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共同生活不退
1、共同生活多久不用退彩禮
兩年以上,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訂立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仍應保護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履行結婚登記手續表明雙方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關系,但是,在我國,由於各地的風俗習慣不一樣,在廣大的農村地區,人們更看重的是舉行婚禮這一儀式。如果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既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實質權利義務,也無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則應當考慮此類案件的現實情況。因此,訂婚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並未共同生活的,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仍然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共同生活多久不用退彩禮?
你好,是否需要退彩禮與共同生活多久沒有直接關系。
是否需要退彩禮,首先,需要考慮雙方是否辦理結婚登記,如未辦理登記,一般情況下是要退還彩禮的。但是,還需綜合考慮提供彩禮的動機和提供彩禮方的經濟狀況、索要彩禮動機等因素判斷是否要要退彩禮以及退還比例;
其次,即便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如果雙方沒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為支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那麼通常情況下是需要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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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42 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5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不退彩禮法院該怎樣處理
一、不退彩禮法院該怎樣處理
1、不退彩禮要分情況處理。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已經共同生活了較長時間的,具有夫妻事實,全額將彩禮返還,有失公平,可酌情返還。已經辦理好結婚登記,沒有共同生活,應當返還。是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並且共同生活,彩禮不予返還。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
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二、不退彩禮法院會判刑嗎
不退彩禮法院不會判刑,會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用國家強制力量,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4、結婚共同生活多久彩禮不退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女方都不用退彩禮,只有滿足以下條件才要退彩禮:
1、雙方並未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未一起生活的;
3、給予財彩禮導致給與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彩禮用於共同生活的什麼情況不要退
彩禮如果是已經全部用於共同生活的不要退;如果是只有部分用於共同生活,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是雙方要離婚,但是給付彩禮方因為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也要退還剩餘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結婚彩禮錢用於共同生活的就要退嗎?
彩禮用於共同生活的不要退,存在以下情況才需要退還彩禮:
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
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彩禮彩禮用於共同生活的也要退嗎
彩禮用於共同生活的不需要退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查明屬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形的,當事人才可以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彩禮錢不退的法律規定有什麼情形
法律分析: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理論上、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司法實踐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是一致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對該種情況確定不予返還,主要理由:首先,在當地廣大農村地區,一貫將舉行結婚儀式並共同生活視為男女結婚的標志。其次,兩年的限制主要是基於訴權的時限原則。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都是希望長期共同生活,如果雙方不辦結婚登記同居生活時間較短,雙方訂立婚約的目的沒有實現,那麼彩禮還是需要返還的。同居生活的時間限制,主要還是參照訴訟時效的規定來確定。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如果雙方解除這種所謂的「婚姻」關系,將會給女方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確定這種情況下彩禮不再返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於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
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因為男女雙方訂立婚約後,就以未婚夫妻的名義交往,在交往過程中,雙方都在為將來締結婚姻做著准備,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會給對方帶來很大的痛苦。這種情況下婚約的解除並不是當事人的意願,如果再將彩禮予以返還,就有點不近人情,與風俗習慣相違背。這里需要註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9、結婚一年只共同生活很短時間還能夠要回彩禮嗎
法律分析:結婚一年只共同生活很短時間能夠要回彩禮。彩禮原則上不退還,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退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