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嫁女風俗
1、福建泉州嫁女兒的規矩
吃餃子。
1、結婚當天給來接親的男方代表准備一桌果茶招待大家。
2、准備2個碗,2雙筷子,一根雙瓣蔥讓新娘子被接走的時候帶走。
3、結婚當天早上要包小餃子給大家吃。
2、閩南泉州的婚嫁習俗
閩南泉州的婚嫁,不僅禮節繁多,而且每種習俗都富有地方色彩。當男女情投意合,不管對象是自由戀愛的也好,媒人介紹的也好,如果想結婚,無不例外的都要先來個「定婚」手續。
所謂的「定婚」就是男方由其長輩或族親長輩擇個吉日,帶上金銀手飾、禮(聘)金、喜糖、香煙等禮品到女方家「壓定」,或稱訂盟,宣告婚事已定。
閩南人是很注重訂婚的,因為它是結婚前的必經手續,被看作是沒有法律程序前的事實婚姻,在很大程度上等價於結婚。
年輕女子在定婚後就視對方為未來的終生伴侶,對外亦不必再羞答答、扭扭捏捏。更有甚者,讓男方住到自已家中或自己住到男方家中也就天經地義,不必擔心他人有什麼閑言碎語,流言蜚語了。
定婚的金銀首飾起早就該准備好了,一般是「從頭到腳」都要有,包括金耳環、金項鏈、金戒指、金手鏈、金腳鏈,上下珠光寶器,金光閃閃的。數量多少根據不同的家庭經濟情況而有所不同,一般人家量力而為。
除此之外,禮(聘)金是不可沒有的。按照以前的說法,這聘金是男家給女家的「養錢」(養育姑娘的錢)。女家先出個價,男家則視自家的經濟情況來還價,再由媒人從中說和。
早些年日子苦,女方父母會把聘金留一部分貼補家用。如今這樣做就顯得太過寒酸了。通常是聘金全部作為嫁妝費用,還得再加一些,以免顯得小氣,姑娘嫁過去面子上也好看些。
依現在一般情形,這禮金通常在五千元到一萬元之間,最少的依據是夠上買一部摩托車或彩電、冰箱、洗衣機之類來做嫁妝,最多就沒封頂了。
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禮(聘)金較少,有的地方還把這聘金以最大的面額一張張鑲在玻璃框里,讓人看得見,更多的是一種炫耀。現在不同了,誰也不願那麼麻煩,或者說不願「冒富」,簡單的只要帶上一張銀行卡就行了。此外,喜糖也是定婚必不可少的,它是給女方用來分發親戚朋友,遍告親友家中的閨女已許了人家,即將出閣了。喜糖的數量多少,就要看女家的需要了,一般三兩百斤就夠了。
准備好這些東西後,男方可擇吉日邀媒人前往女方家定婚了。男方到了女家,分賓主落座之後,姑娘端來茶水招待男方家人,然後由媒人對男家來的客人和女方的父母做了介紹。
應該說媒人在整個訂婚的過程中起的是主持的作用,其地位不得而知。一些男女自由戀愛而喜結良緣的,也會趕緊拉一個做媒人,這樣覺得自然些。當然媒人倒不是必不可少的,沒有媒人男女雙方不拘禮節的不會計較,反而覺得親切些。
媒人介紹完了, 姑娘過來收回茶杯。儀式的高潮是戴定婚戒指,姑娘由家中的長輩婦女陪同,在祭祀祖宗的正廳,臉向外坐在凳子上,兩只腳擱在小凳子上,媒人上前說幾句吉祥話語,諸如:「坐得正,才會得人疼」「坐得歪,以後才會乖」 等。
接著由小夥子拉上姑娘的手,小心翼翼地為心中的伊人戴上訂婚戒指,從此緣定三生,白頭偕老。其他聘禮交給姑娘家人即可。同時媒人還應告訴姑娘的父母,男方已擇某月某日吉時將來迎娶姑娘,婚前的7天、5天或3天,將送給女家「轎前盤」,需要什麼物品,需要多少也在這個時候定好。
女家收下的禮物要供奉祖先,意思可這般理解:敬告祖先,你的子孫某某已經完成與某某訂婚的禮儀了。完成了儀式。有的女家還置辦酒席來招待男家的客人,並由女家的伯叔長輩陪席,席間彼此談笑風生,融洽了氣氛,增進了了解。這樣以後,訂婚的儀式就算結束了。
婚期前的「轎前盤」俗稱「花包」,除了豬肉、雞、羊之外,就是「花包」了。一般「花包」每個重一斤左右。像一個直徑六寸的圓盤,一寸多高,用上等的精白麵粉做皮,白糖、花生、肥肉、冬瓜糖等做餡。麵皮的正中,要蓋上圓的雙喜字。花包的多與少,依女方的需要,一般要100個,多則200個,分成若干盛(農村中的一種盛具),裝成若干擔,每盤上面要還要放上一個大紅的雙喜字。除此之外,還要准備一擔 「禮擔」,連同「轎前盤」一起送往女方家。「禮擔」裝有豬蹄、豬肉、面線、雞蛋、雞、酒等,專門來孝敬女方父母養育之恩。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閩南泉州婚嫁中的「定婚」風俗也逐漸趨於簡單、淡化,如「轎前盤」、「禮擔」除了在偏僻的農村還有外,城鎮幾乎沒有了,但「定婚」的儀式仍然存在,只是禮節不再那麼繁瑣而已 八卦米篩:
米篩是閩南婚俗中的一種重要物品,如迎娶新娘到家門口時,需要一個畫有八卦圖案的米篩將新娘的頭部罩住,然後才能把新娘迎進男方家中,寓意平安吉祥。當地稱之為「八卦米篩」。
說起「八卦米篩」,還有一段來歷。相傳唐朝以前,閩南一帶一片荒涼,當地土匪常常叛亂亂,加上高山峻嶺,土匪經常騷擾百姓。當時常有發生迎娶的花轎被搶或新娘被亂箭射中負傷之事,百姓常為此擔心吊膽。
唐軍來漳州開發後,百姓就將此事報呈駐軍請示保護,因土匪出入出常,眾人想無良策,此事傳到京城,開國功臣程咬金就想出一條妙計來:可命軍士用一面戰斗用的盾牌掛在花轎前,如有亂箭射來,新娘就用盾牌來擋,可保安全無恙。此舉一行果然奏效。眾鄉親就把盾牌當成新娘的保護傘和護身符來廣為使用。隨著唐軍與當地百姓的共同開發,漳州一帶已逐漸太平昌盛,土匪也沒那麽明目張膽了,已沒再發生新娘被亂箭射傷的事了,因不存在危險,加上盾牌笨重不便攜帶,百姓就改用跟盾牌相似的農家用的米篩來代替使用。
為了與一般米篩有所區別,就在米篩的上面畫上八卦吉祥圖案,似如盾牌一樣的避邪護身作用。這種傳說至今流傳最為廣泛。
另一種傳說,古時候,閩南,常有發生天狗來搶美貌姑娘的事,此事呈報朝廷,唐朝元老大臣程咬金就畫了一個八卦米篩放在新娘的花轎前來避邪,因傳說中天狗懼怕八卦圖,所以就相安無事了。
現在為了便於攜帶,婚娶時改用一支八卦開頭的花雨傘來代替八卦米篩的使用,一來圖吉祥,二可遮陽擋雨。可是,在鄉村婚禮中,備上一隻「八卦米篩」來罩住新娘和放在床上來圖吉利的習俗,還是必不可少的,成為一種閩南獨特的婚俗習慣,在鄉村民間中代代相傳著。
崇尚紅與甜:
閩南人,以紅為尊、為大、為喜、為吉。早年至今,辦婚事,大喜日子,更是全家紅艷艷。大廳、房門、大門要張貼新婚對聯。新娘要穿紅衫紅裙,蓋紅頭巾,穿綉鴛鴦的紅鞋。新娘入門後,要特意給婆婆或女長輩插紅綢春花,表示親熱和尊敬,向公婆敬茶要用紅棗甜茶;大廳上要掛貼雙喜的紅綢喜帳。
甘蔗:
在婚場中,擺放兩捆有根有葉有頭有尾的甘蔗,每捆甘蔗四或五株,用紅綢扎著,體現婚姻成雙成對,婚後夫妻恩愛,如甘蔗節節甜。
3、福建泉州提親的習俗 步驟
1、安排提親時間,提親是結婚前必須完成的步驟,首先和準新娘商量時間,什麼時間上門提親較好,提親後需要籌備婚禮,如果時間太緊,准備婚禮會非常忙,會給新人增添很多麻煩,這需要和雙方父母溝通時間,約見時間一般選擇上午最佳。
2、確定參加提親的人數,提親肯定不能是新郎一個人去,都是需要帶上長輩,如果父母健在的肯定帶上父母,如果父母不在就邀請自己最親的親人,提親攜帶人數為雙數代表了吉利,但是提親人數最多不超過六個人,新郎需注意。
3、准備提親禮物,提親首選要准備一部分彩禮,彩禮的金額兩三萬元即可,帶上兩條香煙,兩瓶醇香的白酒,補品兩盒,好吃的甜品兩盒,代表了希望全家人和和美美,甜蜜幸福,對上門提親增添信心,提親禮品越貴重越容易成功。
4、注意禮貌,上午來到女方家裡,帶上禮品和彩禮,從進門那一刻起一定要注意的言行舉止,也要給父母打好招呼,希望雙方能夠留下好的印象,長輩說話時小輩不要插話,這是不禮貌的行為。
(3)福建泉州嫁女風俗擴展資料
提親注意事項:
1、注意服裝儀容:服裝一定要得體合宜,儀容要干凈整齊。
2、切勿兩串蕉:到女方家去提親,別忘了帶點小禮物去喔!這是一種禮貌,也是對長輩的尊重。
2、笑容滿面:臉上千萬不可愁眉苦臉的,要展現出你的誠意與笑容。這樣分數會加分不少喔!
3、表示尊重:對女方所提之要求或意見,盡可能都表示尊重,依照他們的規定來辦理。
4、福建泉州結婚習俗?
手帕一方定終身 帶副碗筷到夫家
訂親必須由男方本人由父母陪同上門,聘禮相當簡單,並當眾交送女方,女方回贈一條手帕,這樣就算訂下終身。
出嫁前夕,新娘會由姐妹伴宿守夜,一則敘舊話別,二則取個"旺氣"兆頭。次日中午女家辦"送嫁酒",散席後,母、嬸、姑和姐妹圍著新娘,抱成一團大哭,送嫁不得放鞭炮。
新娘出門時多穿上裙裝,但也可用全套紅色衣裙代替。
新娘的嫁妝越多,代表女方的家底越厚。為了讓女兒嫁得風光,女方會預備數量多而貴重的厚禮,於出嫁當日隨新娘之後浩浩盪盪地送到男家,有時候送禮的隊伍會由好幾輛車和一大群親友組成,場面壯觀。
在新娘嫁妝中,除傳統的中式禮儀用品及金器外,並包括家庭電器,大型傢具甚至單車或電單車等,全由女家送出,另外新娘也會帶一副新碗筷,以示從現在起,她就要寄在婆家吃飯。
新娘進門後,要向男家家中所有親屬敬茶,即使是幾歲小孩也有份兒,次序按輩份年歲而定,敬茶時,長輩會送贈金器(多是戒指)予新媳婦。而向女性長輩敬茶時,會將一個發夾夾在長輩的頭發上,並回贈一隻戒指。
完成大婚儀式後,便會設宴招呼親朋鄰里,傳統上,男、女家會分別設宴,如男家於婚禮當晚擺酒,女家則於翌晚設宴,遇有親朋眾多或同村鄉里甚多時,婚宴可能連續數天。
嫁後第三天,夫妻雙雙回門,一般不留宿,待婚後滿月,娘家再請他回去長住十天半月,叫做"玩滿月"。
次年正月,娘家請春酒,新娘會與夫婿一同出席。新女婿上門後,娘家房族親戚輪番擺宴請酒。事後,新女婿回贈每家一包紅棗或冰糖,以示答謝,至此,嫁娶過程才算全部完結。
5、泉州結婚風俗
古人重婚禮,所以新郎必須親自至女家禮迎新娘,這在古六禮中稱「親迎」。至清代前期,泉州的婚姻禮俗中,除個別宦族外,婚禮皆不親迎,至期,辦好彩轎,遣媒送至女家。古籍對婚姻本義是這樣解釋的:昏時行禮,故謂之「婚」;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因此古時親迎必在黃昏之後,乃至深夜,連一切迎送人員都得穿黑色禮服,這顯然是遠古時代夜間搶親習俗的遺存。舊時泉州迎娶都在白天,但新娘須頭蒙烏巾,並要有一對轎前燈,這當是沿古禮黑夜親迎之遺跡。新娘出嫁是大喜事,反而要「哭嫁」,以示悲傷,且全國南北皆然。新娘「哭嫁」可能是思相離而悲,或是隨俗。但民俗學者卻認為,此乃原始社會掠奪婚姻的遺俗。
花轎抵達男家,一時鼓樂、鞭炮齊鳴,喜氣洋洋。接下去就出現了一個精彩的鏡頭:新郎至轎前,下馬威似的朝轎門輕踢一腳,轎內新娘馬上應戰,還踢轎門一腳,這是在用一種特殊的語言向觀眾們宣稱:日後男不懼內,女不示弱。在此觀眾會心歡笑之際,我們似乎也聞到了八千年前那場父權制代替母權制的激烈革命的火葯味。容不得我們多遐想,男家一位平輩男青年或下輩男孩已走到花轎前,揖請新娘出轎,再由男家福命大的女長輩手牽新娘出轎,送嫁娘忙舉起貼有紅雙喜字樣的米篩為新娘遮面,然後在三通喜樂聲中,新娘慢步跨過火爐,踏上瓦片,進入洞房。
據說遮米篩和踏瓦片是為辟邪,但安溪人卻有獨到的解釋,稱此舉寓有明亡之後,其孤臣遺老尚望:「反清復明」,教示新婚夫婦「頭不戴清朝天,腳不踏清朝地」的隱意。至於跨火爐,人們認為可以利用火神的威靈,將新娘在其家裡和沿途所招惹的邪氣燒盡。
新娘到夫家後,又有拜天地、挑烏巾、喝交杯酒、宴請賓客等節目,其中鬧洞房為是日婚禮的壓台戲。俗謂洞房不鬧不喜,不鬧不吉利,而且在新婚七天內可以連續鬧,有「七日內不分大小」之說。鬧洞房的內容大多是要新婚夫婦,當眾做出種種親呢舉動,詼諧有趣。但不少地方也因太出格而演成陋俗。
在晉江、石獅僑鄉,有一種叫做「公雞娶婦」的婚俗,這是已定好婚期的海外青年華僑,因種種原因,近期無法回家鄉按時完婚,經男女雙方家長協商同意,如期舉行婚禮,新郎則以一隻大公雞代替。這只大公雞在七日內是放在新婚洞房的床底下,七日後才移到室外雞窩,需精心飼養,至其「壽終正寢」。「公雞娶婦」顯然有不近人情之嫌,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
6、求各地的結婚習俗,有福建泉州泉港的最好
泉州婚俗
從擇偶到正式結婚,根據周·「六禮」,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道程序。但「六禮」並沒有包括婚姻儀禮程序的整個過程,其中只有「親迎」為嫁娶當日的儀禮,其餘五禮則為婚前儀禮,至於嫁娶之日過後尚須行之的儀禮,「六禮」當中就無禮可遵了。而且自古以來,六禮之行,殊不一致,歷代多有變更。南宋·泉州遵《朱子家禮》,只用「納采、納征,親迎」三禮;明·惠安惟用「納采、納征、請期、親迎」四禮,泉屬各縣相差五多。「親迎」乃婚禮之重,無論「三禮」、「四禮」,此禮必不可少。由於中國傳統的婚禮建築在古「六禮」的基礎上,因此現代有的婚禮程序雖已簡化,而六禮之目,在傳統觀念中仍自在焉。
一、婚前
擇偶:
除「相親」外,相當於古六禮之「納采」、「問名」和「納吉」。「納吉」後來演化為今之訂盟(也有把訂盟歸人「納征」)。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婚姻大事,須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後期也有托親友說親的,在確定締親意向時,有的家長也能徵求一下婚嫁本人的意見作為參考。
「提生日」:即議親。媒人把男女雙方的庚貼送到對方家裡,各自壓置於廳堂神龕香爐底下卜吉,若三日內雙方家中均平安無事,稱「三日圓」。如果有一方沒有「三日圓」,議親必須取消。
相親:經雙方家長認可後,男方家庭擇日由其祖母、母或伯叔母、姑母等女性尊親前往女方家中,實察女方容貌儀表等。
定婚
相當於古六禮中的「納征」和「請期」。
「壓定」:亦稱訂盟。一般由男方女性尊長把戒指、訂儀、喜糖等禮品,送到女家,並親自把戒指戴於嫁女手指上,宣告婚事已定。
「轎前盤」:「壓定」之後,男方先後三次備辦豐盛的彩禮送往女家,稱「戴手鐲」、「送花」和「轎前盤」,合稱「行大禮」。清末以來,逐漸把「行大禮」合並為「轎前盤」,稱為「花疊盤」或「盤擔」。有的地方是把「壓定」和「行大禮」合並在一起舉行。「行大禮」把婚前的准備工作推向了高潮,而「行大禮」和「壓定」的中心內容都集中在錢物方面,男家向女家送聘金和禮品,有酬謝其養女之恩的用意。
「送日頭」:送「盤擔」時,要通知女家迎娶吉日及冠笄時刻,叫「送日頭」。
「送嫁妝」:在婚前一、兩天,女家要派人把金銀首飾、珠玉古玩、綢緞布匹等眾多的嫁妝送往男家。德化畲民嫁女,舊時有資送刀斧之俗。
二、婚娶
新郎須親至女家禮迎新娘,這在古「六禮」中稱「親迎」。
清代前期,泉州婚俗中,除個別宦族外,婚禮皆不親迎;至期,辦好彩轎,遣媒送至女家。
古籍對婚姻本義是這樣解釋的:昏時行禮,故謂之「婚」;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因此古時親迎必在黃昏之後,乃至深夜,連一切迎送人員都得穿黑色禮服,這顯然是遠古時代夜間搶親習俗的遺存。
舊時泉州迎娶都在白天,但新娘須頭蒙烏巾,並要有一對轎前燈,這當是沿古禮黑夜親迎之遺跡。
新娘出嫁是大喜事,反而要「哭嫁」,以示悲傷,全國南北皆然。可能是思相離而悲,或是隨俗,但民俗學者認為,此乃原始社會掠奪婚姻的遺俗。
花轎抵達男家,一時鼓樂、鞭炮齊鳴,喜氣洋洋。
新郎至轎前,下馬威似的朝轎門輕踢一腳,轎內新娘馬上應戰,還踢轎門一腳,這是在用一種特殊的語言向人們宣示:日後男不懼內,女不示弱。
男家一位平輩男青年或下輩男孩走到花轎前,揖請新娘出轎;再由男家福命大的女長輩手牽新娘出轎,送嫁娘舉起貼有紅雙喜字樣的米篩為新娘遮面。在三通喜樂聲中,新娘慢步跨過火爐,踏上瓦片,進入洞房。
據說「遮米篩」和「踏瓦片」是為辟邪,但安溪人卻有獨到的解釋,稱此舉寓有明亡之後,其孤臣遺老尚望「反清復明」,教示新婚夫婦「頭不戴清朝天,腳不踏清朝地」的隱意。至於「跨火爐」,人們認為可以利用火神的威靈,將新娘在其家裡和沿途所招惹的邪氣燒盡。
新娘到夫家後,又有拜天地、挑烏巾、喝交杯酒、宴請賓客等節目,其中鬧洞房為是日婚禮的壓台戲。俗謂洞房不鬧不喜,不鬧不吉利,而且在新婚七天內可以連續鬧,有「七日內不分大小」之說。鬧洞房的內容大多是要新婚夫婦,當眾做出種種親呢舉動,詼諧有趣。
「公雞娶婦」:在晉江、石獅僑鄉,已定好婚期的海外青年華僑,因種種原因,近期無法回家鄉按時完婚,經男女雙方家長協商同意,如期舉行婚禮,新郎則以一隻大公雞代替。這只大公雞在七日內放在新婚洞房的床底下,七日後才移到室外雞窩,精心飼養,至其「壽終正寢」。
三、婚後
婚娶之日過後,婚姻儀禮還沒有結束。
上廳堂:新婚第二天黎明,新郎陪同新娘,由原「牽新娘」的婦人引導到廳堂,先拜祖先,然後依次與公婆及夫家諸親屬相見(今或提前至婚娶當日下午)。這是不可缺少的,因為只有拜過祖先,新娘才算男方家族的人,而今後要開始新的生活,就必須認識夫家的長幼尊卑,這是對新娘進行倫理教育的一節必修課。
「落灶腳」:新婚第三天,新郎陪同新娘,同樣由原「牽新娘」的婦人引導,來到「灶腳」(即廚房),讓新娘摸摸各種飲具、餐具,並讓新娘到附近水井去挑水,這些象徵性的家務勞動,目的是讓新娘熟悉新的生活環境,俗稱「落灶腳」,這是新娘進人家庭婦女角色前的一次預演。
「上廳桌」:新婚第三天中午,為新娘上廳堂特設宴席,稱「上廳桌」,由夫家女眷及外戚作陪。從此,新娘真正成為夫家的成員之一。
「探房」:新婚第三天還有「探房」習俗,即新娘的幼弟(堂弟亦可)到姐夫家去探望姐姐,男家一見面即要給這位「阿舅仔」饋贈紅包,稱「結衫帶」。探房含義說法不一,一說是娘家對出嫁到夫家已三天的女兒放心不下,特遣其弟前來探望:有否一堂和睦,起居是否安好?同時,「阿舅仔」還得完成另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敦請姐姐回娘家會親,邀請新姐夫到岳家做新女婿。由於探房是婚姻雙方親家禮尚往來的第一次感情交流,故宴請「阿舅仔」的筵席力求豐盛,惟恐款侍不周。
會親:在新婚第五天(今俗於婚娶次日)天剛蒙蒙亮,新娘先丈夫回娘家,向娘家長輩行禮請安,訴說在夫家三天的新生活。娘家於中午設宴款待。
請女婿:會親當日傍晚,宴請新女婿,由妻舅或姻叔等主陪;今俗一般為午宴,與會親一起舉行。這是新女婿初次到岳家,且與岳家的主要親人相識,故宴席極為隆重。散席後,小夫妻要帶著引路雞和長尾蔗,同回夫家。至此,婚姻儀禮基本完成。
婚事過後,女兒與娘家之間有送花及每年均有的數次送節等習俗。
在惠安東部沿海一帶,舊時有婦女婚後長住娘家之俗。新娘出嫁三大後即回娘家長住,每年只有在逢年過節和農忙時,才到夫家暫住幾次,一年大約共有十來天。長住娘家的時間,要看懷孕的遲早,少者二、三年,多者甚至長達一、二十年。住娘家的時間太短,會受到人們譏笑;但時間太長,也會被認為不光彩。如果年紀大了尚未懷孕,其權宜之計即由夫家抱養個孩子,這樣便可名正言順地長住夫家了。該習俗產生的原因,學者說法不一:或曰為原始社會母系制向父系制過渡時期的婚俗的遺余;或曰為古代少數民族婚俗之遺留;或曰應從兩性分工的經濟方面去探討原因,等等。
泉州,是一個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人發達了,思想就不一樣了。結婚這樣的人生大事不僅是為了找個伴侶,在泉州人眼中還是為了炫富。其中也不是整個泉州都這樣啊!主要還是「石獅和晉江」兩個小小的城市啊!說城市並不是指城裡人才這樣,而是農村也這樣,因為在這里沒有明顯的城市和農村之分。
前幾年有個研究機構對全國各個城市的年輕人愛情進行調研,得出結論是「泉州的年輕人是最沒有愛情」可言的。我看到這個結果認為非常的正確。年輕人都看在錢的份上了。泉州年輕人的信仰是「愛情誠可貴,麵包價更高」。到現在泉州很多年輕人的婚姻仍屬於媒妁婚姻。媒婆在我們這邊是一個很吃香的職業,而且這個職業不分男女老少,當然老的會更多一些。媒婆牽線成功一樁婚姻,就能拿到聘金、嫁妝總和10%的紅包,因此,媒婆會極盡三寸不爛之舌促成婚事,甚至在男方這邊說女方會有多少嫁妝、在女方那邊說男方會有多少聘金。媒婆在一樁婚姻中可以獲利幾千甚至上萬元,也就是說,石獅和晉江的婚俗中除了有媒婆的介入,還必須有高聘金高嫁妝。男方訂婚時送來聘金,但在結婚時如數返還,而女方在結婚時卻要支付大量的嫁妝。有個來我們這里做生意的外省人說:「石獅晉江是全國唯一嫁女兒要陪錢的地方。」呵......可不知為什麼我們這邊「重男輕女「的思想不會嚴重。 以石獅某鎮為例,嫁妝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分別是低、中、高檔婚禮的「行情」。首飾不以「克」為計量單位,而以「斤」計量,一般一場婚禮需花費黃金2斤-3斤。客人送上的禮金,「行情」底價是200元,上不封頂,500元或1000元甚至幾千元都不鮮見。 聘禮主要由首飾、現金和食品三部分組成。首飾包括戒指、項鏈、耳環、手鐲、手鏈、腳鏈等若干套,以黃金為主,隨著時尚變化,珠寶、鑽石和白金已經成為「新寵」。 現金包括聘金、禮金和布錢,聘金是給女方當事人的,幾萬元到幾百萬元量力而行,作為女方嫁妝的組成部分將被全額返還;布錢相當於古時的綢緞,一般花費萬把塊錢。食品可以簡單到只有一桶食用油外加一盒精美餅干,也可以復雜到糖果、罐頭、水果、海鮮干貨等各幾色。單糖果這一項,約需花費8萬-9萬元。
上面說的是有錢人家。普通的人家是怎麼樣的呢?
最普通的人家,也是石獅晉江最最簡單的婚俗。男方給女方差不多15W的聘禮,這些可以讓女方來買嫁妝,但女方在出嫁時,必須返還男方同樣數目的2倍以上。石獅會更多。 也就是說,差不多是雙倍返還,如果男方給你100W的聘禮,那你需要帶200W的嫁妝,這個算比較正常。具體數目是雙方商定的。但女方家庭不帶任何的嫁妝,是不可能的,這樣以後女方在男方家庭很難有地位。 如果男方女方都沒錢怎麼辦呢? 通常是這樣做:男方借錢。由於風俗問題,結婚借錢還是比較好借到的。然後,女方也借錢。結婚後,馬上還掉,當然,這不也不能讓別人看出來就是。我上面所說的15W,是最低限度。石獅晉江雖然經濟發達。但20年前也是由農村發展起來的,婚禮比較傳統,光喜宴,正常都要整個村子請,上百桌。結婚前一天,新娘嫁妝先行,這時,會很多人來幫忙搬。嫁妝的的多少,人家一看就知道。
上面是前兩天一個親戚女孩子結婚時穿紅婚紗照的照(靠!幹麼不能引用?我是結過她允許的。無聊!)猜猜她從頭到身上再到腳上的黃金首飾有多少斤嗎?嚇到了吧!有8.8斤。千萬別以為這就是全部嫁妝了,那你就太小瞧石獅晉江人了。一般能陪嫁這么多黃金的人家都會再陪嫁別墅或商品房或店鋪,小轎車那更是少不了的。小轎車在我們這邊當嫁妝的很普遍了,雖然不是人人都有。對了,還有現金,當然還是現鈔,那太顯眼了。都是到銀行換成「銀幣」(就是存摺之類作用的。),然後做一個很大很漂亮的鏡框放裡面了,鏡框也是用100元現鈔鋪底的。抬到嫁妝車一路到男方家,人人都有看得到。
7、福建泉州嫁女兒的規矩
福建泉州出嫁前夕,新娘會由姐妹伴宿守夜,一則敘舊話別,二則取個"旺氣"兆頭。次日中午女家辦"送嫁酒",散席後,母、嬸、姑和姐妹圍著新娘,抱成一團大哭,送嫁不得放鞭炮新娘出門時多穿上裙裝,但也可用全套紅色衣裙代替。新娘的嫁妝越多,代表女方的家底越厚。為了讓女兒嫁得風光,女方會預備數量多而貴重的厚禮,於出嫁當日隨新娘之後浩浩盪盪地送到男家,有時候送禮的隊伍會由好幾輛車和一大群親友組成,場面壯觀。
8、福建泉州嫁女兒的規矩
福建泉州嫁女兒的規矩是
1、出嫁前夕,新娘會由姐妹伴宿守夜,一則敘舊話別,二則取個"旺氣"兆頭;
2、次日中午女家辦「送嫁酒」,女兒會被男方接走;
3、送嫁時不得放鞭炮,並且新娘出門時多穿上裙裝,但也可用全套紅色衣裙代替。
9、泉州婚姻習俗
閩南泉州的婚嫁習俗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說起閩南泉州的婚嫁,不僅禮節繁多,而且每種習俗都富有地方色彩。當男女情投意合,不管對象是自由戀愛的也好,媒人介紹的也好,如果想結婚,無不例外的都要先來個「定婚」手續。所謂的「定婚」就是小夥子由其長輩或族親長輩擇個吉日,帶上金銀手飾、禮(聘)金、喜糖、香煙等禮品到女方家「壓定」,或稱訂盟,宣告婚事已定。閩南人是很注重這個的,因為它是結婚前的必經手續,被看作是未有法律程序前的事實婚姻,在很大程度上等價於結婚。年輕女子在定婚後就視對方為未來的終生伴侶,對外亦不必再羞答答地玫瑰靜悄悄地開,扭扭捏捏,不敢向外人道了。更有甚者,讓男方住到自已家中或自己住到男方家中也就天經地義,不必擔心他人有什麼閑言碎語,流言蜚語了。
定婚的金銀首飾起早就該准備好了,一般是「從頭到腳」都要有,什麼金耳環、金項鏈、金戒指、金手鏈、金腳鏈,上下珠光寶器,金光閃閃的。數量多少根據不同的家庭經濟情況而有所不同,一般人家量力而為。禮(聘)金是不可沒有的。按照以前的說法,這聘金是男家給女家的「養錢」(養育姑娘的錢)。女家先出個價,男家則視自家的經濟情況來還價,再由媒人從中說和。早些年日子苦,女方父母會把聘金留一部分貼補家用。如今這樣做就顯得太過寒酸了。通常是聘金全部作為嫁妝費用,還得再加一些,以免顯得小氣,姑娘嫁過去面子上也好看些。依現在一般情形,這禮金通常在五千元到一萬元之間,最少的依據是夠上買一部摩托車或彩電、冰箱、洗衣機之類來做嫁妝,最多就沒封頂了。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禮(聘)金較少,有的地方還把這聘金以最大的面額一張張鑲在玻璃框里,讓人看得見,更多的是一種炫耀。現在不同了,誰也不願那麼麻煩,或者說不願「冒富」,簡單的只要帶上一張活期存摺就行了。此外,喜糖也是定婚必不可少的,它是給女方用來分發親戚朋友,遍告親友家中的閨女已許了人家,即將出閣了。喜糖的數量多少,就要看女家的需要了,一般三兩百斤就夠了。
准備好這些東西後,男方可擇吉日邀媒人前往女方家定婚了。男方到了女家,分賓主落座之後,姑娘端來茶水招待男方家人,然後由媒人對男家來的客人和女方的父母做了介紹。應該說媒人在整個訂婚的過程中起的是主持的作用,其地位不得而知。一些男女自由戀愛而喜結良緣的,也會趕緊拉一個做媒人,這樣覺得自然些。當然媒人倒不是必不可少的,沒有媒人男女雙方不拘禮節的不會計較,反而覺得親切些。
介紹完了, 姑娘過來收回茶杯。儀式的高潮是戴定婚戒指,姑娘由家中的長輩婦女陪同,在祭祀祖宗的正廳,臉向外坐在凳子上,兩只腳擱在小凳子上,媒人上前說幾句吉祥話語,諸如:「坐得正,才會得人疼」「坐得歪,以後才會乖」 等。接著由小夥子拉上姑娘的手,小心翼翼地為心中的伊人戴上訂婚戒指,從此緣定三生,白頭偕老。其他聘禮交給姑娘家人即可。同時媒人還應告訴姑娘的父母,男方已擇某月某日吉時將來迎娶姑娘,婚前的7天、5天或3天,將送給女家「轎前盤」,需要什麼物品,需要多少也在這個時候定好。
女家收下的禮物要供奉祖先,意思可這般理解:敬告祖先,你的子孫某某已經完成與某某訂婚的禮儀了。完成了儀式。有的女家還置辦酒席來招待男家的客人,並由女家的伯叔長輩陪席,席間彼此談笑風生,融洽了氣氛,增進了了解。這樣以後,訂婚的儀式就算結束了。
婚期前的「轎前盤」俗稱「花包」,除了豬肉、雞、羊之外,就是「花包」了。一般「花包」每個重一斤左右。像一個直徑六寸的圓盤,一寸多高,用上等的精白麵粉做皮,白糖、花生、肥肉、冬瓜糖等做餡。麵皮的正中,要蓋上圓的雙喜字。花包的多與少,依女方的需要,一般要100個,多則200個,分成若干盛(農村中的一種盛具),裝成若干擔,每盤上面要還要放上一個大紅的雙喜字。除此之外,還要准備一擔 「禮擔」,連同「轎前盤」一起送往女方家。「禮擔」裝有豬蹄、豬肉、面線、雞蛋、雞、酒等,專門來孝敬女方父母養育之恩。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閩南泉州婚嫁中的「定婚」風俗也逐漸趨於簡單、淡化,如「轎前盤」、「禮擔」除了在偏僻的農村還有外,城鎮幾乎沒有了,但「定婚」的儀式仍然存在,只是禮節不再那麼繁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