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彩禮錢買汽車當陪嫁
1、男方出錢買房辦婚禮要求女方陪嫁買車合理嗎?
男方出錢買房辦婚禮要求女方陪嫁買車合理嗎?
一、我認為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所以人們對這件事都非常重視。但是在結婚的時候,有很多習俗,當然女方對男方也有一些要求,再多事情況下都是男方買房子辦婚禮,畢竟在結婚之後,在人們的傳統思想以及現實生活中,做妻子的要去男方家住,而且還要一起照顧男方的老人,所以,女方提出一些要求,也是為了讓自己的女兒在以後的日子裡會好過一些,所以這也是可以理解的,這也是人們的傳統做法。因此,如果因為男方辦婚禮,買房子,就要求女方陪嫁買車是不合理的,除非在以後的日子裡,女方的父母也要有這兩個人來照顧。
二、這樣的要求只能給男方自己增加經濟負擔。
另外,如果男方提出這樣的要求,如果女方經濟條件沒有那麼好,很可能會要更多的彩禮,最終拿出一部分彩禮來買車作為陪嫁,這樣算來,這筆錢依然是男方出的,所以這樣的要求對自己並沒有什麼好處,而且一定要提這樣的要求,很可能會讓兩個人的感情受到影響。如果是這樣,那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三、兩個人結婚要有感情基礎,不能單純的在物質上給對方提要求。
兩個人結婚最重要的是要有感情,如果在物質上彼此要求太多,肯定會讓雙方產生一些分歧,很可能會讓情侶之間產生一些矛盾。而且,現在是生活中也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所以,為了兩個人的幸福生活,無論是當事人,還是雙方的家庭,都應該在合理的范圍內解決這些分歧,這樣才能夠達到最好的效果。
2、10萬彩禮錢買車陪嫁,婚後三個月離婚,該不該把車要回?
男方家裡給了你十萬彩禮,你們家用這錢買了台車作為嫁妝,可現在離婚了你想把車要回來,但是不知道應不應該是吧?
其實要細細算來的話,可以有法律途徑,法律在彩禮和嫁妝這方面擬得非常詳細,但是我建議你還是不要把車要回來了。
從道義上而言,雖然你們只過了三個月,也有可能共同生活了還不到三個月,但不管時間長短走到一起也不容易。
沒感情了咱另當別論,可是這段時間沒有誰比誰對婚姻的貢獻更大,兩三個月的時間你也不可能犧牲太多,也許根本就沒有履行過你作為妻子應該盡的責任。
人家家裡花那麼多錢當彩禮,按理說你們生活不到一年的話彩禮是要退還給男方家的,你這倒好,拿著彩禮錢換車落個倍兒有面的美名,要是我我都不好意思要回了。
人家娶媳婦花的人力物力財力可不僅僅是十萬啊,如果家裡條件還不怎麼樣的話,離了婚是不是意味著這個家得承受一切,還要從頭再來?
反正對於感情而言,你倆也就半斤對八兩,既然差不厘就當積善行德了。反正那車要是你爸媽出的錢買的,那你必須得要回來,老人家陪嫁妝不就為了女兒能過得幸福,能在別人家抬得起頭,日子越過越好嘛。
可這錢是人家男方家的,跟你沒有半毛錢關系了,說不定你要不拿那錢買車,人家還把你告了讓你返還彩禮呢。
以後身邊要遇上這種看似扯不清說不明的彩禮啊嫁妝啊問題的,直接咨詢律師,也許法律會給大家一個公正。
不過能協商就協商,能退一步就退一步,別只顧著自己損失了什麼,等到真要對簿公堂的時候興許沒撈到本還結了永世仇人。
你遲早也要還結婚的,下次踩穩一點,別再閃婚閃離了,你耗得起你爸媽的心臟耗得起嗎?利益方面的問題也要慎重再慎重。
3、我和男友彩禮要了15w,當時說的是我出5w,他再湊點買個車,寫我的名字,就當是陪嫁,這樣可以嗎?
這樣說好了,如果男友是你哥,他女友這樣做,你覺得可以嗎?人都不能只考慮眼前利,只為自己想啊。
4、婚後用彩禮買車屬於誰
一、婚後用彩禮買車屬於誰
1、對於用結婚的彩禮錢進行購買車輛的話,這個應當是屬於夫妻的共有財產。是婚後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在一般情況下,我們認定彩禮和陪嫁,這個資金婚後還在的,一般會認定是婚後的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後父母出資買的房產權歸誰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說,這種情形下,該房產應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原則上應當平均分割。但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且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則屬於個人房產。
5、我可不可以用15萬彩禮錢買車做嫁妝
彩禮錢的多少,包括你的行為,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具體和你的家人特別是對象商量。
婚事既要辦的紅火,又要根據自已的條件和當地風俗等結合起來,目的是全家人快樂高興順利。
6、結婚前,拿彩禮錢買車,正確的處理方式該怎麼做
不明白您所要知道和了解的是什麼?第一點,處於人情方面,車子應當作為陪嫁品,畢竟是屬於彩禮部分的錢款,既然是彩禮並已經交付給女方家裡,那麼女方就會有處理權(即,我想買什麼或者做什麼或者存起來,都是女方的權利)。第二點,如果是出於經濟方面的考慮,那麼最好有接到對方彩禮的收據,因為新婚姻法規定,不動產(房子、車子等)不再是看誰的名字,而是需要看誰的出資,比如房子是雙方老人共同出資的話,那麼即使是房產證的人名是女方或者男方,再離婚分配財產時,也會按照雙方老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這是新婚姻法的規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7、男方給女方家彩禮22萬.8,女方家買輛車作為陪嫁,現在我媽又不同意了,說車不買,錢也不退,怎麼辦
你媽太現實了!這樣是賣女兒還是什麼呢?你們小兩口以後不幸福也是有原因的啊!所以不要親家成怨家啊!!!
8、彩禮買的陪嫁車算誰的
法律分析:1.已經登記結婚並共同生活過的,不需要返還彩禮。2.女方親屬陪送嫁妝的行為應認定為是贈與行為。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在離婚時歸女方所有。在登記結婚後陪送的嫁妝,女方家人未明確表示是對女方個人贈與,則應屬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應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約定的,則應依約定來確定財產的歸屬。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