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彩禮錢怎麼分配
1、離婚彩禮錢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離婚後彩禮錢可以做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進行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女方親屬陪送嫁妝的行為應認定一般為贈與行為;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是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婚後陪送的嫁妝,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的性質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有約定的依約定確認權利的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離婚後彩禮錢如何處理
夫妻離婚彩禮的處理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彩禮需要返還;
3、婚前給予並導致給予人生活困難的,需要返還彩禮。婚禮上的彩禮或者禮金,如果婚禮是在結婚證領取之後辦理的,那麼婚禮上的禮金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配彩禮,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那就是對男女雙方的贈予,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禮是在結婚證領取之前舉辦的,這些彩禮或者禮金就是女方收取的歸女方,男方收取的歸男方。返還彩禮的時候首先需要區分該筆財產是否屬於彩禮,著重同婚前贈與相區別。人民法院對於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條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系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19、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離婚彩禮不能退還的情況是什麼
離婚彩禮不能退還的情況: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3、彩禮錢怎麼處理才正確?
彩禮錢的處理方式:
第一種處理方式,也是最通情達理的處理方式。女方父母不會留下男方的彩禮錢,而是直接交給了小兩口,女方該給嫁妝給嫁妝,這樣剛結婚年輕夫妻就可以有一筆小存款了,在這個基礎上,兩口子再都有穩定收入,生活起來就比較輕松。當然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雙方家裡條件還不錯,而且都是獨生子女的情況。如果說女方家裡條件一般,還有哥哥弟弟等著結婚,那必然不會這樣處理彩禮錢了,一般就是第二種方式。
第二種處理方式就是,彩禮錢父母留下。這種情況不是沒有,父母覺得自己養育兒女這么多年,如今把女兒娶走了,也給了彩禮錢,女兒去男方家過日子了,這筆錢就應該留在娘家,不應該帶走。如果帶走了,那還算什麼彩禮錢,無非就是把錢拿出來走走過場又裝回去了唄。家裡如果還要娶媳婦的就會把彩禮錢留下,好當做彩禮再給未來兒媳婦。
第三種處理方式就是,父母留下彩禮錢,同時再添點錢當嫁妝一起給女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離婚時彩禮錢怎麼分配
離婚時,夫妻彩禮錢一般有以下的2種分配方法:1、可以讓夫妻雙方協商處理;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夫妻彩禮錢一般不會退還,但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要求退還。只要男女雙方還沒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手續後確實沒有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那就可以退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彩禮應該給誰最合理
我的彩禮是給我爸媽了 我覺得爸媽把我養這么大不容易 可是我老公家不這樣想 說我把彩禮給我父母就是賣女兒了,說彩禮是給我用來生完孩子用的 我是剛生完孩子 在家帶孩子 沒工作 沒收入 前幾天想買件衣服 給老公說 老公說他沒錢 讓我問我爸媽要彩禮錢買!我了彩禮就給我父母了,現在孩子都四個月,平時老公會給我開玩笑讓我媽拿錢買車,不過我媽沒結婚以前也說過
聽我的,建議你也下載一個寶寶樹孕育,以前很多事情我也不會處理。在這里有很多有經驗的媽媽互相幫助,教會我如何處理家庭關系,還有很多非常專業的孕育知識,現在整個人都不一樣了。一、給女方的彩禮錢歸誰
1、彩禮錢屬女方婚前財產。男方將彩禮錢給女方後,彩禮錢歸女方所有。如果在結婚之前,男方和女方將各自財產進行公正,彩禮錢就成為了女方的婚前財產,作為丈夫的男方無權使用。
2、彩禮錢歸女方父母所有。當女方將從男方那裡收到的彩禮錢贈給女方父母時,彩禮錢就歸女方父母所有。而且這個決定無法撤銷。一旦女方把彩禮錢贈予她的父母,女方和男方都無權使用彩禮錢。
3、彩禮錢屬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一般來說,在男方將彩禮錢給女方後,彩禮錢就屬於女方家財產了。但通常女方在結婚後將彩禮錢帶到男方,在此情況下,彩禮錢就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權使用彩禮錢。
4、彩禮錢返還給男方的特殊情況。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女方應該遵守法律規定把彩禮錢返還給男方。如,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未共同生活、男方婚前給女方彩禮錢導致男方生活困難。在這些情況下,女方應該把彩禮錢返還給男方。
二、彩禮應該給誰
一般來說有以下情況,每對新人的情況不一樣,所以還是要依據現實情況才能知道。
1、女方父母:男方在結婚前會把之前商量好的彩禮錢給女方,而這個彩禮錢通常都是給長輩,也就是女方父母的,也就是說,是屬於女方父母的。大概就是感謝女方父母將女兒養大成人,今天你的女兒就要嫁給我的意思。
2、女方:那麼也有可能女方是獨生女,現在獨生子女都是家裡的寶貝。所以女方的父母應該是非常疼愛女兒的,那麼收下的男方的彩禮錢,在女兒出嫁之日,也會女兒送給女兒當做是私房錢,並且還會給女兒准備嫁妝等。
好了,關於女方的彩禮錢歸誰以及彩禮應該給誰就先介紹到這了,以上對於彩禮錢歸誰的大概情況或許可以為大家提供一個參考,其實在彩禮這方面,只要雙方家庭好好溝通一下是不會有什麼問題哦。
6、離婚後彩禮錢怎麼分配
彩禮錢是男方在結婚時贈與給女方的財產,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但男女雙方有約定的除外。離婚時,雙方沒有做彩禮做特殊規定的,是不參與財產分割的,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