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妝是誰掏錢
1、陪嫁的錢是給男方還是女方
一、陪嫁的錢是給男方還是女方
1、陪嫁的錢是給男方還是女方,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嫁妝具體屬於哪一方,由男女雙方共同約定。但是一般嫁妝是不需要給男方的,嫁妝一般是女方個人的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離婚之後嫁妝怎麼處理
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妝,離婚時可以要回。
婚後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2、女孩子嫁人,嫁妝是自己的爸媽出錢買,還是男方那邊買啊?
嫁妝是女孩子父母出,也叫做陪嫁。彩禮是男方出,
女孩子孝順父母,就不要獅子大張口,要求父母必須出多少嫁妝,也不要逼迫男方必須出多少彩禮,一切都是看家庭的經濟條件符合實際決定。
3、嫁妝到底是男方給女方的,還是女方給男方的。
嫁妝不是男方給女方的,也不是女方給男方的。而是女子出嫁時,從娘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具及其他用品。是去男方家過日子用的。
從法律上說,結婚時,女方出錢購買的,從娘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具及其他用品,屬於夫妻婚前財產。
下面是婚前財產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嫁妝錢是給老公還是自己?
嫁妝錢的本意是給女孩出嫁時買衣服和首飾等的,後來演變成單給女孩一筆錢,這筆錢是給女孩自己的,但以後在夫妻雙方共同生活中,可以一塊花。
5、彩禮和嫁妝是屬於誰的
彩禮和嫁妝是屬於女方的,彩禮是男方贈送給女方的財物,嫁妝則是女方父母贈送給女方的財物。理論上最終的所有權人均為女方,且均是以贈與的形式獲得。但實踐中對上述的認定是存在爭議的,因此需要依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彩禮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彩禮在性質上是屬於「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即「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老百姓操勞多年,傾其所有給付彩禮,是迫於地方習慣做法,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為之的。這種目的性、現實性、無奈性,都不容否認和忽視。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而且,依據「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這一內容。「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也應該返還。
沒有共同生活的話,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協助、共同生活的經歷。所以,對雙方當事人而言,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系雖已成立,但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遠沒有開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6、陪嫁的錢是給誰的
陪嫁的錢也就是嫁妝,嫁妝是給女方本人,或者是男女雙方共同所有的。嫁妝是屬於女方父母對女方的贈與,如果是在結婚前給的嫁妝,就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在辦理結婚證以後給的嫁妝,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領證後,父母給予嫁妝明確表示是贈與女兒一人,那麼就屬於女方財產,並不是共同財產。
7、結婚的嫁妝應該誰出?女孩子自己出還是女方的父母出呢?
一般情況下是女方的父母出,之所以這樣說是有一個前提的,在結婚前男方是要給女方家下聘禮的,而這個聘禮也是女方的父母收,絕對不是女孩子收,因為這個聘禮的最初意思是說,我男方娶你們家的女兒了,你們辛辛苦苦養了這么多年,現在她要成我們家人了,姓我們家的姓了,給我們家繼承香火了,這點意思(指聘禮)略表心意。那這聘禮是女方家人收了,於是在出嫁那天,女方家人為這個女兒准備嫁妝,一方面是為了女兒以後的日子過的好,不比在自己家裡過的差另一方面就是對男方家的一種禮尚往來一種示好表示我們日後都是親戚了不要這么客氣。所以說,如果聘禮是女方父母收的,那嫁妝也是由女方父母給出。但如果女方父母沒有收,或根本就沒有聘禮,自然理當別論。
8、嫁妝哪方出
嫁妝是女方出的,男方出的是聘禮
具體資料:
婦女在結婚時帶到她丈夫家裡的錢、物。亦稱「陪妝」、「妝奩」。發送後,女方即准備嫁妝,某些大戶人家當女兒出生時還特地釀酒,裝入酒埕,埋在灶口地坑,稱「女兒紅」,待出嫁日,讓親友分享。嫁妝窮富懸殊,厚薄不一。
結婚為什麼要有嫁妝:
彩禮嫁妝基本都送到夫妻家裡了,而在傳統社會,夫妻一般住在丈夫家裡,即使到現在過年過節也都是先去丈夫家裡吃飯慶祝。這個問題不單是文化背景的問題,在各個國家是普遍現象,尤其在發展中國家。韓國,印度,中國都是一樣的。你舉的國家還不都是在亞洲?那麼為什麼在亞洲?吃年夜飯的例子還不是習俗?這肯定和文化背景有很大關系!另外,送嫁妝的原因可能有二:1. 為了女兒過得更好些,貼補家用,或以備應急。2. 盡量給女兒爭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妝多可以顯示女方家有經濟實力(盡管普通老百姓家庭是東拼西湊的)。所以經常看到古代女人非常重視自己帶到男方家的嫁妝:如手鐲、玉器等。以上兩點是符合經濟人成本收益分析或效用最大化的。
9、嫁妝是給誰的
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娘家為新娘准備的結婚用品,如房子、車子、衣被、傢具、錢以及其他用品,也叫「陪妝」、「妝奩」,一般來說,嫁妝是女人的私人物品。由於中國各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其所准備的嫁妝也會不同。
嫁妝因窮富差距,所以厚薄不一,但是自古以來嫁妝都是遠遠比彩禮豐厚的,到了21世紀,部分地區彩禮和嫁妝的分量出現顛覆性變化,在比較發達的地區,嫁妝依然比彩禮豐厚很多,一般是陪嫁轎車和房子。
傳統的嫁妝中,除了名貴的金銀珠寶外,還有許多象徵好兆頭的東西。如痰盂作子孫桶,象徵開枝散葉,兒孫滿堂。以紅尺作子孫尺,則為良田萬頃之意;花瓶代表花開富貴;銅盤及鞋則寓意同偕到老;龍鳳碗筷作衣食碗,有豐衣足食之意等。
(9)嫁妝是誰掏錢擴展資料:
嫁妝產生的原因:
一、為了女兒日子過得更好些,貼補家用,以備不時之需。因為女兒出嫁後就代表著自己成立了家庭,父母不能在身邊陪著,所有開支都要靠夫妻兩人自行承擔,而多給一些嫁妝也是為了以防女兒遇見難處,拿不出錢,希望女兒日子能過得舒坦些。
二、盡量幫女兒爭取在男方家裡的地位。在古代是十分看重嫁妝的,尤其是嫁到大戶人家。嫁妝不僅會體現女方家裡的經濟能力,更是會幫女方彰顯地位,如此在夫家才有底氣不用看當家人臉色。所以經常看到古代女人非常重視自己帶到男方家的嫁妝:如手鐲、玉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