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公婆拿走彩禮
1、結婚時彩禮全被丈母娘拿走,現在要離婚可以打官司要回來嗎?
一、結婚時彩禮被丈母娘拿走,離婚後夫妻會分家產,彩禮也可以參與。
結婚有彩禮也是祝福生活人生美好如意,婚禮世界一定少不了彩禮捧場以後的皆大歡喜。
小夫妻結婚美滿幸福,小夫妻離婚也能完美收官。
兩人只要分好彼此家產存在感,兩人滿意彼此提出的離婚條件,兩人可以痛痛快快離婚了。
比如結婚時彩禮一分不花,結婚後衣食住行全由兩人承擔,離婚時兩人一起面對家產多少,算計好對半資產比例,兩人滿意可以追究的經濟賬單,兩人就能和平分手。
二、結婚好好結婚有彩禮壓軸,離婚好好離婚有婚姻離家。
丈母娘擔著彩禮方向感,也是小夫妻負責彩禮存在感,婚姻失敗了可以對半離婚,離婚成功了是經濟獨立各自滿意。
比如房產也是家產里最大的資金鏈,兩人是首付結婚還是房貸存在,兩人會有精打細算的離婚方式,好聚好散彩禮還是原封不動。
丈母娘擔著彩禮也會有替女兒著想的現實存在感,現在遇到女兒離婚,也會有離婚經濟清單,滿意的財產分割都是經濟比例對半,不必清清楚楚的消費賬單都是生活人生給予不必明細。
三、男方離婚惦記彩禮,也是離婚世界存在較真,女方兩清兩不相欠。
婚姻已經失去婚姻魅力,家產也變成與時俱進的經濟清單,彩禮都成為男女分資產里的一項巨款,離婚是大動干戈里的煙火清單。
一人一半家產,彩禮還在丈母娘管理中,那麼女方分到的家產會比男方少一點點。
丈母娘不參與小夫妻離婚世界,小夫妻清點離婚世界裡各自現實經濟,兩人皆是家產第一繼承人里的繼承者。
彩禮參與,男女各自滿意家產,不參與彩禮,離婚者各自攤平家財。
2、婆婆向兒媳把彩禮錢要回,犯法嗎婆婆?
不犯法。但是既然把彩禮已送給兒媳了就不應該要回,誰不希望家庭和睦,婆媳關系融洽,小夫妻恩愛呢?所以婆婆不應該這么做。如果家中遇到特殊困難,也應友好協商,不能輕易製造矛盾。
3、新婚夜婆婆住在次卧,結婚第二天發現她把彩禮嫁妝都拿走了,我該要回嗎?
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我們是在一次同學聚會上認識的,老公家並不富裕,但是老公人很好,不僅善良還很幽默,而且很會照顧人,跟老公在一起這段時間,老公對我的照顧可以說是無微不至,跟他交往,我就像個小公主一樣被寵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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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之後,我們開始找工作,我們用了兩年時間,雙雙進入一家外企公司上班,工作穩定之後,我們也老大不小了,也該到談婚論嫁的年紀了,於是我們見了雙方家長,未來公婆對我這個兒媳婦很滿意,還在幫著我說話,說如果老公欺負我,他們一定會替我出頭!爸媽對老公也挺滿意,畢竟跟老公交往這段時間,我沒少跟他們說我倆的事情。
我們結婚了,結婚時我爸媽給我二十萬的陪嫁,而且婚禮辦得很大,老公說他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我風光的嫁到他家,我聽完依偎在他的懷里,臉上滿是幸福的笑容。
婚禮一切順利,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件尷尬的事情,新婚夜和老公同房,突然聽到一陣敲門聲,我過去打開,竟然是婆婆,婆婆有些不好意思的說家裡來了不少親戚,沒住的地方了,看能不能在這將就一晚上,婆婆都這么說了,我也不好說什麼,只得答應。
就這樣,我和老公也沒有同房,畢竟婆婆住在次卧,我們出聲音就不好了,於是這一晚,一夜無話,雙雙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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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睡醒的時候婆婆已經在廚房忙活了,我收拾收拾就去幫忙了,吃了頓愉快的早飯,我收拾桌子,在我刷碗之餘,婆婆進了我的房間,我收拾完她正好出來,我問她去幹嘛了,她支支吾吾不說話,我也沒再問,婆婆說要回家,我尋思把份子錢給婆婆一些,畢竟公婆為了讓老公娶我,家裡應該沒多少積蓄了,我尋思給他們幾萬先花著。
可是當我回到卧室我傻眼了,我打開抽屜裡面竟然空無一物,我記得我陪嫁的二十萬,和收到的份子錢都在抽屜里,我給老公打電話,老公說沒碰,還在裡面,我突然想到婆婆,我出去,這才注意到她手裡的袋子,我一把搶過,果然都在裡面,我問婆婆這怎麼回事,婆婆心慌了,說不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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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氣得直哆嗦,我給她是一回事,她自己拿性質就不一樣了,我一把搶過去,我改變注意,不想給了!婆婆見東西被搶,立馬變臉,說我沒良心,他們為了讓老公娶我,家裡欠了不少錢,她想拿這些錢去抵債,我聽完笑了,開玩笑,你們還債憑什麼動我的錢?
婆婆罵我不守婦道,我扇她一嘴巴,婆婆哭著跑到老公那裡告狀,老公回來二話不說就要離婚,我傻眼了,心裡很委屈,他們就是欺負人,我轉身離婚了,你們說我做的對嗎?
4、「婆婆,把彩禮和嫁妝還我!是怕我貪你錢嗎?」,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
有的人說,女人婚後流的淚是婚前腦子里進的水,這句話雖然戲謔的成分居多,但也不是沒有道理。
戀愛時可以放肆,但婚姻需要剋制,剋制的不僅是婚姻中的行為,也是走入婚姻的沖動。
有的人談了幾天戀愛,就錯誤地把戀愛當成了婚姻,以為婚姻不過是多了一張紙的戀愛,其實不然,而且大錯特錯。
戀愛中的男女是自由的,不需要過多地為對方考慮,也不用承擔家庭的責任和生活的壓力,而婚後則不然。
有的人說,不結婚就沒有壓力嗎?有,但這種「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壓力相較於一個完整家庭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來說,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婚姻中的壓力籠統地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經濟層面的,一類是心理層面的。
經濟層麵包含了日常支出、車房的購買以及孩子的一切費用等等,而心裡層面主要來源於處理家庭關系帶來的煩惱和壓力。
對於女人來說,婚姻中最不可忽視的家庭關系,一是夫妻關系,二是婆媳關系。
千萬別小看了婆媳關系對婚姻的影響力,有時候婚姻的成敗就在於婆媳如何相處。
我們總是對沒發生過的事情充滿美好的幻想,直到最壞的結果發生。
在沒有結婚之前,很少有人會先去考慮生活的壓力,也很少有人會考慮婚後的人際關系處理起來是否繁瑣,想著結婚以後的事等結婚後再說。
可結婚以後,才發現有些家庭中的「先天缺陷」,憑著後天怎麼努力也彌補不了。
有的未婚人士很難理解,為什麼婆媳之間會有矛盾,在他們看來,兒媳和婆婆同時愛著一個人,即使不為家庭和諧著想,也會為自己的丈夫和兒子做出讓步。
但是,真正的開始一段婚姻之後,才發現自己的想法太過於天真。
彼之父母畢竟非吾之父母,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如我們所願,也並不是所有長輩會把你捧在手心裡當寶。
王園和丈夫結婚的時候,丈夫的家庭條件並不好。
公公很早去世,婆婆一個人把兒子撫養長大,並且供他讀書,上大學。
正因為考慮到丈夫原生家庭窘迫的經濟狀況,所以在談婚論嫁的時候,王園幾乎沒有提什麼強人所難的要求。
除了按照當地的習俗向丈夫要了5萬彩禮外,房子車子之類的事情,她一個字都沒提,母親本來想要為她爭取,但也被她百般勸說摁下去了。
在王園的心裡,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物質基礎是可以靠後天累積的,而婚姻的關鍵在於夫妻之間是否相處融洽,家和才能萬事興。
所以,即使家人百般勸阻,甚至暗示她嫁過去可能會生活得很坎坷,她還是義無反顧。
父母怕王園嫁到丈夫家裡受苦,不但主動把彩禮還給了她,甚至還額外貼了10萬塊錢,讓她帶回婆婆家。
很多時候我們行善,並不是一無所求,就好像拜佛,人們在合掌跪拜的時候,總是伴隨著各種各樣的祈求。
王園希望用自己的通情達理,來換取婆家人對她的善意。
但她失算了,她的通情達理似乎並沒有得到婆家的感恩,而且,婆婆的所作所為也出乎了她的意料。
新婚那天,辦完酒席王園夫婦兩個已經很累了,但看到成疊的紅包,一時興奮之情沖散了疲憊。
晚上,當王園和丈夫關上門正在一一清點別人送來的禮金時,婆婆卻毫無徵兆地闖了進來。
沒有敲門,也沒有打招呼,就那麼一陣風似的沖到了她和丈夫面前,並突然出手奪走了她們正在清算的禮金。
婆婆的這一波操作讓王園目瞪口呆,她還沒從愣神中醒過神來,婆婆又向她攤開了手。
「媳婦,彩禮帶回來了沒有,拿出來都交給我,還有你爸媽給你陪嫁的錢,都拿出來。你們年輕人花錢沒計劃沒節制,我來替你們保管!」
婆婆的話,讓王園詫異萬分。
在她看來,不論是彩禮還是陪嫁,經過雙方這么一倒手,都已經成為了她的私人財產,況且索要彩禮已經很難說得過去了,連陪嫁也張口索要,這吃相也未免太難看了。
另外,王園覺得自己和丈夫已經是成年人了,婚後遲早是要搬出去單過的,把錢放在婆婆那裡,一到用錢的時候就向她伸手,這也太尷尬了。
作為新婦,她不想一開始就跟婆婆產生沖突,給丈夫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可是,丈夫的反應也出乎了她的意料。
丈夫不但對她的求助視若無睹,還反過來勸說:「媳婦,把錢給咱媽吧,她也是為了我們好,而且我們平時也確實沒有什麼花錢的地方!」
丈夫的話,讓王園心裡一涼。
本來想和丈夫大吵一頓,但顧忌到是新婚之夜,王園強行壓下了心裡的怒氣。
甚至出於報復心理,她把彩禮和父母給的陪嫁錢,全部給了婆婆。
很多時候,我們會錯以為別人的咄咄相逼是我們自己不夠容忍,但事實上正是你無原則的退讓,導致了他的步步相逼。
王園因為工作的原因,習慣了晚起。
可是,婆婆卻看不慣她每天過了七點了還賴在床上,為此婆婆每天七點一過就會來到她和丈夫的房門前,把門擂的震天響,讓他們起床。
有幾次,王園困的受不了,就用被子蒙著頭不管不顧繼續睡,婆婆又想了一個「妙招」。
她把客廳的電視打開,聲音放高,而且還專門挑唱歌唱戲的節目,如果不奏效,就會把她「御用」的收音機打開貼門放著,「嗡嗡」的聲音猶如魔音灌耳。
如此折騰幾次以後,王園寧願去單位打瞌睡被領導罵,也不願再在家裡多待一刻。
多數時候,王園和丈夫得閑出去逛街,婆婆也要跟隨在兩人身邊。
婆婆說,王園太年輕買東西不懂得講價,太吃虧了,她要跟著幫他們砍價。
但只要婆婆跟著 ,王園從來沒買成功過一樣東西,只要她看上的東西,婆婆總能說出百樣不好來,王園頓時就沒了購買的興趣。
起初王園以為,婆婆只是對自己這個「外人」突然闖入他們的生活,「奪走」她的兒子,感到不習慣,後來才發現婆婆是當家當慣了,現在連他們這個小家的主也要做。
這讓王園無法容忍。
她希望丈夫出面調解,跟婆婆說清楚以後不要再干涉他們的生活,但丈夫不但聽之任之,甚至會反過來責怪她。
丈夫認為,王園讓岳父母慣壞了,不懂得體諒父母對孩子的良苦用心,只知道一味的耍小性子,壓根就不是個過日子的人。
丈夫的這番話就像扎到王園心裡的一根刺,隱隱作痛。
沉默呵沉默,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死亡。
不滿積壓的多了,總有爆發的一天。
婆婆對小兩口生活的橫加干涉,讓王園忍無可忍,她決定買房搬出去單過。
剛結婚那會是條件不允許,嫁過來三四年後,夫妻倆也有了一些積蓄,再加上之前婆婆拿走的彩禮和嫁妝,湊一湊也夠一套小兩居室的首付了。
王園購房的提議遭到了婆婆的拒絕,也不願意把當初從兒媳這里拿走的彩禮和嫁妝歸還。
老太太扯著兒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我這天天起早貪黑為你們買菜做飯,為的什麼,還不是為了讓你們吃飽吃好!現在你們買房是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一腳把我踢開!都說養兒防老,我養你有什麼用?媳婦一句話你就跟著人家跑了!」
王園的丈夫有些為難地瞅著妻子,希望她能改變主意,但王園假裝沒看到丈夫的求助。
婆婆繼續說:「家裡又不是沒地方住,幹嘛要浪費錢買房子?你們是不是擔心我貪墨了你們的這點錢,所以才這么著急想法設法地要拿走花掉?」
婆婆指桑罵槐,王園自然聽得出她的話外之音。
王園的丈夫原本對買房的事情就不怎麼積極,經母親這么一鬧,他反過來責怪王園無事生端,就算將來買了房,也要把母親接去一起住。
丈夫和婆婆的一唱一和,引爆了王園長久以來積壓在心底的怨氣。
她再也不想壓抑自己了,直接對丈夫吼道:「你的眼裡只有你媽,根本沒有我,什麼事情都是我的錯,你們這樣的家庭干什麼非要娶個媳婦回來『添堵』?」
說完這些話,王園就奪門而出,回到了娘家。
夫妻吵架向來是床頭吵架床尾和,王園回了娘家,卻翹首企盼希望老公快點將他接回去。
但她左等右等,在娘家待了兩個月,丈夫都沒登門一下。
她趁著丈夫和婆婆不在家回去一打聽才知道,婆婆對左鄰右舍說:「兒媳就不能給慣下這臭毛病,動不動就往娘家跑,這次要麼她自己乖乖地回來,否則我就讓我兒子休了她再娶一個!」
王園聽了鄰居傳達的話,五內俱焚,心如死灰。
再後來,她在娘家聽說了婆婆到處託人給丈夫介紹對象的消息,而丈夫並沒有反對,反而一個接著一個欣然赴約。
王園徹底死心了,在平復好自己的心情之後,回到婆家,向丈夫提出了離婚。
丈夫也沒有做出任何挽留,甚至婆婆還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看著王園踏出他們的家門。
就這樣,近五年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到一個陌生的家庭,會更依賴自己信任的人,這個人往往就是她的丈夫。
可是王園的丈夫在妻子和母親爆發矛盾的時候,並沒有起到任何正面作用。
相反,丈夫對於婆婆的縱容,讓夫妻之間的關系一步一步滑向了深淵。
所以說,在婚姻生活中,婆媳關系惡劣的源頭,就是丈夫的種種不作為,或者是偏向性的指責。
對於婆婆來說,丈夫可能是一個好兒子。可是站在妻子的角度,丈夫太過於偏向自己的母親,只會讓她齒冷,到最後夫妻之間的感情也會越來越淡。
另外對於孩子的父母來說,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世間所有的愛都是為了在一起,唯獨父母的愛是為了別離。
孩子總有長大的一天,當他成家立業後,就會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經營,這時候父母該放手就得放手,不要過分摻和孩子的生活,除非孩子們邀請。
或許對於父母來說,想為孩子的幸福生活出一把力,但對於多數已經成家的孩子來說,父母過多的摻和就是攪和,非但沒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一系列的負面效應。
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到小夫妻之間的感情。
不要以愛之名,行獨斷之事,望所有的父母都能互相勉勵。
5、婆家人為了拿走我的彩禮錢,用上了各種計謀,後來如何?
三年前,當時的我只有二十四歲,在我們這邊,這個年紀已經到了嫁人的年紀。父母為了能讓我早點嫁出去,他們四處找媒人幫我說媒。我記得很清楚,在那半年裡,我大概相親五六次,最後父母幫我做了最終的選擇。
按照我們這邊的慣例,男方要在結婚前給女方最少大概八萬到十萬左右的彩禮錢,而女方從娘家帶過來的嫁妝卻沒有明確的要求。婆家人為了表明對我的喜愛,他們在提親時直接帶過來十萬元作為彩禮錢。
婚禮之後,父母從那十萬元彩禮中拿出八萬元交到我手裡。當然,這些事情婆家人都是知情的。本來我以為結婚後會享受幸福美好的婚姻生活,可讓我怎麼也想不到的是婆家人從一開始就惦記上了我手裡的那八萬元彩禮錢。
我其實可以理解,婆家雖然在農村有很大一塊地,但他們手裡的積蓄卻沒有多少。給了我十萬元彩禮錢,再加上剛給我們置辦了婚禮,婆家幾乎把多年的積蓄用光了。
婆家的這些情況我都理解,所以我早就決定將家裡的一切開銷都承擔下來。婚後的第二個月,我就提出外出工作賺錢,婆婆和丈夫也表示同意。從那時開始,我就開始承擔家裡的開銷。
由於生活在農村,所以我們的花銷並不是很大, 每個月我的工資就足夠應付了。婚後才半年,大姑姐突然找上了門,她以買二手貨車為由,找我借兩萬元。雖然我不太情願,但我還是借給了她。
本來說好半年後還我,可一年都過去了,大姑姐似乎早已忘記了借我錢這件事。也是從那時候開始,婆家親戚對我用起了連環計,他們似乎商量好似的,挨個來找我借錢,少得一兩千,多的萬兒八千。
三年時間,婆家人前前後後共從我這里借走了大概五萬元。除了大姑姐稍微還了我兩千元,剩下的人一分都不還。我實在有點無法接受,就在婆婆面前嘮叨了一番。
本來我希望婆婆能替我說些話,安慰一下我,可我沒想到婆婆卻用了苦肉計。她先是幫那些親戚們在我面前訴苦,之後就是對我一番指責,她說我沒有愛心,手裡有錢都不願意幫幫沒錢的親戚們。
婆婆的這番話徹底激怒了我,就算我脾氣再好,我也不能再忍受婆婆這樣胡攪蠻纏。我當下就把話攤開了,我手裡是有那幾萬元彩禮錢,但現在已經被借出去很多,我現在可以把剩下的錢拿出來,我只希望以後再無瓜葛。
說完之後,我沒有再理會婆婆,直接收拾東西回了娘家。並且在前幾天,我已經寫好了離婚協議書。
6、結婚後婆婆要求拿彩禮來付房子首付,我應該拿出來嗎?
自古以來,我國就有這樣的一個傳統,那就是男女雙方結婚之時,男方需要給予女方足夠多的彩禮,這樣的話才能夠表明男方的心意,也能夠使得女方的價值得到體現,而在現代生活中,男方給予女方彩禮也特別令人重視,而且也是必須的一個傳統。
但是也有很多時候,男方給予女方的彩禮,可能不一定能夠讓女方的家人保管,而且也不一定能夠真正的給予女方的家人,很多時候,女方可能會給予自己的女兒。結婚後婆婆要求拿彩禮來付房子首付,我應該拿出來嗎?我認為不應該拿出來,之所以不應該,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彩禮是給予女方家人的。
即使兩個人已經結婚,女方也不應該將彩禮拿出來付房子首付,因為彩禮本身就是給予女方家人的,如果將彩禮用作買房子的話,那麼彩禮就失去了原有的價值,而且也不能夠體現其應有的價值,因此我認為,無論如何,女方都不應該將彩禮拿出來,也不應該將彩禮用作雙方的生活。
二、女方沒有義務拿彩禮付房子首付。
其實我認為女方根本就沒有義務將彩禮拿出來付房子的首付,因為這本身就是女方應得的,而且也是男方的心意,如果將才里拿出的話,那麼這就會對女方的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而且也可能會損失女方家人的利益。
三、女方有拒絕的權利。
即使自己的婆婆要求自己將彩禮拿出,我認為自己還是沒有這個義務拿出,而且女方也是有拒絕的權利的,無論婆婆怎麼要求,彩禮都是自己的,而且也沒有必要拿出來。房子的首付是需要雙方一起努力的,而不是靠彩禮。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是怎麼認為的呢?
7、男女結婚了婆家拿的彩禮錢都是女方私人財產嗎
男方給女方彩禮錢是歸女方,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區分不同情況。如果是男方贈與女方,就是女方個人財產;否則,應為夫妻共同財產。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有明確規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8、婚後婆婆要彩禮錢,怎麼憝回去
您嫁妝的價值是否和彩禮錢相符呢?
如果是相符或高於的,您大可以和婆婆說清楚。
如果您嫁妝的價值低於彩禮錢的話,建議和婆婆解釋一下,然後返差價給婆婆。
9、婆婆給了八萬八的彩禮,不到一年時間,彩禮被拿走,還倒貼三萬 ,為何?
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彩禮,似乎是一件約定俗成的事情,既展現了男方對女方的歡迎,也給足了女方面子,所以彩禮最重要的還是一種形式,很少有人想通過這種方式撈錢。
彩禮給了女方以後,就默認屬於女方的了,在結婚以後,也應該是女方自己的財產,是退路也是底氣,說到底,還是因為婆家和自己的原生家庭不一樣。
在原生家庭的時候,女人可以肆意一點,但是在婆家,就要收斂一點,遇到一個事多的婆婆,更是雪上加霜,如果她再斤斤計較一點,沒准還要讓你把彩禮吐出去。
慶慶就遇到了這樣一個婆婆,明明是她無理取鬧,卻非要說是慶慶的錯,讓慶慶有苦說不出。
01
慶慶和鄭旭結婚的時候,婆婆慷慨地給了八萬八的彩禮,其實慶慶這邊的習俗,六萬六的彩禮,就已經算多的了;
但是因為慶慶是遠嫁過去的,家裡人本來還有一點不放心,結果一看,親家這么大方,心裡也踏實了很多。
既然婆家這么大方,娘家也決定禮尚往來,於是陪嫁了一輛十多萬的車,也算是雙倍奉還了,這樣慶慶嫁過去,也不會覺得自己低人一等。
結果讓慶慶沒有想到的是,彩禮婆婆確實是給了,但是沒過多久,卻慢慢要了回去,還讓自己倒貼了不少的錢。
02
最開始的時候,公公生病了,其實不是什麼大病,就是之前的病根沒好,又反復了,為了給公公治病,婆婆找到了慶慶,讓她代表鄭旭表示一下,慶慶就拿了五萬塊錢出來。
還沒過半年,婆婆又找到了慶慶,說小叔子上大學交學費,家裡暫時資金周轉不開,需要讓慶慶先墊上,反正慶慶也是嫂子,就當作是給小叔子一個禮物也行,慶慶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就沒有拒絕,又拿了五萬塊錢出去。
這樣算下來,慶慶的彩禮,早就已經不是自己的,反而還搭了兩萬進去,前幾天的時候,婆婆自己病了,又讓公公來拿走了1萬8,前後拿走了11萬8,最後算下來,不過一年時間,彩禮被拿走了,還倒貼三萬。
鄭旭因為工作的原因,並沒有在家裡,所以婆婆有事情的時候,都是直接找慶慶要錢的,說的也是讓慶慶代表鄭旭表示一下心意;
但其實,鄭旭在外地掙來的錢,一分都沒有給過慶慶,都在他自己手裡,慶慶花的都是自己的錢,用自己的錢,才滿足婆婆的要求。
03
前幾天婆婆又以隨禮為由,找慶慶要錢,說鄭旭一個親戚的兒子要結婚了,雖然鄭旭和慶慶沒有時間去參加婚禮,但還是得隨禮金,表示一下心意,順便就把慶慶家的那一份,也都給了。
慶慶頓時不開心了,就說:我又不是取款機,哪兒有那麼多錢給你拿?你既然擅作主張把禮金給了,那你就自己出這個錢吧。
婆婆也不高興了,」你嫁過來之前,我可是給了你8萬8的彩禮,已經夠多了吧,現在輪到你隨個禮金,你就這么小氣啊,我看你是貪得無厭,不懂什麼叫禮尚往來。「
慶慶更生氣了,」你還好意思說彩禮,你是給了我八萬八,但是你這一年可是找我拿了11萬八,比彩禮還多3萬,那三萬塊錢,都是我自己的錢,要錢的時候,你嘴上說的好聽,說就算是你借給我的,那怎麼沒見你還過錢呢?你一分錢都沒還,還好意思再借錢啊?不知道是誰貪得無厭。「
婆婆覺得慶慶有點斤斤計較,」你嫁過門了,就是我們老鄭家的人了,給公婆幾萬塊錢算什麼,這是孝順兒媳應該做的事,別的兒媳婦,不用婆婆要錢,就主動給婆婆錢,生怕婆婆沒有錢花,你倒好,我要錢了,你反而覺得我不應該要,你應該去老張家看看,他媳婦一年給他五萬養老錢,我不求你給我五萬,只是手頭緊的時候,找你借點錢,你怎麼就這個態度呢?我把你當一家人,你拿我當一家人了嗎?「
慶慶回答說:「別了吧,你還是別拿我當一家人比較好,咱們明算賬,給你養老錢沒有問題,但是你之前說借的錢,得還給我,不然你就是不講道理,情分是情分,本分是本分。」
慶慶對於婆婆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選擇了滿足,是因為她心底是不願意和婆婆撕破臉的,但是當她發現,婆婆並沒有因此感激她,反而覺得這是她理所應當,甚至還嫌棄她做得不夠好的時候,慶慶的心態就發生了變化。
本來彩禮就是屬於自己的東西,現在卻被想法設法拿了回去,婆婆以為自己和兒媳婦是一家人,所以自己才會這么放得開,也是兒媳婦應該盡孝的時候,豈不知,一家人應該互相體諒,而不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給別人施加壓力,以為別人就應該為自己著想;
這根本不是把對方當成了家人,而是覺得她好欺負。鄭旭雖然不知道母親和媳婦的矛盾,但是他的行為,也導致了這樣的結果,因為他不往家拿錢,才使得慶慶只能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