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退彩禮要立字據
1、女方要退還男方彩禮。可以到律師事務所開張證明讓男方簽字嗎?
可以,但要收取一定的公證費(律師見證費),或者也可以退還是要求男方出份已收到女方退還彩禮字據,免得以後有糾紛時作憑據
2、女方要求退婚賠償彩禮錢欠條怎麼寫
我國現行法律不保護婚約,女方自願退回男方「彩禮」屬於通常做法,一般情況下,男方不會答應打欠條的。
關於婚約的法律效力,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辦法》中無明文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1950年6月26日公布的《有關婚姻法施行的若干問題與解答》中規定:「訂婚不是結婚的必要手續。任何包辦強迫的訂婚,一律無效。男女自願訂婚者,聽其訂婚。訂婚的最低年齡,男為19歲,女為17歲。一方自願取消訂婚者,得通知對方取之。」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發布的新的《有關婚姻問題解答》中指出:「訂婚不是結婚的必要手續。男女自願訂婚者,聽其訂婚,但別人不得強迫包辦。」
此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法律的解釋以及在司法實踐中,都堅持了同樣的原則。由此可見,我國政策、法律對婚約的態度和處理原則是:
(1)訂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續和條件。是否訂立婚約由當事人自主決定,法律不予干涉。但訂立婚約必須完全出於男女雙方自願,其他任何人不得強迫干涉。
(2)婚約沒有法律效力。婚約訂立後,任何一方均可作出解除婚約的意思表示,無須徵得對方同意,即產生婚約解除的效力。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基於愛情的結合,而且是雙方自主自願。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約,說明在他們之間已不存在結婚的基礎條件,因而應當允許,否則即是干涉婚姻自由。
(3)關於因解除婚約而引起的財物糾紛,司法實踐中的處理原則是,對婚約期間無條件贈與的財物,受贈人一般無返還義務;對於以結婚為目的所作的贈與(俗稱訂婚信物),價值較高的,應酌情返還。當然,對以訂婚為名詐騙錢財的,應歸還受害人。此外,對屬於包辦買賣性質的訂婚所收受的財物,應依法沒收或酌情返還。
3、給女方的彩禮還需要收據嗎?
過彩禮的時候,可以錄像,作為證據。當然要說,錄像是為了錄下喜慶的過程。
根據民俗,最靠譜最常見的收據,是老婆肚子里的孩子。
這年頭,如果結婚前,你老婆沒跟你上過床,那太稀有了,你甚至就要當心是不是騙婚騙彩禮。
4、退彩禮需要哪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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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女方退婚彩禮錢法律怎麼退
法律分析: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會判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訂婚女方退婚彩禮法律
法律分析:彩禮應當退還的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如果是沒領證,且沒有構成法律上的事實婚姻(具備結婚實質要件的雙方,於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不存在婚姻關系,更談不上離婚。只是構成同居關系。
實踐中男女雙方可能基於對法律規定的不了解而僅形成了同居關系,但是在法院釋明相應法律規定後,男女雙方基於感情狀況可能願意補辦登記,若人民法院簡單地判決返還彩禮反而有失公平或易引發矛盾。因此,在審理上述情形的彩禮返還案件時,人民法院應根據個案實際情況,必要時可向同居的男女雙方釋明法律規定,在其不補辦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可判決返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女方要求返還彩禮怎麼寫訴狀
彩禮返還起訴狀的書寫包括:
1、原告和被告方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事實與理由;
3、訴訟請求;
4、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8、退彩禮,怕對方到時候不承認.需要寫收據嗎
退彩禮的時候,談話錄音或錄像,或者找見證人都行。都可以作為證據。
如果對方願意,寫個收據最保險。
收據
今日收到??退還的彩禮??(數字+大寫)元整。
簽字:
日期:
見證人:
9、退還男方彩禮對方要寫收據嗎
法律分析:是的,要寫收據。我國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退還彩禮的收據該怎麼寫,因此當事人只要把意思表示清楚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