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嫁妝清單
1、南北婚嫁上的禮儀
婚姻禮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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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禮
古代的婚姻禮儀。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征。《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納采
婚姻禮儀。為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清代的納采多為定婚禮,與歷代不同。
問名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2、中國古代婚禮習俗
開臉
屆時請兒女雙全的婦女,以兩條線互相絞合,為待嫁女子拔除臉面之汗毛。有的地區,婚內後再拔容一次,俗稱「挽面」。
戴絨花
當女子出嫁時,頭上多戴一朵絨花。絨花由編草製作成為人的形象,如麒麟送子之類。因絨花與榮華諧音有榮華富貴的意思。
穿鳳衣戴鳳冠
新娘出嫁時的穿著習俗。鳳衣鳳冠是綉有鳳龍圖案和彩飾的衣冠,象徵吉祥富貴,為古代貴族所獨有,後不分貴賤,行於一般女子,繼而又傳襲於婚禮,但因家庭貧富而有所增減。
3、山東日照訂婚都是什麼樣的程序啊?
日照的嫁娶禮儀,名目繁多且又古樸風趣。舊時,男女遵父母之命、媒約之言而成婚。婚姻講求門當戶對,同姓不聯姻。從說媒到結婚,需經過多道程序,而都有不同的內涵。
1 說媒 男女到婚配年齡,其父母便央人說媒,也有媒人主動找上門的。待雙方家長認可後,各將「庚帖」(即兒女的生辰)托媒人捎給對方,繼而進行「傳契」。舊時,男女雙方無需見面,只見媒妁之言,遵父母之命。建國後才有「相親」一說,俗稱「搞對象」,當事人可自主終身。
2 傳契 男女雙方家長同意後,即約定吉日進行傳契。男方備衣料、首飾等聘禮及寫有「敬求金諾」的媒契,裝入「拜盒」,送到女方。女方收禮,回契,契上寫「仰答玉音」幾字。至此,婚姻關系就算確立。
3 問口 又稱「送日子」、「下禮」。男方請算命先生查定舉行婚禮的日子,便將婚期預先告知女方,若商得同意,再確定下禮日期。下禮,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富者禮物豐厚,並將禮品列一清單。女方回禮簡單,但是給新女婿的鞋和帽必不可少。人們戲謔新女婿戴的新帽為「丈人帽」即出於此。大齡男女,從定親到結婚時間較短,多將傳契、下禮一次辦妥,叫做「一盒子磕」。下禮後,女方著手准備嫁妝、衣物。請夫妻、兒女雙全的所謂「全命人」棉被褥,並在被子四角裝上栗子(意取其諧音「立子」)及硬幣。五十年代,聘禮很少。六十年代,講究幾身衣服。七十年代,講究「三轉一扭」(自行車、縫紉機、掛鍾,收音機),彩禮錢有99元、190元、290元、……,不論多少,必帶「九」字,以寓「九九長遠」之意。
4 送嫁妝 建國前,嫁妝由女方陪送,故有「興家男,敗家女」之說。五十年代後,嫁妝多由男方置辦,婚前送到女方,後隨新娘出嫁時抬回。六十年代,傢具一般為「四小件」即一張抽屜桌,一對木箱,一對捧盒,一對方杌。個別戶有大衣櫥。到八十年代,傢具一般比較齊全,另有手錶、自行車、縫紉機等。近年來,電視機、收錄機、沙發較普遍。在城鎮有彩色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收錄機、高檔沙發,大小組合櫥及其他傢具。
5 送催妝、看喜、吃小飯、送大飯 婚期臨近,女方親友、鄰居饋送衣料、化妝品、糕點等禮品,稱「送催妝」。男方親朋、鄉鄰饋送禮品或錢幣,稱「看喜」。民國時期,看喜以錢物為主,富人還送「福壽鴛鴦」、「天作之合」等喜幛。八十年代後,喜錢激增,人們雖身受此累,但無可奈何。婚期前幾天,男方搬親威來「吃小飯」,來人多是女眷、孩子。男方親威都要在婚後二日或三日備禮前來賀喜、赴宴。喜家用盤分給新媳婦帶來的點心,叫「分盤子」,收到後付錢,稱「押盤錢」。
6 迎新 俗稱娶媳子。境內多在下午舉行婚禮。西部一帶中午成婚、晚上鬧洞房。村裡若有數人同日成婚,新娘子都要搶先過門。俗語道:「來得早,過得好。」迎親日,男方貼對聯,以粉紅紙糊洞房窗戶。
建國前分迎親和不迎親兩種形式。富有人家,新郎親自去迎接新娘子,備鼓樂,稱「大娶」;多數人家,新郎不親自接新娘子,僅派花轎前往。
7 大娶 新郎披紅戴花,坐藍呢小轎,領綵球大花轎(去時有人坐花轎,稱「壓轎」),鼓樂、車馬、抬夫、抬「上頭禮」的相隨。抵女家、拜岳丈、岳母,赴宴。新娘「上頭」,頂「罩頭紅」,著帶棉絮的嫁衣。天熱不能穿時,須在腰間束棉絮,示兒女厚實。由嫁女客攙扶,踏紅氈或花席入轎(雨天時由兄或弟背上轎)。女方派親屬二人(多為兄、弟)親送,稱「大客」,是男方尊貴的客人。八十年代後,多有二位姑娘相送。
花轎抵男方村後,嫁妝先進家安置。若大娶,入村後鼓樂齊鳴,倘若請有兩棚鼓樂隊,他們必競相獻技。花轎而徐徐移動,謂之「踏街」,鄉鄰看熱鬧。喜家即在大門樓頂放置兩塊紅紙包裹的,兩頭寫著「喜」字的磚和一把紅色的筷子,俗稱「擱」,據說能避邪。花轎停於大門外,新娘過馬鞍,踏氈或花席入院,拜天地,入洞房。與此同時,在洞房掛門簾。大娶時由管家掛,一般人家由轎夫掛,還邊掛邊說:「上八仙、下八仙,請下八仙掛門簾。上掛門簾生貴子,下掛門簾出狀元。兩手一齊掛,一個狀元一個探花。」入洞房後,新郎新娘吃鄰居送的水餃,俗稱「上床飯」。余者放於床底,任鬧房的人搶去給小孩吃,據說孩子吃了好養。喜家設盛宴款待送客、轎夫等人。
8 鬧洞房 以青年、孩子最積極,外姓叔伯份的亦可混入其中,「三日無大小」即指此俗。鬧房的散去,新人喝「合 酒」。待夜深就寢後,婆婆在洞房窗外扔一木墩,叨念幾句:「今年扔墩子,來年抱孫子」。農村帶有好事者在洞房窗外聽悄悄話,謂之「聽門子」。
二日:新婦下床,吃面條。「上床食骨 餷(gu zha,即水餃),下床面」,即說此俗。然後拜公婆,再拜諸親中的長輩,奉上一碗糖米水。男方設宴款待親朋鄉鄰。此後數日,都忙於待客。
六日:新婦娘家派其兄、弟送來梳妝品,稱「送篦子」,藉以看望親人。
九日:新娘偕新郎回娘家看望爹娘,俗稱「回九」,當日歸。
建國後,新娘多由兩姑娘伴送,步行到婆家。八十年代,多乘拖拉機、小汽車。少數實行旅行結婚或參加集體婚禮。(轉日照漁家旅遊)
4、結婚定日子為什麼要有三六九?
太原人於婚姻,歷來看作終身大事。在具體婚姻過程中,表現出別具風情的儀俗。
清代,在都市中,婚姻大致要經歷四道程序:
通言,俗稱說媒。憑親友從中說合,允婚後送庚帖合婚。
下聘,卜日下聘,聘禮為首飾之類。
請期,即確定婚禮日期。男方備衣飾,制喜餅,作請期帖送往女方。
迎娶,婚禮的前一天,女家送妝奩;男家則回以清酒、豬頭、蒸卷等禮品,俗稱「上頭合」。婚禮日,一般新郎不親往迎娶,僅備彩轎,請兩名中年婦女盛妝前往。一對紅燈前導,鼓樂隨行。女家則請二名稍年長的婦女盛妝伴送新娘。合巹之後,女家還要請兩名有冠帶的親族到婿家,俗稱作「男送親」,婿家酒饌款待。至此,婚儀方告結束。 婚後次日,新婚夫婦要拜祖先、父母和親族。女家要於這天送酒撰到婿家。成婚的第九日,新婚夫婦拜見岳父後母,當日即回,俗謂「回九」。彌月時,再次偕往,新郎歸家,新娘留住娘家一月,名曰「住對月」。
民國初期,通行新舊兩種婚禮儀俗。舊式儀俗大致將襲清代,最大的變化是「親迎」(即新郎到女家迎娶)。禮過程如次: 媒人作伐,雙方允請,擇日定親換帖,各送四色禮品,男家無非首飾之類,女家多為文房四寶之屬。男方定準婚娶時間,於兩個月前通知大媒並向女方下帖。迎娶前的一個月或四十天時,擇日行聘(即古之「納采」),男方彩禮為禮金二擔、四擔、八擔不等,邀同媒人送往女家,女家點數收禮,並視女婿所用回以禮品。迎娶之日,女家將妝奩送往男家,俗稱「送嫁妝」,男家則用喜轎二乘或四乘,請「引女婿」(伴郎)一人偕往迎娶。女家請賓招待,新郎謝親,借新娘乘轎而返。拜堂儀式時,要請壽星祝壽,俗稱「拜天地」。禮畢,入洞房,新娘坐帳。次日或於婚禮當日,新婚夫婦盛妝出拜祖先、親友,俗稱「參灶」。第三日或六日,新婚夫婦偕往「回門」。
上述清代及民國舊式婚禮,僅是其大概過程。每項程序中尚有許多繁文縟節、俗信講究。以帖式而言,就有雙方的草帖、定帖、聘帖、回帖、庚帖及婚書、復征書、納征書、聘財清單、奩財清單等等。雙方允婚,交換庚帖,上書雙方的生辰八字,卜算命相是否相合。行聘日、迎娶日都要陰陽先生卜擇吉。雙方互送聘財、奩財都要雙數,取其成雙成對之意。在婚儀過程中還有許多避諱禁忌。整個婚姻過程處處充滿繁冗、迷信和封建禮教。
相比之下,民國中期的婚禮儀俗則大為化繁就簡。
結婚之前,男女雙方互換信物及定婚帖。男家確定結婚日期後,書面徵求女方同意,即行籌辦,通知親友,擇定結婚禮堂。當時,有在教堂舉行婚禮者,也有在會館、飯店或家中舉行婚禮者。門前張燈結綵,富有人家更張花坊。禮堂設幾案,新郎、新娘、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以及男女來賓均按一定席次。迎娶時不再使用花轎和儀仗,改用花車(汽車或馬車)。結婚典禮之後,攝影以作紀念。 這種婚禮,雖已開始呈現現代文明氣象,但仍嫌浪費,特別是要大宴賓客,送禮,為生活貧困者難以負擔。因此,當時出現了用西餐或茶點待客的習俗。
太原郊縣的婚俗與都市大為不同,呈現出五彩繽紛,徐溝一帶婚俗最具特色:
訂婚時,由媒人或戚友出面,兩家各以生辰八字互換。命相若合則開始相親。相親有「明相」、「偷相」之分。明相時,媒人引男方及其家長到女家相親,相中則留飾物為訂證,俗稱飾物為「記手」。為防止相親不成使婦女難為情,多採用偷相,即在劇場或親戚鄰居家相親。若偷相較滿意再行明相。
挑選吉日,兩家各具紅帖及禮物互換,俗稱「送帖」。通過此道手續,即為訂婚約成。
男家確定婚期,擇吉日備帖通知女方,同時將新婚衣飾送往女家,俗稱「通信」。
迎娶之日,男家備四人喜轎二乘或四乘,鼓樂幾對以及鹵薄(儀仗隊),新郎拜祖宗神軸,前往女家迎娶。同時延情有頂裁(功名)一人伴新郎前往,稱作「娶客」。女家也要於親族中選男子一人伴新娘,稱之「送客」。亦有娶客、送客各為二人者,稱作「雙娶」。
拜堂時,新郎由贊禮生導引,新娘由二名婦女攙扶,男前女後到神軸前行三跪九叩大禮,俗稱「拜天地」。
婚後十日,女家接新郎新娘回娘家,設筵款待,俗稱「換十天」。至此,整個婚儀方告結束。
在婚姻締結的自始至終,每一步驟還有若干俗信講究:
訂婚日,女方收飾物錢幣之後,要用帶根穀苗一束和銅、鐵、膠各一塊回報男方。
通信日,女方的回禮為筷子一雙,滿貯蜜的酒樽一隻,面蒸獅、虎各一雙,石榴一個,銅、鐵、膠各一塊。
婚日,雞叫或黎明時刻,新娘和新郎都要吃早餐。
婚日晨,新娘開臉要延請完全女人(有父母、子女、丈夫者),其坐的方向及吉時均按陰陽先生指定。炕上擺一把椅子,椅前放一塊磚坯,椅下放一桶水,新娘坐在椅子上,完全女人一邊用扇子扇,一邊唱念:「坐椅子,扇扇子,丫頭蠻妮子侍候一輩子。」
無論新郎、新娘,即使在盛夏酷暑,婚日都必須穿棉衣或棉褲。
新郎接娶新娘時,要偷一雙筷子和一隻酒杯。鹵薄(儀仗)中有人挑兩瓶酒,岳家留一瓶,將另一瓶換上水挑回男家。晚間,即以岳家水煮飯,俗稱「和氣拌湯」。新人食用時,有人祝辭:「媽家水,婆家面,和氣拌湯長壽面,豆芽兒娃娃一串鏈。」
新娘入轎時,要由長輩或兄弟背負入轎。
進男方大門,贊禮者先於門左右點燃草把,然後用斗(或柳條桶)裝的馬草撒在轎後,並將馬鞍置於轎前令新郎跳過。新郎新娘都要踩在草苫或紅氈上進人喜房。同時,贊禮者將一個織布機軸,一把腰刀,一面銅鏡系成一束交於新郎。這三樣東西一直要在洞房內伴新娘十天。
入洞房後,新郎先登炕,然後新娘坐在炕上。新郎站在新娘身旁用弓搭箭作出向四方射的樣子,然後方揭開新娘蓋面帕,並摘下新娘頭上的笄藏在懷中。
婚禮後的次日清晨,新婦要在鄰家梳頭,梳頭者祝辭曰「一木梳,兩櫳子,養下娃娃戴項子」等等。
婚禮過程中的俗信,都有一定的含義,或取其諧音,或以物寓義,或賦以象徵,目的都是為了夫妻和美,合家歡樂,子孫綿衍,富貴長壽。穀苗有嘉禾之義,象徵吉祥;銅鐵含義堅貞;膠象徵夫妻和美,如膠似漆;蜜寓意甜甜蜜蜜;筷子表示夫妻成雙成對,齊頭到老;棉衣、棉褲則預祝日子過得厚厚實實;坐在桶上是希望生活中通通順順;石榴寓義多子;背新娘入轎,表示不沾娘家土,怕帶走娘家的運氣,等等。
禁忌也充滿婚儀過程之中。婚前要由陰陽先生選擇婚期,必於男女雙方及家族長者都有利。有妨礙者,婚日忌見面;娶客、送客、攙新娘者、為新娘開瞼者等一應人,其屬相必須與新人無沖撞;兩新人在百日之內忌與其他新婚者見面。迎娶之時,沿路碰見有石,要用紅土畫一個「十」字,經過廟宇要用紅氈遮擋喜轎。這里的各項禁忌,帶有濃厚的迷信色彩,其目的是為了避凶化吉。這種消極的防範性信仰行為和手段,產生於生產落後、科學不發達、人們意識低下的條件下,代代傳承,約束人們的行為觀念。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生產力的提高,人們逐漸認識到了禁忌的愚昧性,在當代已不多見。
最令人懷念的是本世紀5O年代後期至70年代初期的婚俗,文明、簡朴蔚成風氣。男女雙方當事人,通過自由戀愛或經人介紹而相互了解一段時間,雙方情投意合,即行登記結婚。一身新衣,兩床新被;瓜子清茶,糖果香煙即為待客之物;親朋送一點薄禮以作紀念。其餘一切繁縟程序儀禮,一概不行。
近些年,婚俗在某些方面大有復舊之勢,一些新的陋俗亦漸形成。
其一是厚禮,70年代後期,一般送禮三至五元,十元就算厚禮了,近時逐年加碼,成倍上漲。
其二是侈宴,多在飯店包席,少者六七桌,多者有幾十桌,借宴請收禮,以彌補婚姻准備過程中的開銷已成為一種風氣。
其三是追求氣派,婚日,多備小轎車接迎新娘,大多備幾輛小車、麵包車或大客車,車隊浩浩盪盪,場面闊氣宏大,其中有租車者,使用公車者亦不在少數。
其四是嫁妝豐厚,70年代到80年代之初,一般僅追求新房傢俱陳設,當時有「三十六條腿」,稍後有「七十二條腿」之說,婚裝無非毛料衣服,用具無非自行車、手錶,已初顯侈風。現在,除高檔傢俱之外,冰箱、彩電、音響、洗衣機等家電必備,飾裝已發展到金首飾,裘皮衣之類,娘家陪嫁物品也在數千元以上,雙方開銷不下數萬元。
其五是繁縟儀節和迷信抬頭,結婚時講究開門錢,開箱錢,擇吉日,看屬相,愛面子、講排場在當代婚俗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前幾年太原人婚俗中的新陋俗要數半夜放炮了,這種陋俗不見傳承,為太原一地獨特的流俗。午夜鞭炮聲,驚醒千家夢,以一人一家之喜,而造成左鄰右舍之憂,是極不文明的行為了。其實,半夜放炮並不是什麼吉利之舉,據傳我國南方寡婦再婚才半夜放炮哩。近年禁炮之後,結婚半夜放炮的陋習才得以革除。
結婚挑選日子,也是近年來太原地區普遍的風俗行為,多以逢有三、六、九的日子為吉,若能逢到陽歷陰歷日子和星期都帶有三、六那就更吉了。 擇吉日古代婚禮中稱之為「請期」,男方請人卜定婚日後通知女方,征詢意見。其中含有一個重要的意思是要避開女子的經期,使得「陽倡陰和」(《儀禮·士昏禮》)。後世,迷信之說猖獗,古人的科學用意反而不為人所知了。實際上,古代的擇吉有一套講究,目的是為了避開太歲等凶煞,並非選擇三、六、九日,因涉及迷信,不再贅述。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講了一個擇吉的故事:漢孝武帝曾聚會占家問曰:「某一天可以娶婦么?」各種占卜家都有一套推算的方法,結果各持一端。五行家回答說可以,堪輿家說不可以,建除家認為不吉,叢辰家認為大凶,歷家認為小凶,天一家認為小吉,太乙家則認為大吉。眾占卜家爭辯不已,取不得統一意見。最後漢孝武帝只得勉強採用了五行家的說法。如果依照佔卜,那就只好終身不結婚了。
5、中國古代女子的婚姻習俗與社會地位
六禮
古代的婚姻禮儀。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征。《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納采
婚姻禮儀。為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清代的納采多為定婚禮,與歷代不同。
問名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6、誰知道清朝婚禮的禮儀?越詳細越好
一。清朝官員的官員婚禮
凡是官員結婚,先以媒妁通言女家,如果兩家滿意,便擇吉行納采禮。根據清朝政府的規定:公、侯、伯成婚的納采禮,緞衣五襲,緞衾褥三具,金約領一具,金簪王枝,金耳飾全副,一品官納采禮,緞衣四襲,其餘同侯伯;二、三品官納采禮,緞衣三襲,緞衾褥二具,余與一晶官同,四品官以下至九晶官的納采禮,緞衣二襲,緞衾褥一具,金約領一具,金耳飾全副。 納采日,主人吉服,命子弟為使,從人攜帶禮物送到女家。至門,女家主人吉服迎入,從者將禮物陳於廳堂,使者說明納採的來意,主人表示接受,並告於廟。主人招待使者,上茶少坐,使者及從人辭歸,主人送於門外。是日,官員納采禮之家,設宴款待賓朋,用牲數目有嚴格規定,不得越制。公爵納采日設宴用牲九,侯伯遞減,一品官行納采禮設宴准用牲六,二品官准用牲四,三晶官准用牲三,四品官以下准用牲二。 結婚前一日,女家送妝奩於官員家,陳於廳堂,以示女家陪嫁之豐厚。 結婚之日,官員家一面備辦酒席大宴賓朋,一面設儀衛,以婦輿遣人至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吉服在家等候,無須親迎。女家將出嫁的姑娘打扮起來,等候迎親的車輿。當車輿至,由嫂或其他女人扶姑娘上車,迎親隊伍返回家門,由女侍引導新娘入室。然後,新郎與新娘行禮如儀,再行合巹禮。當天,宴席的數目,在《大清會典事例》上有規定,同樣不得越制。 品官之子,未受職者,婚禮視其父;已受職者,各從其品。
二。清朝滿族青年男女相愛後,婚前有一個"相看"的程序,即男方母親到女方家觀看姑娘的容貌,詢問年齡,並考察姑娘家的有關情況等。如果各方面滿意,男方母親就送一份禮物 給女方家,婚事就算確定了。結婚前幾天,男方家要給女方家送 彩禮(俗稱過禮)。彩禮一般經較豐厚,有衣服,首飾,器皿和現金等。結婚前一天,新娘由陪娘陪伴,坐轎或坐車到男方家附近預先借好的住處下榻,俗稱"打下墅",第二天由男方在下榻處迎娶新娘。這種風俗源於歷史上清朝軍隊多年征戰,長年不歸,滿族姑娘赴軍營完婚,需先在軍營附近借房暫住,久而久之,便成一俗,現此俗已變,改為在女方家迎娶。 結婚這天,由父母子女俱全的長輩婦女布置洞房,鋪好床後,在被子四周放置棗子、花生、桂圓、栗子,取其早生貴子之意,然後在被子中間放一如意或蘋果。同時在洞房內奏樂,稱為響房。喜轎要裝搶得十分漂亮,並擺在院子里,叫做亮轎。 婚禮這天,新郎由長輩陪同到女方家迎親,在女方家向岳父岳母叩頭後,即可迎娶新娘返家。一路嗩吶高奏,鼓樂喧天,吹吹打打地一直把喜轎抬到洞房外。進洞房前,地下放一火盆,新娘的喜轎從火盆上經過,據稱這是為了避邪。喜轎到了洞房門前,新郎手拿弓箭,向轎門連射三箭,俗稱為箭射新娘,射完後新娘才能下轎,新娘下轎後,有人將一個紅綢扎口,內裝五穀雜糧的花瓶(俗稱寶瓶)放在新娘手中。接著在門坎上放置馬鞍,讓新娘從上面跨過去。當新娘在床上坐穩後,新郎就可以揭去姑娘頭上的蓋布。這時候,新郎新娘按男左女右的位置並肩坐在新床上,舉行坐帳儀式:由長輩婦女把新郎的右衣襟壓在新娘的左衣襟上,然後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吃半生不熟的麵食,以含生子之意。 接著還要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要拜天地、祖先、父母和長輩,夫妻要對拜。晚上也有鬧房的習俗。婚禮期間,男女雙方家裡都要大宴賓客,接受親朋好友和來賓的祝賀。
祭拜:男方在婚禮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要舉行。安慶禮:依八字、房屋座向拜母床。結婚當天祭祖:男方出門迎娶前,應先祭祖迎親:迎親車隊以雙數為佳,六的倍數最佳燃炮:迎親禮車應於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慶祝。食姐妹桌:新娘出發前要與家人一起吃飯,表示別離,大家要說吉祥話。請新郎:禮車至女家時,一男童持茶盤恭候新郎,新郎下車後予男孩紅包答禮,再進入女家。討喜:新郎與女方家人見面問好之後,應持捧花給待嫁之新娘,此時新娘之姐妹或好友應刻意阻擾,經新郎哀求後以九九九元紅包禮成交,喻長長。蓋頭紗:新郎予捧花後,將新娘頭紗放下並挽出大廳。拜別:新郎與新娘上香祭祖,新娘叩拜父母道別,新郎行鞠躬禮即可。出門:新娘由一福份高之女性長輩持竹篩或黑傘護走,進入禮車。禮車:應懸掛一棵由根至葉的竹子,根上掛著蘿卜,意有頭有尾。禮車後方則有朱墨畫的八卦竹飾。敬扇:新娘上禮車前,由一生肖吉祥之男童持扇置於茶盤給新娘回贈紅包禮。不說再見:當所有人要離開女方家時,絕不可向女方家人說再見。潑水:新娘上禮車後,女方家長將一碗清水、稻穀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兒已是潑出去的水,並祝女兒事事有成、有吃有穿。擲扇:禮車啟動後,新娘將扇子擲至窗外,謂棄壞性子;擲扇後應哭幾聲,且在禮車後蓋竹篩象徵繁榮。迎娶隊伍以竹篩為先,青竹連根帶葉,竹端系豬肉一片,防邪神白虎。燃炮:一路燃放禮炮,車抵男方家門時,家人應燃炮竹。摸橘子:由拿著兩個橘子的小孩迎接新人,新娘輕摸橘子,並贈紅包答禮。牽新娘:新娘下禮車時,由男方一福氣長輩持竹篩頂在新娘頭上,並扶持新娘入廳。忌踩門檻:門檻代表門面,故新人應橫跨門檻過去。新娘入廳後要跨過火盆踩碎瓦片。敬茶:將新娘介紹給家中長輩認識。拜天地: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相拜,送入洞房。進洞房:以竹篩覆床,桌上置銅鏡壓驚,新人共同坐在預先墊有新郎長褲的長椅上,謂兩人同心,並求日後生男。然後新郎掀開新娘面紗,合飲交杯酒、吃甜湯,象徵早生貴子。忌坐新床:婚禮當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觀禮喜宴:宴請客人,同時舉行觀禮儀式。送客:喜宴完畢後新人立於門口端喜糖送客。吃茶:由男方已婚親友喝新娘的甜茶說吉祥話並贈紅包。鬧洞房。這是傳統禮儀與清代並無太大差異。具體到各地就有微小所出入。
婚姻禮儀(一) 六禮古代的婚姻禮儀。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征。《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納采婚姻禮儀。為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清代的納采多為定婚禮,與歷代不同。問名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納吉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7、請問結婚前雙方家庭間有些什麼禮儀?
婚姻禮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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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禮
古代的婚姻禮儀。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征。《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納采
婚姻禮儀。為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清代的納采多為定婚禮,與歷代不同。
問名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納征
亦稱納成、納幣。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征禮的,行納征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征的禮物各有定製,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後演變為財禮。
請期
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復命。至清代,請期多稱通信,即男家用紅箋,將過禮日、迎娶日等有關事項一一寫明,由媒人或親自送到女家,並與女家商議婚禮事宜。
親迎
又稱迎親。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闕祥,親迎於渭。」親迎禮始於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於渭水。此禮歷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帶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岳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御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內。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
婚姻禮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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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雁禮
婚姻禮儀。從周代至清末,在按六禮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納征(下聘)禮以外,其餘五禮均需男方使者執雁為禮送與女家。因為雁是侯鳥,隨氣候變化南北遷徙並有定時,且配偶固定,一隻亡,另一隻不再擇偶。古人認為,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配偶固定合乎義禮,婚姻以雁為禮,象徵一對男女的陰陽和順,也象徵婚姻的忠貞專一。後來因雁越來越難得,人們就改用木刻的雁代之,到近代,改用鵝、鴨、雞三種活禽代替行奠雁禮,以定婚姻的和順。用雁之禮,朝鮮等國也襲用。
議婚
亦稱議親。商議婚娶的最初階段,即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三階段。由男方派人到女家提親開始,經過換帖、卜吉、合婚、相親等程序,到訂婚為止。《聊齋志異·青蛙神》:「雖故卻之,而亦未敢議婚他姓。」
問肯
即求親。婚姻禮儀,即六禮中的第一禮納采。元代王曄《折桂令·答》曲:「一個將百十引江茶問肯,一個將數十聯詩句求親。」
合婚
亦稱合八字,古稱卜吉。婚姻禮儀。是問名禮中的程序之一。雙方議婚之初,在開出八字後,審合男女雙方名號及生辰八字。古代是各自行卜,問鬼神,告家廟。近代則是請陰陽先生卜占男女命是否相合,相合則婚,相剋則婚不成,要將雙方的生辰八字退還。
壓庚
又稱壓帖。婚姻禮儀。是六禮之納吉中的一項內容。經過對合雙方的八字帖後,男家用禮盒裝上庚帖,上壓釵釧和如意送往女家。又,將對方的八字帖壓於家廟或祖先牌位下或供案香爐下,意請先人鑒之,如三日內家中平安者,可行婚姻,亦稱壓庚。
相親
亦稱相門戶、對看。婚姻禮儀。即在議婚階段換過庚帖後,由媒人聯系安排,雙方長親見面議親。歷代相親儀式大同小異。舊時男女當事人並不相見,而由父母長親包辦。
訂婚
婚姻禮儀。即訂立婚約的儀式。通過這個儀式,表示正式定下雙方的婚事。古代,男方以雁為禮,去女家商定婚事,雁成為婚姻的信物。近代多用飾物、衣物、食物為禮,送往女家,送禮之後,婚約即成。訂婚的表現形式 為婚書及財禮。封建社會,訂婚是結婚的必經程序,雙方均不得反悔。新中國成立後,訂婚已不是法定程序,男女雙方只要出於自願,合乎婚姻法的條件還要進行登記注冊。
嘗湯獻花
婚姻禮儀。訂婚後,男家長者赴女家,與女家長者一道焚香禱祝上天保佑。禮畢,女家設宴。席上先嘗湯,上清湯四碗,碗口上以紅線作十字交叉,線頭墜銅錢,以示姻緣開頭。嘗過湯後,上盤裝四個豬蹄,每個上插紅花,盤中置刀一把,刀柄上纏紅綢,此謂獻花,含締結婚約之意。嘗湯獻花後,訂婚禮為正式完成。
婚姻禮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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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聘
婚姻禮儀。是男女雙方同意結婚後,由媒人往來商議男家聘金和女家嫁妝的種類、數量的程序。一般根據雙方的家庭地位和財產的多少及當婚男女 的人品而確定,明顯帶有買賣婚姻的痕跡。
下插定
婚姻禮儀。是專門送約定婚姻信物的儀式。男家向女家提出訂婚,將女子插戴的首飾送到女家,作為婚約信物。《儒林外史》第二十七回:「但我說明了他家是沒有公婆的,不要叫鮑老太自己來下插定。」
下財禮
亦稱下彩禮、下財、下禮、過禮、過彩禮、放定、下定、行大盤、行聘、行聘禮等。婚姻禮儀。即完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財禮。財禮的數量品質,各地不同,主要視家境的貧富而定。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釧、金 、金帔墜者是也。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下財禮即依禮制,也要徵得女方同意,實質是送和要結合。行聘前,先由媒人執彩禮帖(禮品清單)與女家商議,往往雙方對數量品質多存爭議,需商議多次方能定下。行聘時,男家備禮書,置於紅漆木盤上,排隊手捧肩挑禮品,伴以鼓樂送至女家,女家協助將禮品擺開,供女家親友鄰人觀賞過目。女方收下,下財禮畢,婚約正式成立。
回盤
亦稱回禮、回情、答回。婚姻禮儀。婚娶前,男方行聘禮,女方收下後,視情給一定回禮。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男擇日下聘,(女方)亦以禮物答回。」因回禮多用盤捧上,故稱回盤。
良辰
亦稱良辰吉日。即選擇的宜於成婚的日子。要按黃道推算或由陰陽先生選擇,或依皇歷所載而選。唐代李商隱《流鶯》:「巧囀豈能無本意,良辰未必有佳期。」《水滸傳》:「今日是個良辰吉日,賢妹與王英結為夫婦。」對良辰的選擇大多注重日子、季節、月份,以求吉利。
隨禮
也稱隨份子、湊份子。婚姻禮俗。是在男女結婚前,親友們按約定的數額出錢,集中之後做賀禮,交付將要結婚的男女。舊時隨禮只限於男家的親友,現代女家的親友也從此俗。
添箱又稱添房。婚姻禮儀。是接到男家請期後,女家將嫁女的吉日寫成喜貼,送往各親友家,凡接到喜貼的親友,一般均以錢物為禮送至女家賀喜。添箱與添妝不同處是不將錢物直接給新娘,而是給女家,是家庭間的禮儀交往。
造子孫林
婚姻禮儀。嫁娶時男方聚眾造林,以供新婚夫婦日後維持生活,贍養老人和為老人送終之需。可依時令在婚禮前或婚禮後擇日舉行,此禮含造福子孫之意。
三請三邀
婚姻禮儀。婚前女家請未成禮的女婿上門宴飲,男方先是敬謝,再請,再謝,三請之後,男方才赴往,以示持重。男方在迎娶時,也要備三請三邀帖,到女家後次第投入,方能獲女方同意。
婚姻禮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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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床
也稱鋪房。婚姻禮儀。即女家人在送嫁妝時一並布置新房。一般在婚前三日,也有前一二日舉行的。此禮起源甚早,宋時十分通行。司馬光《溫公書議》卷三:「親迎前一日,女氏使人張陳其婿之室,俗謂之『鋪房』。古雖無之,然今世俗所用,不可廢也。」
同鞋
婚姻禮儀。把新人的鞋同放一處,祈祝新婚夫妻同偕到老。此禮源於東晉,其時,凡娶婦之家的聘禮中都備有絲麻鞋一雙,合而置於新床床頭上,取「和偕」之意。後世演變為准備男女鞋各一雙,並將新娘的鞋套於新郎的鞋之中,以為男女同鞋(同偕)。
催妝
婚姻禮儀。謂女方出嫁須得男方多次催促,才梳妝啟行。催妝要多次:婚禮前二三日,男家下催妝禮,有鳳冠霞披、婚衣、鏡、粉等。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先一日,或是日早,下催妝冠帔花粉。」到迎親時,女方家門緊閉,男方為催新娘啟門登轎,則反復吹奏催妝曲,放催妝炮,伴以遞開門封。
哭嫁
也稱哭轎、嘆情。婚姻禮儀。是新娘出嫁時作為告別的哭唱儀式。《周易·爻辭》:「屯如 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後世的新娘哭嫁則成為嫁娶中的一個程式,不哭反受人非議。哭的時機不一,有前一晚開始,有上頭後,也有臨上轎前等等。哭的內容從離家的惜別,對父母的感恩,對兄弟姊妹的囑托到對某些委曲和婚姻不盡人意處的發泄等均可涉及。哭的技巧甚至要經學習傳授,而且有陪哭烘托。
開面
亦稱開臉、絞面、絞臉、擇臉、升眉等。婚姻禮儀。是用絞合的雙線絞去新娘臉上汗毛,剪齊額發和鬢角,修眉毛扮妝的儀式。女子一生只開一次面,作為嫁人的標志。《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五:「三日之前,蕊珠要整容開面,鄭家老兒去喚整容匠。」古代女子開面,是在上頭前三日進行。近代則有在婚禮前與上頭同時進行的,也有在結婚當天下午或晚上進行的,還有在婚後第二天清晨或上午進行的。多由父母兒女齊全的全福人或新娘的妯娌開面。
上頭
亦稱上梳。是舊時女子嫁前改變發型的禮儀。原為古代對男子加冠、女子加笄儀式的通稱,以作男女成年的標志。南朝梁簡文帝《和人渡水》詩:「婉娩新上頭,湔裙出樂游。」後世逐漸演變為在娶、嫁前三日或一日或當日舉行,男更成年裝束,女改婦人衣飾,既標志成年同時標志可婚嫁。後作為女子出嫁前更改發型的專用儀式。此儀式還包括穿上婚服,梳洗,佩戴首飾等。上頭多在黎明時舉行,要鋪席、焚香、燃燭。
新娘辭親
婚姻禮儀。是女子出嫁時與家中親人辭別的儀式。一般在婚禮前進行,對父母行跪拜大禮,感謝父母養育之恩,訴離別之情,拜哥嫂以托家事,叮嚀姊妹孝敬父母。
扣茶飯
亦稱餓嫁。舊時婚禮中約束新婚的禮節之一。即在婚禮過程中不允許新娘上廁所。婚禮正日,新娘從清晨上頭梳妝開始,直到鬧房結束為止,都不許上廁所,以防亂了陰陽。因此,將要出嫁的女子必須節制飲食,早做防範准備。一般從婚禮前數日起,就只進食含水量少,不易消化且含蛋白質多的食物。
婚姻禮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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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彩
婚姻禮儀。有時泛稱披紅掛彩。舊時迎娶日前,男家將門戶裝飾一新,門貼紅喜聯,窗貼紅雙喜字及吉祥圖案,大門懸掛結綵球的紅布或紅綢。此禮相沿至今。
打花燭
又稱滿堂紅。婚姻禮儀。婚禮的前一天晚上,新郎睡在新房裡,睡前,由男方親友選兩名女童,手執大紅燭,在全福人的指點下,將新房裡里外外照耀一遍。以紅光照耀,祝吉祥喜慶。
送介席
又稱離娘席。婚姻禮儀。是男家去女家接親時,帶去一兩桌專門給新娘的父母吃的酒席。送此席表示女婿把新娘與娘家人分開,以此為安慰。這種酒席是經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有婿為半子之寓意。
送親
婚姻禮儀。是在男家迎親時,女家親屬送新娘到男家。送親人多由新娘的母輩或已婚的姐、嫂擔任,稱送親娘子,他們不同於喜娘儐相,主要任務不是陪伴而是護送。《醒世恆言·賣油郎獨占花魁》:「劉四媽就做大媒送親,朱重與花魁娘子花燭洞房,歡喜無限。」
抱長命雞
婚姻禮儀。是嫁娶中象徵男女吉祥如意的婚禮儀式。臨近迎娶,男方備紅公雞一隻,女方備肥母雞一隻,以雞為「吉」。女家出嫁時,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著,到男家,將兩雞拴作一處,抱雞人並不時打公雞,直至公雞無力伏地,象徵妻征服丈夫。兩只雞不能宰殺,任其老死。
壓轎
也稱押轎。婚姻禮儀。去女方迎親,男方一般准備兩頂轎子:一頂花轎抬新娘,一頂呢轎新郎自乘。去時,花轎空被認為不吉利,為了不空轎,一般要選靈秀的幼童一至兩名與新郎分乘於花轎和呢轎內,稱為壓轎。
(待續)
8、急求南通如皋地區婚嫁習俗?
首先要找介紹人,這個介紹人不一定是介紹你們雙方認識的人,介紹人最關鍵的作用是給你們雙方討價還價做一個緩沖,直接談的話萬一談蹦了就沒有回緩的餘地了。介紹人是雙方都有的,由介紹人來商談彩禮的項目,一般都是錢。數目以萬為單位,帶上8888的零頭。女方收到禮金後要回一部分,看女方的摳門程度,有一分都不回的,也有大方的能回一半。假如有訂婚這道程序的話可能要出兩次彩禮。一般來講結婚有定親、下聘、迎親、宴席、會親幾個部分。這個都是很簡化的版本了,定親就是在介紹人把關關節節談好之後雙方家長確認孩子的婚事,下聘就是把你的彩禮送到女方家裡,這里要注意不只是女方家要准備彩金和禮物,女方的主要親屬也是要准備禮物的,,禮金就不必了,而且規格可以降低,主要是就是煙、酒、茶葉、肉、糖什麼的。種類要是雙數,每個種類的數量也要是雙數,最好是每樣乘以4,這樣女方直接回一半回來還是雙數。下聘的禮物都是要回一半的,禮金嘛上面說過了。然後迎親就是你弄上幾輛好車也是要雙數,紮上花去接新娘子,去的時候雙車雙人,每輛車上都跟兩個人,接回來的時候新娘帶上一個伴娘什麼的,也還是雙數,接新娘子還要准備N多的禮品,值錢的部分還是煙酒什麼的,然後再准備點,糕、粽、團、園、四樣出門前鞭炮齊鳴送行,到了新娘家要准備開門包,就是小數額的紅包,准備這么幾十個,一次發倆,防止女方家的親屬堵門。進了門之後吃湯圓,吃完就帶新娘子回家。然後就是宴會,辦酒席。會親就是酒席辦完之後找個時間雙方親屬認識認識。
9、想問一下,古代男女之間的禮儀是怎麼樣的?
我國自古以來就頗為注重禮儀規范,在人生大事婚姻中更有許多必須要注意到婚禮禮儀。
問名,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納征亦稱納成、納幣。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征禮的,行納征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征的禮物各有定製,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後演變為財禮。
請期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復命。至清代,請期多稱通信,即男家用紅箋,將過禮日、迎娶日等有關事項一一寫明,由媒人或親自送到女家,並與女家商議婚禮事宜。
親迎又稱迎親。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闕祥,親迎於渭。」親迎禮始於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於渭水。此禮歷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帶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岳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御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內。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
奠雁禮從周代至清末,在按六禮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納征(下聘)禮以外,其餘五禮均需男方使者執雁為禮送與女家。因為雁是侯鳥,隨氣候變化南北遷徙並有定時,且配偶固定,一隻亡,另一隻不再擇偶。古人認為,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配偶固定合乎義禮,婚姻以雁為禮,象徵一對男女的陰陽和順,也象徵婚姻的忠貞專一。後來因雁越來越難得,人們就改用木刻的雁代之,到近代,改用鵝、鴨、雞三種活禽代替行奠雁禮,以定婚姻的和順。用雁之禮,朝鮮等國也襲用。
議婚亦稱議親。商議婚娶的最初階段,即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三階段。由男方派人到女家提親開始,經過換帖、卜吉、合婚、相親等程序,到訂婚為止。《聊齋志異•青蛙神》:「雖故卻之,而亦未敢議婚他姓。」
問肯即求親,即六禮中的第一禮納采。元代王曄《折桂令•答》曲:「一個將百十引江茶問肯,一個將數十聯詩句求親。」
合婚亦稱合八字,古稱卜吉。據了解合婚是問名禮中的程序之一。雙方議婚之初,在開出八字後,審合男女雙方名號及生辰八字。古代是各自行卜,問鬼神,告家廟。近代則是請陰陽先生卜占男女命是否相合,相合則婚,相剋則婚不成,要將雙方的生辰八字退還。
壓庚又稱壓帖。是六禮之納吉中的一項內容。經過對合雙方的八字帖後,男家用禮盒裝上庚帖,上壓釵釧和如意送往女家。又,將對方的八字帖壓於家廟或祖先牌位下或供案香爐下,意請先人鑒之,如三日內家中平安者,可行婚姻,亦稱壓庚。
相親亦稱相門戶、對看。即在議婚階段換過庚帖後,由媒人聯系安排,雙方長親見面議親。歷代相親儀式大同小異。舊時男女當事人並不相見,而由父母長親包辦。
訂婚即訂立婚約的儀式。通過這個儀式,表示正式定下雙方的婚事。古代,男方以雁為禮,去女家商定婚事,雁成為婚姻的信物。近代多用飾物、衣物、食物為禮,送往女家,送禮之後,婚約即成。訂婚的表現形式 為婚書及財禮。封建社會,訂婚是結婚的必經程序,雙方均不得反悔。新中國成立後,訂婚已不是法定程序,男女雙方只要出於自願,合乎婚姻法的條件還要進行登記注冊。
據了解嘗湯獻花是訂婚後,男家長者赴女家,與女家長者一道焚香禱祝上天保佑。禮畢,女家設宴。席上先嘗湯,上清湯四碗,碗口上以紅線作十字交叉,線頭墜銅錢,以示姻緣開頭。嘗過湯後,上盤裝四個豬蹄,每個上插紅花,盤中置刀一把,刀柄上纏紅綢,此謂獻花,含締結婚約之意。嘗湯獻花後,訂婚禮為正式完成。
議聘是男女雙方同意結婚後,由媒人往來商議男家聘金和女家嫁妝的種類、數量的程序。一般根據雙方的家庭地位和財產的多少及當婚男女 的人品而確定,明顯帶有買賣婚姻的痕跡。
下插定是專門送約定婚姻信物的儀式。男家向女家提出訂婚,將女子插戴的首飾送到女家,作為婚約信物。《儒林外史》第二十七回:「但我說明了他家是沒有公婆的,不要叫鮑老太自己來下插定。」
下財禮亦稱下彩禮、下財、下禮、過禮、過彩禮、放定、下定、行大盤、行聘、行聘禮等。據廣州禮儀了解下財禮即完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財禮。財禮的數量品質,各地不同,主要視家境的貧富而定。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釧、金 、金帔墜者是也。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下財禮即依禮制,也要徵得女方同意,實質是送和要結合。行聘前,先由媒人執彩禮帖(禮品清單)與女家商議,往往雙方對數量品質多存爭議,需商議多次方能定下。行聘時,男家備禮書,置於紅漆木盤上,排隊手捧肩挑禮品,伴以鼓樂送至女家,女家協助將禮品擺開,供女家親友鄰人觀賞過目。女方收下,下財禮畢,婚約正式成立。
回盤亦稱回禮、回情、答回。婚娶前,男方行聘禮,女方收下後,視情給一定回禮。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男擇日下聘,(女方)亦以禮物答回。」因回禮多用盤捧上,故稱回盤。
良辰亦稱良辰吉日。據了解良辰即選擇的宜於成婚的日子。要按黃道推算或由陰陽先生選擇,或依皇歷所載而選。唐代李商隱《流鶯》:「巧囀豈能無本意,良辰未必有佳期。」《水滸傳》:「今日是個良辰吉日,賢妹與王英結為夫婦。」對良辰的選擇大多注重日子、季節、月份,以求吉利。
隨禮也稱隨份子、湊份子。據了解隨禮是在男女結婚前,親友們按約定的數額出錢,集中之後做賀禮,交付將要結婚的男女。舊時隨禮只限於男家的親友,現代女家的親友也從此俗。
添箱又稱添房。據了解,添箱是接到男家請期後,女家將嫁女的吉日寫成喜貼,送往各親友家,凡接到喜貼的親友,一般均以錢物為禮送至女家賀喜。添箱與添妝不同處是不將錢物直接給新娘,而是給女家,是家庭間的禮儀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