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親給錢算不算是訂婚的彩禮錢
送回女方去男方家認親,教爹娘的錢應該算是彩禮錢了
2、男方給的酒席錢算彩禮嗎
法律分析: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俗稱彩禮。所以給女方酒席錢或認親錢不應算做在彩禮范疇之內。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送給對方的聘禮或禮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3、見面禮和訂婚錢一樣嗎
見面禮跟訂婚錢是不一樣的,這完全是兩回事。見面禮指的是女方第一次登男方家的門,男方父母表達的心意,錢數不必太多。而訂婚錢,是指訂下了這門親事,男方家給女方家的彩禮錢,這筆錢就不是小數目了。
4、認親要給彩禮嗎
我們當地的習俗,在認清的時候,就是當給個大紅包不是彩禮錢,彩禮錢是定親的時候或者是結婚前的時候才會給的。
5、訂婚前的見面禮算是彩禮部分嗎?
這樣的情況,
各地的風俗都不一樣,
一般情況不算,
但是,兩個人以後的生活不光是彩禮,
所以說還是以雙方的意願協商為主
6、訂婚時給的錢是彩禮嗎
彩禮的多少是兩家雙方協商著來的,訂婚可能有不一樣的程序,每個地方都有一點區別。
7、定親錢和彩禮是一個錢嘛?
我給您介紹我QQ空間的一篇短文,請您參考:
《彩禮的本意和多寡》
一、彩禮的本意:
結婚的時候 男方需要給女方禮金,多寡不一。其含義不一而論。早期,是定情禮物,手帕、貼身物件等表示兩廂情願、終身已定。進入私有制社會後,婚姻變成了買賣,彩禮變成了定金,女子變成了物資。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解放後,婚姻法明文廢止了買賣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續下來,並且賦予了新的內容。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協商而定。
二、 彩禮多寡不一:
這與地域沒有多大關系。城鄉差別也不大。
開始圖個吉利
【百里桃一】,101元;大興其道;接著越變越大,越攀越厲害。
【千里挑一】,1001元;
【萬里挑一】,10001元;
【萬紫千紅】,萬紫(50元)一萬張,計50萬,千紅(百元)一千張,計10萬;共計六十萬。
【一動一不動】,一動-----豪車,一不動------房產;
【三斤六兩】,百元大鈔上稱稱三斤六兩。
三、天價彩禮是不是啃老、傷老?
現在的彩禮何止天價?何止是啃老?細算一下就知道,不說彩禮,就一套婚房(兩室一廳80㎡)少說百萬左右。就一般工人家庭需要多少年?女孩家也可以自己算算,自家現有多少存款?在說父母年紀越來越大,還要贍養爺爺奶奶,說句不好聽的,砸碎骨頭熬成油能賣幾個錢?不是啃老而是嚼老。養兒防老從何談起?!
四、振臂疾呼:
近年來,隨著攀比現象的不斷發酵,彩禮也在不顧一切的攀升!這也不單單怨女方,也在男方炫富,大搞排場,有的男的不爭氣,恐怕找不到媳婦,千方百計湊錢。但是,也有男方不花錢,真心相愛,因陋就簡,喜事新辦的。更有甚者,女方陪送豪車、婚房的!這就看是真愛?還是真愛錢!?呼籲全社會共同抵制這種【變相賣賣婚姻】的陋習
8、訂婚給的錢算不算彩禮
法律分析:訂婚給的錢也是彩禮,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會判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