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彩禮上線
1、國家規定彩禮不能超過多少
法律分析:
我國法律對於彩禮金額沒有明確規定數額。我國法律對給付彩禮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給付彩禮以及給多少,完全由當事人自行決定。在《民法典》中有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不是禁止給此彩禮,而是禁止借用「婚姻嫁娶」來索取財物,反對向男方索要不合理,高額的「天價彩禮」作為結婚的條件。但是,男方按照當地的習俗支付適當數額的彩禮是可以的,雙方建立在自願的條件下進行。夫妻雙方離婚時關於彩禮問題,支持三種情況下的返還: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衍生問題:
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1、如果彩禮是贈送給女方父母的,那麼無論是婚前贈送還是婚後贈送,既不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也不屬於夫妻雙方的財產,而是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因此,男方家長給女方家長,與夫妻雙方均無涉,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
2、若在結婚登記前男方給予女方的,這個是沒有爭議的,因為不符合夫妻共同財產的要素,不是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因此這次彩禮錢一般被認定為是對女方的贈予,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但是,果是辦理婚姻登記後贈與,則這筆錢實質上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支付彩禮時明確表示這筆錢是贈與女方個人的除外。
2、彩禮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2021
一、新婚姻法的彩禮規定
1、婚姻法已失效,彩禮相關規定以民法典規定為准。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男方給女方的彩禮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彩禮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確為締結婚姻關系的贈與,應屬於受贈方個人財產。對於雙方沒有結婚的,應當返還彩禮。已經結婚又離婚的,原則上彩禮不再返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2021彩禮國家新規定
1.在2021年婚姻法對於彩禮的規定:「禁止包辦婚姻,緊止靠婚姻索取財物」。
2.關於返還彩禮,只要是以結婚為目的索要的彩禮,一般不予退還,除非有這三種情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2)、(3)點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其他常見的彩禮糾紛:
(1)婚姻法對戀愛前的彩禮規定:戀愛階段送的東西,一般是被列為贈送關系,不能要求對方返還。
(2)婚姻法對彩禮返還的額度規定:兩人在一起之後,沒有登記結婚,這種要視雙方過錯以及生活時間的長短來定返還多少比例彩禮。
(3)婚姻法對男方出給女方的婚宴彩禮的規定。女方邀請賓客的婚宴費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這種費用不能返還,因為不是真正的金錢實物。
2021年彩禮新政策
4.2021年國家將要實行的政策內容: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5.很多人就抓住了關於「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一點為由,謠傳關於2021年禁止彩禮。其實這是錯誤的理解,國家只是禁止天價彩禮。
6.彩禮是中國的傳統婚嫁習俗,女兒願意嫁人,男方隨風俗給彩禮,只要雙方商量一致,達成共識,那麼這不叫借婚姻索取財物,而是人情世故。
7.因此,2021年不是沒有彩禮。彩禮是兩家商量一致的結果,你情我願的事情並不違法,但是要排除索要天價彩禮的家庭,彩禮要適度。
彩禮錢
收彩禮這個習慣是我國自古以來的傳統,但是彩禮往往會成為男方的負擔,所以在彩禮的這個問題上,國家對於這個有著自己的規定,以上就是給大家分享的2021新婚姻法彩禮新規定,以及2021年彩禮新政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4、現在結婚彩禮這么高,國家應不應該出台法律,進行約束?
現在結婚彩禮這么高,我覺得國家應該出台法律,進行約束,給個合理的說法,現在彩禮這么多,越來越多的農村小伙娶不起媳婦,在這個男女比例失調的社會,越來越多的男孩將面臨結婚難這個問題,一是現在的女孩特別少,二是現在農村有一種要彩禮風氣,導致現在的很多農村男孩娶不起媳婦,現在流行這么一句話:孩子娶媳婦,父母半條命。這話說的一點都不假,以前有兒子的都是好命的,現在才知道,原來有女兒才算真正的好命,前幾年女方要求男方,有房可以沒有車,彩禮大概需要六萬六,結婚早的好了,現在有的地方,女方要求男方必須有房有車,而且彩禮要三斤三兩紅,意思就是說要一百的票子要三斤三兩,有的地方要萬紫千紅一片綠,意思就是說一萬張五元的,一千張一百的,一張五十的,有的地方更過份,嫁女兒要按斤撐,一斤1000,這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在農村誰家能有多少錢,買個房子要50多萬,買輛車要20多萬,再加上彩禮,快100萬了,這真是要了父母的老命,砸鍋賣鐵也娶不起啊!現在的農村都存在著這種風氣,父母為了能讓孩子娶媳婦,即使賣血,也得娶啊!以前離了婚的女人,很難再找到好的對象,現在好多年輕沒有結過婚小夥子,娶不上媳婦,也開始娶二婚女,二婚女彩禮錢還得八萬八,真是太可怕了,我們村的老李頭,他有4個女兒,一個兒子,在當時,其他人都嘲笑老李頭,差點絕戶頭,還好再晚年得一子,現在女兒都長大了,都到了結婚的年齡,4個女兒要的彩禮錢也足夠老李頭娶兒媳婦的了,現在女兒多才是福啊!所以國家應該出台法律,進行約束。
5、新婚姻法規定彩禮不能超過多少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並未對彩禮額度進行限制。彩禮作為傳統習俗,也不宜且無法通過行政強制命令進行調整。
在自上而下的婚俗改革推進下,已有部分縣市,通過村規民約的形式,指導約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彩禮金額,如河南省寧陵縣,已經有364個村子明確表示,要把彩禮的金額控制在3萬元以內;另外商丘也有了規定,彩禮的金額絕對不能超過10萬元。很多地區已經開始實行零彩禮或者低彩禮的方案。
目前,全國有32個婚俗改革實驗區,旨在通過創新婚育文化載體,加強青年婚戀觀、家庭觀教育引導,對婚嫁陋習、天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助力婚姻家庭幸福穩定。倡導「風雨同舟、相濡以沫、責任擔當、互敬互愛」的婚戀理念,推動試驗區出台遏制天價彩禮、遏制大操大辦、遏制鋪張浪費等不良習俗,引導群眾自覺為愛減負。
2020年5月,民政部印發《關於開展婚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大力推進婚姻領域移風易俗,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導全社會形成正確的婚姻家庭價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風。
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也指出,要加大高價彩禮等不良風氣治理,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指出:要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破除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構建新型婚育文化。
6、法律規定彩禮最高多少
法律分析:法律並沒有規定彩禮最高是多少。但天價彩禮是被明確禁止的。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法律規定彩禮最多為多少?
法律沒有對彩禮進行一個上限的規定,只對彩禮有退回的規定。
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還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
法律如何規定結婚彩禮
假如雙方最後沒有結婚,或者因為夫妻關系不和結婚後沒多久就離婚了,那麼男女雙方是不是該返還彩禮呢?這些是不是能成為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第十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應當予以支持。
但由於這一解釋,沒有明確說明婚約解除後彩禮的返還,與離婚後彩禮的返還的具體區別,如返還的數額如何把握,對生活困難如何確定等。導致審判人員由於認識的分歧,對同一案件的處理會出現不同的結果。我們通常理解的,要把「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作為彩禮返還的條件。
離婚時彩禮的返還要以導致給付人生活絕對困難為條件,但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
該司法解釋規定的三種情形,在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還彩禮,而不能要求三種情形全部存在。對於返還的數額,在處理離婚糾紛案件中的彩禮返還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結合查證的彩禮數額予以判決。而婚約彩禮糾紛案件中,只要是屬於法院查明的彩禮部分,即應全額返還。
8、國家彩禮新規定2022不超過多少
彩禮不能超過多少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要根據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認定,因為彩禮並不屬於結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民間的習俗,並且法律上也規定了三種情況下是可以返還彩禮的。彩禮不能超過多少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要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而定,彩禮與一般的贈予行為不同,它實際上是以雙方結婚作為附加條件的。根據這一現實情況,法律規定了三種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系,但是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後,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由於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司法解釋對彩禮的范圍也無法作出明確的規定,由此給審判造成一定的難度。因為只有準確界定彩禮的范圍,才能維護好男女雙方的利益。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幾個突出的問題。
拓展資料:彩禮的認定是屬於中國的傳統習慣,法律上只規定了結婚是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來辦理登記即可,彩禮只能作為結婚的附條件的贈與,是可以退的,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符合退還彩禮的條件是可以申請返還處理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