或是苟活吧,沒有勇氣去面對一切,也承受不了雙方家庭的壓力,不說了,眼淚流幹了。
3、女方要了20萬彩禮,卻沒有一分錢嫁妝,合理嗎?
按照道理來說,要了這么多的彩禮,確實應該帶點嫁妝過來。但是我覺得,每一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如果兩個人的感情比較好,就不要計較的太多。
彩禮這個東西,對有錢人來說,那隻不過是一個形式。有些東西只不過是過過場,然後做給別人看的。畢竟雙方都有錢,很多東西就看的不那麼重要。女方家庭,也沒有想過用這份彩禮錢,來改善自己家的生活。男方給予高額彩禮,女方家庭肯定不會收彩禮,還會陪嫁一份豐厚的嫁妝。
如果是一些比較窮困的家庭,有些女方父母可能會把這個彩禮錢給收下,然後陪嫁一些不那麼值錢的東西。畢竟把自己的女兒養的這么大,彩禮錢收下,也是無可厚非的。有些男方家庭,就會耿耿於懷,覺得自己吃虧了。拿過去了這么多的彩禮,一分錢的嫁妝都沒有,好像被別人佔便宜了。但你自己有沒有想過,人家把養了這么大的女兒嫁給你,以後長期要跟你們一起生活,生出來的孩子跟你姓。他們得到了什麼?失去了什麼?如果這么斤斤計較,以後的生活該怎麼繼續下去?
不知道女方拿走了20萬彩禮之後,這筆錢是留給了她的父母,還是留給她自己。如果是在女孩子自己手上,那麼相當於還是在你們小兩口的手上,你就更加沒有必要耿耿於懷。如果是留給了女方的父母,你也不要太過於斤斤計較,有些感情不是用金錢衡量的。而且能夠拿出這么多彩禮,說明你的家庭也不是那麼的窮困,何必計較這么多。家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是一個講情的地方。你這個事情,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最重要的是雙方要多溝通,不要什麼事情都放在心裡。
4、我爸媽那種要彩禮不給嫁妝的思想到底對不對?
錯的離譜,孩子,你父母這樣做會害了你一輩子,相信我,首先,假如男方家庭並不是很有有錢,而你父母要了很多彩禮,那麼男方有兩種可能發生,第一,不娶你,分手,第二 他很愛你,他會為了你籌錢,然後娶你,結局,男方歲數越大,他的思想里留下的只會是在他最困難的時候,你們家是怎麼難為他,要他命的,時間在久一點,沒有了愛情,他會認為他當初那麼做是多麼愚蠢,那麼你覺得你在家裡會怎樣?假如男方家很有錢,那麼你作為回禮也得陪嫁妝,禮尚往來是禮數,懂嗎?這樣別人才會覺得你們家是一個有教養的家庭,如果你爸媽堅持不陪,那麼我奉勸你彩禮少要,多體諒他,這樣你的未來才能好過,他會一直念著你的好,懂嗎?都是人,錢可以賺,而且以後他賺的也都是你的,別為了一時的面子害了你一輩子
5、女生怎麼看待要彩禮但不給嫁妝的現象?
彩禮,又稱嫁妝,自古就有。與彩禮相對應,嫁妝由來已久。兩個人結婚組建新的家庭,因為兩個人都是年輕人,需要一些啟動資金,而彩禮和嫁妝就是父母給孩子的資金,讓他們婚後生活更幸福。家裡的女的說不嫁給他,說錢是女兒的孩子撫養費,實際上沒有錯。現在,養女兒的花費遠不止這些。你喜歡別人的女兒,說明他們把女兒培養的很好,付出了心血。用這些錢孝敬女方父母也是合情合理的。有人可能會說,這不是娶女兒,是賣女兒。其實這是不合理的。因為現在女兒結婚一般都是20多歲,大學畢業22歲左右。然後找個工作,真的掙錢孝敬父母。其實日子也不多。而人家娶了你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你不孝敬父母嗎,不應該嗎?有人可能會說10萬太多了。其實可以和女方父母商量一下。一般女方父母會提出這個數字,應該是符合那個地方的市場價格。如果沒有,一般家庭會看不起女方。可能現在有些地方有天價彩禮,要求有房有車。但這些東西最後並沒有被已婚夫婦使用,女方父母也沒有得到任何好處。父母只是希望女兒結婚時幸福,不用擔心房子車子的問題。女方父母一般都會把壓箱底的錢給女兒,只是為了女兒結婚時的幸福。而且彩禮可以表明男方對女方的態度。如果男方不願意出彩禮,很多人會認為男方不重視女方。如果女方不要彩禮,很多人會說女方倒貼,男方不在乎女方,這樣她以後不會幸福。彩禮也能表明你公公婆婆以後對你的態度。公公婆婆不願意出彩禮,可能覺得你不值得花這筆錢。沒有錢,你也會嫁給他兒子。我結婚前會吃了你,結婚後更會吃了你。而且彩禮其實是婚前給女方的,父母有權處理。有的父母會把彩禮作為女兒嫁回男方家的嫁妝,有的會把彩禮留下。不管你怎麼處理,都是女方父母的事。不要干涉太多。況且也就12萬多。女生努力幾年一定比這個錢賺的多吧?如果女生把工資全部交給父母,也可以贍養父母,孝敬父母。所以,這件事是否合理,取決於你對女方家庭的態度,以及你愛不愛你的女朋友。如果一切都是肯定的,那麼就是合理的!
6、有彩禮沒嫁妝,這正常嗎?
不丟人,一般來說男方給了彩禮,女方或多或少都會給一些嫁妝,如果一點嫁妝都沒有,那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1、女方經濟條件問題
如果女方經濟條件真的不太好,拿不出什麼像樣的陪嫁,那麼這是沒有什麼辦法的事情,父母心有餘而力不足,不能說這是丟人的事情,只要雙方感情穩定,事先協商好彩禮和嫁妝的問題,那麼一般是沒有什麼關系的,大部分講道理的男方也不會過多介意。
2、女方父母不給
如果女方父母的經濟條件沒有什麼問題,男方給了彩禮,女方卻一點嫁妝也不給,或者給的非常少,那麼對於新娘來說這沒什麼好丟人的,畢竟原生家庭不是自己可以選擇的,以後好好和另一半過日子就好了,但是女方父母可能會被詬病是賣女兒。
所以有彩禮沒有嫁妝這件事情丟不丟人是看情況的,只要你坦坦盪盪,真心愛護對方,就算一時的經濟有問題,也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要是父母故意使絆子,那也不是你個人的問題,丟人的是父母,如果是你自己故意不帶,那就另說吧……
7、家裡重男輕女,父母收了彩禮不給嫁妝?
生活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是有點悲哀。
8、那些要天價彩禮卻不肯給嫁妝的丈母娘是怎麼想的?
她們這樣做可能有如下幾個原因:
1.男方條件很好,不需要給嫁妝,甚至要求女方不要給。
2.丈母娘家條件不好,有兄弟結婚也需要用錢,所以才會這樣!
3.丈母娘想用這些錢來養老,或者她們身體不好,用來治病等!
4.有些丈母娘是想先替女兒集攢起來,等女兒急用時再給!
不用懷疑作父母的對兒女的愛心,大多數父母收多少彩禮,等女兒出嫁時給的更多!
9、大家有見過要彩禮卻不陪嫁妝的嗎?
這很正常啊,彩禮是你對女方的尊重和習俗,不給是不合適的,但是嫁妝就是看家庭了,有的父母願意多給,有的父母只是表示一下就可以了,還有的不給也說的過去,沒有必要糾結這個,你娶得是媳婦,不是嫁妝,給與不給,不影響你們的感情。
10、結婚男方給彩禮,但是女方不給嫁妝行不
法律分析: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是沒問題的。合理或者不合理取決於雙方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