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縣高海村結婚彩禮
1、山西11個親姐姐湊多少萬幫弟弟買房結婚?
兒子坐在中間,父母和11個姐姐圍成一圈,各自穿著的紅色T恤標著身份和家中排行,這樣一張特殊的全家福,引來了眾多網友的關注。7月10日獲悉,該照片為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暖泉鎮橋上村村民高海貴的全家福,拍攝於昨日(7月9日)高海貴家唯一的兒子結婚時,而兒子結婚的32萬花銷,全是11個姐姐湊的。
「我是老大,我是老二,我是老三,我是……」7月10日,一段11名女子穿著款式相同、編號1——11的紅色T恤,拿著秧歌扇,報著各自的家中排行從鏡頭前走過一段抖音視頻,和一張兒子坐在中間、父母和11個姐姐圍成一圈的全家福照片,引來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知情人士稱,上述抖音視頻和全家福照片拍攝於昨日(7月9日)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暖泉鎮橋上村一戶村民為兒子娶媳婦現場。其提供的視頻顯示,在背景為三間窯洞的結婚典禮現場,新郎新娘和新郎父母站在台上,在司儀的導引下,穿著相同款式紅色T恤的11個姐姐,按照家中排行從大到小逐個上台,對弟弟結婚發表祝福語,每個人發言完畢,人群中都爆發出一陣歡呼。記者注意到,盡管司儀一再強調結婚祝福要不重樣,但是「早生貴子」還是出現了好幾次。
7月10日下午,就此事致電暖泉鎮政府予以求證,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笑著證實了此事,並應記者要求提供了橋上村黨支部書記蘭生平的電話。據蘭書記介紹,昨日為兒子辦婚禮的這戶村民名叫高海貴,妻子叫閆兔花(音),平時靠在煤礦打工和種地為生,生了11個女兒才生出來兒子,因為違反計劃生育被罰了不少款,也因此家庭情況一直不好。
據陳會計介紹,高海貴原先是煤礦工人,老婆在家種地,由於一直生女兒不生兒子,被政府罰了不少款,但是沒有結扎,直到生出來兒子才不生了。陳會計說,高海貴家孩子生的多,以前政府為了懲罰,有一兩個孩子沒給上戶口,政策放開以後,都上了戶口,也都供的上學了,11個姐姐基本都讀到了初中畢業,最小的兒子高浩珍讀到了高中畢業;除了昨天結婚的高浩珍,高海貴還有排行第10、第11個兩個女兒沒結婚。對於記者關於12個孩子如何有錢讀書以及弟弟結婚哪裡來錢的疑問,陳會計解釋說,全靠大的幫襯小的,女兒補貼娘家。
高海貴九女兒高小平與陳會計的說法基本一致。高小平介紹,她父親今年72歲(虛歲,下同),母親比父親小幾歲,她的大姐今年49歲,弟弟22歲,也就是說從父親23歲、母親20歲左右生下大姐開始,27年間生了11個女兒,直到父親50歲才生下弟弟,弟弟不讀書以後學了理發,後來認識了做蛋糕的弟媳婦。
高小平說,由於孩子多花銷大,父母一直沒攢下多少錢,近幾年父親身體不好,不能再去煤礦打工以後就在家歇著,弟弟結婚沒有錢,全靠姐姐們幫襯,結婚彩禮以及置辦酒席等花費32萬元,基本上是姐姐們湊的。
來源:網易
2、當年他靠著11個親姐湊足32萬彩禮,買房娶了漂亮老婆,後來怎樣了?
扶弟魔」,特指受到家庭影響,年長的女兒對弟弟不計成本的奉獻,充當弟弟第二個媽的角色。
過去,因老一輩重男輕女思想比較嚴重,所以在男孩這件事情上會比較偏執,如果生的一直女孩兒,就會一直生下去,直到生出男孩兒。
生出男孩兒之後,老一輩在對待男孩兒和女孩的態度上也有明顯的不同,比如男孩兒會非常的受寵,而女孩兒多半會遭到「冷板凳」。
等孩子長大之後,老一輩又會要求姐姐對弟弟進行無償幫助,即使姐姐們已經組建了自己的家庭。
如今雖說這種情況已經得到改善,但是在某些地區還是比較嚴重,並且在有些姐姐的眼中,這並不是大眾認為的「扶弟魔」,而是自己真的想幫助弟弟。
11個姐姐為弟弟籌備32萬結婚資金,稱自願幫忙山西呂梁的某個小山村的一戶高姓農家中,迎來了家裡最小弟弟—高浩珍的婚禮。據了解這位最小弟弟的婚禮籌備資金總共為32萬,並且都是由自己的11個姐姐共同合力籌備的。
因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高浩珍的父母覺得一定要生一個男孩兒,所以終於在生了11個女孩兒之後,迎來了小弟弟高浩珍。
養活11個孩子,對於這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無疑是很困難的,而且父母身體又不是很好,所以姐姐們不僅從小就下地干農活,照顧妹妹和弟弟,而且幾乎都早早輟學。
在姐姐中唯一的擁有「高學歷」的是十姐,而且還是高中。而弟弟相較於幾個姐姐,生活還是比較「富裕」的,不僅幹活少,有11個姐姐寵,而且學歷也比11個姐姐的都高。
姐姐們成年之後,父母會為其尋一個好人家嫁掉,以緩解家裡的貧困。而這次因家裡拿不出足夠的錢給弟弟結婚,他們又不得不求助已經組建家庭的11個姐姐。
網友們知曉這件事之後,其中大部分表示11個姐姐從小扶持弟弟長大,長大之後還要扶持弟弟結婚,這不就是「扶弟魔」嗎?
面對這種質疑的聲音,11個姐姐紛紛出來為弟弟正名,她們表示自己理解父母想要男孩兒的做法,也是自願幫助弟弟的,而且32萬結婚資金平均在每一個姐姐身上並不多。
每一種性格缺陷都是由童年的不幸造成的。—義大利醫學女博士蒙台梭利
成為「扶弟魔」的姐姐們,多半是在「重男輕女」的家庭中長大,從小就被父母不公平的對待,並且父母對她們的教育多是「姐姐要讓著弟弟」。
從這樣的家庭長大,她們在潛意識中已經形成了要對弟弟好的「本能」,雖然有些會在今後的成長中,意識到不能「無償」的扶持弟弟。
但是迫於對父母的孝順,也會不得不迫使自己成為「扶弟魔」。
上述案例中提到的11個姐姐,對唯一弟弟的扶持之所以被網友們評論為「扶弟魔」,無疑是她們達到了大眾對「扶弟魔」的理解。
在大眾的觀念中,弟弟結婚,姐姐雖有幫忙的義務,但是並沒有需要達到「無償」籌備結婚資金的義務,這可以說是單方面姐姐對弟弟的付出,也是父母的一種不公正的對待。
可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在這11個姐姐看來,她們甘願去幫助弟弟,並且很為結婚的弟弟感到開心。
在結婚當天,她們也穿了從1到11編號的統一紅色衣服,而且個個都笑容滿面,可見她們是真的開心。
家裡孩子有「姐弟關系」,父母需要注意教育數據顯示,80%的男性不願意去扶弟魔。
從現實的角度來說,女性會因「扶弟魔」影響到自己的終身幸福,比如因「扶弟魔」沒人願意娶,因「扶弟魔」造成婚後的家庭矛盾等。
而作為「扶弟魔」的主人公,從小受到父母和姐姐的過渡寵愛,依賴心比較強,所以往往缺乏獨立、自強等品質,更多的會養成懶惰、不思進取、安於現狀、沒本事等的性格。
因此,對於存在「姐弟關系」的家庭,父母尤其是要注意對他們的教育,避免「扶弟魔」問題的出現。
一方面父母要以身作則,不表示對弟弟的「偏愛」,做到孩子之間的一碗水端平;另一方面,父母要避免「姐姐要讓著弟弟」的口頭禪,杜絕弟弟產生優越感,家庭地位高於姐姐。
姐姐和弟弟之間發生矛盾的時候,最好讓兩個人獨立解決,不能單方面偏頗弟弟。
今日話題:你覺得什麼是扶弟魔,什麼是真手足?
3、民事答辯狀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1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下面是YJBYS我為大家帶來的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答辯人:
名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
民族:____職務:____工作單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
因__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狀副本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份。
註:答辯理由應陳述起訴書中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等問題,並列舉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2答辯人(一審原告,反訴被告):張海燕,女,19xx年7月16日出生,漢族,現住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鎮工業街,個體工商戶,系伊旗盛世才華裝飾公司負責人。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一審被告,反訴原告)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二審一案,針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答辯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足,應予維持。
1、答辯人與上訴人簽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時,給上訴人出具的報價單即是工程最終價款,報價單最後寫有工程最終實際總造價為580000元,是經雙方確定認可的,而不是《預算表》。
2、上訴人在同答辯人簽訂合同之前,已經找過幾家裝飾公司進行對比,一家報價為1250000元,最低的一家報價為980000元(工裝的利潤在45%左右),而答辯人的工程最終實際總造價為580000元,本不存在利潤,只是當做業績工程及樣板工程做的。
3、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每次變更施工方案時,都是經過雙方確定認可後才實施的,如上訴人不確定認可也不可能繼續施工完成工程。
4、所有的材料材質也都是經過上訴人確定認可後才能繼續施工完成,壁紙也是每卷265元,有原始發貨單。樓梯的定製也是按標準定製,而上訴人沒有給出具體詳細的尺寸,並不是故意縮減樓梯的寬度。
5、消防驗收不能通過是因為KTV內沒安裝噴淋消防設備,當初
施工時答辯人特別提出《娛樂行業等公共場所》必須安裝噴淋消防設備,但上訴人不予採納方案,說自己有親屬在那行,可以不安裝噴淋消防設備也能通過消防驗收。
這些都是一審法院經過詳細的調查、取證,而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足,依法應當予以維持。
二、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確審判。
1、一審法院在第二次開庭審理本案時答辯人接到法院傳票傳喚,由代理人趙江波到庭參加訴訟,上訴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所以一審法庭做出《民事裁定書》,本案反訴按自動撤訴處理。
2、導致第二次開庭的原因,不是因為答辯人也不是一審法院,而是由於在20xx年3月15日第一次庭審中,上訴人當庭提出反訴,鑒於此情況,一審法院決定休庭,擇日開庭。
答辯人在20xx年6月8日收到一審法院傳票定於20xx年6月13日下午14時30分二次開庭審理本案,6月13日二次開庭答辯人就上訴人提出反訴案,提出三份證據,而上訴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訴訟權利以及證據的質證權利。
綜上,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確審判。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一審法院審判,符合民訴法的相關規定,並無不當之處。上訴人提到的工期、工程款、材料的材質、消防驗收不能通過等所有問題在上面已經明確陳述過了以及一審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
都說明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上訴人作為一個公民其享有合法的訴訟權利本無可厚非,但是他不能借著合法的訴訟的幌子,在訴訟過程中無中生有、搬弄是非、造謠生事,給一審法院、答辯人及其代理人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不良影響。上訴人的這些行為是對其訴訟權利的濫用。
基於以上的事實和理由,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足,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一審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條判決本案是有理有據,是合理合法。答辯人認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懇請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後,駁回其訴訟請求,依法維持原判。
此致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7月27日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3答辯人: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後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一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於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並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准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於xx年4月15日准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餘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4答辯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
就##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根據本案的法律事實,夫妻雙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備《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與答辯人於20xx年在深圳認識並確立戀愛關系,經過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納了對方,20xx年農歷正月十二,答辯人按照福建老家當地的習俗舉辦婚宴,將原告迎娶進門,20xx年4月5日兩人登記結婚。婚前漫長的相識相愛過程,使得兩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礎,原告提出「雙方未進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結合,共同生活期間矛盾不斷」不符合事實。
2.原告在訴狀中提出「原、被告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加之被告脾氣暴躁,對原告極不信任,經常無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漸淡薄,現已經到了無法共居的地步」,對此說法答辯人不同意。原告與答辯人覺得彼此合適才會結婚,雙方婚後一直關系不錯,20xx年8月兒子出生後,一家人更是其樂融融,令旁人羨慕。20xx年夫妻二人來到長沙後,雖然由於生意上不太順利,雙方偶爾發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現象。
3.自從今年7月原告不顧答辯人的反對到酒店上班之後,開始與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時語氣曖昧,甚至夜未歸宿(以前從未有過),面對答辯人的詢問言辭閃爍。答辯人並非無端猜疑原告,原告為人單純,現在的社會各種誘惑很多,答辯人對原告某些言行舉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評,也完全是為了家庭幸福著想。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故意在語言上誇大了雙方的分歧和矛盾,憑心而論,答辯人和原告一起走過8年,有苦有樂,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還不錯,不應該隨隨便便就談離婚。
4.原告起訴離婚後,答辯人曾幾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會呆上兩三個小時。因為原告上班的地方離答辯人住處很近,答辯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雖然有時態度惡劣,但有時態度也很好,並且曾說過即使離了婚以後還是可能復婚。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起訴離婚,有明顯的意氣用事的成分,也與這兩年家庭經濟條件較差有一定的關系。雖然原告提出離婚,但雙方遠未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管是從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還是從愛護孩子的角度,答辯人都堅決不同意與原告離婚。溫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則》中有這樣一句話:「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兩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掐死對方的想法。」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與情節,駁回原告的起訴,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二、本著澄清事實的目的講一下原告訴狀中其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兒子自出生以後並非一直隨原告居住在外婆家。20xx年小孩出生後到20xx年回長沙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20xx年回長沙後,原告執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辯人一直是不同意的。在這種情況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8、9天,小孩周末不上課的時候就回父母的住處,來回跑很不方便,對小孩上學和門面生意都有影響。
2.原告稱:「原告一直未參與經營(油漆生意),故這筆借款應全部由被告個人償還。」對此答辯人不同意。答辯人夫婦回長沙後,由於行業經驗不足,加上起步資金比較緊張,希望夫妻兩人能同心協力,共同把門面經營好。原告與答辯人屬於共同經營,是「夫妻店」,原告對生意的開展、借貸等情況都是清楚的。退一步說,答辯人做油漆生意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原告未實際參與經營,這筆借款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非答辯人個人債務。當然,答辯人目前生意已見起色,作為一個丈夫和孩子的父親,無論如何,答辯人會擔起家庭的責任,通過自己的努力去還清借款,不斷充實家庭經濟基礎,希望原告能給答辯人一些時間。
3.答辯人夫妻共同債務共有28萬元。答辯人夫妻在這幾年做生意的過程中,陸續向銀行和雙方的親戚朋友借了28萬元用於周轉,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訴後還一度承認過,只是鑒於親友的關系,當時很多借款都沒有寫借條。包括原告起訴狀中提到的10萬元,有2萬沒有寫借條,另外8萬是在起訴前原告讓答辯人補寫的。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答辯人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請,判決不準離婚。
此致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5第三人:XXX 性別:X 年齡:XX 住址: XX市XX區XXXX鄉XX村XX組XX號
原告:XXX 性別:X 年齡:XX 住址: 住址:XX市XX區XXXX室
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號
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辯:XXXXX
答辯人現就原告訴答辯人法定繼承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原告所訴房產中東屋三間為---申請所建,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第一,據房管局提供的《私有房屋登記換證申請表》記載,---與原告共有的坐落在---房產來源是繼承--房產所得。
但是,房管局提供的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權利證書》記載的房產是房三間,而不是現在房產證上登記的間數。
第二,根據房管局提供的《私房登記發證申請書》記載,除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權利證書》記載的房三間外,其餘的房產分別是--年和--年李乙申請自建的房產。
第三,根據房管局、城建局提供的《建議臨時建築工程許可證》記載,李乙申請於1982年5月7日至1982年5月30日新建平房37、5平方米,即現在房產證登記的東屋三間。
當時,李甲早已去世,因此,不能作為李甲的遺產繼承。
第四,根據槐蔭街00號房鄰居提供的證人證言證明,現在房產證登記的東屋三間是經李乙申請,由李乙子投資建設的,不能作為李甲的遺產繼承。
同時,原告亦證明李乙子1982年5月建婚房東屋兩間。
二、原告將營市街00號(原000號)李乙申請所建東屋三間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沒有法律依據,應為不當得利。
第一,原告將營市街00號(原000號)李乙申請所建房屋作為共有房產分割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財產的取得分為因合同取得、因繼承取得、因遺贈取得、因勞動生產取得、因徵收取得和因法院判決取得等等。
原告將被繼承人死亡後,李乙申請所建房屋,作為被繼承人的財產繼承沒有法律依據,也不符合法定取得的要件。
第二,原告將營市街00號(原000號)李乙申請所建東屋三間作為共有財產,是一種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使得他人遭受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原告將李乙申請所建房產作為共有財產是一種不當得利,應當返還給財產所有人,分割他人財產是違法的。
三、李乙夫妻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配到一部分遺產。
李乙夫妻長期與父母住在一起。
特別是與母親朱共同生活時間長,並盡了主要撫養義務。
這一點有鄰居證人證言證明。
因此,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3條第三款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李乙夫妻依法可以多分的朱所的份額的遺產。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6、 (男方)民事訴訟答辯狀
答辯人:解德祥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79年11月24日
民族:漢 工作單位:中鐵國際多式聯運阿克蘇項目部 職業:
住址:巨野縣獨山鎮解海村
被答辯人:康環英
性別:女 出生年月:1980年10月12日
民族:漢 工作單位:
職業:
住址:巨野縣獨山鎮高海村
答辯人因康環英訴離婚糾紛一案,進行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依法判令雙方離婚。
2、婚生女孩解曉柔由答辯人撫養,由被答辯人支付撫養費用。
3、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20xx年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經媒人介紹認識,並於20xx年5月17日辦理了結婚登記,20xx年12月16生育女孩解曉柔。婚後夫妻感情不好,為了整個家庭,答辯人常年外出打工,並將收入除去生活費用外全部給於家庭。而被答辯人不求上進,好吃懶做,將自己封
閉於家中。該種性格給婚生女孩解曉柔帶來了嚴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語言表達能力較差。
2、被答辯人自婚後一直沒有生活來源,全憑答辯人全力支撐家庭收入、開支。被答辯人嚴重的缺乏預估能力,婚生女孩解曉柔20xx年12月16日出生,至20xx年2月28日時,未辦理上戶手續並將此事不告知答辯人。以上兩種情況,給婚生女孩解曉柔受教育等帶來極大的不穩定性和不良影響。
3、目前答辯人工作穩定,收入均衡,能給婚生女孩解曉柔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條件。
所以請求法院秉著為婚生女孩解曉柔將來負責的原則,將婚生女孩判給答辯人撫養。
此致
巨野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解德祥
20xx年5月25日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7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提起____________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答辯人_________不應該對_______的________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被答辯人以「__________」為由,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答辯人_________和_______的_____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______並不會必然導致__________。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起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_份。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8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糾紛一案,為澄清事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一、按原告起訴書中的陳述內容,原告交納了集資款卻未進場經營與事實不符。
根據我公司調查了解,原告_____和其丈夫_____是被答辯人轄下______的客戶,經營_____行業已多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向公司交納集資款前,在公司登記的已經是__的名字,並由________一直在______經營到______年______月。
二、_______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用原告__的集貿款票據抵頂了______元的應交經營費用,同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資款,當時由我公司返還______元。
按照以上事實,原告的訴訟請求與事實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資款______元及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______個月的攤位費______元。
綜上,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均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懇請貴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民事答辯狀範本模板9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託代理人: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因______縣______紙箱機械廠(以下簡稱______廠)訴答辯人加工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依法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252條之規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而______廠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寫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某並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圖紙、驗收標准等事項,______廠提供的所謂「定作成品」實際上是______廠自己生產的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0條之規定,______廠與席某簽訂的是《買賣合同》,他們之間發生糾紛的案由應定為「買賣合同糾紛」。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只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縱觀本案______廠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條,上面沒有答辯人的公章,也沒有答辯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所以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但由於______廠與席某買賣的設備最終是答辯人使用,故答辯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與本案的訴訟。
三、______廠提供的產品誇大宣傳,是不合格產品,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標准。
首先,______廠只不過是______縣的一個個體工商戶,但他在企業介紹時宣傳是______省______縣______紙箱機械製造有限責任公司,號稱「重質量、講信譽」,卻連一個完整的企業產品標准都沒有。
其次,像______廠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紙板水性印刷輪轉模切開槽機、圓壓圓模切機、薄刀分紙機、網紋線等產品,根本達不到質量標准要求。產品既沒有出廠合格證,也沒有使用說明書,產品也沒有安裝調試,人員培訓更沒有。
最後,答辯人聲明,保留向______廠追償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對答辯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使用的雖然是______廠的產品,但是與席某簽訂的《買賣協議》,與______廠無關,答辯人付款也是付給席某的,況且款項已基本付清。席某所寫的欠條應由其個人承擔,______廠應承擔其生產的產品售後服務的責任。懇請法院查明事實,駁回______廠對答辯人的訴請!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