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婦離婚需退彩禮和三金
1、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三金嗎?
法律分析:離婚後聘禮錢和三金不需要退還,三金一般屬於彩禮,而只要男女雙方在已經辦理了結婚手續,且並不存在騙婚等現象,那麼一般來說是不需要返還的。若是遇到對方要求返還的情形,可以要求對方返還的理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離婚,婚前買的三金彩禮要退嗎
法律分析:1、領證之後,兩人就是合法夫妻了,所以沒有規定多久離婚會退彩禮。2、但若是離婚之後,滿足這些條件是可以讓女方返還彩禮的:(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離婚女方是否退三金
法律分析:不退。如果三金不屬於彩禮的,則離婚自然不需要退還;如果三金屬於彩禮的,則離婚一般也不需要退還,但如果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沒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則雙方最終離婚,作為彩禮的三金是需要退還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離婚時給女方的彩禮和三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離婚後彩禮三金可以由男女雙方協商處理,對於協商不成,且不滿足以下彩禮需要退還的條件,女方可以不用退還彩禮,(一)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二)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三)同居關系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從雙方分居之日起,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四)無效婚姻糾紛案件的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宣告婚姻關系無效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五)可撤銷婚姻關系案件當事人給付彩禮一方請求對方返還的,應以申請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婚姻關系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離婚後彩禮和三金歸誰
法律分析:結婚後離婚的,彩禮和三金具體歸誰所有並無明確規定,但彩禮和三金都是男方婚前給女方的,若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禮三金。彩禮跟三金都是根據當地的習俗確定的,這一點法律制度沒有強行規定,像有些地方,彩禮都是直接給女方父母的,如果給了女方父母,這筆財產就屬於女方父母財產,離婚時男方沒有正當理由的,也不能要求女方父母退彩禮。
離婚時女方不退彩禮和三金起訴方法:
1、准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離婚需要退還三金嗎?
法律分析:如果三金是屬於彩禮的,如果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則離婚三金需要退還,如果結婚後雙方已經共同生活了,則離婚時三金不需要退還。如果三金不屬於彩禮,是自願贈與對方,且沒有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則離婚時不需要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7、離婚時彩禮和三金要退嗎
離婚時彩禮和三金一般不用退還,但是有兩種特殊情形除外。第一種是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實際共同生活過,離婚時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第二種是男方婚前給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離婚時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