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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給的彩禮不帶回來

發布時間: 2022-08-20 07:22:56

1、訂婚後,女人出爾反爾不將彩禮帶回來,此時的男方該怎麼辦?

開始今天的故事之前,想先問大家一個問題,你們認為彩禮究竟是給女方父母的,還是給新婚夫妻的?

大部分人可能會回答,原本彩禮是要給女方父母的,如今因為彩禮金額大,大多家裡只有一個孩子,所以就變成了給孩子的。

一般就是男方給彩禮走個過場,後續讓女生帶到自己的小家庭,用於小家庭的建設。

道理是這樣沒錯,但也有許多人認為,女方父母將女兒拉扯大不容易,從此嫁給了別人,生了孩子冠對方的姓氏,顯然跟娘家不親,自然這筆錢要扣在手裡,當做養老金。

於是,矛盾就出現了,不僅彩禮的金額是個問題,彩禮的去處也是個問題,究竟該給女兒,還是該給父母,就出現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

01訂婚時商量好的,彩禮20萬要「帶回來」

網友方磊十分懊惱,眼看距離結婚還有一個月,卻有一件棘手的事情沒辦妥,那就是關於彩禮的問題。

方磊家裡窮,上面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他作為最小的兒子,看似很受寵,但是家裡的錢都被哥哥姐姐瓜分了。

比如哥哥結婚時父母砸鍋賣鐵買了一套房, 姐姐結婚時索要的彩禮也拿回去了,到了他該結婚,家裡是既沒房又沒車,只能從市裡給他租房子住。

眼瞧著方磊年紀也不小了,該結婚了,但現在無論怎麼相親,對面一聽他的家庭狀況都直搖頭,嫌他家兄弟姐妹多,也嫌他沒房沒車。

還好方磊自己爭氣,讀完大學後找了個體面的工作,否則連相親的門檻都進不去。

這不,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對象,答應結婚不要求物質條件,自己家有房子,卻張口要20萬的彩禮。

方磊的父母雖然窮,但卻明白這個道理,自己家給兒子提供不了住處,彩禮真的是不能再扣扣索索了,索性豁出老臉跟親戚、朋友借錢,硬將這20萬的窟窿填上。

但是跟兒子商量:「結完婚,你能讓你媳婦把這20萬帶回來嗎?咱得還錢啊。」

方磊一口答應:「沒問題,我去跟她商量。結婚後帶回來給我存著,我再轉給你們。」

婚宴上,女方父母看男方彩禮的事答應得痛快,也沒多想,便答應了讓閨女將20萬帶回去。

可過了幾天後,女生就變卦了:「彩禮的事還是算了吧,我出嫁了,什麼都沒給父母留,這錢留給他們吧。」

方磊指責女友出爾反爾,差點因此鬧了分手,他怎麼也想不通,為何女友突然變卦,自己又該如何跟父母交代呢?

02我出爾反爾?感情結個婚我什麼也沒有,這不是上當了嗎?

方磊的女友張芸想法很簡單:「我結個婚,房子房子我自己家出,車也是我們買,你家出個20萬彩禮,還要帶回去給你存著,這不相當於空手套白狼嗎?我這是結婚嗎?這是上當。」

張芸認為,結婚的本質很簡單,就是兩方出人出錢開公司,都要往裡面投入一部分的資本,房子跟車不用說了,是最有力的不動資產。

那麼其他的彩禮,嫁妝,都是附加值,沒有不動產的情況下,才顯示出它們的重要性。

但是現在方磊一家,實際上什麼都沒出,只是借了個想結婚的名頭,誆騙別人。

方磊聽完張芸的理論,指責她:「你這是將婚姻當買賣,難道眼裡只有錢,沒有情?」

張芸反駁:「你有情,你有情怎麼還惦記著這點彩禮?到底是誰先算計誰呢。」然後她又補充,「我就直說,彩禮就是給我爸媽的錢,這也是我家的錢,你沒資格管。」

兩個人顯然是談崩了。

實話說,張芸是上當了嗎?這個詞用起來有點嚴重,簡單來說,在這場婚姻里,她確實有些不值。

我們沒辦法讓一個人真的大公無私不計較錢財,但他們倆的結合,肯定是女方家庭付出的比較多,方磊只想到父母的債務,沒想過自己應盡的丈夫的責任,才是真正的眼裡只有錢,沒有情誼的典型。

實際上方磊和張芸的目光,至今為止也都放在了彩禮一事上,可以說兩個人也許在長輩眼裡,介紹人眼裡「合適結婚」,彼此之間卻沒有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覺悟。

這樣看來,兩個人確實也不適合結婚,鬧分手的時機也算恰到好處,總比結了婚才發現所託非人要好得多。

03結完婚,才發現自己「受騙了」

前一段時間,看了一個女博主哭訴。

博主10月份結的婚,11月份丈夫就明裡暗裡跟她打聽她的存款,目的很簡單,自己家為了結婚欠下不少債務,希望女生幫著還。

女生頓時感覺自己跳下了火坑,原本以為結婚後可以美滋滋地享受生活,沒想到存款不僅被榨乾,還要幫男方一家人還債。

博主跟丈夫吵架:「當初你家就給了我8萬彩禮,婚禮我說不辦去旅遊,你們家非得辦,最後欠錢了也得我來幫著還?簡直是吃人不吐骨頭。」

最後兩個人剛結婚就鬧分居,至今還沒有和好。

這樣的事例,顯然令人忍不住搖頭,結婚本是喜劇,奈何因為錢而變成悲劇。

一個打腫臉充胖子,一個替自己的命運叫苦,誰有錯?誰都錯了。

我們一直說希望婚姻這件事簡單些,別太精於算計,將一分一厘都算得這么清楚,更別強撐著,找不符合自己家庭條件的結婚對象。

有錢有有錢的過法,沒錢有沒錢的活法,何必借錢充當臉面,事後再為虛榮買單呢?

2、女方彩禮不帶回男方家合理嗎?

說實話,不合理,但是要看對方的家庭是什麼樣子的,如果對方的家庭很缺錢,他們需要女方的彩禮來讓他們的兒子結婚之類的,他們就不會把這個彩禮歸還女方了。不過你既然已經結婚了,孩子早晚也會賺回來的,要為這些斤斤計較了。

3、結婚時候給彩禮會還回來嗎

法律分析:1、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2、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3、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4、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女方結婚彩禮一分不回是否合理?

女方收到彩禮錢需不需要回禮,也應該通過雙方的協商來決定。如果男方確實比較困難,或女方父母心疼女兒會過得不好,也可以把彩禮錢回一些。
但這件事情不能太過強求,女方回彩禮錢,男方不能沾沾自喜,女方不回,也不要埋怨責怪,畢竟每個家庭都有自己選擇如何去做的權力。

5、結婚給女方的彩禮會帶回來嗎

法律分析:這個可以雙方共同協商。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6、結婚時給的彩禮,女方用不用帶回來呢?

當初結婚的時候你們沒有就彩禮一事說清楚嗎?女方要不要帶回來,怎麼帶回來,都需要提前說清楚的。如今都已經結婚半年了,再來為這個事情煩惱有意義嗎?

說實話,雖然我很不理解為什麼有些地方彩禮要得那麼高,但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習俗,結婚前雙方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好好商量,可以就結,不可以就分開。如今再去糾結他家該不該把錢都拿回來,一點意義都沒有,不如兩個人好好努力,多賺一點錢,把外債都還掉,兩個人賺錢,總比一個人賺錢來得快吧。

如今你完全沒有理由,也沒有資格要求媳婦把彩禮錢拿回來,這給了她家,她父母有權利處置這筆錢,誰讓你當時要充大頭鬼給那麼多呢?當時給不出來,就該說清楚,他們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拉倒。

你可以怨恨她家裡人「賣女兒」,可以覺得她家裡人不體恤你們,但這不是你媳婦的錯。沒人規定結婚就是男方出錢,你要是不同意,當初完全可以不結的。可既然已經結婚了,就好好過日子吧。

也別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我結婚的時候,明確跟男朋友說了我家一分不回的,不過我家只要了5萬塊錢的彩禮,然後我們家買了一萬多的金飾,不會再有什麼別的回禮了。然後我家擺酒的時候,還要我們自己出萬把塊的酒禮錢。我和老公都有上班,他的工資就比我多一千左右,賺的都是兩個人的,婚紗照的錢,後續買金飾的錢,都是我們兩個人的工資。

其實不論是彩禮還是嫁妝,即是民俗也是為小家庭的建立打下物質基礎。畢竟大部分年輕人的財力有限,靠自己的能力去組建一個家庭還有困難,需要父母的支持。當然,不盲目攀比,量力而行也是很重要的。

7、女生要的彩禮錢,結婚時會不會帶回來呢?

結婚給付彩禮是我國的民間婚俗,從法律性質上來講是一種以結婚為成就條件的贈與行為。中國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習俗,而且這種習俗是由古至今的一直有這個不成文規矩。只要男方實施了贈與的行為,實際上就是以結婚為成就條件的贈與行為。

跟根風俗風習吧,兩人結婚不管是誰的父母,雙方都願意,自己的子女過得比較好吧。有的因為男方暫時經濟困難,退回彩禮的也有。我們還是要懂得感恩,懂得回饋,等到自己事業有成,家庭富裕了,然後去回饋孝敬雙親父母。

結婚對女人來說是一件大事,意味著要離開原本自己熟悉的家,投身到另一個陌生的家庭中。明面上,以後兩個家庭之間更加親密了,實際上,卻是一個家庭多了一個人,另一個家庭少了一個人。作為女人自己來說,彩禮是一份保障,是男人對自己愛的象徵。對女人的父母來說,更是養育女兒這么多年的回饋。就算是一件東西,從一家拿到另一家,都需要意思下,更別說是個大活人了。

這個問題有兩種答案:①為什麼要退回去?你離婚啦嗎?如果存在上述問題?兩個人酌情處理,根據彩禮的多少?應退還一部分!必競娶個媳婦挺不容易的,各自分擔一些,也減輕對方一些負擔!②如果沒有上述原因?何談退彩禮這一說?彩禮,嫁妝,都是男、女方自願的(排除某些娘家人把彩禮挪做他用)行為!都是為小夫妻今後過日子的積墊!你們好好過日子,就是對他、她們的回報!所以,這種嫁妝是不需要退回的!彩禮收了就收了,怎麼能退回去呢?這不吉利 。兒女結婚,男方送彩禮,女方送嫁裝,自古就是這個理。只是有些人家女方條件差一點,嫁裝沒有彩禮多。但是大多數父母,都會把彩禮當女兒的壓箱錢,有的還要加一些。所以,找對丈母娘才是關鍵。

8、結婚了彩禮還能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結婚後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能要回來。當事人因民間習俗向對方給付彩禮的,結婚後不能要回來,但是,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對方不返還的,當事人可以尋求人民法院的幫助,讓人民法院對彩禮是否返還作出相應的判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男方給彩禮女方必須回禮嗎?

兩回事。
男女結婚男方通常給彩禮,女方陪嫁些東西,這是自古的傳統,至於回禮則屬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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