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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禮儀

發布時間: 2022-08-30 13:06:57

1、結婚彩禮是隨男方的俗還是女方的俗?入鄉隨俗隨的哪方?

結婚彩禮的數目是按照女方家鄉的習俗,而結婚後入鄉隨俗是隨男方。

關於結婚彩禮,網路上包括現實生活中爭議很大,很多人認為彩禮不應收或者盡量少收。我認為,收彩禮是有必要的,彩禮的數目一般要根據女方家鄉的習俗來定。當然,這要結合男方的家庭條件來看,如果女方家鄉的彩禮數額很高,而男方家庭經濟條件較差,就會讓雙方失去結婚的信心。所以,結婚彩禮的數額絕對不能成為雙方分手的原因,要結合兩個家庭的經濟情況來決定。

至於不給彩禮也說不過去,畢竟女方父母把女兒養這么大。突然就要到男方家生活,一年到頭回家看望父母的次數屈指可數。如果一點彩禮都不給,怎麼補償女方父母?特別是只有一個女兒的獨生子女家庭,即便女兒嫁到男方家之後能善待父母,定期支付贍養費用。但女兒嫁到他人家庭後,總歸要看別人臉色,如果往自己娘家拿錢多了會難做人。相反,在結婚之初男方家庭如果給了彩禮,那這這就是能解燃眉之急的“救命錢”。

總而言之,收彩禮是要的,彩禮數額是根據女方家鄉習俗決定,但也要綜合考慮男方經濟條件。結婚後,新婚夫婦一般會在男方的家鄉生活,所以入鄉隨俗指的是女方在嫁入男方家庭後積極適應新的生活習慣和習俗。當然,這並不是要將原來的習俗全部拋掉,而是綜合。舉個例子。四川女生遠嫁廣東當然要適應廣東人豐富的下午茶,同時也要改變自己喜好辛辣的飲食習慣。但偶爾一次的火鍋卻能“熱火”一下。因此,入鄉隨俗也要將自己的本真保存下來。

綜上所述,結婚彩禮的數額要隨女方,結婚後入鄉隨俗要隨男方的習俗。

2、彩禮真的是陋習嗎?

彩禮的「彩」字,也就是討彩的意思,表示一種吉祥安康。

而且,在上古時期,送彩禮也不是只有男方向女方送,女方也得向男方送,基本上是一種比較平等的方式。

不過,當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尤其是進入封建社會以後,婦女的地位變得越來越低了,因此「彩禮」的意義就發生了改變。

婦女的地位在封建社會變得越來越低,是一件讓人十分不理解的事情。

本來,婦女的地位是很高的。在母系氏族社會,還居於統治地位。後來,由於男子在生產勞動中的作用體現得越來越明顯,因此,男子漸漸處於主動地位,人類也就進入了父系氏族社會。

進入父系社會以後,女子的地位,就再也沒有提高過。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女子都處於男子的從屬地位,她們甚至處在和奴隸、牲口一樣的地位,可以被男子任意買賣轉讓。兩個敵對陣營發動戰爭,打敗的一方,他們的女人,無論是高貴的還是低賤的,一律都會作為戰利品,歸入戰勝的一方,充當戰勝一方的女奴。在這里,女人的遭遇,和戰馬等牲畜被戰勝一方所擁有,沒有任何區別。

(古代被充作戰利品的女人)

可以說,在階級社會里,女人的地位,就從來沒有高起來過。女人也沒有過要試圖反叛男子,走上統治地位的想法。

雖然說,歷史上曾出過武則天這樣的女皇帝。但是武則天也就是當皇帝。她在當皇帝的時候,用的還是男人的那一套,還是一種男權思想。她並沒有進行「性別革命」,並沒有因為她是女人,她當了皇帝,就把天下女人的地位給予提高。

所以說,在中國歷史上,就算是武則天那樣的女人,也對女人從屬地位很認命的,從來沒有想過要反抗。

然而,女人從來沒想過要反抗,封建社會對女人的壓榨,卻越來越厲害。

首先是從思想上給予壓榨。這就是有名的「三從四德」。通過「三從四德」,讓女人認命,認識到自己低人一等,從而限制她們的反抗位。其次就是從肉體上對女人進行壓榨,比如「行不動裙、笑不露齒」「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等等。接著還對女人實施「禁足令」,對女人進行纏足,而且越纏越厲害,對女人的身心給予了極大的摧殘。

由於古代對女人進行了嚴酷的打擊,讓女人處於從屬地位,把女人當牲口一樣,可以進行買賣。這樣,彩禮的性質就發生了改變,不再是最早那種表示莊重,表示生育順利,表示讓後代延續不斷這樣的意思,而變成了一種買賣的行動。

(纏足的婦人)

也就是說,彩禮變成了買賣女人的一種價格。如果彩禮給得越多,就表示所出的價格越高,那麼,女人就顯得越「貴重」。盡管女人沒有任何地位,但是因為買的時候,男方出了高價。因此到婆家以後,地位也「變高」了。

這種意識和說法,不僅僅是整個社會的認識,也是女方父母的認識。當男方提親,女方在向男方索取彩禮的時候,總是會說一句,我養個女兒容易嗎?你給那麼一點彩禮,我就把女兒嫁給你了?看看,女方父母把自己女兒當成物品一樣,他們竟然渾然不知。

3、正確的送聘禮的方式是什麼樣子的呢

      一般人都會覺得送聘禮是男方給女方的事情,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提親,其實在現在社會這是一種誤區送聘禮並不是男方一家的事情,女方的回禮也是聘禮的一種體現,在談婚論嫁時男、女當事人應該了解雙方家庭情況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但一定不能出格,比如男方只能給付房子首付女方必須要求全款,結婚花錢的地方不只是這一點還有婚禮當天的宴請、車隊、儀式等等,除非雙方有一家的經濟實力只是把錢當成一個數字來對待。當然也要顧及父輩的面子問題,其實只要過得去就可以沒必要一定在聘禮上跟周邊人進行攀比

4、彩禮本是一種禮儀習俗,為什麼變成了惡習,到底經歷了什麼?

彩禮從原始的禮儀習俗發展至現在的惡習有一定的歷史原因,也有現在社會的原因。

一、彩禮的起源。古時候的彩禮就是男方贈送給女方家庭一些獸皮、大雁等來表達。也是結婚六大禮儀步驟中的「納征」。納征也就是聘禮,在春秋時期又稱為「納幣,元明時期以後俗稱」下財禮「。近現代也成為」過大禮「,也就意味著訂婚

二、彩禮的後期發展。到了近現代,納采也就是彩禮是整個結婚六禮中傳承下來最完整的一部分,在近現代仍然是婚嫁禮儀中最為重要的。所以近現代的彩禮多以金銀首飾、單面議料、金錢貨幣之類的為主。不過禮物的豐薄還是要是家庭情況來定。

三、彩禮在古時候的貴族中的發展。由於古時候的貴族本身財產豐厚,所以在彩禮上並不會吝嗇。而且自古以來貴族之間的結好就是強強聯合。雙方誰也不會吃虧,男方給女方豐厚的彩禮,女方家庭為了女方在男性家庭中的地位和生活保障,也會以豐厚的嫁妝來太高女方的地位和生活條件。

四、彩禮在古時候平民中的發展。但是對於古時候的平民就沒有那麼好的待遇了。古時候是以農耕經濟為主的自給自足的經濟,平民百姓物質上本來就不夠富足,有時候一年甚至要挨餓,那麼嫁女兒就相當於家裡失去了一個巨大的勞動力。適當的彩禮可以給予女方家庭一定的補償。不過也出現了想靠彩禮致富的情況,所以在平民百姓之間甚至出現了」賣女兒「的現象。不過對於農耕經濟,平民百姓的家庭要求彩禮也是合乎於當時的情況的。

五、彩禮在現代社會的發展。隨著社會發展,中國也進入了新時代,普通大眾在物質生活上有了極大的提高。可是這種高額彩禮的習俗依然存在。人與人之間的攀比心,社會生活壓力的變大,貧富差距變大。彩禮似乎成為了致富的一條途徑。逐漸發展成了一種高額的負擔。

5、為什麼我國的彩禮習俗屢禁不止?

沿襲了上千年的中國傳統婚嫁習俗-彩禮,在建國初期曾一度禁止,卻在改革開放之後,出現了大的變化,「彩禮」由禮尚往來的禮儀制度,演變成了有如市場買賣行為,出現了女孩越年輕,顏值越高,彩禮越貴的現象。在傳統觀念看來,婚姻不能被金錢、年齡、外貌等這些表面特徵所主導,但是在廣大農村,彩禮越來越盛行,而且價格越來越高。存在即合理,高彩禮背後肯定有其生存的土壤,但是不可否認,這些現象的背後,也會帶來一些隱患。彩禮在中國農村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已經作為一項古老的習俗被沿襲下來,源於「六禮」的彩禮最早是以禮的形式出現,到了唐宋後期彩禮已上升到法的高度並對婚姻進行約束。新中國成立後,婚姻法明確要求取消彩禮對婚姻的約束,且不得借婚姻索要錢財和買賣婚姻,但是時至今日在廣大農村,彩禮還仍然盛行,這必有其合理性、傳承性和必要性。

在六七十年代,實際上到處還在流行實物彩禮,比如床上用品、傢具、還有所謂的「四大件」,也就是自行車、收音機、手錶、縫紉機。等到80年代,這份禮單又增加了電視機、洗衣機等,其實這個時候,很多「彩禮」已經超出了這些新婚夫婦實際所需要的范疇了。到了90年代,很多實物的禮品已經直接用現金來替代。而且這些禮金也不斷地水漲船高,拿山東農村為例,從1991年~2001年,彩禮從800元增長到2000元~3300元不等,禮金增長了大約4倍左右,而同時期農民的收入則是從644元增長到1346元,僅增長了2.1倍。而我們從2011年~2015年這5年數據來看,彩禮的禮金已經從10001元漲到88000元,增長了8倍,而同時期農民的年收入僅從7119元增長到10436元,只增長了1.5倍。而且為了給兒子准備婚房、汽車等必備品,總計花銷在70萬元左右,是之前的幾十倍。
彩禮高居不下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有很多家庭,新娘的父母會把收到的彩禮留下來一部分給兒子操辦婚禮,可能只拿出其中的一部分當作女兒的嫁妝。這種形式實際上是彩禮的轉移,可是到了六七十年代,嫁妝占彩禮的比例越來越高,有些父母甚至把全部的彩禮都當作嫁妝。到了八九十年代,很多富裕些的家庭,甚至在彩禮之外,會額外送給女兒一些嫁妝等。彩禮作為財力的象徵,逐漸成為「明碼標價」的炫富行為,彩禮的多少象徵著女孩的價值和男孩的家庭條件。人們普遍的心理是:人家都出了那麼多禮金,我們家閨女又不比他們家醜,憑什麼不值這個錢,要不會被看不起。而男方則認為:婚姻又不是菜市場買菜,如果討價還價會顯示自己的家底不殷實,條件不好。因此很多男方即使打腫臉充胖子,也要把禮金給抬上去。

6、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假習俗之一,其存在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彩禮的存在意義其實就是婚戀中送給對方的聘禮或者是禮金

不管是在古代,還是在現代,結婚之前男方要給女方彩禮,雖說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但是它一直都流傳到現在。雖然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表達彩禮,當然也沒有規范的法律用語。但是它卻一直都存在,其實這就是大家所說的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然而彩禮的存在意義其實就是聘禮或者是禮金。簡單來說就是男方在下聘的時候,以結婚為目的贈送給女方的禮金,而女方在結婚的時候也會帶有對應的嫁妝。

一、彩禮主要表現的是女方不是賣女兒

在很多男方的眼中,如果女方跟男方要彩禮的話,其實就是賣女兒,其實根本就不是這種意思。一般情況下,男方在下聘禮的時候,女方會納彩。這其實就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簡單來說,就是男方要娶女方為妻,女方會給男方對應的陪嫁。而男方再娶女方為妻的時候,會給女方對應的彩禮。

二、彩禮其實就是表達男方的態度

從古至今男女雙方結婚,其中有很多是相親的或者是父母之命等等結婚的。而男方在給女方彩禮的時候,其實是會把女方當做珍寶誠心來求取的,這其實是一種態度。當然,有些男方也表示對自己的岳父岳母能夠教養出如此好的女兒,利用彩禮作為謝禮也是有可能的。至於地方不同,表現的方式不一樣,肯定會有所差異的,但是彩禮的的的確確是可以表達男方的態度。

三、彩禮其實也是一種禮儀

在眾人眼中,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當然也是一種禮儀。其實根據相關的條件可以得知:男方給多少彩禮都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建議男方衡量自己的實際情況,拿出對應的彩禮來求取妻子。既然是一種禮儀,那麼並不是女方可以明碼標價,直接跟男方進行索要。當然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件事情就另外再說。

彩禮一直都存在,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它還會繼續存在著。不得不說彩禮並不是女方賣女兒,而是男方為了娶妻的一種態度。當然現實社會當中的確也有一些不合理的體現,比如出現女方直接跟男方漫天要價等等情況,在這里還是建議大家不管男方還是女方,合理的面對彩禮才是良策。

7、結婚彩禮有什麼講究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但是在法律上不成立,彩禮是封建陋俗。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習俗
一、京津地區
京津地區可分為北禮、南禮、旗禮、漢禮四種,到這個紀初,南禮逐漸融人北禮,形成北京婚禮特色。傳統的結婚,先由媒人到女方家提親,雙方認可這門親事後,下一步就是「小定」禮。「小定」禮的多少有男方的財力決定,大多是四盒禮。在婚禮的日子選定之後,就是「大定」,「大定」除「龍鳳帖」之外,還需要有衣料首飾、酒肉、麵食和水果四包禮物。
二、東北三省
東北三省的婚禮習俗和京津地區有些類似,但也不全相同。東北三省的「小定」禮,需要女方到男方家參加送禮和擺設的酒席。在酒席中需要交換「龍鳳帖」,男方還需贈給女方一枚金戒指當作定情物。此外還需要准備四樣禮物,即雞一隻;雞蛋八十到一百個;紅糖兩斤;粉條兩斤。定下婚禮日期後要過「大定」,其中包括了四季服飾、首飾、饅頭、酒等等。迎娶的前一天,是女方送嫁妝之日,嫁妝多為衣物、傢具、首飾等等。
三、江浙一帶
媒人在「相看」過男女雙方品貌後,婚俗禮儀要行「文定」禮,交換男女雙方各自的生辰八字,男方把聘禮交給女方當面點清。聘禮多是各地土特產,桑麻織物,績羅綢緞,茶葉及禮金等。女方的嫁妝越多越好,並借機來炫耀自家的財富。婚禮及其後的拜見禮等與北方大同小異。
四、湖廣地區
媒人在「合年庚」、看八字,並經兩方家長同意親事後,由媒人代換龍鳳帖,同時男方應下「小聘」禮,即一隻金戒指、耳環,一對金石榴,以及聘金、檳榔、禮餅等。女方在收到聘禮後,回以文房四寶、松糕等。待迎娶前,男方還要下「大聘」,俗語稱「行茶」。「行茶」時男方應准備好禮金、禮餅、煙酒、海味、魚肉等,女方如數接收後,回以衣物、鞋帽、餅、糖之類,並商定雙方婚禮日期。

8、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彩禮習俗的來源是什麼?

我們的國家是一個有著悠久的文化歷史傳統的禮儀之邦,“彩禮”最早規定於《周禮》。周朝的儀式婚,要走上六個步驟,即所謂的“六禮”,分別為“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其中第四步“納征”指的就是男方要派人送聘禮到女方那裡,這婚約就正式成立了,這也就是彩禮最開始的雛形。

彩禮這個事情,可以說在傳統的中國人的心中那是根深蒂固的,是老祖宗定下的“規矩”。可是隨著時代的演變,慢慢的這個“彩禮”就變成了買賣。

宋朝之前,彩禮的負擔是真的不重,主要是看男方的家境,關鍵寓意可能還會大一些。比如當時的鹿角能做彩禮,黃金做的首飾也能做彩禮,瓷器、茶葉等等都是可以作為彩禮的,甚至有人說李白曾經拿過一首詩作為彩禮。而那個時候講究的是一個門當戶對的婚姻,所以女方的家裡為了不丟人,通常都會准備相應的嫁妝。當時的彩禮以及嫁妝主要看的就是雙方的家境以及文化水平,基本上不會存在強買強賣的情況。

但是到了宋朝之後,尤其是明朝的時候,婚姻嫁娶,根據不同的人家都有了相應的標准,甚至變成了“期貨買賣”。據說一旦有一戶人家生了女兒,第二天得到消息的人們就會上門來下聘禮,一般在五到七百金,然後就等著這家的女兒長到十幾歲之後來上門迎親。

這個裡面其實承擔著一定的風險的,因為這個孩子還在襁褓之中,究竟能不能長大或者長大之後是什麼樣子,還是一個問題。但是已經收了彩禮了,那就已經算是男方家裡的人了,可想而知,如果要是等到女孩真的長到十幾歲再下聘禮,價格只會更高。

到了清朝的時候,結婚真的已經跟愛情徹底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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