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出錢沒嫁妝
1、男方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女方啥也不出,又要彩禮又沒嫁妝還要在房產加名字?
男方買的房子。結婚女方啥也不錯,又要嫁妝又沒彩禮,還要房產加名字。是女方的要求。女方是過分了,但是,主要看男方你是不是願意。如果你願意,無可厚非。不願意就協商一下。協商不成只能分開。
2、結婚買房女方該不該出錢
我覺得結婚買房女方應該出錢,因為婚姻不是一個人的婚姻,為什麼需要一個人來承擔呢,並且未來的家或孩子都是兩個人,所以女方也應該出一半買房錢!
3、結婚買新房,女方到底該不該出錢
如果是領證了,這是共同財產,婚房應是共同承擔;
如果未領證,這是婚前財產,即使作為婚房,也無權讓對方出錢。
如果房產寫兩人之名,那麼雙方共同承擔。
4、買房首付差點,想讓女方出點大概三分之一 加女方名字 女方父母不願意 女方家結婚不出錢 彩禮10W?
如果你和她很相愛,雙方家長認可又通情達理,這些都不是問題,可是你們雙方都會算計自己不吃虧的問題,女方也考慮到交了三分之一首付,加她名字,婚後還要一起還貸,給的彩禮錢就當是交首付了,甚至不夠,你們家也很會算計。搞不好的話,你們需要重新審視你們之間的選擇和關系了。
5、我討厭南方女孩子家長的吝嗇,親女兒結婚買房一分錢不出,要很多財禮卻給很少嫁妝!再也不找南方女了!
這是南方的風俗,是舊了電,如果只是讓你為難,而不是讓你難過到死,就去做吧。
娶的是一個人,是一輩子的事情,區區一些錢有什麽好在意的呢?
是個男人就該面對現實,要是為了這個而與你相戀的女人分手,根本就是禽獸
6、女人沒錢買嫁妝怎麼辦?
樓主你好,很巧我也是天津人。了解本地的風俗習慣,我可以和你說,即使版是天津市的每個區權的結婚風俗都不是一樣。。。。
從你們目前的這個情況來看,所謂的嫁妝難道你家裡真就一分錢也沒有。。。。你所說的弟弟上大學,家長沒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這些雖然都是客觀條件。我認為作為你的男朋友應該是理解你的。還有他家裡不是給你聘禮了嗎?那些聘禮不是給你花的,那些錢就是給你用來買嫁妝的。 我們這里還有一個說法,如果你不想要這些聘禮可以和他家裡說把,家裡的電視,冰箱等等電器都買齊全了也是可以的,這個在你們談。一般正常情況女方家裡也是得出點的,1萬塊錢你沒有5000總有吧,5000沒有3000總有吧,3000沒有那1000呢,出多少都是自己的能力問題,但一分不出真的很說不過去。。。。。哪怕你家裡實在是條件不好,1000塊錢買些生活用品,買件衣服給他,這些都是盡力的表現!!
其一,你們相愛這么多年,不要因為這些問題影響你們的感情。
其二,現在的社會男方壓力已經很大了,房子價格這么貴,而他家還有貸款。。。。。結個婚幾乎少於不了50萬。希望樓主你也多少體諒下他。這個事情其實就是你們雙方體諒的!
7、「你自己有房,還要買房幹嘛」婆家彩禮和買房都不願意出錢,我該怎麼辦?
有些男人說婚姻對男人不公平,「既然婚姻是兩個人事,憑什麼一切的花銷都必須讓男人承擔?又要給彩禮,又要買房子,憑什麼?」
有些女人會從「婚姻習俗」方面予以解釋,而有些女人則毫不客氣地說,「就憑我是遠嫁,是從我家嫁到你家,是給你們家傳宗接代,生的孩子姓你們家的姓,而且跟你家住得比較近,你要是結婚不想花錢,那你就入贅到我們家來!」
這種有關婚姻的分歧始終都存在,可即便有分歧,也改變不了很多人依舊按照正常的婚姻習俗結婚的事實。因為婚姻的大環境就是如此,個別人非說不合理,說不公平,無異於螞蟻撼樹,改變不了整個婚姻環境,你要真覺得不公平,那就別結婚了。
上面男人說的雖然聽起來也有道理,但是女人說的也不無道理,如此一來,談不上誰欠誰,雙方都有付出,都有犧牲。如果非要追求公平和平等,也不是不可以,關鍵是要雙方自願。
所謂的平等,就是中和上面男人所說和女人所說,男人可以不承擔所有的花銷,女人也無需嫁到婆家,要麼不要孩子,要麼生兩個孩子隨各自的姓。這種婚姻要做到不是不可以,關鍵雙方能否達成一致,達不成一致的話,那就只能按照常規的婚姻形式來,別那麼矯情。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個上面提到的「平等婚姻」的案例,如果你覺得按照傳統的婚姻形式結婚太吃虧,那不放參考一下他們的婚姻。
小玲和阿剛結婚之後,有一次吃飯時她說,「我和老公之所以能順利結婚,最應該感謝我們婚前制定的兩種方案。」
他們制定的那兩種方案,簡單來說就是我們上面提到的兩種婚姻形式:一種是按照傳統的婚姻習俗結婚,一種是平等婚姻。
所謂傳統的婚姻形式,就是常規的女方嫁到男方家,男方給女方彩禮,負責買房買車,之後女方和男方一起在男方家生活。
所謂平等婚姻,跟我們上面說的一樣,涉及婚姻的各個方面,兩個人都盡可能做到各自負責一半。
他們商量好的結果是:「平等婚姻」只是備選項,只有在前一種方案無法生效的時候才啟用。
之後雙方家庭在談婚論嫁時出現的分歧,證明了傳統的婚姻形式受阻,具體的情況是:小玲提出的要求,阿剛能夠接受,但是他父母不接受,尤其是他母親,既不想出太多彩禮,又不想出錢買房,說只讓他們家出錢太不公平。
既然第一種方案出現了問題,小玲就跟婆婆提出了第二種方案:
「既然你說你們家又給彩禮又買房不公平,那我就提個公平的解決辦法:我可以不要彩禮,也可以出錢買房,但是有條件:
一、我不會嫁到你們家,不會跟你一起住,結婚後,我和阿剛在我們工作的城市生活,買房子需要的錢各自承擔一半。
二、既然是我和阿剛各自承擔婚姻的一半費用,那就誰也不欠誰,所以生不生孩子要由我們自己來決定,你無權干涉。既然要公平,那我們要麼不要孩子,要麼生兩個孩子,一個跟他姓,一個跟我姓。
三、既然要公平,那你就無權要求我做任何事,我們對你跟對我爸媽是一樣的,我們會承擔贍養的義務,但是不會為強求我們贍養的惡意買單。
目前我能想到的就是這三個條件,如果你覺得我要彩禮和房子不公平,那就按照我剛說的這些去執行,這樣就不涉及誰欠誰以及誰付出多的問題了。」
這種相對比較新潮的觀念,婆婆一時間無法接受,直接就給拒絕了。但矛盾的是,新的她不同意,舊的也不滿意,照她這樣的態度,小玲和阿剛就沒辦法結婚了。
最後是阿剛給他母親做的思想工作,告訴她必須二選一,如果她不選,那他就自己選擇。他母親不想花太多錢,所以就選擇了第二種方案,這才有了小玲和阿剛的「平等婚姻」。
8、要結婚了,但男方買房不寫我名,也沒有彩禮怎麼辦?
如果人家買房的時候你沒有出錢,不寫你名字也是正常的,不過沒有彩禮,有點說不過去,你可以和男方商量,告訴他你家的要求,雙方談不妥的話,就不要結婚了
9、女方出嫁時沒有嫁妝婚後買房買車離婚財產怎麼分
均屬婚後財產的,
1、結婚後給的彩禮、聘金屬於共同財產;結婚前給的彩禮等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10、結婚後買房女方沒出錢也算共同財產嗎
一、結婚後買房女方沒出錢也算共同財產嗎
1、結婚後買房女方沒出錢是否算共同財產,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夫妻有約定協議的話,則按協議規定來算;
(2)如果沒有協議情況下,夫妻買房是以家庭為單位,即便一方出資,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購買,所以是算共同房產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1、婚前存款屬於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採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產這種情況,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麼,產權歸屬沒有爭議財產婚後所得且夫妻財產具有區別於一般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地方;
3、婚前投入婚後收益,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後取得矛盾;如果定性為婚後財產,與一方實體上婚前投入相對,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