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有領證之後給的嗎
1、彩禮錢為什麼不能在領證後給
彩禮錢為什麼不能在領證後給有以下幾個原因:
1、不符合正常結婚流程。正常的結婚流程,彩禮一定是在領證之前就給的,如果男女其中一方比較傳統,就會認為先領證後給彩禮不符合正常規定,就會比較抗拒,自然也是無法接受先領證後給彩禮;
2、女方會變主動為被動。不乏有男生有自己的小心思,想要先領證確定合法夫妻關系,這樣在彩禮方面就能掌握主動權,這種情況下,對女生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多數女生會拒絕先領證後給彩禮;
3、容易留人口舌。特別是在農村,人們的思想比較老舊,遵循一貫的結婚流程都成習慣了,所以一旦男女雙方先領證後給彩禮,就很容易遭到別人的口舌,說女方上趕倒貼,甚至造謠女方已懷有身孕等,對女方的名譽是非常有害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2、彩禮是領證前給還是領證後給
彩禮具體應當什麼時候給予女方,法律並沒有做強制性規定,具體還是要看男女雙方家庭協商的結果。彩禮一般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男方無權分割;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聘金相當於彩禮,結婚後彩禮一般不返還,但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返還注意:這種困難應該是嚴重的困難,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如果只是低於給付彩禮前水平、或者與以往差距較大,不能構成生活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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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沒有先領結婚證,後給彩禮的
有啊,因為很多地方現在是登記結婚,再辦理結婚酒席,彩禮都是迎親但是給付的。
4、先領結婚證還是先給彩禮
先給彩禮,再領結婚證。
因為,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一般都是先贈予後達成目的的。並且,一旦「結婚的目的」沒有達成,該贈予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彩禮在未結婚的前提下是可以討回的。
5、有先領結婚證,後照給彩禮的嗎?
比較少見,一般都是先給彩禮再結婚。
結婚是兩個人愛情產生的結果,同時在此過程中也必須要遵守一些地方的風俗,那麼先領證還是先給彩禮?這個問題按照一般的風俗來講是訂婚時候就要給彩禮了,不過具體的訂婚和領證看你們是怎麼安排這個時間的,具體的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結婚前要經歷訂婚,領證,領結婚證其實就是代表著法律上已經認可了二人的夫妻關系,然後再舉行一個婚禮,向眾人宣布自己的婚訊,全部的流程就是這樣的一個過程。
在訂婚的時候,也就是女方父母同意將女兒嫁給對方,之後男方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去上門感謝,連同提親時候說好的彩禮一並奉上, 這時候雙方已經可以就雙方今後結婚以及婚禮的一些細節進行商討了,只要新人的感情穩定。
其實也不必在意具體是什麼時間給彩禮,訂婚的時候給了就可以,可能給完之後才可以去進行下一步,領證。
但是具體的情況也可以根據兩方商量的結果來定,如果最終商量是領證之後給彩禮,女方同意的話,那也可以,不過根據民間風俗的經驗來講,這樣的可能性不大,說的太多反而會讓女方感覺對方非常的沒有誠意。
其實結婚,處對象,看的都是彼此的人品和相處的融洽程度,如果在結婚前夕的時刻還在相互懷疑的話,我們倒是要考慮這個婚姻能不能繼續?畢竟結婚後沒有信任,日子是不會過得非常好的,況且結婚本來就是一件人生大事,馬虎不得,所以在此還是要三思而後行。
6、彩禮是領證前給還是領證後給
彩禮是領證前還是領證後,需要根據雙方自主意願來進行確定,有些人可能是在結婚之前支付彩禮,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江西婚禮領證後才給彩禮嗎?
江西婚禮領證後才給彩禮也可以。
江西省彩禮均價在8萬到12萬之間。實際金額主要以市區實際為准。有些地區可以降低重點彩禮,但一般規定有房有車。自然,女人也會返還一些彩禮。
1、風俗造成的。
江西結婚習俗是什麼樣子的?其實在江西省,彩禮有十幾萬,彩禮有幾萬,所以彩禮因地區不同而有差異。而且,在一些農村地區,彩禮的問題一般都比較重要。我覺得男人給的彩禮少了,會看不起自己的女兒,彩禮低了,女兒在別人面前舉不起。時間長了,他會有高價彩禮。
2.女人會把它作為嫁妝。
雖然有人認為江西省的彩禮比較高,但是很多女性家庭都會把彩禮作為嫁妝送到自己的新房,所以這筆錢可能屬於小兩口,但是女父母其實並不擁有。
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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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追隨者:普通300元;好吧,500元或者1000元。
8、彩禮是領證前給還是領證後給
法律分析:彩禮具體應當什麼時候給予女方,法律並沒有做強制性規定,具體還是要看男女雙方家庭協商的結果。彩禮一般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男方無權分割;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彩禮是領證前給還是領證後給
結婚是登記了再給彩禮還是先給彩禮都可以,其實這種情況之下要把它都是屬於我們農村背後的一個傳統行政方面的規定,所以雙方自己來進行一個合理的協商量就可以了,是不會存在著法律的規定內容的。
結婚是登記了再給彩禮還是先給彩禮都可以,領了結婚證一般是不會退彩禮的,但是如果夫妻沒有共同生活或是對方因為給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就需要退還。
現在結婚都是需要給女方送彩禮的,這個在每個地方都是一種風俗習慣的,而且各地都是不一樣的,不過一般都是不少的,從意義上說像是一種契約的,在結婚登記前可以作為一種承諾的形式的,下面就給大家講解有關結婚彩禮的【法律法規】的。
所謂的結婚財物的,有的家庭甚至是負有沉重的經濟負擔的,有點感覺像是失去婚姻的意義的。有的地方還有這個習慣的,就是男方給女方買一輛汽車的,有的地方是女方陪嫁的,各地不一樣的。一般男方拿過去的錢也就是給女方陪嫁用的,不過法律對於彩禮有一些規定就是對於今後如果婚姻出現問題的,如果是起訴離婚要求返還彩禮的應該予以支持的。在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女方來說的話,他們可能結婚的時候是想要獲得一定的財產的,畢竟家裡就這一個女兒,如果嫁出去的話還是會比較難受的,所以農村地區的話是存在著一些彩禮的,當然這樣一種彩禮的話,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進行一定的退還的,除非有一些特殊情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