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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同性戀風俗

發布時間: 2022-08-31 01:12:26

1、男風的歷史

中國同性戀歷史:華夏男風興衰史 中國的同性戀最早可追溯到中華文明的始祖黃帝。清代文人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稱雜說孌童(男同性戀)始黃帝。當然這種說法的依據只是民間傳說,而中國同性戀最早的史料記載則來自商朝。《商書·伊訓》中談到三風十衍,書中提到這不好的三風,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於身,國必亡。三風之一的亂風的一衍就是比頑童,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同性戀。雖然同性戀在今日尚存的最早記載中以亂風這樣的受貶面目出現,但這畢竟揭示了同性戀行為在三千年前就已在中國出現,而且其影響之大可列為一風。
在商代之後,同性戀一直沒有從中華文化中消失。到了春秋戰國時代,同性戀交往更趨活躍,受衛靈公寵幸的彌子瑕和魏王寵兒龍陽君分別讓同性戀有了餘桃 和龍陽的稱呼。
到了強盛的漢代,帝王將相的同性戀活動屢見史書。據《史記》《漢書》記載,前漢皇帝幾乎個個都有同性情人。漢代著名人物如漢武帝、漢文帝、大將軍衛青和霍去病等,都有過同性戀經歷。漢哀帝不忍推醒在他衣袖上熟睡的男寵董賢,起身時割斷了衣袖,斷袖之交從此成了同性相戀的佳話。
漢代之後,男風(男同性戀)時盛時衰。在這段漫長的歷史中,中國的男性在履行成家立業,傳接香火的責任之後,周圍人對他們的同性戀情往往寬而待之。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古代對同性戀所持的態度至多是中性的,也就是不褒不貶,歷史記載中沒有對同性戀進行頌揚。而同性戀關系多以享樂和獵色為特點,從來不對維系封建社會的家庭倫理構成任何挑戰或威脅。
中國到了明朝萬曆年間(1573-1620),邊界和平,工商業發達,從而滋長了浮華世風。據當時的記載,文人中科舉之後馬上納妾,大興土木建豪宅一時成風,盛宴歌舞,極盡奢侈鋪張。江南地區,上及達官貴人,下至商賈文人,嫖娼成風,使娼妓業方興未艾。與此同時,男妓賣淫的象姑館也應運而生。明末學者沈德福認為,1429年宣德皇帝的禁娼令使部份官員轉向年輕男性取樂。到了萬曆年,男娼業發展其勢之盛,直逼他們的女性對手。宣德皇帝意欲重歸道德的初衷不但沒有實現,反而南轅北輒,適得其反。
明末的道德觀念也沖破了滅人慾,存天理的宋儒理學的束縛,伸張自然情慾的主張開始萌芽。這種觀念的代表是明朝哲學家王陽明(1472-1528),崇尚個人表現和個性發展,而他的追隨者隨後發展了這種哲學。他們提出慾望和情感是人的本性,壓抑使人無為,人應該表達和釋放來自內心和本性的情慾。後來的一些清代文人認為,王陽明的縱欲哲學和與之相伴的享樂風氣是明朝於1644年被覆滅的原因之一。
道德觀念上的開放,導致了同性戀之風在明清兩代的空前繁盛。今天的人們可以從那個時代留下來的文學遺產中窺見一斑。男色破財的故事出現在明代小說集《歡喜冤家》里,明代作家馮夢龍在《情史》里也毫不避諱地收錄了同性愛情故事。在中國文學的巔峰之作《紅樓夢》里,曹雪芹不但描寫了寶玉和秦鍾的戀情,而且寶玉和蔣玉涵的同性戀導致了他和封建秩序的第一次正面沖突寶玉挨打,書中的眾學童鬧學,薛蟠挨打,賈鏈狎男寵,賈珍嫖象姑等情節也從側面反映出當時男風的普遍。清朝乾隆年間的學者袁枚的《子不語》中有大量的同性戀故事,而袁枚本人與吳下秀才郭淳之間就有一段同性戀情。著名詩人兼書畫家鄭板橋在他的《板橋自敘》中公開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余好色,尤喜餘桃口齒,椒風弄兒之戲。而他的一系列詩,包括《秋夜懷友》、《板橋竹枝詞》等都對同性戀心裡有生動刻劃。清代同性戀文學中最令人矚目的是一批專門描寫同性戀愛的小說的出現。《宜香春質》、《龍陽逸史》和《品花寶鑒》等作品的出現無疑反映了當時的同性戀風氣之興盛已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男風的盛行直接引發了清朝反同性戀法規的出台,導致了持續百年的中國社會的恐同情緒。
中國同性戀歷史:華夏男風興衰史1644年滿人進京,中國正式改朝換代。當時的中國是一個因為連年戰亂而千瘡百孔的國家,由於剛經歷亡國的羞辱,全國民心渙散,匪患四起,清朝的統治者意識到重整意識形態和重建民族自信心的重要性,意識到必須攏絡文化階層,以重新建立起國家官僚體制。對中華文化十分精通的清朝統治者此時選擇了孔孟之道作為新王朝的意識形態,以達到上述目的。
孔孟之道講求社會秩序,各人守其本份,三綱五常,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孔孟之道本身主張維持禮教的辦法應該是正名和教化,但是中國尊孔的歷史表明,光靠教化是不夠的,國家還必須同時對違者進行處罰,教罰並舉才能有效維持禮教。清朝在建朝初就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在中國重建禮教時,特別重視法律和法令的作用。一個很突出的例子是1646年的法令規定,在定強奸罪時必須提供嚴格的證據,這條法令意在強調貞操觀,其目的一是推行孔孟之道,二是攏絡明末保守派儒家學者,求得他們對新王朝的支持。
到了康熙年,清朝已成功地實現了國泰民安,滿清政府已經站穩了腳根。雍正皇帝登基後,開展了野心勃勃的鞏固滿人統治的計劃。他一方面減輕人民的稅收負擔,推行廉政,另一方面對社會的不穩定因素進行堅決鎮壓。為了控制知識分子的思想,他大興文字獄,嚴懲有異己傾向的文人,而且實行株連,處刑嚴酷。文字獄有效地壓制了知識分子對現狀與國家政策的批評,但同時又不妨礙推行孔孟正統禮教。
傳統禮教主張正名,強調嚴格的社會秩序,女性守婦道,男性堅守父親和丈夫的職責,而同性戀直接相悖於這些信條。如果同性戀在社會文化中得到足夠的反映,統治者也許不會去注意,或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至於大動手腳。但當時男風鼎盛,同性戀在文學作品或文人手記中以前所未有的勢頭出現,導致了滿清統治者對同性戀的關注,使之成了社會問題。雍正死後,年幼的乾隆皇帝繼位不久的1740年,延襲雍正加強禮教的精神,中國有史以來第一部明確反雞奸的法令出台。該法令將成年人出於自願的雞奸行為刑事化,這是清朝嚴格加強傳統性別角色觀念的一系列措施之一。法令出台後的落實程度如何,對男同性戀的控制有何效用,史料上沒有記載。但這條法令在中國歷史上首次將同性戀行為社會化——同性戀不再是個人私事,它被當作一種社會危害受到了法律的干預。西方的基督教和中國的禮教在鎮壓同性戀方面,終於殊途同歸。
中國走過康乾盛世之後,經歷了中華民族有文明史以來最為慘的衰敗。在外強入侵,連年戰亂,國家重建等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鍵階段,國家對占人口少數的同性戀者的壓制卻總沒有被忘記。用中國著名精神衛生專家賈誼誠先生的話說,在國民黨的《六法全書》對同性戀,雞奸等性行為以『傷害風化罪』論處。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還對同性戀,雞奸等性行為以『流氓罪』論處。與此同時,有關同性戀的任何公開討論在幾百年內都被列為禁忌,同性戀者只能在自發形成的公廁和公園等地的漁場相互結識。壓制的結果是,到了改革開放之後,當同性戀議題重新浮出水面時,忽而成了西方腐朽思想的影響和精神污染,而對同性戀的不寬容態度則被稱為中國特色。但事實並非如此,同性戀與中國歷史共同生存了千年,而對同性戀的壓制僅有兩百多年的歷史。
中國千年的歷史為同性戀作為一個文化和一個族群應如何生存和發展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我們應以史為鑒,避免同性戀在中國近代的厄運重演。中國的傳統禮教是不利於同性戀的,但中國同性戀靠依附主流婚姻制度而得以生存。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中國古代的同性戀者都要有傳統家庭,轉接香火,男子必須結婚生子,在完成這一任務之後,同性戀的男子好男風就沒有什麼約束了。古代中國婚姻的基本意義在於經濟聯盟,一個家庭同舟共濟與天災人禍斗爭,由於死亡率高,確保種族繁衍和家庭穩固是當時的第一需要。因此在聯姻時,變數太多的感情因素一直不被首先考慮。但是組建家庭時無視個人感情也對社會穩定不利,中國古代以 納妾和男風為婚姻制度的補充,滿足主男感情或情慾上的需求(不要忘記,中國古代文化本身就是大男子主義的文化)。中國的傳統禮教因為適應了中國當時的國情,使中華文明的強盛持續了千年,而中國同性戀者的務實態度,讓自身生存千年,沒有招致象在其它文化中所遭遇的殺身之禍。
中國同性戀歷史:華夏男風興衰史
從同性戀的角度看,同性戀在明末清初的由盛轉衰體現出以下特點。第一,同性戀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並沒有因為男風的盛行而發生任何改變。男風以迷戀年輕男色為核心,享樂性和短暫性是其特點。同性戀盛行百年,卻沒有形成一個社會力量,或形成以同性聯姻為主的家庭模式,也沒有出現一套讓同性戀關系渡過生老病死,天災人禍的機制。所以即使參與的人數不少,但與異性婚姻相比,同性戀仍然脆弱無比。第二,男風依附享樂主義而旺,但同性戀沒有及時與享樂主義脫鉤,為以後的衰落埋下了禍根。追求個性解放和情感宣洩的享樂主義是誘人的,但我們不能忽視其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色彩。原因很簡單,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而享樂不僅需要有物質基礎,而且消耗精力。明末的享樂主義助長了腐敗,加強了剝削,所以之後的保守派儒家學者將明朝的滅亡歸罪於享樂主義是有一定道理的。享樂主義在現實的生活面前有著致命的弱點,當同性戀隨著個性解放的享樂主義興盛之後,沒有與之脫離而形成自己的一套行為規范,享樂主義的膨脹導致王朝覆滅,與之共生的同性戀也免不了受到清算。第三,光是規模上的擴大,人數上的增加,而缺乏自強機制,同性戀往往成為社會運動的犧牲品。正如魯迅先生所說的那樣,一個獅子肥壯倒也無妨,但一頭羊肥壯起來,可不是件好事。同性戀沒有克服自身致命弱點的時候,男風興盛,招引了統治者的注意,使自身成為一個社會問題。相比之下,古希臘的斯巴達同性情人軍團在保家衛國方面創下了豐功偉績,在這種環境下,同性戀受到社會的寬待以至贊美,可謂實至名歸。
從文明發展上看,同性戀在中國受到壓制是中華民族百年悲劇的一部份。康乾盛世時,中國國力十分可觀,但政府沒有把注意力放到對外交流,學習別國的先進思想和科學技術上,而是故步自封,耗費大量的精力來維持過時的禮教,同性戀也成為他們政治短見的受害者。當政者失策而釀成的大禍泱及了整個中華民族,使中國一再落後於歷史的前進車輪。類似於日本歷史上的明治維新未能在華夏大地出現,洋炮轟鳴下姍姍來遲的戊戌變法也不幸胎死腹中(當時康有為提出的婚姻法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內容)。五四運動提倡向西方學習,但同性戀研究方面卻拾來了病態說的牙慧,而西方於五十年代興起的同性戀正常性和健康性研究以及後來的平反政策,卻因學術交流的中斷而未能及時吸收,使同性戀至今在中國仍然被列為病態。與此同時,源於基督教文明的同性戀恐懼症也隨之而來,正好與三綱五常 合拍。於是乎,落後醫學和過時道德對於同性戀的雙重壓制,而今卻成了中國特色。
一個沒有信心的虛弱社會,總是首先想到控制民眾的言行,包括控制他們的性行為。清朝立法禁止同性戀的舉動,表明了統治者缺乏自信,也預示了以後的國勢衰落。而當今改革開放後,中國重新認識同性戀的努力也表明了社會的進步。在敦促社會了解和理解同性戀的同時,作為同志的我們也應該學習和借鑒前人,在勇敢地追求愛情的同時,探索出一條能讓同志生活方式長期生存的道路。
明熹宗朱由校也是搞同性戀的。他征美妓於不夜宮,徵召孌童於長春院。而這些女院(娼寮)與男院(孌童居所),就分別處於北京城中的花柳街與胡同巷。明熹宗就把這些美妓、孌童置於宮中自己設的女院及男院,時常行樂其中,其中美妓賽施與孌童少彌,都蒙皇上的寵幸,每有游宴,則使寵妃姣童傅粉施朱,女衣男服,男衣女服,而交戲於前為樂。 除了皇帝以外,當時一些貴族、大臣也好男風,例如明世宗時的權臣嚴嵩和兒子嚴世蕃就好男風,《五雜俎》就提到嚴嵩的家人永年,號鶴坡,有後庭之寵。他「招權納賄,與朝紳往來,無不稱鶴翁者」,有個御史甚至於還和他結拜兄弟。蔣瑞藻所編的《小說考證》中說到嚴嵩的兒子嚴世蕃熱戀一個名叫金鳳的優童,即少年演員,「晝非金不食,夜非金不寢」。以後金色衰而貧困,不演戲了。嚴家破敗以後,金鳳又重新演戲,扮演嚴世蕃,演得維妙維肖。 當時,如果有人犯罪,其家中的女性會被賣為娼,男孩則被賣為被人玩弄的孌童。嚴嵩和嚴世蕃每陷仇家,就把仇家的男孩奪來作為孌童,百般侮辱,進行性虐待。後來嚴家事敗,他們的後代也被仇家所納,而流入倡業。 二、社會上的男風 在明代,尤其是明朝後期,同性戀在社會上已很普遍。當時不少有名的學者及士人,都是有名的「分桃之士」。他們除了妻妾外,還有年少俊美的書童,這些書童除伴主人出外或遠游,往往也是主人的性伴侶。 當時,把同性間的性關系稱為「外交」,把男子與妻妾的性行為稱為「內交」。 不少士人和士人之間都有「外交」行為。如清人鈕琇的《觚賸》中就提到明代書生吳生和姜郎相好,比一般伉儷的感情還要親密。可是,他們卻被一李姓巨公所拆散,並且把姜郎帶到北方。吳生不願離開姜郎,也克服了許多困難趕到北京,而其他朋友也捐助吳生此行,促成他們倆的會面。這種真摯的感情,也是世間少有。 當時社會上這股男風,在明武宗時最盛,可以說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幾乎都有兩男相悅的關系。《暖姝由筆》雲:明正德初,內臣最為寵狎者,入「老兒當」猶等輩也,皆選年少俊秀內臣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兒皆好男色。 那麼為什麼男風在明代會這么興盛呢?唯性史觀齋主解釋說:「明代立國,崇尚酷刑峻法,罪至流徒,則妻孥子女皆沒入官,女的成為娼妓,男則成為『賤民』;比較面目姣好的,則撥充一些權貴之家作為廝役奴隸,或是由這些權貴家庭出資競投,因為他們本身的自由已被剝奪,而且一切皆隸屬於主人,對主人的命令是不能抗拒的,也就可以隨便將他們加以享樂。……每逢一次大獄興起,往往也就是購買孌童的機會。」 以上論述,似只說明了當時達官、貴族的喜好男色有一些有利條件,至於更廣泛的社會原因,謝肇浙在《五雜俎》中指出:「衣冠格於文網,龍陽之禁,寬於狹邪,士庶困於阿堵,斷袖之費,殺於纏頭,河東之吼,每末減於敝軒,桑中之約,遂難偕於倚玉,此男寵之所以日盛也。」這說明了三個原因:一是嫖男人和當時的法律沒有抵觸;二是嫖妓女要花較多的錢,並非一般儒生所能承擔;三是男人之間的親密行為,妻子往往不加追究,有時也無權過問。這樣,男風就普及起來了。
在明代,男妓館相繼開設,此風至清不衰。「據說正德年間,北京已有男院之設,懸『長春院』匾額;而女妓居所,則稱『不夜宮』——蓋取意於蘇東坡詩:『風花競入長春院,燈燭交輝不夜城』。美妓孌童相竟秀,互以奪貴顯狎客為能,孌童之名皆冠以『少』字,而明熹宗嘗微行其間。」這就是當時社會上性環境的一幅圖畫。 當然,同性戀不只是男性,女同性戀者也有,但歷史上記載不多,只能從一些文學作品上了解一些情況。明末清初李漁所著《憐香伴》中的崔箋雲和曹語花等,都明顯地表現出女同性戀的關系。都不僅有女同性戀的敘述,還有女性對女性施行性虐待的情節,應該說,這是當時社會風情的反映。 三、福建男風特盛 根據許多史籍和筆記的描述,福建是明代男同性戀比較公開與普遍的地區。當時,福建海運很盛,去菲列賓、台灣、日本等地通商的很多,而航海的人都相信,船上不能有女人,否則船會出事,這樣,長期在海上的人就以同性戀作為性發泄。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齋余談》雲: 近乃有稱契兒者,則壯夫好淫,輒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與溝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諸少年於小舍,最為亂逆之尤。聞其事肇於海寇雲,大海禁婦人在師中,有之輒遭覆溺,故以男寵代之,而尊豪剛遂稱「契父」。 「契」這個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間的性關系。中國傳統的同性戀的關系,當要受社會承認時,就要舉行一種「契」的儀式,建立「契父」和「契兒」、「契兄」和「契弟」等關系,在福建地區,這類關系很多,它和廣東孤婆庄的媽祖階層,都是中國傳統的同性戀關系的表現。中國人受儒家思想影響很深,十分重視家庭關系和家庭形式,所以同性戀關系也要以父子、兄弟、姊妹相稱。《敝帚齋余談》中進一步提到這個問題說: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 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撫愛如婿,弟日後生計及娶妻諸費,俱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者,尚寢處如伉儷。 這種「契兄」、「契弟」的關系,不但為當時當地的道德、法律、風俗、習慣所認可,而且權利、義務關系也很明確,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愛護和尊敬,像他們的女婿一樣,而當「契弟」到了一定年齡要與女子結婚時,「契兄」就要在財力上予以支持。 當時福建地區男風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處偏僻,貧民多以淫業為生,例如當地的剃頭師傅也兼經營變相男倡,並利用學徒為業。清代謝章的《賭棋山莊筆記》雲:「福清之漁溪,孔道也,而風俗極靡,叢剃發者,輒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進獻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態,其齷齪貪婪最甚,真惡習也。而流妓亦鮮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牆壁或題句雲:老陰與少陽,亂擲金錢卜。」 當時,福建還有一個「賤民」階層,叫蜁民。「傳蜁民為南方夷也,從前閩省乃烏諸國,到漢人進閩,他們戰敗無處可歸,相卒入水。或雲為蒙古民族,南遷閩、粵二省,元朝時甚有勢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閩不歸而留,到處橫行。元亡,失勢,閩人屢戰屢敗,至驅迫落水,習操水上。」這些蜁民被視為奴、優、隸、卒一類的下賤人,他們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駛時,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對此也不以為恥。 所以,男風表面上看是一種社會風氣,但「淫風」從何而來?其中有許多深刻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階級壓迫、民族壓迫連結在一起。

2、中國未來會允許同性合法嗎?

很有可能會實現的,畢竟這是大勢所趨。
從全球來看,2015年,美國當地時間6月26日上午,美國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結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憲法。這一裁決結果意味著同性婚姻在全美50個州全部合法,美國也因此成為全球第21個在全境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其他還有一些國家或地區已經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它們是:荷蘭、丹麥、比利時、加拿大、芬蘭、德國、法國、英國、挪威、冰島、瑞典、格陵蘭、巴西、捷克斯洛伐克。
從國內來看,天涯網站曾經有一篇題為《天涯網友簽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的貼子,獲得了網友的積極響應。在跟貼中,超過70%的發言者表示「支持和理解」。新浪文化頻道曾發起調查——你認為中國應當批准同性婚姻法案嗎?結果顯示:
應當批准 63.6%——12179票
不應當批准 26.7%——5122票
不知道 9.7%——1855票
以上數據說明,在中國,提交這一提案的民意基礎已經具備。

3、聽說中國2025年同性婚姻會合法,是真的嗎?

同性婚姻合法化目前在中國還是有爭議的,雖然將來是可能實現的,但2025年實現的可能性不大。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之前,確實有學者提出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寫入《民法典》,但最終根據中國目前的社會情況,普遍的大眾認為同性戀愛是比較「變態」、「惡心」的病態行為,因此並不接受同性戀愛,更不要說婚姻。

而同性婚姻在國外已經有部分國家將其合法化,比如說美國、英國、法國等國家,這些國家經濟普遍比較發達,對於同性婚姻的包容性比較強,而中國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會面臨很多社會問題,本就男女比例不協調,而且同性數量雖有,但畢竟是少數,並不能影響到國家政策或者說整個社會的發展,因此想要在短時間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很難的。

從理論上講,法學學者對於同性婚姻的包容性是高於普通大眾的,但畢竟能夠接受這樣法律制度的人是少數,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社會問題產生,目前同性婚姻想要合法化,道阻且長。

4、同性戀的歷史沿革

中國的傳統文化並不反對同性戀,在古代甚至比西方更為寬容,同性戀與婚育也沒有矛盾。
孔子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思無邪。」既然同性戀入詩,可見在他的眼中,同性戀算得上是很純正的感情了。這倒不是他開通,而是在當時,同性戀並不被視為異常。《左傳·哀公十一年》記載,魯昭公之子公叔務人有一個寵愛的孌童(嬖僮),叫做汪錡。當齊國攻打魯國的時候,公叔務人和汪錡同乘一輛戰車奮勇拼殺,一同戰死,一同停殯。魯國人因汪錡年幼,就打算以殤禮葬之,禮儀上來說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禮低一些。孔子當時掌禮儀司法、施教化,他發表意見:「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意思是說:汪錡能拿著武器因保衛國家而戰死,沒什麼成年不成年的區分。
《詩經·山有扶蘇》有雲:「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子都就是因為貌美而受到鄭庄公寵愛的。孟子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傷人的事情,但是當他提到子都時,卻忍不住贊嘆道:「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不知道子都長得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孟夫子整天養浩然之氣,對國君都捨不得說幾句好話,可是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見孟夫子也很欣賞男色。
晉朝的男風盛行,人們不僅崇尚女色,還崇尚男色,但男子必須貌若女子才算俊美。張翰就曾作過一首《周小史》,如此贊美一個美麗少年:「翩翩周生,婉孌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東。香膚柔澤,素質參紅。團輔圓頤,菡萏芙蓉。爾形既淑,爾服亦鮮。輕車隨風,飛霧流煙。轉側綺靡,顧盼便妍。和顏善笑,美口善言。」
同樣,女子同性戀在中國古代是相當普遍的,並被當時的人們所容忍。只要不發生過頭的行為,人們認為女子同性戀關系是閨閣中必然存在的習俗,甚至當它導致為了愛情的自我犧牲或獻身行為時,還受到人們的贊揚。明代著名才子李漁曾就此題材創作過一部名叫《憐香伴》的戲劇,講述了佳人愛慕佳人的愛情故事,曹語花美貌與體香異於常人,而崔箋雲詩才與謀略並重,二人以詩會友漸生情愫,種下情根,誓作來世夫妻。
清代的女同性戀情形可謂至為激烈,《粵游小志》記載:「廣州女子多以拜盟結姊妹,名金蘭會,女出嫁後,歸家恆不返夫家,若促之過甚,則眾姊妹相約自盡。盡十餘年風氣又復一變,則竟以姊妹花為連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儼若藁砧者。」金蘭會的女子又稱自梳女,凡是締結金蘭契的女子,一切婚約均屬無效,男家不得強娶,她們誓不肯和男子婚嫁,即使被迫嫁人也不會住在夫家,不會和丈夫同寢。而結盟的二女同居,成雙結對,情如夫妻,誓不相負,還會選擇嗣女繼承財產,死後也會被埋在一起。
古代的道德觀念中男子把女子失貞、失節的淫行當做大罪,禮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間和睦相處,讓家庭中妻與妾、妾與妾和睦如姐妹,有些人因之而發生了近似於同性戀的感情,不過這種關系比之於偷情通姦顯得溫和而隱秘,只要不對宗族構成威脅,男子不唯默許甚至鼓勵。然而當女子之間有真正的愛情產生,便會激發巨變。兩個女子相愛較之異性戀更為激烈,往往因嫉妒而其紛爭,這種事情常常發生,甚至到了性命相搏的地步,以至於儒家知識分子大為震恐,動用政權和族權的力量來加以懲罰。 《菊花與刀》是美國本尼迪克特的著作,也是研究日本文化的著作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本。他用菊與刀來闡述日本文化中崇美與尚武這兩種文化類型。其實,菊花還代表著男性之愛。出於形似的緣故,菊花在物象方面可指代男性之愛,而感情上最著名也最源遠流長的故事,應該是《雨月物語》中的《菊花之約》一篇。因為這個故事,菊花在日本又稱為契草。
在日本,異性間的戀愛稱為女色,男男間的戀愛稱為男色。而且男色在當時既非禁忌,更非敗德。最突出的男色現象即眾道。那些將軍、大名乃至武士身邊的大部分小姓,其實質地位即是男寵。
據說這種風俗,是日本僧侶來大唐取經時學去的。鐮倉幕府樹立起了武士中央集權制,當時孌童還只是山門、貴族公卿的上流時髦玩意,可說是某種身份象徵;普通武士是玩不起的,上層階級享有實際上的專利權。由於當時的男人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戰場上度過的,金戈鐵馬之際,性慾的解決很大程度上轉嫁到了孌童的身上。
同時,為了構建一個牢不可破的武士集團,武士之間、主僕之間的禮義忠貞觀念被空前強調。孌童已經成為了主將身邊最親近的侍衛,也可以說是最後一道防線。倘若兩軍對壘、白刃加身之時,能誓死護衛主將的,只有身邊的孌童了,這就要求孌童們必有視死忽如歸的勇邁與決絕,而平時的寵幸之恩情、魚水之歡愉,怕都要在這一刻得到最激烈的體現。所以戰國時代的孌童和早期流行於公卿山門身邊的孌童不同,還要求有高超的武藝。孌童之風甚至普遍到了大名身邊有1、20個孌童也不希奇。德川四天王中的井伊直政和本多忠勝就嗜好此調。江戶幕府的三代將軍家光和五代將軍綱吉都是眾道的道友。 在希臘,每個男人都得吸引住一個年輕男子,並在親密的日常生活中充當他的輔導老師及朋友,並激勵他學習一切高尚的品德。哪個男人若沒有男性情人,會被認為是不履行男人的責任。在體育運動中,青年男子都是赤身裸體的,這讓男人們大飽眼福。在古希臘還有專門的同性戀軍隊,由互相愛戀的男子組成,古希臘哲學家認為,彼此相愛的人才能得到最緊密的結合,提高戰鬥力。
古希臘滅亡之後,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繼承了古希臘的男風文化,羅馬很多皇帝都擁有自己的男寵。
在古希臘,不僅男同性戀,當時女同性戀的風氣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兩人像夫妻一樣相處。
據說女詩人薩福在萊斯波斯島上建立了一個女子學校,她的詩名極盛,被柏拉圖譽為第十繆斯。她雖有丈夫和女兒,但是沒過多久,她就選擇了離開丈夫和家庭。薩福的婚姻是不幸的,身為才女的她無法忍受婚姻中沒有交流、沒有靈魂的結合。
二十多歲的薩福在萊斯波斯島上創辦了一個女子學校,教授詩歌、音樂、儀態,甚至美容和服飾,貴族們紛紛把自己的女兒送往該校。薩福喜歡這些年輕美麗的女孩,不僅教授她們詩歌與音樂,閑暇之餘熱情教授她們戀愛藝術,心中的詩情在朝夕相處中轉化為深深的愛戀,她一個接一個地和女學生們相愛。古希臘盛行師生間的同性戀情,師者授業解惑,學生以情相報,所以這些帶有強烈同性戀色彩的詩歌在當時不但沒有遭禁,而且還廣為傳頌,甚至連萊斯波斯島上用的貨幣都以薩福的頭像為圖案。但最後薩福因遭到一位女戀人的拒絕,而跳海自殺,英年早逝。另外,據說女同性戀的風氣在羅馬時代比古希臘時更為盛行。

5、你認為中國人為什麼反對同性戀

大概是這樣的,原因歸結於如下:中國有著五千年的悠久歷史,固然就會存在五千年的封建頑固思想。其實真正來說,從前中國對於同性戀來說是與異性戀平等對待的,甚至有一段時期是盛行同性戀,例如魏晉南北朝。但是時間越往後,人們的思想變的封建,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時期,性方面得到前所未有的壓制,更別說同性戀了。
目前,人們對於性一直很敏感,思想並未得到開放。不少人將愛情和生育緊緊的掛鉤在了一起,由於同性戀無法繁衍後代,便會得到歧視。而且同性戀佔少數,異性戀佔多數,多數會對少數排斥,所以同性戀會被歧視。

6、中國古代的同性戀多嗎?

中國歷史上的同性戀還有一個特點,它是在相對寬松的社會環境中存在與發展的。在歐洲的中世紀,曾經以十分殘酷的宗教壓迫來對待同性戀,同性戀者都可能被判死刑。例如在1861年以前的英國,法律明文規定這種死刑可以強制執行,有些人只是因為有「扮異性症」就被當作同性戀者而被逮捕處死。1828年,一項新的法案重新規定:「任何與人或動物從事雞奸行為者,需以重罰處死。」在法國,放棄了火燒「女巫」的陋俗之後,有很長時期改為火燒同性戀者。這種野蠻的風俗在歐洲許多國家一時曾甚為流行。
中國古代的同性戀卻沒有遭此厄運,尤其是男性同性戀(即所謂「男風」)在某種程度上被社會所認可,騷人墨客們還能無拘束地以詩詞、文章來吟詠。雖然有些封建衛道士也曾經攻擊過同性戀,那也只是從道德方面來評價,而沒有像西方中世紀那樣把它列為置人於死地的罪名。但是,我們並不能由此說明中國古代對性控制的寬松。在中國封建社會,尤其是宋朝中期以後,性壓迫和性禁錮是十分嚴酷的,它主要針對婦女,在「男女授受不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以及女子纏足等方面,西方是望塵莫及的,但對待同性戀卻比西方同時期寬松得多,這卻是一個好事。到了20世紀,西方對同性戀的態度有了很大改變,從「罪」發展到「非罪」,甚至於1973年美國心理學會還以多數票通過了「同性戀是一種非異常現象」,這說明了在這個圈子內多數人的觀點,而不少現代的中國人卻轉而認為同性戀「大逆不道」了。歷史怎麼會有如此反復與逆轉呢?我們能不能以一種科學的、比歷史進步的態度來對待它呢?
中國古代的同性戀始於何時,已很難確切地考證。清代著名學者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說:「雜論稱孌童始於黃帝。」與他同時代的錢大昕也持此觀點。其實,在中國歷史上,黃帝是否真有其人,還不那麼可靠,同性戀始於黃帝就更缺乏根據了。但是,在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以前就存在著同性戀,這應該是沒有疑問的。
在文字記載中,《商書·伊訓》中對同性戀的記載也許是最早的,它指出世有「三風十愆」,說「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於身,國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風中有「亂風」,而「亂風」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是「比頑童」,即玩男童,搞同性戀。由此可見,在商代,「比頑童」已經成為「亂風」的一種,所以伊尹在對太甲的訓誡里不得不加以特別提醒。
在《戰國策·秦策》中又有這么一段記載,晉獻公「欲伐虞,而憚宮之奇存。苟息曰:《周書》有言,美男破志。乃遺之美男,教之惡宮之奇,宮之奇以諫而不聽,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而《周書》中說的是「美男破志,美女破居,武之毀也」,其意思是「美男」和「美女」都可能成為國破家亡的禍根。從《戰國策》中晉伐虞的記載看來,進獻美男,引誘虞君,同性戀竟起到色情間諜的作用了。以後,「美男破志」或「美男破產」竟成了一個典故,可見當時同性戀已被有些人看成是一種社會災難。

7、同性戀的定義

今天,同性戀,異性戀和雙性戀,被認為是不同類型的「性傾向」,其定義是:「持久的對某一特定性別成員在性愛,感情或幻覺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戀指的是「對自身性別基本的或絕對的吸引」。

同性戀的定義就是它的性取向是以同性為對象的性愛傾向與行為。同性戀只是一種性體驗和性行為的變種。現代的性醫學和精神醫學不把同性戀當作性變態來對待,更多的學者更願意把同性戀看作當事人的「性愛好」或性取向來看待,甚至將它看成是一種生活方式。世界衛生組織和精神病學會已不再把同性戀看作精神障礙,而只是性取向的不同。

國際科學界主流觀念從心理衛生和精神醫學層面上否定了同性戀和社會道德相關的觀點。一些年前,同性戀被列為性心理障礙(性變態)。隨著精神醫學界對同性戀者在智商、心理平衡能力、判斷能力、可信賴程度、職業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諸多方面的研究,否定了將其認定為心理障礙的觀點。

同性戀的評估與鑒定

性取向可以隨時間的變換有所不同。評估應慎重,標准有一下幾個方面:

(1)性吸引力 sexual attraction
(2)性行為 sexual behavior
(3)性幻想 sexual fantasies
(4)情感的喜好 emotional preference
(5)社會的喜好 social preference
(6)自我認定 self-idenification
(7)同性╱異性的生活形態 homo╱hetero life-style等之性取向。

關於同性戀方面的統計

根據德國著名性學創始人和同性戀現象的最早研究者赫茲菲爾德的估計,同性戀及雙性戀這兩種人要佔到全部人口的1%至5%。後來,有多項調查發現同性戀占人口的10%,美國成立了10%協會(Ten Percent Society)」,意指總人口中的十分之一是以同性戀傾向為主的(包括同性戀、雙性戀和有同性戀傾向的人)。

男性青少年之1/3在青春發育期及青年時代,會有短暫時期表現出同性戀行為,但是絕大多數有這種體驗的人,以後都變成完全性異性戀。只有大約有5%男性和約2%的女性在一生中始終是(絕對)同性戀者。中國近年來的一些調查表明,大學男生中有過同性性行為的佔16.6%;僅有心理傾向的佔8.4%;兩者兼有的佔4.2%。

在有同性戀傾向的人當中,雙性戀占絕大多數。他們都能從事異性性活動,甚至會感到性樂,然而他們所偏愛的卻是同性戀。同性戀與異性對象結婚可以維持,但是他們的異性婚姻並不穩定美滿。

同性戀的成因

關於同性戀的形成原因,生理學、心理學和社會學都做過大量的研究和探索。
目前,科學家對先天成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生理因素的測定上。但至今仍沒有一種理論得到確證和一致的公認。概括起來,目前關於同性戀成因的理論主要集中在生理學理論和心理學理論:

生理學理論。其中包括(1)胎兒期染色體因素;(2)大腦因素;(3)荷爾蒙因素。生理學研究同性戀的先天因素,如遺傳基因、激素水平、大腦結構的影響等等;

在生理因素的研究上,近期關於遺傳因素影響的最新研究引人注目,它通過對同卵雙生兄弟和異卵雙生兄弟中同性戀發生的比例得出比較可靠的結論,遺傳因素部分地影響了同性戀傾向的形成。它的研究表明,同卵雙生兄弟發生同性戀的佔57%、而異卵雙生兄弟的只佔24%,而一般兄弟為同性戀者佔13%。

對於女性同樣的研究顯示同性戀女子同卵雙生姐妹的50%、異卵雙生姐妹的16%和一般姐妹的13%也同時是同性戀者。

心理學理論, 如弗洛伊德的理論等注重研究同性戀後天的形成因素,即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 如童年環境、青春期經歷以及造成所謂境遇性同性戀的環境因素等等。
學術界認為心理社會因素對於同性戀的形成的決定性因素。同性戀的遺傳傾向不一定表露出來,其表現程度取決於家庭及環境的影響以及早期的性經歷、性經驗。正常的家庭環境對培養其正確的性取向至關重要。比如:
@家庭中存在「陰盛陽衰」的情況 - 由性格懦弱的的父親,好生氣、有破壞性的,或是消極的、孤僻的、無足輕重和強大的母親,盛氣凌人,過分庇護孩子,使男性女性化和女性男性化。
@童年期的性別認同錯誤,是同性戀的成因,比如男孩玩女孩玩具,同女孩游戲等。
@早年的性經驗,尤其是首次性經驗,即青春期(性朦朧期)的遭遇和經歷有著非同一般的重要意義。第一次性經驗極其重要,如果是發生在同性朋友之間,就可能終身同性戀。理由是:由於首次性經驗事關重大,印象深刻,當事人有可能就此將性快感與同性對象聯結在一起,難以再將二者分開,尤其
@當這一經歷發生在早年生活之中。
@性教育被忽視,或者被拒絕。
@戀母情節

對於同性戀形成的原因究竟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至今沒有定論。

男性成為同性戀者的原因:
1.母親過分依賴缺乏對父親的性別認同。
2.母親表現出對其他女性的不信任,而把這種情續轉給兒子。
3.周為有太多的女性,如:母親,姐妹,姑姑、阿姨等,使該男孩的思想言行都傾向於女性化,而習慣於女性的行為模式。
4.父親希望生個女兒但生的卻是兒子,因此有意無意地把他教養成女孩。
5.一個經常被父親輕視責罵、被貶損了男子氣概的兒子。
6.雙親對性都有恐懼感,對性有強烈排斥;在這種家庭里成長,使孩子對性產生了歪曲的觀念,因此成長後不易適應異性戀的生活。
7.做母親的過分寵愛兒子,造成母子間異常的情感連結太強,使做兒子的相信: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比得上他的母親,足以成為他的配偶。

造成女同性戀的原因
1.失去母親未必會造成同性戀,但不穩定的家庭環境、父母不和則會影響。
2.女性有情緒受創的經驗:例如被強奸,或被賣身為妓,認為自己無法與男性相處、缺乏安全感,認為自己和男性相處會不勝任、不相信男人、或痛恨男女間的關系。此外,部分女權運動者也有因敵視男性而出現同性戀行為的例子。
3.母親讓女兒有畏懼做女性的感覺,或父母強烈希望她是男性,並安排明顯的男性性別社會化經驗。

同性戀的種類

絕對同性戀:顧名思義,只對同性有慾望,

雙性戀:他或她能同時被同性及異性喚起性慾,與相同和不同性別者均發性行為,也都能有性高潮。

境遇型同性戀:是一種純屬客觀因素造成的同性性行為模式。一旦能夠脫離這種環境,就又會恢復原來的性行為。通常是男女與其同性被長期關在一起的結果,例如在海船上或在監獄中。如在軍艦,船上,監獄之中的同性性行為,其目的主要是性慾的發泄。

主動型和被動型:同性性行為有時也成為行使權利的象徵,一方藉此顯示對另一方的控制。較常出現在中年人身上。他們會突然不可抑制地興起與同性有親密關系的念頭。這些人可能平時用意志力控制自己的性慾望,一旦超我(superego)功能減弱,控制力降低,或碰到特殊的人生危機,即可能以同性戀的幻想尋求滿足。

其他類型:商業型,放縱型,等等

同性戀與道德

同性戀不能認為是心理變態,它僅僅是性發泄的方式不同。道德是人為的,不損害他們的利益,即是道德。因此,只要是雙方同意的,不涉及少年等的不違反現行法律的同性戀,都可以認為是道德的。異性性交的目的絕大部分也可以認為是為了獲得快感,其生育可能是目的。也可能是為了獲得快感的附帶物,而同性戀的目的也是為了獲得性快感,兩者目的相同,僅僅是方式不同。

同性戀者中最具自信心的一群認為,同性戀純粹是個人愛好問題,男同性戀和女性化沒有什麼關系,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同性戀者。同性戀與正常人相比,只是某些性方式不一樣,性關系的對象不一樣,其他一切都沒什麼不同。人有愛的權利,即愛自己喜歡的人權利。愛的對象是異性就沒有問題,是同性就不能公開,難道這公平嗎?我們在這的目的就是讓世人正確對待同性戀,不要以為他們是怪物、有病、有生理缺陷、十分可怕等等。在道德的(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社會全無必要硬性干涉和強制別人人與人之間的私生活問題,應當的是多些理解和寬容,讓人類活得輕松自在點。

同性戀與社會

同性戀違背性取向的生物學規律,與絕大多數人性取向逆反,故被認為是一種性心理的變態。由於同性戀問題涉及某些道德、法律及一些家庭的安定,更由於大多數的同性戀者較多地更換性夥伴或者雙性取向,使其與某些嚴重疾病如艾滋病等密切相關。除了對同性戀不了解之外,以上這些方面造成社會對同性戀的抵抗。

許多同性戀者過著封閉孤寂的生活,並不是因為他們病態,而是除了在自己內心的自我否定的痛苦和壓力之外,還有來自外部的精神壓力。許多對自己的性傾向已能坦然接受的同性戀者仍然感到深深的壓抑,這種壓抑不是來自自己的性傾向本身,而是來自外部的壓力,這種壓力包括三個方面:
1).社會行為規范的壓力,比如正常的家庭、婚姻、戀愛、性別角色、行為規范等;
2).來自周圍人群的誤解、偏見、厭惡和仇視;
3).無法向任何人表明自己的真實性傾向,不得不過雙重生活,作兩面人所造成的不適感。
4). 找不到理想的伴侶,尤其是生活在中小城市及農村的同性戀者。
5).感情和生活上得不到社會支持。

他們所感受到的壓力主要不只是來自內心,而是來自外部;不之是來自痛苦的自責,而是來自對社會規范的恐懼。這類人當中也有嚴重的壓抑和心理不適感,但其根源不在同性戀傾向本身,而在於因同性戀傾向導致的社會適應問題。他們所需要的理解並不一定是支持,他們的需要的理解更多的是不希望有太多的排斥和拒絕。

同性戀的婚姻生活

在我們看來,中國的男同性戀者與他們的西方同類的最大區別是在結婚的問題上:在西方只有約5/1的男同性戀者是已婚者,女同性戀者當中的已婚者佔3/1;而在我們國內的調查表明,絕大多數或是已經結了婚,或是將來准備結婚,真正打算終身過獨身生活的只是極少數。造成這一區別的最主要原因是文化規范的壓力--中國文化特別看重婚姻的和家庭價值,特別強調傳宗接代。因此在人人都要結婚這一行為規范上特別的整齊劃一。

對婚姻的態度:
-不願結婚,但不得已,但都希望越晚越好。
-結婚是為了緩沖社會沖突。對同性的愛才是真愛。保持雙性狀態。
-寧願不結婚。尤其是已有結婚經歷的人

同性戀的心理咨詢和治療

首先要用清楚的是,心理治療不是針對同性戀本身。而是對於沖突的,自我不和諧的性體驗。同性戀本身是性趨向問題,所以談不上什麼「性變態」,只是這種個人傾向對於社會的倫理道德上沒有建設性和對傳統生活的打破,所以應該早期干預。對於已有同性戀傾向的成年人而言,應尊重個人對自己改變的態度。減輕她們因社會文化引起的內心沖突。
治療與否?首要的是對具有同性戀行為的人進行分類,而後區別對待。
對同性戀人群中僅有少數絕對同性戀,他們不會認為自己這種性取向有何不妥,不想改變也不會為此來求醫。絕對同性戀(也稱核心同性戀,先天性同性戀)是一種不可改變的,持久的,發生在成年男性之間的同性戀形式。這種狹義的同性戀者幾乎不表現有神經症性特點或人格障礙,體形或言談舉止沒有女性的特點。他們除了同性戀行為以外很少有偏差性性行為,在周圍環境中幾乎不引人注目,他們的同性戀行為態度常常不為人所知。他們有高度的社會意識,他們常常否認或隱瞞自己的本能趨向,以避免社會問題。他們往往迴避婚姻問題,獨居者不少。
如果他們來咨詢的話,通常是與社會的沖突和戀愛心理等前來就醫。在這種情況下,咨詢重點在於幫助他們克服危機或減輕情緒上的痛楚,並可採用心理治療來幫助患者更好更現實地適應目前處境。除非患者有願望改變自己同性戀取向,否則就沒有治療的必要。由於同性戀是屬於少數人的自然狀態;改變性取向的相關治療不僅沒有效果,而且可能導致抑鬱和性慾望低下的傾向。
但有同性戀性行為的人中,相當大一部分是因為性心理發育過程中由於某種特殊原因造成性認同障礙,是一種性心理發育不成熟的表現。這類人對於同性性行為表現出困惑,內疚、痛苦與焦慮,還有由於特殊環境造成性認同心理障礙。這類同性戀者應當接受治療。用心理學方式解除其不必要的焦慮和性認同障礙,用行為治療來淡化和在某種程度上調整其性取向。如果曾有異性戀行為與幻想的歷史,那麼改變成功的可能較大。

從性心理發育的過程來看,同性戀現象被認為是性心理發育的一個階段。尤其是未成熟青少年的同性戀行為多是因為環境因素或者本身性心理發育阻滯造成,對於這一類人需要及早糾正和治療。 對於同性戀的治療更多的是在於預防,預防應在童年期開始,當發現有些模糊和不自覺的同性戀傾向時(性別模糊感和扮演異性的角色,如男孩子喜歡穿裙子等),應加強教育和引導。

8、魏晉時期戰亂不斷,出現很多社會亂象,為何同性戀能夠風靡魏晉?

其實同性戀並不是始於魏晉時期,自古以來就存在著同性戀,因為同性戀是自己先天攜帶的基因,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大亂之世」,所以當時產生的混血兒也有很多,人們的思想逐漸的開放,同性戀也從宮廷中慢慢走到平民當中去了。因為同性戀在漢代之前是屬於大官貴的特殊癖好。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大多數的人對待同性戀的態度是十分寬容的,他們不僅不會鄙視同性戀,甚至會對他們獨特的審美加以贊揚,而且當時的男子有很多人喜歡「女化」自己,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娘」。雖然當時有些官員認為同性戀影響正常夫妻的生活,但是同性戀並沒有因此消失,反而越來越多,成為當時社會的一種時尚。

那麼到底為什麼同性戀會盛行起來呢,因為當時胡風盛行。那個時候,中原除了漢人,還有好多少數民族,並且有好多少數民族政權。他們本來就沒有什麼同性之間的忌諱,因此也可以說同性戀盛行與少數民族帶來的風俗有很大關系。

魏晉南北朝時期常年戰亂,男女比例嚴重失調,很多男兵根本沒有妻子,男人在軍陣中,難得見到女人,家中男人上了戰場,家中女人就猶如守活寡,也很少看見男人。所以給同性戀提供了滋生的環境。男人沒有女人陪伴,就會和自己親近的男人解決生理問題,而女人沒有男人,也會找自己的女性朋友解悶。在這種日子長期的積累下,人們就開始越來越不避諱同性戀了。

9、為什麼中國不允許同性結婚

中國不允許同性結婚,是因為不符合人類傳承的本質,也不符合中國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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