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不推彩禮
1、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需要退嗎?
女方提出離婚,彩禮是否需要返還,這一般要看男方的態度了,如果男方不主張返還的,女方無需返還。如果男方主張返還的話,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女方需要返還彩禮。法定返還彩禮的情形具體如下: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也就是說,給付彩禮後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也就是說,辦理了結婚登記了,其實並沒有像夫妻一樣在一起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男方給予女方的財物,數目一般比較大,這樣就會導致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適用第二、三項規定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訴離婚要求返還彩禮的,法院也會判決返還一定的彩禮。在扣除必要的花銷之後,根據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來判決返還彩禮的比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分手後女方不退彩禮怎麼辦
法律分析:1、首先,彩禮一般是不退還的。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的情形,法院才會予以支持。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2、法院講究的是證據,你要舉證證明彩禮的存在!根據你講的你可以提供證人證言。但是單純的證人證言證據力較低。如果你不能承擔舉證責任,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敗訴結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離婚時女方彩禮需要退嗎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離婚女方是可以不退回彩禮的。但如果男女雙方解除夫妻關系時存在以下幾點情況的,綜合考慮還是可以退回彩禮。1、男方給了女方彩禮後,雙方沒有去相關部門進行夫妻關系的合法登記。2、男女雙方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夫妻,但卻沒有一起生活,互相照顧。3、在結婚前男方給了彩禮後,致使自己的生活陷入困難的。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具有嚴格的針對性,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系基本確定後,按照當地風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欲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因此,若當初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財物是基於當地風俗習慣,為了與對方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必須給付,具有明顯的地方習俗性,屬於彩禮。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衍生問題:
彩禮退還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4、女方提出的離婚,彩禮不退可以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辦理了結婚手續的那麼是不需要返還彩禮的,婚後所得的財產是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要平均分割的。可以不用退彩禮。車輛是在婚前購買的話,屬於個人財產。建議夫妻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5、女方起訴離婚彩禮不退怎麼辦
起訴離婚女方不退彩禮,男方可以提供證據證明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或者是給付彩禮給經濟帶來困難的,法院會判決女方返還彩禮。因此,若是男方無法證明的,或者雙方生活時間較長的,男方不得主張女方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離婚女方可以不退還彩禮嗎
女方不退還彩禮可以,不是法律規定的返還彩禮的情況就可以不用返還彩禮。不退還彩禮的條件有:1、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未辦理結婚手續但雙方已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7、離婚女方不退彩禮怎麼辦
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確定爭議財產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第一,如果你們雙方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請求女方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第二,如果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你們並未共同生活,男方請求女方返還彩禮的,法院也應予以支持;如果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雙方共同生活的情況下,彩禮系婚前給付且確有證據可以證明因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法院也會支持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要求。
相關法律依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條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8、離婚女方不願退還彩禮,能通過打官司拿回彩禮嗎?
可以起訴的情況是,夫妻結婚時間短,雙方沒有孩子,在你結婚前支付了高額彩禮的,可以在離婚後要求女方返還。 因為這個彩禮是為夫妻兩人將來的生活准備的,不是女人獨有的。 如果兩人在進行了短期婚姻關系後離婚,這個彩禮確實會返還給男性。 如果女方不想還,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訴她,法院也很可能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出判決,女方還給男方。 不能起訴的情況小編如上所述。
男性可以起訴女性,但如果有以下情況,男性不能起訴女性,女性也有權不回禮: 第一個彩禮已經使用了。 夫妻結婚這么多年,女人把這個彩禮帶回婆家,在日常生活中用這個彩禮,給家庭買了很多東西。 二是如果夫妻結婚兩年以上,又生了孩子,法院不會支持你想要的彩禮。 三是這件禮物數量只有幾千元,所以這件禮物相當於損失費,不用還。 解決彩禮糾紛時,決定彩禮是否返還。
以當事人是否訂立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 發放彩禮後,未建立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當退還彩禮; 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退還(部分特殊情況除外); 按習俗舉行婚禮,未領取結婚證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退還。 根據規定,除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但確實沒有共同生活、婚前給付、給付人生活困難三種情況外,離婚時女方婚前從男方那裡收到的彩禮不再返還,並與之相對應。
遵循當地風俗習慣的原則。 法律的適用有“有基於法律的法律,不能基於政策,沒有基於政策的習慣”的規則。 因此,在彩禮的認定、彩禮的范圍、彩禮是否返還、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應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
9、結婚多長時間離婚女方不退彩禮
法律分析:男女結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彩禮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退還的。這與雙方結婚時間長短不存在什麼關系。所以,就算此時夫妻離婚,結婚彩禮也是不能拿回,不過雙方可以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