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用彩禮錢來裝修
當然是不應該同意的。因為裝修房子,這個房子如果是你們自己的話,並且也是屬於你的,那麼你的損失還不很大。再有彩禮和嫁妝本身就應該是屬於女方個人的財產。
2、結婚半年,老公總是想用我彩禮錢裝修房子?
還是不要拿出來,最多也只能拿很小一部分。
老公提出來了,兩個人還要過日子,處理不好真是容易鬧矛盾。本來彩禮錢應該讓你爸媽拿著比較好,給自己留個後路。現在呢,你可以說:將來家裡有事父母將來看病留個應急錢,還是不要動,以後小孩亂塗亂畫,裝修還有甲醛危害,過幾年再裝修更好。
實在無法拒絕,也可以簡單裝一下,但是錢不要給他,你說需要支出了,你給裝修幹活的,不進廠不幹活不要掏錢,你要提前給你老公了,有可能錢也沒了,裝修也沒有。
這個事情,我猜是你老公本身也不富裕,家庭條件也一般,對你呢說實話別不愛聽,也不是百分百感覺值那個彩禮錢。彩禮感覺花的怨,想要點回來。婚姻的要綜合考慮,男人更有小心眼的,其他方面工作性格脾氣都要考慮,大部分能接受還是不要鬧太僵。
女人需要安全感,這個社會最終錢才是你最可靠和最信任無聲的伴侶,它從來就沒有變過,希望你能婚姻和財能有一頭要抓住,不要把後悔留給自己和自己抹眼淚。
3、裝修婚房女方該不該出錢?為什麼這么說?
裝修婚房女方該不該出錢,主要考慮這幾個方面的因素。
第一個方面的因素,個人覺得不合理,裝修也不便宜的,如果是男方婚前買的,那如果最後感情破裂,那和女方沒什麼關系。當然,結婚都不想離婚的,只是這事誰也說不準,都盼著好,但也都會做最壞的打算。
第二個方面的因素,裝修出錢的話,那就必須這個房子共有名字。女方可以擁有一部分房子的權益。另外家電等也必須一起出費用。這樣才公平公正。女方在生孩子這方面真的挺傷身傷神的,都沒有好覺睡啊,這些不平衡性,你可以在彩禮上讓他們體現體現。另外,你不打算做他們家的免費保姆的話,就不要輕易失去自己的工作。
第三個方面的因素,若是女方主動提出的,可以接受。若是男方要求的,那就不能接受,這樣的男人好自私,不要也罷。男方婚前所購房產,是其個人財產,至少目前是增值的。而女方的裝修出資也得十幾、幾十萬,卻是「耗材」,花出去就貶值了。
第四個方面的因素,必須加名,就當你的嫁妝,裝修可不是一筆小錢,在我這縣城可以買了兩房的首付了,男的不加名就讓他們自己去裝,你把你的嫁妝彩禮還有自己的積蓄買個小房子,小公寓都可以,他們不加說明你婆家挺愛算計,你婚前得為自己做打算。
第五個方面的因素,如果雙方家庭都豁達,明理不計較,或者是都有自知之明,哪有那麼多事事。對婚姻的付出,沒有合理不合理,只有願不願意,也就是愛不愛,愛情是不計較得失的,如果計較的太多,就是愛得不夠深,斤斤計較的人,沒有幸福可言,知足常樂,願意付出,善於付出,幸福永遠在你身邊陪伴你。
4、男友想把彩禮用於裝修他家全款買的房子,我要同意嗎?
不同的婚姻觀代表了不同的態度
婚姻本身是美好的,是二個本無關系的適齡男女通過一種契約關系在一起生活的方式,相互結合的一種狀態。也是人生比較重大的一個決定且獨一無二的一種經歷,所以關於婚姻我們從老祖宗哪裡得到了很多的文化習俗傳統,其中彩禮就是其一;
關於彩禮現代的爭論越來越多,觀念沖突也越來越厲害,實在是因為彩禮的變數是比較大的,那麼其實不管彩禮的數量是多少,關乎於一個禮字,婚姻是大事,不同與平時的同居或者湊合過日子,所以家長們都會大操大辦,而如此隆重和用心也是將婚姻的重要性灌輸給二位新人;
儀式是讓我們對自己的婚姻有一個全新的認識,你們的結合是昭告親朋好友的,你們的結合是得到祝福的,所以不管關於彩禮你的態度如何,男朋友的態度如何,還是希望我們在形式上是需要有的,這是對新人精神上的洗禮。
如何調試自己的婚姻態度
對於即將進入婚姻生活的你們,其實應該是對未來的生活充滿希望的,但是在你的描述中好像基本上都是問題,老一輩有老一輩的堅守,年輕一代有年輕一代的想法,這中觀念沖突很正常,但需要彼此協調。然而有些事實不難否認;
你們的婚房寫著對方父親的名字,男方要求你出裝修的錢,那麼這對於你來說感覺房子不是自己的,沒有必要出,但事實上你的居住的。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房屋的所有權的確不是你,那麼這樣一來如果有變將一切都不屬於你,那麼其實現在很多人在結婚的時候都會給自己留一手,唯恐婚姻不長久,關於這點希望你們可以協商進行;
關於婚禮儀式的問題,你的態度是無所謂,母親的態度是很強硬的,那麼這對於母親來說自己養大的閨女要出閣當然希望得到祝福並且風風光光的,這是母親的心,需要被接納和尊重,我想大部分生女孩的媽媽都會這么想的,人生只有一次的大事、喜事一定要擇良日。
5、如果要房還要彩禮的話,那麼裝修費該不該讓女方出?
如果要房還要彩禮的話,那麼裝修費該不該讓女方出?
結婚本來就是男女兩個人的事情,既然男方已經出了大頭,裝修費女方出也是合情合理的。結婚的時候,男方買房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能夠讓兩個年輕人在新房子里過美好的生活。買了房子之後,男方的錢所剩無幾,之後還要准備婚禮錢,如果再出裝修費的話,可以說是捉襟見肘,因此,讓女方出錢裝修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男方可以正大光明的和女方提這樣的要求。如果女方的父母通情達理,也不會提出任何異議。
裝修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如果女方經濟條件有效,就不要強迫女方出,以免影響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如果女方家確實沒有錢,男方就不要糾結,讓女方裝修的事情了。真正有擔當的男人不會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自己喜歡女生,是因為她的人好,值得自己去愛,這才是最重要的。買了房子,如果沒錢裝修,可以等一等,等錢充足了,再裝修也不遲。
裝修費用,可以男女各出一半。如果兩個人是真愛,就不要在“錢”上起沖突,雙方父母應該多溝通,找到最佳解決方式。女方父母同意將自己的女兒嫁給男方,說明他們對男方是比較滿意的,要房子,是讓女兒有一個安身之所;要彩禮,是希望女兒的生活有保障。以此,男方不應該以房子和彩禮來要挾女方,覺得女方不出裝修錢,就是不愛自己,那樣的男生也是非常自私的。與金錢相比,兩個人的愛是最重要的,因此,雙方父母應該把兩個年輕人的愛放在首位,共同商量裝修費用,最好的結果就是兩方共同出資裝修,共同商定裝修風格,兩個人共同打造的“家”會更加有意義。
6、如果男方家裡要女方的聘禮拿出來裝修或是買房怎麼辦,男方有房(16年貸款買房至今)
聘禮也叫彩禮。彩禮屬於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女方的。彩禮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這就涉及彩禮的使用問題了。
一、不要給男方的房屋裝修。
裝修在法律上叫添附物。給男方的房子裝修之後,房子也沒有女方的份額。如果雙方離婚,裝修的價值也會變的很低了,給他人房屋做嫁衣劃不來的。
二、可以買房啊。
但需要和男方說清楚,彩禮是金錢,不是房子。
因為男方婚前已經有一套房了。結婚前可以考慮自己再買一套,可以把自己婚前的購房指標用上嘛。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我該拿嫁妝的錢和男朋友一起裝修房子嗎?
如果肯定會結婚,以後是一家人,當然你的錢就是他的錢了。可是,世事無常,現在山盟海誓,誰知道以後會是個什麼樣子,當初買房子的時候沒想到加上你的名字嗎?我想你如果提出這個要求,男方也不會同意的,他們還擔心以後不結婚的話,你分他們家的房子呢,肯定會說,買房子你出錢了嗎,如果你沒出錢,為什麼要寫你的名字呢,同樣,現在你們還沒有結婚,你的嫁妝錢還是你的,並且房子也只是人家的房子,如果他們想用你的嫁妝錢裝修房子,可以啊,先領了結婚證,那樣,嫁妝錢就是你們兩個人的了,當然可以用來裝修房子了。或者說,在房產證上面加上你的名字,那樣房子就是你們兩個人的,領不領證都可以用你的嫁妝錢裝修房子。先小人後君子,雖然這樣有點無情,不過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