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離婚還用退給南方彩禮錢嗎
1、離婚後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離婚彩禮錢不一定需要退給男方。法律規定對於夫妻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則法院會支持退還: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而對於雙方已經結婚並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般是不支持退還彩禮的。
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離婚需要把彩禮錢退給男方的嗎
離婚一般是不需要把彩禮錢退給男方的。但若存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只是舉辦了婚禮,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以離婚為前提)、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以離婚為前提)等情形,男方有權主張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如果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要還給男方嗎
法律分析:要視情況而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面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給男方的彩禮錢嗎
法律分析:若雙方已經結婚並且共同生活的,給付彩禮也沒有導致生活困難的,一般不需要返還彩禮。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離婚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的嗎
離婚彩禮一般是不需要退還的,即使男方要求退還也不一定會獲得法院的支持。
不過如果雙方離婚存在下列情況的,則如果男方要求退還彩禮的,彩禮是需要退還的。
一、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共同生活。
二、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離婚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離婚彩禮錢是否需要退給男方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相關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彩禮錢離婚後女方應該退給男方嗎?
結婚的彩禮錢離婚了一般不需要退給男方,但若是男方可以拿出證明彩禮支付者、因為實施了彩禮的支付行為,導致自己的生活困難的,那麼女方就有需要返還彩禮的可能。如果只是提出了彩禮的返還請求,卻並沒有拿出相關證據,則無需返還彩禮。
結婚的彩禮錢離婚了一般不需要退給男方,如果彩禮支付者因為實施了彩禮的支付行為,導致自己的生活困難的,有返還彩禮的可能。
彩禮一般是指依據當地習俗,一方及其家庭給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與締結婚姻密切相關的大額財物,不具備上述特點的婚前財產贈與不構成彩禮。所以實踐中,首先需要區分哪部分財產屬於彩禮范疇,只有贈與的禮物是為了證明婚約的成立才能稱為彩禮,不能把一方親屬贈與另一方的財產全部都認定為彩禮,一概都要求返還;判定是否是為了婚約的成立而贈送的應當遵循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舉證責任應當由主張一方承擔,但是判定是否完成舉證義務可以參照當地風俗習慣、居民生活水平判斷。
法律規定,如果已經登記結婚,原則上彩禮是不返還的,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財產,一是確實沒有共同生活過,二是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原則上應該返還,但是因為您已經在一起共同生活,甚至生育了孩子,法院不會嚴格適用法律,要求您返還全部彩禮,但是可能要求您部分返還。
【法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8、離婚要把彩禮錢退給男方嗎
離婚一般不需要把彩禮錢退還給男方,除非雙方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為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那麼這兩種情況下離婚的,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離婚需要把彩禮錢退給男方嗎
法律分析:離婚需要把彩禮錢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彩禮性質上是一種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締結婚姻為條件的一種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