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結婚彩禮多少錢
1、彩禮錢一般給多少2016
城裡的姑娘10萬(漂亮的還要多些),農村的1-3萬,再告訴你一個秘密,城裡的你給10萬都比農村的1萬劃算,為什麼呢?因為城裡的女孩家長會給你買傢具,經常照顧你們的生活,結婚兩年內,家長送房送車的比比皆是,而農村的呢?彩禮錢就是給爹的,那是賣女費。如果給的少,就想個過得去的說法,比如說,你想只給1萬,就給她一萬零一,就說這叫萬里挑一。哈哈,剩下的你自己想吧!
說這話的人去你媽的吧。
2、2016年哈爾濱(城市)的結婚彩禮是多少?結婚女方都要什麼? 什麼習俗?
女方要的東西多了,其實搞定丈母娘省跟多東西,每家都不一樣,什麼樣的家庭都有,好的家庭物質上無所謂,對她女兒好就行,稍微攀比的家庭就需要,房子40平,彩禮更離譜,三金首飾,彩禮8/10萬,酒席全包,沒有習俗,最俗的是要錢,你條件好就花個80/100萬的去取,包括房子,
3、2016年周至縣彩禮 普遍是多少
這個沒有什麼標准,我同事他和她對象都是周至,要了十萬,十一結婚
4、你結婚時拿了多少彩禮?
我2012年結的婚,彩禮給了28萬,但我結婚彩禮就收了63萬多,只收我這方的彩禮,他們家嫁女有了嫁裝錢,就不收禮她自己可以收平時同事或者同事朋友的外,親戚是不隨禮物,但老丈人慢慢都給我用了,第一年拜年給我紅包5萬,第二年給了3萬,後逢年過節都給了5000的紅包,2014年我兒子出生給6萬紅包,反正差不多都給我用了。
5、結婚要多少彩禮合適?8萬算多嗎?
彩禮是一種禮節儀式,金額多少,建議以當地風俗習慣和雙方家庭經濟條件為准。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一般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西周時確立並為歷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制度,是"彩禮"習俗的來源。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彩禮在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例如為朋友送上幾注彩票和一段圖文並茂的祝福。
彩禮問題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注,一些地區為此開展了多種行動進行整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
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但是在法律上不成立。
法律規定
「彩禮」的表述並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婚前給付彩禮[1]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但當時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蘇區頒行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中,已有了廢除聘金、聘禮及嫁妝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後,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後的《婚姻法》,均未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還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解釋(一)》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返還彩禮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6、2016新農村彩禮標准有哪些規定
農村彩禮新規定的內容具體如下:對男方請求退還材料的情形予以明確規定。具體的可以請求退還彩禮的范圍主要為:未辦理結婚的、辦理結婚登記離婚了並且未共同生活的或者離婚後彩禮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2016年農村結婚彩禮要多少錢
每個地方習俗不同吧,多少錢都有,
8、你認為多少錢的彩禮才算得上是天價彩禮?
天價彩禮不是一個數字,是有重量的,是壓垮男人最後一根稻草!
天價彩禮不是一個砝碼,是嫌貧愛富的,越貧窮越重!
這就是天價彩禮的數額。對於豪門5000萬元,是根鴻毛,對於貧困農家50萬元,是一座山。很難用一個具體數字來釋義。超出禮的重量,就是天價彩禮。
非要說一個,天價彩禮的具體數額,在我們這兒一般認為10萬元左右是正常彩禮,超過30萬元,就叫天價彩禮,因為我們這里農村比較貧困,城市也就四線。要想降低離婚率,最好,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不提倡彩禮,要讓父母明白一個道理:你有本事把孩子生下來,就要有本事把孩子撫養大,不要把孩子當成一種聯系籌碼,我養大我容易嗎?父母抱有這種想法,女兒就理所應當傳承了這種想法,我父母把我養大,她們不應該向男方要點錢嗎?這就有意思了,女孩和男孩,就好比磁鐵,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簡而言之:你不可能光有女兒沒兒子,你向別人要彩禮錢,你兒子娶的也是別人的女兒,別人也會要彩禮錢,這就出現了人性的矛盾性,你教唆女兒離婚,挑撥女兒要翻身當家做主,可你兒子也會落到同樣的下場,這樣一來,不離婚才怪呢,所以最有效的方法,慢慢的取消彩禮,轉變觀念。
9、結婚彩禮錢都給的多少?包括三金嗎!
如果關系親密的話,當然要多給了,一般來說幾萬吧!
10、彩禮22.8萬什麼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給22.8萬的彩禮,人家女方才同意嫁人。
作為中國傳統習俗中的一項婚姻禮儀,彩禮被視為男女雙方關系確認的象徵,對於維持婚姻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一些地方,彩禮男方當負擔不想給、女方認為是面子必須要的情況還有不同程度存在。
「城南城西產糧區,萬紫(1萬張5元鈔票)千紅(1000張百元鈔票)一片綠(若干50元鈔票)」——小品《彩禮》,曾這樣形容某地年輕人結婚所需彩禮錢,大致估算,禮金超過10萬元。
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363元,按每戶3個勞動力計算,娶個媳婦,不吃不喝也得攢錢三四年。「脫貧不易,小康更難;喜結良緣,毀於一旦」。當現代婚姻獲得更加自由、獨立的定位和空間,給婚事減壓,早已成為群眾的普遍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