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證離婚時嫁妝錢用歸還女方嗎
【法律分析】:沒領結婚證離婚彩禮要歸還。現實生活中存在男女雙方舉行婚禮並共同生活但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這種情況並不是合法夫妻。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相當於男女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關系。在男女雙方感情破裂、同意結束同居關系的情況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按照法律規定,女方也應當返還。但是對於在雙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禮禮金部分,可以不予返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沒有領證,舉行婚禮後「離婚」,彩禮是否應該退還
因為兩個人沒有辦理登記結婚,所以,在法律上,兩個人就不是夫妻關系,而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兩個人所謂的離婚,其實本質上就是分手,彩禮是必須退還
3、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這種情況當然是需要退還彩禮的,雖然辦了酒席,但是因為沒有領結婚證,法律上的婚姻關系並不成立,所以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是必須退還的
4、沒有結婚證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
如果是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則雙方不存在婚姻關系,也就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如果雙方分手當然要退彩禮。
不過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同居但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
則按事實婚姻處理,此時如果離婚彩禮一般是不需要退還的,除非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此時離婚彩禮需要退還。
如果是結婚證丟失的,則離婚彩禮一般也不需要退還;但如果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則如果離婚彩禮需要退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男女離婚時,女方帶來的嫁妝,必須要歸還女方嗎?
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兩個人不能繼續生活在一起,男女兩人離婚時,女方帶來的嫁妝,必須要歸還女方嗎?
一、如果是婚前女方帶來的嫁妝,那麼離婚的時候,需要歸還女方的。
如果在結婚之前,女方就把嫁妝帶過來了,或者說女方的父母就贈予女方一部分嫁妝,那麼可以說,這嫁妝就是屬於女方的,如果男女雙方離婚的話,嫁妝是需要歸還女方的,作為男方,就不要斤斤計較,總是霸佔女方的財產不放。
二、如果是婚後女方帶來的嫁妝,屬於共同財產,那麼就不需要歸還女方。
如果兩個人登記結婚了,女方帶了嫁妝作為結婚的禮物,那麼這個時候女方的嫁妝,無論是什麼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兩個人離婚的時候,嫁妝是不用歸還女方的。不過不歸還也不是特別精確的說法,可以說,嫁妝作為夫妻共同的財產,可以進行分割,無論是房產也好,資金也好,或者是其他的物品,當然那些零零碎碎的小東西就不要計較了,可以忽略不計。
三、如果兩個人結婚時間不長,由於男方的過錯,導致兩人離婚,那麼嫁妝一定要歸還女方。
當然,如果離婚的話,由於男方過錯,比如男方隱瞞自己一些疾病,隱瞞自己的一些事情,這件事情傷害了女方,確實是不可原諒的,必須需要分手的話,那麼女方的嫁妝,男方就要原原本本的歸還女方。
其實兩個人如果不能繼續過下去,選擇分手,那麼千萬不要在財產上斤斤計較,畢竟夫妻一場,好聚好散,好好的過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可以忽略,因為錢可以在這里,沒有什麼比心情更重要。
6、結婚半年,沒有結婚證,離婚彩禮用退嗎?
需要退彩禮,雖然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你們有了事實的婚姻關系,由於你們在一起時間太短而分手,就算走司法程序也是需要退還彩禮的。如果是另一方有過錯而導致的離婚,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要求一定的補償。
7、結婚時女方給的嫁妝錢,離婚時需要還嗎
一般情況下嫁妝錢是婚前女方家贈與女方的,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需要返還給女方;但如果嫁妝是婚後才贈與女方的,並且贈與人沒有表示只贈與女方,則此時嫁妝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需要返還女方,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嫁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