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男方買女方用彩禮買傢具
1、男方買房女方要陪嫁傢具和家電嗎
可以和男方商量,一般來是是要陪的,男方那有錢一般就不是蠻在乎,就是要意思到,不可能結婚女方什麼都不出,那會讓男方心裡不舒服的
2、問一下大家,我是男方,付全款買的房子,傢具家電也是我家買的,結婚時女方要六萬的彩禮,我家也是一般家
其實各有各的道理,沒有誰對誰錯
你覺得你爸媽給你全款買了房子,已經不版容易了,還要這么高的彩禮,亞權歷山大
站在女方家人的角度,雖然你家全款買了房子,可是跟他們有什麼關系?法律上這房子是你婚前個人財產,跟自己女兒一點關系都沒有,我們家實際上只是得了6萬6的彩禮錢。
3、男方給女方家裡的彩禮,是用來給新房買傢具的還是歸女方家人所有
一般女方家是再添一點錢買傢具,陪嫁的東西。也有人家留一點自己用,其他買傢具。
4、男方結婚給女方6萬彩禮,意思讓女方買傢具!
現在嫁女兒,對方有房有工作不是必要條件嗎?只不過你家的房和工作都花了好多錢,但是和彩禮錢不沖突吧。你給了6萬然後讓女方買傢具,不就相當於女兒白送了嗎。如果因為你家把錢都花在了房子和上鋪上,然後又給了錢給女方家,但最終還是用在你家了,那樣你就有點偷換概念的意思了。這種事還是兩家好好商量吧,如果是我,那傢具就自己買,3w塊足夠了。把自己家生意出了狀況這事好好說說,彩禮商量一下給少點就好了,真的有困難,女方家也不會為難你們的,不然就只能借錢,到時候女兒嫁過去再還,她父母總不希望這樣吧。主要還是好好溝通,但是不能是一副你家出了這么多,女方家就應該拿這彩禮錢給你家添置傢具的態度。你自己想想,人家女兒嫁給你,圖了什麼呢?
5、現在結婚男人准備了房子、車子、禮金,女方准備了什麼?
這個要看雙方原生家庭情況和准夫妻倆的相處模式及當地習俗,一千對夫妻有一千種結婚方式,不能一概而論,我們就說說多數的情況。
1.准夫妻的原生家庭財力都不足,女方略差於男方
這種情況下結婚,一般是男方舉全家之力籌備房車和禮金,男方的家庭為了給兒子娶媳婦兒可能要借債,一些地區為了給兒子娶媳婦甚至借幾十萬來蓋房子出彩禮錢。一般,對女方的要求不高,女方更多的是從收到的彩禮中拿現金或者是用彩禮買了傢具等嫁妝帶回婆家。女方原生家庭基本不陪送嫁妝或少量陪送,男方給的彩禮錢部分帶回婆家或不帶回婆家。
兩人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人說貧賤夫妻百事哀,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至於為結婚借的錢一般都是男方的父母還,壓力都在男方的父母身上,很多小夫妻都不會去還這筆錢。但也有的小夫妻有商有量會幫助家裡還這筆外債。
對原生家庭條件不好的小夫妻來說,有可能是結婚“賺”了一筆錢,卻讓男方家長背債,或者是剛成家就有負債。端看兩方是怎麼商量的。這種情況下,結婚後女方一般也不會很“受氣”。
2.准夫妻的原生家庭都不差錢,夫妻倆關系對等
這種情況下結婚,一般是門當戶對、強強聯合,聘禮和嫁妝基本價值對等。女方有餘力的情況下,女方家長更可能多准備嫁妝,希望女兒嫁過去後能“腰桿硬、有底氣”。
這種前提下,如果男方准備了車子、房子、禮金,女方更可能陪送價值相當的裝修、傢具家電、首飾、現金及其他的動產和不動產。
這種情況下成立的新家庭會有一筆比較可觀的“啟動資金”,作為小夫妻倆的原始積累,能更好的開啟新生活。婚後兩方的話語權也基本對等。
3.男方家庭富餘,明顯強於女方
這種情況下結婚,和上面情況基本上一樣,男方會出大頭,女方更多的可能是不出財物,甚至大部分彩禮錢會留到女方家中。女高嫁,這也是符合傳統習俗的。
這種情況成立的小家庭,夫妻倆的原始積累大部分出自男方家庭,婚後女方會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話語權的多少更需要女性來發揮智慧,女高嫁很可能會受些委屈,這也是很現實的情況。但如果女性有自己的獨立經濟來源,依賴男方的地方少,也能很獨立自信過得幸福。
4.女方家庭富餘,明顯強於男方
這種情況相對較少,極端的情況叫倒插門。結婚的時候,女方給與小夫妻的資產佔大頭,男方出的財物比較少。甚至會是女方准備房子、車子等,男方更可能是承擔婚禮上的花費佔小頭。
這樣的情況,男方在較為弱勢的地位,婚後話語權會少一些,但可以通過提高自己的收入等來提高家庭地位。
所以說,兩人結婚各自出什麼東西是不一定的。只要符合兩個家庭的情況,夫妻雙方能接受即可,婚後是否幸福也不是彩禮決定的,如果過於看重和追究彩禮或嫁妝,可能影響婚後的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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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現在結婚,男方家買了房子,還要給女方聘禮嗎?還有一般傢具,家電,哪些是女方買的,哪些是男方買的?
都不是絕對的,農村講究多,男方必須主要的房子、傢具
給女方的聘禮(各地風俗不一樣)5千—5萬元不等,根據實際情況多少得給點
一般女方要陪送點家用電器:彩電、冰箱、洗衣機、電視、等等電器。
這些都是女方自願陪送的,不是女方必須的,男方若提出來就讓人講究笑話了
若女方很有錢,也是女方提出嫁妝的錢數、或者房子等,男方無權向女方要,
畢竟男方娶媳婦,多花點是正常的,一定要實事求是,以後生活的路還很長
7、結婚男方貸款買房裝修,彩禮五萬,女方買家電和傢具,還帶一台八萬的車,不算回禮錢,這女方家花的少么?
如果房本上沒有女方名字的話,那男方花這些錢不算什麼,這多嗎?都是花給自己的錢而已。如果房本上有女方名字,都是一家人了晚點登記也沒什麼,誰跑去翻你家結婚證看什麼時候結婚的啊?男方家長的做法現在就這么強勢,是不是已經對他家婚禮上的花費有所不滿了呢?既然已經到了要結婚的地步,建議還是充分溝通,不要讓雙方家長心存太多芥蒂,畢竟婚後就是兩家人的事情,萬事以和為貴,不要搞太僵。走的這些儀式形式彩禮,都是雙方家長及其代表的周圍親族階層的一場展示,是務必要充分考慮每一方心境的。
8、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是用來干什麼的?
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由男方支付給女方的聘金。 法律對於彩禮錢沒有明確規定,可認為屬彩禮范疇。 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彩禮錢多用於買傢具、家電、衣服等等,也可用來支付女方的酒席費用,還有的將彩禮錢直接作為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西周時確立並為歷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制度,是「彩禮」習俗的來源。「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征」是送聘財,就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 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 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彩禮」的表述並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但當時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蘇區頒行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中,已有了廢除聘金、聘禮及嫁妝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後,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後的《婚姻法》,均未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中的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 還有就是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例如在彩禮網上用戶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機號或郵箱,就可以很簡單為朋友送上幾注彩票和一段圖文並茂的祝福,不僅關心、維系了朋友,同時也傳遞著希望朋友發財等美好寓意。
9、男方買房給彩禮女方買陪嫁什麼
這要看女方的經濟實力,有錢的人陪嫁豪車,好家電,精裝修,經濟實力差一點的那就陪送一般的汽車和一般的家電,無所謂的,根據雙方家庭需要和能力商量著來,都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